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古典组织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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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古典组织理论
新古典组织理论又称“行为科学组织理论”。
从20世纪30年代起,行政组织理论的研究逐渐引进行为科学的方法,形成了新古典组织理论。
主要有以埃尔顿·梅奥(E.Mayo)为代表的人际关系组织理论;以切斯特·巴纳德(C.I.Barnard)为代表的组织平衡理论和以赫伯特·西蒙(H.A.Simon)为代表的决策过程组织理论。
新古典理论的提法是在对早期组织理论进行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这一派理论的主要代表是玛丽·帕克·福菜特、埃尔顿·梅奥、弗里茨·罗特利斯伯格和切斯特·巴纳德。
这些学者著书立说的时期正是传统的管理理论或古典组织理论盛行的时期,但是他们却使管理理论和组织理论的研究开始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梅奥和罗特利斯伯格1927年到1932年所进行的霍桑研究奠定了行为科学的基础,他们是人际关系学说的先驱者或行为科学的早期代表人物。
他们的发现使人的社会、心理因素及人在组织中的行为与效率的关系成为组织理论的重要内容。
福菜特主要的研究活动时期是在霍桑实验之前,而巴纳德则正是在霍桑实验之后。
福莱特的观点被公认为是联结古典管理理论与行为科学管理理论的纽带。
在她所处的时期中,她是唯一强调管理的心理学和社会学方面的人。
她认为,管理是一个社会过程,组织是一个社会系统。
巴纳德也是推动传统的管理理论向行为科学的管理理论过渡的有影响的人物。
他重视组织的社会心理方面,而不是经济与技术问题。
他把组织定义为一种协作系统,研究了非正式组织的存在及其影响,提出了与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及传统管理学家的合法职位权威论有本质区别的“接受”的权威论。
新古典组织理论中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成果包括: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
∙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
∙麦克莱兰的激励需求理论;
∙麦格雷戈的“X理论-Y理论”;
∙波特和劳勒合作提出的波特-劳勒模式。
它与古典组织理论相比,有如下几点不同:
1、在集权和分权的问题上,主张更多的分权。
因为分权可以使更多的人参加决策,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总裁艾尔弗雷德·P·斯隆(Alfred P. Sloan)提出的“集中政策,分权管理”主张,就是这一思想的体现。
2、从组织形态来看,不主张高耸的组织结构,而倾向于扁平的组织结构。
根据新古典理论的观点,传统的科级组织模式可以分为尖三角形结构(即高耸的组织结构)和扁三角形结构(即扁平组织结构)。
前者为集权制度,控制幅度小,后者较易推行分权,分层负责和专业化。
3、提倡部门化。
古典组织理论提倡分工和专业化主要是针对个人而言;新古典理论所倡导的部门化,实质是部门专业化。
大学和医院等就是以部门化为基础的组织。
新古典组织理论的评价
新古典组织理论是以古典组织理论为基础的,以组织中人的问题为中心,从动态的角度研究人的行为对于组织的影响及其相互关系;他们承认等级制的存在,研究权力关系和权威问题,追求组织效率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但是新古典组织理论从社会心理方面研究了人的因素和行为对组织及效率的影响,只注重社会科学实证的研究方法,忽视组织结构、法规及环境的作用等;把单向服从的权力关系
看作是一种双向协作的关系,并以此为基础探讨新的组织模式和管理方法,成为传统的管理理论向发展中的行为科学的管理理论过渡的纽带和环节。
1.马克斯·韦伯及其管理组织理论
管理组织理论的代表人物是马克斯·马克斯·韦伯。
他出生于德国一个有着广泛政治和社会联系的富裕家庭,是一个对社会学、宗教、经济学和政治学都怀有极大兴趣的学者。
马克斯·韦伯是与弗雷德里克·温斯洛·泰勒、亨利·法约尔同时代的又一位古典管理理论的代表人物,他先后写了《新教徒伦理》、《经济史》、《社会组织与经济组织理论》等书,后者反映出他对组织理论的重大贡献。
在管理思想史上,马克斯·韦伯被誉为是“组织理论之父”。
马克斯·韦伯的管理组织理论的基本内容有:
(1)揭示了组织与权威的关系并划分了权威的类型
马克斯·韦伯认为,任何组织都必须以某种权威为基础,才能实现目标,只有权威才能变混乱为秩序,但不同组织赖以建立的权威不同。
他认为,古往今来,组织赖以建立的权威有三:一是传统权威,它以对社会习惯、社会传统的尊崇为基础;二是超凡权威,它以对领袖人物的品格、信仰或超人智慧的崇拜为基础;三是合理—合法的权威,它以对法律确立的职位权力的服从为基础。
马克斯·韦伯认为,以传统权威或超凡权威为基础建立的组织不是科学的、理想的组织,只有建立在合理—合法权威基础上的组织,才能更好地开展活动,是理想的组织。
这种组织在精确性、稳定性、纪律性和有效性等方面,比其他组织都优越。
马克斯·韦伯称这种组织为官僚制组织。
(2)归纳了官僚制组织的基本特征
马克斯·韦伯认为,官僚制组织的基本特征有:(1)实现劳动分工,明确规定每一成员的权力与责任,并作为正式职责使之合法化。
(2)各种公职或职位按权力等级严密组织起来,形成指挥体系。
(3)通过正式考试的成绩或在培训中取得的技术资格来挑选组织的所有成员。
(4)实行任命制,只有个别职位才实行选举制。
(5)公职人员都必须是专职的,并有固定薪金保证。
(6)职务活动被认为是私人事务以外的事情,受规则和制度制约,而且是毫无例外地适于各种情况。
(3)概括了官僚制组织的结构
马克斯·韦伯认为,官僚制组织体系的结构可分为三个层次,即最高领导层、行政官员层和一般工作人员层。
在官僚制组织下,最高领导层相当于目前许多组织的高级管理层,其主要职能是决策;行政官员相当于中间管理层,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最高领导层决策;一般工作人员层相当于直接操作层,其主要职能是从事各项具体的实际工作。
官僚制组织理论,是适应传统封建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需要而提出,它具有里程碑性质,影响十分深远。
这使马克斯·韦伯作为与弗雷德里克·温斯洛·泰勒、亨利·法约尔齐名的管理学说开创者而载入史册。
理想的官僚体制
∙体现劳动分工原则:简单且清晰的任务。
∙严格的权力等级和严密的规章制度:明确的等级;详细的规则;完整的工作流程。
∙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非人格化:统一不带个人偏好的运行机制(含选用与提升人才)。
2.穆尼和赖莱的组织效率原则
詹姆斯·穆尼(James D. Mooney)原是美国通用汽车出口公司的总经理,他和历史学家出身的另一位企业经理赖莱(Alan Reiley)在1931年出版了《工业、前进!》。
在这本书中,他们提出了一些能达到“通过服务获得利润”这一工业目标的组织效率的原则。
这些原则是:(1)协调原则。
这个原则是指“有秩序地安排团体力量,以便在对一个共同目标的追求中能有统一的行动。
”贯彻协调原则要以权威为基础,同时要求组织成员对组织所要达到的目标要有明确的理解。
(2)等级原则。
这个原则是指在每个组织中都应有一个权力和相应的职责的等级系列。
通过对这个等级系列,上级领导把权力授予下级,同时确定和安排等级系列中的每一个下级的工作任务和明确他们的职责。
(3)职能原则。
这个原则指的是“各种不同职务之间的区分。
”这个原则的意思是指在组织中要通过对各种职务的区分,使人们在组织中担任各种不同的职务,从而履行各种不同的职能,这些职能在组织中既相互分工又相互制约形成一个整体,为组织目标的实现而发挥作用的。
詹姆斯·穆尼指出:“在每一个有组织的企业中,必然有某种确定其目标的职能,另一种是完成这目标的职能,第三种职能按照既定的程序规则作出解释性决策。
这些职能可以叫做确定性职能、应用性职能和解决性职能,其关系正如原则、程序和效果。
在世俗政府中就是立法职能、行政职能和司法职能。
3.古利克的管理七职能论
美国管理学家卢瑟·古利克(Luther Gulick)把亨利·法约尔关于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履行的职能进行扩展,提出了有名的POSDCORB的管理七职能论。
这七个管理职能是:(1)计划(Planning)。
是为了实现企业所设定的目标,制定出所要做的事情的纲要,以及如何做的方法;
(2)组织(Organizing)。
是为了实现企业所设定的目标,建立权力的正式机构,以便对各个工作部门加以安排、规定和协调;
(3)人事(Staffing)。
是有关人员的引入和训练,以及有利的工作条件的维护等整个人事方面的职能;
(4)指挥(Directing)。
包括以下各项的一种连续工作。
作出决策并以各种特殊的和一般的命令和指示使之具体化,作为企业的领导者就是这样发挥作用;
(5)协调(Co-ordination)。
是使工作的各个部分相互联系起来的极为重要的职能。
(6)报告(Reporting)。
是使那些经理人员应对之负责的人得到有关正在进行的情况的报告,并使自己及其下属通过记录,调查和检查得到有关情报;
(7)预算(Budgeting)。
包括所有以财务计划、会计和控制形式出现的预算。
4.厄威克的管理八条原则
美国管理学家林德尔·厄威克(Lyndall Urwick)在《组织的科学原则》一书中提出了组织的八条原则:
(1)目标原则。
所有的组织都应当表现出一个目标。
(2)相符原则。
权力与责任相符的原则。
(3)职责原则。
上级对所属下级的职责是绝对的。
(4)等级系列原则。
在组织中,要按照权力关系形成一个不中断的等级链。
(5)控制幅度原则。
每一个上级领导所管辖的相互之间有工作联系的下级不应超过5人或6人。
(6)专业化原则。
每个人的工作应限制为一种单一的职能。
(7)协调原则
(8)明确性原则。
对于每个职务都要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