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文档公司日常管理制度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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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文档公司日常管理制度暂行办法公司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公司良好的组织、管理秩序,增强员工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发挥员工的
主动性和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用于全面客观地反映和记录员工出勤、加班、出差、工伤休假、年休假、病
假、事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它作为公司了解员工劳动强度、身体状况、人
员配置合理程度的重要指标,为公司加强员工健康管理、科学调度人员、合理配
置资源及员工奖惩、晋升等提供科学依据。第三条日报用于全面掌握公司员工的工作情况,便于公司领导及时发现员工在工作过程
中的问题,并快速、有效解决问题的手段。第四条年度规划、月计划及周计划用于方便员工理清工作思路,便于顺利完成公司的经
营指标,紧跟公司前进步伐。
二、工作时间
第五条员工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六
:30-12:00 下午:13:00-17:30工作时间:上午8
北京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日工资:当月应发工资/26天
第六条特殊情况下的工作时间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工作时间,如遇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暂时终止工作时间时,则将此时间视为休
息时间,可用正规休息时间及规定劳动时间以外的时间补回该休息时间。
二、由于季节或其它特殊情况,可以变更上述规定的上、下班时间。
三、考勤
第七条迟到及处罚
一、员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30分钟内未到岗工作的(之前没有办理任何请假手续)一
律视为迟到。
二、当月累计迟到3次者每次扣5元(每次均在15分钟内),3次后迟到15分钟之内
者,罚款15元;迟到在15,30分钟内的,罚款30元;迟到超过30分钟的,按事假规定处理。
第八条早退及处罚
员工在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30分钟内离开岗位的 (之前没有办理任何请假手续)一律视为早退,早退1次罚款30元。员工提前在规定时间30分钟以上离开工作岗位(之前没有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旷工及处罚
一、以下情形视为旷工:
1. 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
2. 请假未获批准的;
3. 续假未获批准的;
4. 以虚假理由请假的;
5. 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接到通知后逾期未到岗的;
6. 工作时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岗1小时及以上,故意停工、怠工或擅自停止所负责
日常工作的;
7. 违纪致伤造成休息者;
8. 当月迟到次数超过7次;
9. 本制度未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行政管理
月连续旷工2天(含)或月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三、薪酬管理
旷工按实际旷工时间的1.5倍扣罚工资,扣罚薪额=旷工天数*1.5*日工资。
第十条考勤制度
一、公司实行员工上、下班OA登记制度,除公司总经理以外,其它员工必须上下
班登记,综合部以OA提供的考勤登记时间、日报情况为核定出勤的依据。
二、员工因个人原因漏登记或临时外出办事等原因,在备注上标明详细真实情况,
并由综合员确认,如当月累计出现漏刷卡2次者,不罚款;漏刷卡5次者按照事假半天处理。
三、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OA登记,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
登记,违反此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当天均按旷工一天论处。
四、公司所有员工需在17:30-23:00之间将一天的工作情况在OA上进行汇报。如
果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提交,须在次日10:00之前进行补写。补写两次以内不
罚款,超三次者,每次罚款10元;补录或漏写日报超五次者,按事假一天处理。
第十一条工作规划制度
在掌握公司全年工作规划的基础上,员工本月30号17:30前提交下月月工作计划,每周六12:00之前做好本周工作总结以及下周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内容要求有质量,能有效改善工作状况,对完成指标任务有所帮助。逾期不交者按事假一天处理。
四、假期
第十二条病假
一、以下情形视为病假:
1. 经请假获批准上班时间去医院就诊的;
2.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正常工作,申请病休的;
3. 因病经医院诊断需要住院治疗的。
二、病假的行政管理:
1. 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持虚假医院证明或以虚假理由请病假的,视为旷工;
2. 病假可以用公休或年假折抵;
3. 每次病假最低按2小时计;
4. 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请病假不得连续超过3个工作日(含),累计不得超过5
个工作日(含),否则视为自动离职;病情极为严重者,须持三级甲等医院假条,
并提前书面或口头通知上级主管,可延长至7天。三、病假的薪酬管理
1. 请病假的员工持三级甲等医院证明可按如下方法计算:
病假扣薪额=当月病假天数*日工资*50%; 2. 不能提供三级甲等医院证明的请病假员工按如下方法计算:
病假扣薪额=当月病假天数*日工资*100%; 3. 整月病假时,当月在扣除员工应负担的法定福利费(社保四险)后,按当地最
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4. 员工请病假天数月连续超过10天者,超出天数扣薪额按日工资*100%;
第十三条事假
一、以下情形视为事假:
因个人或家庭特殊事务,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不得不请假的,视为事假。
二、事假的行政管理
1. 以虚假理由请事假者,记为旷工;
2. 事假可以用法定假期折抵;
3. 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请事假不得连续超过3个工作日(含),累计不得超过5
个工作日(含),否则视为自动离职; 4. 每次事假最低按2小时计。
三、事假的薪酬管理
1. 事假扣薪额=当月事假天数*日工资*100%;
2. 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5个工作日,取消年底奖金。
第十四条婚假
1. 员工本人结婚,持结婚证书原件,给予婚假3天;
2. 员工本人结婚所享有的婚假,为带薪休假;
3. 员工申请婚假时,须提前10个工作日填写《假期申请表》(附本人结婚证复印
件),获主管领导批准后,提交公司综合部存档备案方可休假。
第十五条产假、计划生育假
1. 已婚女员工生育时,产前、产后连续计算产假,假期为90天,在公司工作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