患者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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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安全管理制度

一、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为保证医疗安全,来院就诊的每位患者必须如实填写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首页上的身份信息。

2.门、急诊患者的身份识别:门、急诊护士在对患者进行评估时需核对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病历号等基本信息。

3.住院患者身份识别

(1)入院患者到达病区时,接诊护士应核对科室、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诊断、报销类别等信息是否与患者就诊卡、住院证上的信息相符。

(2)建立和执行住院患者手腕带标识管理制度。

(3)所有住院患者必须佩戴手腕带作为身份识别标志及诊疗操作前查对依据。腕带上标注医院名称、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佩戴手腕带时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人核对,若损坏更新,同样须经两人核对。

(4)佩戴手腕带前,应仔细核对患者信息。要求患者陈述自己的姓名;对无法沟通的患者,应请在场的家属证实患者的身份。

(5)在对患者实施任何检查、诊疗操作前或转运患者前应核对手腕带信息,并让患者自己陈述姓名,确认患者身份。

(6)若手术中需取下手腕带,术后应与患者病历一同带出手术室,巡回护士应与接患者护士交接清楚,确认患者身份后立即重新佩戴。

4.转接和交接班时认真识别患者身份,对病区内患者转床、转科或对产妇、新生儿、手术、ICU、急诊、无名、儿童、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使用镇静药物等重点患者,均要识别和核对患者身份,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由转诊医师和护士同接诊医师和护士与患者(家属)或受委托人核对。

5.操作前和辅助检查前识别:医务人员在操作前要按照规章制度对患者进行查对和识别。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方法识别患者身份,禁止仅以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标本采集、输血、输液、给药时由护士或医技人员核对患者身份。行心电图、B超、胸片、CT、MRI、病理检查等辅助检查时,由辅助科医技人员及护送的工作人员共同核对患者身份。

6.高危诊疗活动前识别:在对患者进行介入检查治疗术、胃肠镜检查、血液透析等诊疗活动前由操作医师、护士与患者(家属)或受委托人进行核对。

二、腕带标识管理制度

1.急诊抢救室和留观、住院患者必须佩戴手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

2.腕带上标注医院名称、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如无家属患者有意识障碍、精神异常或智障等,可暂取名填写无名氏后加住院号,如无名氏+住院号。

3.患者入病房时病区护士认真核对患者信息后填写手腕带,佩戴于患者左手腕,核对方法:

(1)一般情况下由护士与患者共同核对;

(2)特殊情况(意识障碍、感觉器官功能障碍及无行为能力等)有家属陪护的,由护士与家属或患者委托授权人共同核对;无家属陪护的,由两名当班医护人员共同核对。

4.腕带一般佩戴在患者的左手腕上,如病情禁忌,则依次佩戴在右手腕、左脚踝、右脚踝上。若有遗失或损坏,及时更新。

5.女性患者佩戴粉红色手腕带,男性患者佩戴蓝色手腕带。新生儿出生后,女婴佩戴婴儿粉红色手腕带,男婴佩戴婴儿蓝色手腕带。

6.按操作规范给患者佩戴腕带,垫1-2指按紧搭扣,松紧适宜,防止扭曲;注意患者佩戴腕带部位皮肤完整,手部血运良好,每班检查患者腕带皮肤情况。

7.出院时去除手腕带,转科患者须经双人核对后重新更换手腕带,以确保患者标识准确。

8.将使用腕带识别工作纳入科室护理质控检查项目中。

三、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1.护士应掌握各种标本的正确采集方法。

2.采集标本严格遵照医嘱执行。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医嘱和检查单逐项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认真核对化验单内容,包括科室、姓名、年龄、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以及检验项目等。

5.根据检验项目正确选择标本容器,如空白试管、抗凝管等;检查容器有无破损、裂痕;容器标签上注明患者科室、床号、姓名等。

6.标本采集时护士携带检验单再次核对患者身份、检验项目、标本采集量以及标本容器是否吻合,严格执行查对。

7.输血、配血抽取标本时,必须两人核对后抽取并在输血申请单上签名。

8.不得在输液的同侧肢体或中心静脉管道采血,以免血液被稀释或输入的液体影响测定结果。

9.标本采集后及时查对送检,送检过程避免振荡。

10.建立《标本送检登记本》,由接收部门人员签字确认。

四、患者术前确认制度

1.建立《手术患者安全交接记录单》,详细记录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手术日期、皮肤情况等。

2.术前病房护士与手术室人员再次检查患者皮肤准备情况,核对患者腕带信息无误后,签好《手术患者安全交接记录单》,由手术室人员陪同患者,携带病历、《手术患者安全交接记录单》、药品及术中所需物品,将患者接入手术室。

3.手术室护士查对患者腕带信息、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标识、皮肤情况、病历、术中所需物品、药品无误后,在《手术患者安全交接记录单》上签字确认,并将患者送人指定手术间。

4.巡回护士与麻醉医师再次查对患者腕带信息、病历、手术部位。

5.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巡回护士三者共同查对无误后,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字,方可开始手术。

五、患者安全转运制度

1.转运前:

(1)病情评估:对病情进行正确的评估是整个流程的基础。

(2)解释:告知患者、通知家属,联系转往科室或相关检查科室。

(3)备齐用物:转运工具、病历、X片、CT片、MRI片等,根据病情备急救药品器械及其他物品。

(4)搬运患者到轮椅或平车前后,应妥善处理动静脉管路,固定引流装置。

(5)重点:导管安全原则,确保通畅、妥善固定、标识在位、防止感染。

2.转运中:

(1)注意保暖。

(2)密切监测各项生命指征(始终站在患者头侧)。

(3)保证生命支持设备工作稳定。

(4)转运过程中患者头部始终处于高位。

(5)保证各种管路固定可靠。

(6)防止患者发生意外损伤。

(7)做好心理护理。

3.转运后交接:

(1)确认患者身份:腕带、病历、患者本人或家属。

(2)确保患者安全转移至病床上。

(3)评估生命体征。

(4)交接患者存在的关键问题。

(5)交接各种管道:静脉置管(外周静脉、深静脉)、其他管道(胃管、尿管、引流管等)。

(6)皮肤情况:伤口、压疮。

(7)用药情况:药物过敏史、抗生素的使用等。

(8)物品:(X片、CT片、MRI片、病历等)。

(9)床边交接完毕后,需双方护士共同填写《住院患者安全转运护理交接记录单》,确认无误后签名。

六、患者交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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