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行政执法案卷的注意事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执法文书是执法行为的有效载体,执法案卷又是执法水平的直接体现。我们在执法实践中,往往因为文书制作不规范,程序不合法,导致行政复议被撤销或变更,甚至在行政诉讼中败诉。为此,认真制作执法案卷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就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装订整齐、条理清楚

案卷应由封面、封底、罚款票及各种实用文书组成。案卷装订应用装订机和线绳;卷内文书应按事情的发生、发展、时间顺序排列;在每页文书右上角用阿拉伯数字标明页码,逐项登记在“目录”内,尤其注意罚没款统一收据应贴在一张白纸上标明页码装订入卷,以免丢失;案卷封面按要求逐项填写,案由要求写得简单明了,处理结果按处罚决定书内容填写,办案日期写清起止日期,保存年限及文书的件数、页码、归档号及结案日期,做到条理清楚,便于查阅。

必用文书不能省略

新修订的执法文书共有43种,但在执法案卷中必须使用的文书有9种,即现场检查笔录、立案审批表、调查笔录、通知、送达回证、行政案件审理记录、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案件结案报告。这是一般立案案件必用文书,缺少任何一种,执法案卷不完善,执法实践中往往是办、审不分离,不履行告知程序,这样做既不符合《技术监督办案程序》的规定,也不符合《行政处罚法》原则;既影响了执法文书的严肃性,也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的有效性。

填写执法文书应仔细认真

文书制作必须使用水笔或签字笔,不能用铅笔或圆珠笔,涂改处应有当事人签字或压印认可,空白处应当填写空白符号或用文字说明,记录违法事实字迹工整,条理清楚,认真填写文书每项,不能忽视任何细节。如被检查单位(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地址、企业代码、行政相对签字人与法人的关系等应交待清楚。在任何环节上出现问题,哪怕是一个字的误差,都有可能导致行政处罚无效,案件无法执行,在执法实践中,其教训也是很深刻的。

两种笔录使用应准确、规范

现场检查笔录是把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情况作如实记录,调查笔录则是把行政相对人和其他有关人员提供的情况如实记录。两种笔录的作用、程序、意义不同,不能混为一谈,相互取代。使用现场检查笔录应抓住被查物品的细节特征,客观、准确、全面地记录,如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范围及检查内容,物品进价、销价、数量、库存等有关情况,绝不能盲目对当事人行为或案件性质进行定性,如“目测”含量不够,即定性为该产品不合格。这是现场检查笔录中不允许出现的。调查笔录应根据案情事先拟定调查主题,避免调查偏离目标,使用多个调查笔录应互相印证其有效性,相对人应在两种笔录中文书结尾处签属“情况属实”字样,执法人员在笔录中未签字,或调查人、记录人是同一人现象不允许存在。笔录应写明第x页、共x页,应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上,做到准确、公正、全面。

准确填写结案报告,做好后处理工作

执法案卷要求所有立案案件一案一结,现场处罚案件可以多案一结,对于不能正常执行或根本不能执行的案件,结案报告应写明原因。结案报告中应充分体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与服务职能,不要只罚款了事,对于那些未办理“许可证”、“无标生产”等问题,案卷中应写明帮助企业申请办证、建标等整改方案;对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应填写涉案物品处理记录,按照《罚没物品管理办法》写清后处理结果。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系统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案卷材料及装订,提高系统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水平,切实推进行政执法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和《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及案卷装订规范(试行)》(通工商发〔2010〕8号)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行政处罚文书,是指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复议书和行政赔偿文书》中所指的行政处罚专用文书以及行政处罚过程中使用的其它文书。

第三条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制作应遵循以下规范:

1.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制作版面规范:

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幅面为21厘米×29.7厘米。上下边距各为2.54厘米,左边距为2.8厘米,右边距为2.6厘米。单面印刷,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

个汉字。

2.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制作技术规范:

(一)文书标题。文书标题主要是指文书制作机关及文书名称,如“南通市海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机关名称与文书名称应分为两行,机关名称为小1号宋体字,文书名称为1号黑体字。文书标题居中排布,字间无空格,字体加粗。执法机关代码章位置:行政处罚决定书首页右上角。

(二)文书字号。字号在文书标题下一行,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3号宋体字,居中编排。年份、序号采用阿拉伯数码标识法,年份编满四位,用六角括号“〔〕”括入。例如:海工商案字〔2010〕第00001号。文书字号下一行划一长直线与文书正文隔开。

(三)文书正文。正文部分每自然段首行左空2字,全部用3号仿宋体字,字符间距为标准,行间距为单倍行距。

(四)落款及印章。正文结束后空三行,落款处应有制发机关名称与成文时间(右空2至4个汉字),成文时间采用中文标识法,年、月、日不得使用分隔符“-”、“/”或“.”代替,年份不得省略或简化,“零”标识为“○”,不得用英文字母“O”或用阿拉伯数码“0”代替,月份、日期不得使用简写“廿”或“卅”,准确写法如“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加盖制发机关印章,印章应端正、居中下压机关名称与成文时间。两页以上的文书于各页底端居中插入页码(页码格式:第X页共X页)并在各页右边中间处加盖骑缝章。如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落款及印章位置时,可适当调整间距,保持页面美观。

第四条结合本局实际,另对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形式、表述方式、注意事项等如下规范:

1.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形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调查终结报告、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建议书、草拟处罚文稿一律实行微机制作。其它执法办案文书原则上实行微机制作。

2.行政执法办案文书涉及承办人、相关负责人签字的一律本人手写。

3.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草拟的处罚文稿、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等文书格式要求同第三条规定的规范相同,文书各页底部居中标示“第X页共X 页”。。

4.条款项的表述方式:条款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表述,其中款的序号不加圆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