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委党校关于XX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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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市委党校关于XX年公开招

聘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市编委下达的XX年度毕业生编制使用计划(张机编字[XX]66号),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编制使用计划,实行公开招聘,在笔试、试讲(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5名

其中:1、基础理论(马列)专业1名;

2、党史党建专业1名;

3、法律专业1名;

4、中文专业1名;

5、图书管理专业1名。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1、张家口户籍或生源(含配偶户口非张家口籍毕业生),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未就业(指未经人事部门签订正式协议,未办理过正式派遣手续)的毕业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试讲,并占用编制使用计划。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1月28日—12月7日

2、报名地点:市委党校(桥西区沙岗东街13号)人事科,办公楼314房间。

3、联系电话:8057669

8033265、8034436转8606、8695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

学位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配偶非张家口籍的应聘人员还须带户口本、结婚证进行资格审查。报名须交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费和考务费100元。

5、公告方法:

招聘采取网上公告的办法,各项有关招聘事宜详情请登陆张家口市人事人才网,中共张家口市委党校网,网址为:张家口市人事人才网

,中共张家口市委党校网/

六、招聘方法及程序

公开招聘考试分为基础理论知识笔试和试讲(面试),笔试、试讲、面试分别采用百分制计分法。其中,报考基础理论(马列)专业、党史党建专业、法律专业、专业的实行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图书专业的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基础理论知识笔试主要考察与党校教师职能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由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按照招聘专业计划组织专家封闭命题、阅卷、登统,并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基础理论知识笔试时间定为12月13日。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基础理论知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参加试讲的,按专业招聘计划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试讲,对于不足1:6比例的专业,按实际人数进入;基础理论知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参加面试的,按专业招聘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对于不足1:5比例的专业,按实际人数进入。

试讲(面试)由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试讲(面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报考基础理论(马列)、党史党建、法律专业、专业的考生,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试讲的资格条件,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未位出现并列时,结合考生笔试成绩、学历学位层次、男女结构比例以及党校专业需求)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报考图书管理专业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试讲(面试)的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按试讲(面试)单项成绩计算。

七、体检、考核和公示

体检按照通知在指定的市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

守法、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本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合格分数线须在85分以上。如本职位综合成绩依次没有达到85分以上的,其本专业职位名额调整到综合成绩达到85分以上的其它专业职位。

体检、考核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

经批准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转正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市人事局备案。

试讲、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凡在规定时间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笔试、试讲(面试)、体检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八、聘用标准

1、聘用合格分数线为85分(综合成绩)。

2、根据各专业招聘计划,按照综合成绩在合格线上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3、如某个专业综合成绩没有达到85分以上的,其本专业招聘名额调整到综合成绩达到85分以上的其它专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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