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产素引产与催产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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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死胎及胎儿畸形 • 7、预防过期妊娠 • 8、其他问题:既往未控制的急产、社会心理问题
考虑因素
• 宫颈成熟度:Bishop≤4分,引产失败率高 • 胎儿肺成熟度评估 • 胎儿对宫缩承受能力评估 • 孕龄 • 母体情况 • PROM后静滴催产素时间:多主张 24h 后
• Bishop评分法:
方法
对不敏感者可 酌情增加剂量
5%的GNS(NS) 滴速4—8滴/分 500ML
加入催产素2.5
观察宫缩10-15min
静脉滴注
单位摇匀
调整
维持宫缩
宫缩压力达到50—60mmHg, 宫缩间隔2—3分钟, 持续40—60秒
根据强度调整 不超过
30-40滴/min
催产素引产过程中应注意观察什么?
• 1、宫缩:性质、强度、持续时间;观察2—3阵宫缩; 警惕强直性宫缩发生
诉讼经过
• 2005年4月夏某监护人在北京提出医疗损害赔偿 诉讼,认为北京某医院对于产妇分娩方式的选择 和新生儿的抢救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 为了明确责任和伤残等级,原告提出司法鉴定申 请。法院委托北京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 定意见为:
诉讼经过
• 1、通过对送检病历审阅,可以充分证明杨 某属于正常妊娠,胎位及胎儿皆无异常, 身体健康。医院在阴道试产不顺利的情况 下,胎心达到90/分以下,在此危急情况下 应果断行剖宫产。在第二产程宫缩乏力的 情况下,没有引起接产医生的重视,仍然 坚持阴道试产,并使用了产钳助娩。接产 医生对病情估计不足,造成胎儿宫内窘迫。
录。
催产素引产时出现哪些情况需立即停用
• 1)先兆子宫破裂或子宫破裂征兆; • 2)痉挛性宫缩 • 3)一过性低血压 • 4)过敏反应 • 5)胎心异常:胎心﹤110次/分或基线异常。 • 6)宫缩过频:每10分钟5次以上,持续﹥1分钟。
怎样判定催产素引产成功和失败
• 引产成功:引产4小时内开始规律宫缩进入产程或停止滴注后2小时内 临产。
• 自发宫缩中有胎儿组织产生(脐血测定)
催产素与分娩
分娩发动和进展过程中催产素的生理过程是复杂而且不全 理解。但不管怎么样,催产素在分娩中起关键作用,这是 清楚的。
催产素刺激富含受体的平滑肌收缩 催产素刺激蜕膜前列腺素释放,进一步增加收缩 催产素对平滑肌敏感性与雌、孕激素水平有相关性
催产素引产与催产
一般来说 合理应用 发生严重并发症 不多见
并发症
7、急产 8、引产失败而剖宫产 9、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早产多见 11、产后子宫张力缺乏……长时间应用 12、产后出血……长时间应用
一般来说 合理应用 发生严重并发症 不多见
催产素引产前的准备
• 胎儿监护; • 宫颈成熟度评估; • 知情告知
• 专人观察:宫缩、胎心音、产程进展、羊水颜色、 量、测血压、脉搏、呼吸并记录
宫颈成熟度评估
0
1
2
3
宫口开大(cm)
0
宫颈管消失(%) 0~30
长度(cm) >3
先露位置
-3
(坐骨棘=0)
宫颈硬度

宫口位置

1~2 40~50
≥1.5 -2
中 中
3~4 60~70
≥0.5 -1~0
软 前
5~6 80~100
0 +1~+2
宫颈成熟度对催产素引产结局的影响
宫颈评分 宫颈评分 宫颈评分 评分
• 引产失败:滴速40滴/分,引产时间达4小时,仍无有效宫缩,连续3 天不临产。
• 许多情况下,静滴催产素后产程进展顺利,随后可降低速 度或停滴 原因: 1、内源性催产素上升(母、胎) 2、催产素受体或活力改变→ 催产素敏感上升 3、诱发前列腺素释放
催产素引产选择什么液体
• 可用液体有:5%GS、10%GS、5%GNS、生理盐水、平衡液 推荐:盐水 和平衡液 • 理由:葡萄糖总量与催产素剂量和脐血 Na+ 水平呈负相关
素(孕酮无)
催产素的作用
1、对子宫 直接——收缩; 间接——刺激 蜕膜花生四烯酸、前列腺素2产生和释
放——子宫收缩
前列腺素2可增加子宫对催产素的敏感性
催产素的作用
2、直接作用使血管和平滑肌松弛。表现:大剂量催产素 静脉使用——低血压、冠状灌注下降,心搏停止(尤其在 麻醉状态下)。 3、抗利尿作用:1%过量静脉滴注可致水中毒。
• 2007年5月30日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已经发生的医疗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住院期间护理费、交通费、残 疾赔偿金、复印费和至原告五周岁时服药治疗费、康复训 练费、护理费、营养费合计34万元,判决被告赔偿精神抚 慰金12万元。
• 2009年11月原告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北京 某医院赔偿后续医疗费、干细胞移植费、康复治 疗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等合计2百余万元。法 院委托北京某鉴定中心于2011年7月12日法院判 决被告赔偿原告截止至2011年6月27日的医疗费、 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截止至2017年6 月27日的康复治疗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营 养费,以上共计54万余元
• 医院认为鉴定机构未组织听证会,未当面听取其 意见,对法医鉴定结论不服,要求法院委托北京 市医学会进行医疗过错鉴定。鉴于司法鉴定结论 未明确过错比例和伤残等级,法院委托医学会再 次鉴定
鉴定结论
• 1、北京某医院采取的阴道分娩方式和产前 助产未违反产科诊疗常规。
• 2、催产素的使用不规范,指征不充分、无 滴速记录。新生儿出生一分钟评分为4分, 经抢救5分钟阿氏评分仍为4分,说明该院 对新生儿窒息抢救不得力,致使新生儿出 生5分钟缺氧未纠正。该院上述医疗过错与 胎儿窘迫、新生儿窒息有因果关系。
﹥9分 7wenku.baidu.com9分 5-6分 ﹤4 分
成功率 100% 80% 50%
宫颈不成熟
禁忌症
(一)绝对禁忌症:严重合并症及并发症,不能耐受阴道分娩者 1、子宫手术史:古典式剖宫产、未知子宫切口的剖宫产、穿透子宫内膜的
子宫肌瘤挖除术、子宫破裂史 2、前置胎盘或前置血管 3、明显头盆不称 4、胎位异常:横位、初产臀位估计不能经阴道分娩者
如何避免
• 严格执行诊疗常规 •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治疗方案 • 充分知情告知 • 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意见 • 及时完善病历记录
催产素的产生
• 下丘脑视上核及旁核N细胞合成——垂体后叶储 存、释放。是一种九肽激素。
催产素的代谢
非结合形式存在于循环中,在肾脏、肝脏代谢 催产素酶(酪—半胱链)迅速降解→胎盘合体滋养细胞产生 妊娠:催产素酶活性增加 → 催产素清除率上升 血浆中催产素半衰期:5-7 min 各种刺激调节释放:乳房、下生殖道感觉、宫颈扩张、雌激
5%GS 1000ml+催产素5U,孕妇、新生儿血Na+下 降,渗透压下降; 液体>2000ml时更明显; 新生儿低 Na+→ 新生儿黄疸增加 3-4倍;
催产素引产中如何调整浓度和滴速
• 先以0.9%氯化钠溶液500ml,调好滴速,加入2.5U催产素, 摇匀,以12—24ml/h(即4—8滴/分)开始,视胎心率、 宫缩强度调节滴速。每15—30分钟增加滴速,每次增加速 度不超过4滴/分,直至最佳宫缩——每10分钟有3次宫缩, 宫腔压力达50-60毫米汞柱,持续时间≧30秒。
• 适应症 • 禁忌症 • 并发症 • 方法 • 注意事项
适应症
• 1、妊娠高血压疾病 • 2、胎膜早破 • 3、绒毛膜羊膜炎 • 4、胎儿宫内环境不良,继续妊娠将会给胎儿带来伤害
(羊水过少、FGR、母儿血型不合、胎盘功能不良)
适应症
• 5、母体合并症,继续妊娠将威胁母亲:(糖尿病、肾脏病、 心脏病、慢性肺疾病)
孕期子宫对催产素敏感性
对催产素反应性开始于孕20周; 反应性快速增加于孕30周; 于足月达高峰; 敏感性与平滑肌、蜕膜催产素受体水平一致—— 生产发动时受体水平达高峰(300倍于非孕期); 宫颈上的受体水平稀少; 子宫肌肉对催产素敏感性≠宫颈口扩张
孕期体内催产素情况
• 外周血水平比非孕期轻度增加、程度不一(脉冲式释放) 孕晚期≈第一产程; 第二产程、第三产程达高峰; 第一产程:外周血浓度度≈VD4-6mU/min;
• 2、胎心:电子胎心监护或每隔15分钟在宫缩间歇听胎心 一次,至少半分钟。如遇胎心﹥160次/分或﹤110次/分, 立即吸氧,左侧卧位,调整滴速,寻找原因进行处理。
• 3、胎先露下降和宫口扩张情况:根据宫缩情况而定。一 般情况下2小时-4小时行阴道查。准确绘制产程图。
• 4、心理及生活护理 • 5、破膜后立即听胎心,观察羊水性状,有无宫缩,并记
• 5、患儿需要康复训练至5岁,每季度训练一次, 平均每年需费用2000元人民币。婴儿痉挛症需服 药控制至不发作为止,药费每年约需3000元人民 币。
• 原告不同意医学会对和后续治疗费的评估意见,要求重新 鉴定。针对原告异议,法院征询北京市医学会意见,医学 会再次回复:
• 1、每年2000元康复训练费用为基本费用,指病人每季度 到医院接受训练指导一次,由家长在家康复。
• 2、患儿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专人照顾,属于生活护理。 从目前情况看可能终身护理,也可在5岁后再行评定。
• 3、婴儿痉挛症的服药期限可考虑到5岁,以后再根据患儿 情况判赔。
法院审理认为
•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他人因过错行为致人身损害发生的,过错一方 应根据过错程度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北京某司法鉴 定中心和医学会的报告结论证实,原告的缺血缺氧性脑病不是产前发 生的,产后原告即出现呼吸快、哭声尖直、烦躁表现等,出生3小时 即被儿童医院诊断为缺血缺氧性脑病,从而可以排除产后因素造成的 疾病。被告在接生中使用催产素不规范、对原告窒息所实施的抢救不 得力,是原告脑瘫的原因之一。另外胎儿对缺氧的耐受能力低下,也 是脑瘫发生的原因之一。原告三级伤残是原告自身因素和被告医疗过 错共同原因所致,被告应根据其医疗过错程度对原告承担60%的赔偿 责任。原告出院后确需生活护理,护理人数可考虑两人轮换。原告经 过一段时间的服药治疗及康复训练,转归的结果尚难判断,故护理费、 服药费、康复训练费可暂考虑到原告5周岁,届时仍有损失发生,可 另行通过诉讼主张权利
禁忌症
5、宫颈浸润癌 6、某些生殖道感染性疾病活动期 7、未经治疗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者 8、对引产药物过敏者
禁忌症
(二)相对禁忌症 1、子宫下段剖宫产 2、胎位不正 3、子宫过度膨胀(羊水过多、双胎及多胎妊娠) 4、经产妇分娩≧5次 5、巨大儿
并发症
1、羊水栓塞 2、强直性宫缩,导致胎儿窘迫或死亡 3、水中毒 4、子宫破裂 5、 胎盘早剥 6、 宫颈裂伤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綦江医院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
主讲人:王孝君
病情简介
• 患方:夏某,2004年出生 医方:北京某医院 • 2004年1月杨某怀孕,此后定期到北京某医院检查,各方面
都正常。2004年10月19日产妇出现临产征兆,凌晨5时到北京 某医院待产,入院诊断为“妊娠41周孕2产1先兆临产”。夏 某父亲提出剖宫产,医生认为病人为经产妇决定行阴道试产, 并静点催产素。 • 16:40自然破膜,羊水1度,胎心132次/分。 • 17:45胎心89次/分,羊水3度,给予吸氧,停用催产素。 • 18:25杨某在产钳+侧切下娩出夏某,1分钟Apgar评分4分, 行新生儿窒息复苏,5分钟评分4分。22:10夏某被转入北京儿 童医院治疗,诊断为:“新生儿胎粪吸入性肺炎、新生儿缺血 缺氧性脑病。”夏某出院后间断痉挛抽搐,被诊断为婴儿痉挛 症,经多家医院诊治和康复未见明显好转,不会独自坐立,不 会咀嚼,需家属长期护理。
诉讼经过
• 2、胎膜早破可以合并宫腔感染的发生,也 可以出现胎儿缺氧窒息和吸入性肺炎,也 可以导致难产。接产医生对羊水污染和宫 内窒息表现缺乏重视,坚持阴道试产放任 不良后果的发生。综上认为产妇入院及产 前母婴健康,缺血缺氧性脑病是在产程过 程中发生的,医院存在过错并与损害结果 存在因果关系。
医方意见
• 最高40滴/分是目前公认最安全的产前给药,如滴速已递 增到60滴/分,仍无有效宫缩,则不宜继续增加滴速。可 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浓度。
鉴定结论
• 3、患儿目前脑瘫(重度智力障碍、婴儿痉挛症) 诊断明确。根据病历分析,脑瘫发生的原因与胎 儿窘迫、新生儿窒息有关。另外,胎儿在使用催 产素短期内胎心减慢,停用催产素后胎心仍不能 恢复正常,说明胎儿对缺氧耐受能力低下,也是 脑瘫发生的原因之一。
• 4、患儿目前脑瘫属三级伤残,医院对伤残承担 6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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