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品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溶出度方法验证易忽视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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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溶出度方法验证易忽视的几
个问题
审评四部审评八室郑国钢
溶出度系指药物从片剂或胶囊剂等固体制剂在规定的溶出介质中溶出的速度和程度,是一种模拟口服固体制剂在胃肠道中的崩解和溶出的体外试验方法。它是评价药物制剂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
一个完整的溶出度方法验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溶出介质及介质体积的选择;(2)溶出方法(转篮法与桨法)及其转速的选择;(3)溶出量测定方法的验证,(4)溶出度均一性试验(批内)、重现性试验(批间)等。审评中发现提供溶出度方法验证资料往往不全,应引起申报单位注意。
(一)溶出度测定方法的选择
溶出度测定方法的选择包括溶出介质及介质体积的选择、溶出方法(转篮法与桨法)及其转速的选择。根据《化学药物质量标准建立的规范化过程技术指导原则》,溶出介质通常采用水、0.1mol/L盐酸溶液、缓冲液(pH值3~8为主)。对在上述溶出介质中均不能完全溶解的难溶性药物,可加入适量的表面活性剂,如十二烷基硫酸钠等。检查方法转篮法以100转/分钟为主;桨法以50转/分钟为主。
应该注意的是(1)溶出介质的体积需使药物符合漏槽条件,大杯法(第一、二法)常用体积为500~1000ml,小杯法(第三法)常用体积为100~250ml。部分品种为满足在溶出量测定时药物浓度的需要,可采用低于上述限度范围的溶剂。(2)介质、方法、转速的选择一般根据溶出曲线测定结果确定。部分资料简单地通过比较主药在各溶剂中的溶解度来选择溶出介质,我们认为相同的溶剂可能会导致对不同制剂溶出行为的差异,且工艺的选择、辅料的加入能改变主药在不同溶剂中的溶解行为,故仅考虑溶解度是不适合的;部分资料根据单点测定结果进行方法和转速选择,如盐酸左旋多巴甲酯片申报资料中采用篮法100rpm和桨法75rpm比较,结果45min溶出均大于95%,故选择桨法75rpm测定溶出度,单点测定不能很好区分不同处方和生产工艺的溶出情况,也影响
溶出拐点的确定,故不合适;考虑今后大生产工艺,申报单位确定溶出度检查方法中常采用高转速或延长取样时间,取样时间与溶出曲线的拐点位置相距较远,导致溶出度测定区分能力不明显,溶出度取样时间常选择溶出曲线的拐点处后推10~20分钟,如果时间较长或太短,可通过适当提高或减低转速等手段重新测定溶出曲线。(3)如是仿制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则应与被仿制的制剂进行溶出曲线比对,并对相似性进行评价,评价方法建议采用f2因子法。溶出曲线中溶出介质除采用已确定溶出度检查中的溶出介质外,还应选择水、0.1mol/L盐酸溶液、pH3.8醋酸盐缓冲液、6.8磷酸盐缓冲液及pH7.2~7.4磷酸盐缓冲液进行溶出曲线比对。(4)重现性试验(批间均一性)是考察制剂工艺稳定性及溶出度方法重复性的一项重要指标,建议采用对三批样品进行均一性考察。
(二)溶出量测定方法的验证
溶出量测定常同含量测定,采用HPLC、UV方法。如溶出量测定所用的溶剂(溶出介质)与含量测定的溶剂不一致,溶出量测定浓度与含量测定浓度不一致,溶出度测定制剂为胶囊剂或需去除糖衣、薄膜衣后测定含量的片剂,则均需重新进行溶出量测定方法验证。
根据中国药典附录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附录XIX A)溶出度测定方法的验证与含量测定相同,包括准确度(回收率)、精密度、专属性(辅料、胶囊壳等的干扰试验)、线性和耐用性等。
应该注意的是(1)溶出量测定方法学验证中范围与含量测定不同。含量测定范围为测试浓度的80%~120%(回收率高、中、低常设为80%、100%、120%),对于溶出度,范围规定为限度的±20%(回收率高、中、低常设为50%、限度浓度、100%)。(2)测定干扰2%以下可忽略不计,2~5%可考虑在限度上适当提高,超过5%以上测定方法不可取,如是空胶囊产生的应进行囊壳的消除试验。空胶囊常仅对UV 测定有干扰,药典规定如空胶囊干扰大于标示量的25%,实验无效,如干扰不大于标示量的2% ,可忽略不计。考虑胶囊壳的批次、来源不同,
紫外吸收强度也各不相同,故干扰也常常不同。严格按照样品测定的步骤,取6粒空白胶囊壳进行试验,工作量大,且由于干扰不一,会给测定结果带来误差。故空胶囊干扰较大时,建议采用HPLC法测定。如曾发现,氟康唑胶囊溶出度UV法测定,部分企业空白胶囊干扰可达20%,严重影响数据的真实性,建议改为HPLC法测定。
(三)滤膜吸附的验证
取样过滤时,可能存在损失,故需进行滤膜吸附的验证,大部分资料未进行该项试验。
中国药典溶出度测定法对微孔滤膜的规定为“滤孔应不大于0.8μm,并使用惰性材料制成的滤器,以免吸附活性成分或干扰分析测定”。工作中常用滤膜有水系和有机系两种,滤膜孔径0.45μm、0.80μm。水系微孔滤膜通常为混合纤维素酯滤膜(WX),不耐酸、碱、有机溶剂。使用前常需进行漂洗(水浸)处理,防止滤膜使用时未压紧有气泡入内,同时水浸也为了使膜充分溶胀,现有针式混合纤维素酯过滤器,可直接使用。有机系微孔过滤膜有尼龙(N6、N66)滤膜、聚偏氟乙烯(PVDF)滤膜、聚四氟乙烯(PTFE)滤膜等,也有针式过滤器,上述滤膜具有显亲水性,使用前不需预先湿润,几乎能与全部溶出介质相容,无纤维脱落等优点,但由于价格昂贵使用单位较少。
判定吸附与否的方法可采用:(1)取溶出液过滤,舍去不同体积的初滤液后测定,观察响应值的变化,了解被测药物与滤膜的吸附情况。(2)取样后,一部分不过滤,直接采用高速离心,取上清液测定。另一部分采用过滤法,取所得的续滤液测定,考察两者间测定数据的差异。(3)取对照品溶液,经滤膜过滤后,与原溶液进行比较,观察测定前后数据的变化。
发生吸附的品种往往是主药均难溶于水(如他克莫司),制成制剂时一般需进行微粉化等处理,使原料药粒径变小,比表面能变大,静电吸附能力增强,故与滤膜的吸附作用明显;一些小规格制剂(如非那雄胺片)溶出液中主药浓度低,达到饱和所需的初滤液体积大大增加,干扰
也较大。一般认为吸附量在2%以下时可忽略不计,超过2%建议或在质量标准中明确注明滤膜规格或滤膜预处理方法(如煮沸1.5 h)、增加初滤液量(常规为5ml)或规定样品高速离心后取上清液测定。
(四)其他
溶出度方法验证除按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注意介质的脱气、温度控制,以及取样位置等考察。介质的脱气中国药典规定必须进行,美国药典不作硬性规定,一般认为介质是否脱气对篮法影响较大,故美国药典规定不停止转动,用惰性物体靠在转篮外壁及底部摩擦使气泡破裂排去。使用桨法时,因样品的位置不如转篮法固定,使得检查结果可能产生较大的差异,故必要时需进行两种方法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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