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腐败的实质及其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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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腐败的实质及其根源
腐败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一个世界性的痼疾,也是社会公众十分关注的问题。
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是党和政府的坚定立场。
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们的思想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违法违纪行为趋于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
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
党和政府对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始终保持着清醒的认识,并将继续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部署,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以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腐败的实质
腐败,在社会政治领域内专指官场政治行为或行政行为的败坏现象。
腐败的实质是权力的滥用。
在不同时期,腐败的外在表现形式有不同特点,但无论腐败表现为何种形式,归根结底都是利用党和国家的权力或公共职位为个人、亲友或小团体谋取利益的行为。
腐败现象同党的性质、宗旨是根本对立的。
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运动,所从事的事业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事业,党组织和党员把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一切言论行动的最
高标准,党绝不允许任何腐败现象的存在。
腐败现象同人民民主专
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也是完全对立的。
中国现阶段的国家制度决定了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把权力授予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滥用这种权力,就是从根本上颠倒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因此,腐败现象并不是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产物。
党和国家把反腐败作为一件极其重要的大事来抓,就体现了人民的意志。
当然,从古至今,一些剥削阶级的政权和资本主义国家的执政党,也都反对腐败,但其目的仅仅在于维护和巩固现行统治。
而中国共产党之反腐败,则是由其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的。
这与一切剥削阶级政权和政党的反腐败有着本质的不同。
二、腐败“高发期”的历史与现实原因
腐败不是仅仅局限于某一政党、某一国家的现象。
腐败是伴随着阶级、国家权力、私有制和私有观念的出现而产生的,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但还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需要的产物。
在这些社会历史条件没有消失之前,腐败的产生就是可能的。
而彻底改变这些历史条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腐败现象的存在也将是长期的。
虽然产生腐败的社会历史根源长期存在,但它在不同时期、不同社会表现出来的程度、范围、规模并不一样。
这种程度、范围和规模的变化,主要取决于各国的具体历史条件。
更进一步讲,从世界各国来看,腐败程度严重、涉及范围较广、规模较大的时期往往处
于社会转型时期。
近代以来,在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化社会的转型过程中,由于经济文化的急速发展,各种新的社会势力崛起,而能与现代化工业化社会相适应的社会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又都处于初创阶段,各种制度不那么完善,因而大都出现过一段腐败现象“高发”的阶段,如美国在19世纪、英国在18世纪都出现了腐败比较严重的阶段。
即使当今被认为廉洁度较高的一些国家,在其现代化高速发展时期,也出现过腐败现象相对严重的阶段。
只是随着社会大规模转型告一段落,这些国家吸取了已有的经验教训,形成了有效的反腐败斗争的制度、机制,成功地遏制了腐败的“高发”势头。
中国社会近些年来出现了所谓的腐败“高发期”,也是有相应的历史原因的。
近代中国由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三重压迫,由于民族资产阶级相对软弱,因此走了一条特殊的历史发展道路,即超越了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经由新民主主义革命而进入到社会主义阶段。
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历程就不是在资产阶级及其政治代表的领导下进行的,而是在无产阶级及其政治代表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来进行的。
这种历史背景给党所从事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带来许多有利的条件,如可以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自觉地进行大规模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并保证这种改革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始终是一致的;可以使党和
国家更有力地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为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可以有效地借鉴国内外的反腐败斗争经验,动员党内外的力量来防范、遏制腐败现象等等。
但是,这种对历史阶段的超越也给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即本应在资本主义早、中期发展过程中,也就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在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中突出地表现出来。
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怎样进行现代化建设并防止腐败的产生,怎样在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下建立有效的监督体制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机制,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尚无成熟的经验,这不能不使中国共产党肩负着更为艰巨的担子,不能不使人民群众对党寄予更高的、双重的期望。
那么,党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究竟在哪些具体环节上出现问题,以致成为腐败行为屡禁不止的现实原因呢?
第一,经济体制上对资源的集中控制与权力失控两种现象同时并存,使权钱交易有“机会”产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容基本上围绕着两个方面进行,一是纵向层面的改革,即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的权限划分;二是横向层面的改革,即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职能的转变问题。
从第一个层面来看,中国的经济体制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总的讲具有高度集中的趋向。
为了与改革开放、建立新的经济体制相适应,党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实行权力下放的改革。
通过放权,地方各级政府在发展本地经济和社会事务方面获得了很大的自主权,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但
与此同时,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法制建设却没有得到相应发展,因此各级政府在运用自主权时缺少规范化的手段制约和监督,导致中央政府对于地方政府的宏观指导在某些问题上处于失控状态。
授权与监督若不能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某些地方、部门滥用职权也就易于发生。
从第二个层面来看,中国的改革是自上而下有领导的进行的,政府对培育和发展市场负有指导之责,但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政府对经济的具体管理职能必须转变。
中央一直把政府职能的转换作为一个重要问题来看待,并为此进行了以精简机构和人员为主要内容的机构改革,对于实现政府职能转换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
近年来,进一步减少政府行政审批的范围,对于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起到了一定作用。
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半数以上的资源仍由政府集中支配,政府职能转换不可能一步到位。
此外,政府某些部门机构、人员减少了,但其管辖的内容和范围、权力的运作程序并没有减少,其结果就是下级政府或企业为了尽快办事,仍需以很大的精力和财力去疏通各种关系。
在个别地方,某些领导干部充分利用“自主权”,强化对微观经济的控制,一起干预微观经济,致使在银行贷款、土地出租批租、企业改制等问题的操作上一再出现问题,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滥摊派、滥收费等行为并非罕见。
事实上,政府应当做市场做不好的事情,而把一切市场能够做得好的事情留给市场或不断转交给市场,这是从经济体制上切断权力与金钱交易的有效办法。
第二,政治体制上权力运作的过分集中与局部疲软状态同时并
存,使腐败行为有空隙可钻。
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脱胎于战争年代,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基本确立,又在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和不断强化集中统一的指令性计划的过程中发展起来。
这种体制对于奠定我们今天所从事的现代化建设的政治、经济基础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但这种体制也有一定的弊端,如它一方面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体,并把这种权力集中于党委内部特别是“一把手”,因而在权力运作中容易产生一言堂、家长制作风、个人滥用权力等现象。
虽然各级党委、各个决策层都有自己的工作规则,这些规则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精神,体现了集体领导的原则,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在某些决策的背后,在公开的操作程序、规则背后,往往以大量的非公开的活动为补充。
许多党和政府的负责人犯错误,特别是一把手犯错误,与这种情况有关。
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加强党内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党和国家进行了领导体制的改革。
随着权力的下放,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地方性决策权、指挥权和执行权得到了强化。
但与此同时,政治体制也在某些方面出现了某种程度的疲软状态,表现为:一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现象在某些地方和单位盛行。
二是监督体制出现空档。
就党内来说,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同级党委对一把手的监督,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就党外监督来说,群众的监督受制于有关部门的重视程度,新闻媒体的监督缺少法律的保护。
真正适应当前需要的监督机制还在探索过程中。
三是在干部人事制度上,从
大的方面来讲,干部制度的改革力度较大。
在具体干部的任用上,虽然各级部门都是依照程序办手续,但还未能真正形成良性的用人机制。
局部的疲软状态与高度集中同时并存局面,使现行政治体制蕴含着某种内在的矛盾,这种矛盾一方面呼唤着改革现行政治体制,另一方面又使改革的难度更加增大。
第三,理论研究的“真空”地带与思想上的某种混乱状态同时并存,增加了犯错误的主观因素。
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所带来的不仅是经济的物质的冲击变化,同样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理念的冲击。
各种文化互相碰撞、融合,使人的思想处于一种前所未有新旧更替状态。
在这种状况下,我们的理论研究有相对滞后之处。
比如,执政时期与革命时期相比,党在发挥社会整合作用方面有哪些不同特点?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党的领导方式、活动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政府职能转换后应该作出哪些改革?在人的价值观方面,传统的义利观受到冲击,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义利观究竟是什么?在网络信息飞速发展的时代,党的思想工作怎样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袭?在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现实利益与长远目标、市场经济规则与党性原则等问题时,一旦现实与理论出现矛盾,就难免引起人们的困惑。
近年来对上述问题已经进行了很多探讨,但能够达成共识的有说服力的解答并不多。
由于理论上存在着盲点,易于使人的思想产生混乱,使人失去信仰与信心而陷于计较个人得失、追求个人利益,一旦有合适的诱发机会,产生腐
败行为就是轻而易举的事。
上述问题,都属于在一定阶段中体制改革或思想理论工作中产生的不足,而非根本制度的缺陷。
一旦这些具体体制的改革与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相适应,思想理论建设得到强化,腐败的“高发”就能够变成“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