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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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制度
一、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档案法》对档案工作的一系列规定要求。本镇的文件材料由各部门收集、整理后定期向档案室移交。档案室对各部门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凡是本镇各部门形成的文书材料,包括收文、收电、发文、发电底稿、内部文件、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会议记录、各种申报资料、均应按照归档要求统一立卷归档。
三、档案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将所要立卷的文件材料(包括有历史查考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传真底稿等)按照收发文薄统一核对。收集齐全,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立卷;应保证归档材料齐全完整。
四、本镇各部门人员因公外出带回的文件材料(包括声像材料),统一由各部门收集;镇领导带回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收集。
五、上级文件由办公室收集齐全,选择其中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立卷归档,按归档移交档案室。
六、每年的四月底,各部门必须将整理好的文件材料移交档案室。
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室管理要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科学系统地管理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延长其寿命,保证及时准确的提供利用。
2、要对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目,做到存放科学条理,整齐美观,查找方便。
3、建立健全档案统计工作,对档案内部接收、移出整理、销毁利用方面都要进行记录、统计,做到数据准确详细。
4、档案室要有防光、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高温、防尘、防病毒设备,不准在库房内规程杂物。
5、档案资料借阅、利用销毁要有严格手续,做到严密清楚,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清处理。
6、管理人员调离工作时,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档案工作保密制度
一、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要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妥善保管,积极开展利用工作。
二、本室工作人员要模范遵守保密制度,忠于职守,提高警惕。
三、档案室是保存档案重要场所,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
入内。兄弟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参观库房,须经批准,严格登记,并有本室工作人员陪同。
四、对于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控制使用,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提供使用。
五、利用本室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抄录、复制;从本室抄录、复制的档案资料,未经本室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公布或印刷出版。
六、本室档案工作人员违反保密制度、丢失或擅自提供档案,泄漏档案机密,否则,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室要把档案统计工作纳入档案工作细则之中,对接收、移交、销毁的档案要及时登记和统计,并按规定填写统计表。
2、档案统计工作要做到目的明确,数据真实准确,有始有终,从不间断。
3、运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收集、整理、分析统计资料,寻求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的具体方法。
4、做好档案数量、鉴定情况、利用情况等各项内容的统计,注意积累,为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以及总结经验教训
提供丰富、准确的统计资料。
5、各种统计材料一律使用钢笔填写,要整理存档。
6、向上级报送的各种统计材料,必须按要求填写,经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上报。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每年按规定和上级要求上交档案,要严格手续。
2、本镇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组领导小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鉴定,鉴定工作依照上级有关规定及年限,要鉴定准确,对已推动保管价值的档案,须由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报镇领导审批,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方可销毁。
3、批准销毁的档案在制定地点,由二人以上在场进行销毁。
档案查阅利用制度
1、档案人员要熟悉所藏档案的内容,主动了解本镇各业务处室对利用档案的需要,做提供利用工作。
2、对所有案卷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索引卡片等
检索工具,以便准确提供案卷。
3、档案人员要定期编写全宗、机构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以便及时系统的提供利用。
4、凡查阅本室案卷,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上级机关需要调阅案卷时,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并规定借阅时间。
5、外单位借阅本镇案卷时,应持单位介绍信,镇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6、利用者必须在阅卷室阅卷,要爱护案卷材料,不得污损、圈划、折角、折卷、撕页等,如发现上述情况,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档案设备维护使用制度
1、档案设备是指档案装具以及为档案工作配置的各种设备。
2、档案设备不得擅自挪用,不经领导批准不能外借。
3、档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工作,要自觉遵守各项制度。
4、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各种设备的原理、性能和操作规程,明确设备使用目的和要求。若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报告。并经常检查电源,杜绝一切隐患。
5、档案管理人员要爱护各项设备,每日要清理有关设备内外的浮尘,整理桌面、托擦地面,做到设备覆盖整齐,桌面清洁,地面干净。
重大活动档案登记制度
1、凡属我镇重大活动,都具有极高的保存利用价值,必须及时收集整理。
2、对我镇重大活动实行专人负责制。即在重大活动开始,由镇党组织指派专人跟踪收集材料,并加以整理,活动结束后,及时将全部材料送档案室。
3、档案专职人员要结合实际情况,对报送的重大活动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齐全与完整,以便及时登记归档。
声像实物归档制度
一、凡能反映本镇真实工作、重大活动的照片底片、微缩胶卷、录音带、录像带等和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实物均属归档范围。
二、独立项目的声像材料,在项目结束后应随时整理归档,零星项目的声像材料可在当年12月底到次年一季度整
理归档。
三、档案室是保存档案重要场所,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兄弟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参观库房,须经批准,严格登记,并有本室工作人员陪同。
四、对于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控制使用,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提供使用。
五、利用本室档案,示经同意,不得擅自抄录、复制;从本室抄录、复制的档案资料,未经本室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公布或印刷出版。
六、本室档案工作人员违反保密制度、丢失或擅自提供档案,泄漏档案机密,否则,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