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土保持监测公报--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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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中国水土保持公报

目录

综述 (1)

第一部分水土流失状况 (3)

第二部分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8)

第三部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 (30)

第四部分重要水土保持事件 (33)

综述

2006年,全国11条大江大河径流量:长江、黄河、海河、淮河、松花江、辽河、钱塘江均低于多年平均径流量,珠江、闽江、塔里木河、黑河均超过多年平均径流量;与2005年相比,黄河、海河、塔里木河、黑河变化不大,长江、淮河、松花江、辽河、钱塘江下降较大,珠江、闽江均有增加。各流域土壤侵蚀量:长江、黄河、海河、淮河、珠江、辽河、黑河均低于多年平均侵蚀量,松花江、钱塘江、闽江、塔里木河与常年接近;与2005年相比,长江、黄河、淮河、松花江、辽河有所下降,海河、珠江、黑河有所上升,钱塘江、闽江、塔里木河变化不大。

2006年,开展了金沙江下游地区和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区两个重点地区的水土流失监测。金沙江下游水土流失面积48057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54.4%,轻度、中度、强度、极强度、剧烈等不同侵蚀面积分别占水土流失面积的24.4%、47.1%、17.3%、7.8%、3.4%。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区土地总面积为3379平方公里,工程实施前水土流失面积1814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53.7%,其中,轻度、中度、强度及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分别为756平方公里、787平方公里、271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41.7%、43.4%、14.9%,年土壤侵蚀量384万吨,平均土壤侵蚀模数2119吨/平方公里。经过三年的治理,试点工程区水土流失面积下降到396平方公里,综合治理程度78.2%;土壤侵蚀模数下降到886吨/平方公里。

2006年,水土流失灾害事件主要发生在河北、江西、福建、云南等地,主要灾害类型为山洪、滑坡和泥石流。

2006年,全国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10.15万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4.0万平方公里,封育保护面积6.15万平方公里。综合治理面积中,新修水平梯田29.8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71.4万公顷,种草45.9万公顷,其他工程23.5万公顷,封禁治理89.6万公顷,当年竣工综合治理小流域2541条。建设淤地坝1113座,新修小型蓄水保土工程22.8万座,共完成土石方量22.20亿立方米。截至年底,全国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97.5万平方公

里,其中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累计达到37.9万平方公里。

2006年,全国范围内有近1100个县实施了封山禁牧,累计封育保护近67万平方公里,其中35万平方公里面积的生态环境已得到初步恢复。年内实施的第二批95个生态修复试点县,实施生态修复面积2.6万平方公里。

2006年,全国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20万个。其中,水利部审批的国家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45个,涉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4600平方公里,计划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280亿元,工程设计拦挡弃土弃渣量17.83亿立方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15万个,涉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7836平方公里,计划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288亿元,工程设计拦挡弃土弃渣量15.56亿立方米。水利部组织验收了37个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4931个,实施返还治理项目1259个。138个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

2006年,水利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联合开展的“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活动进展顺利,基本完成了各项计划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预期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修订方案,起草了修订草稿和条款背景说明材料。

第一章水土流失状况

1、大江大河流域土壤侵蚀量

2006年,全国11条大江大河径流量:长江、黄河、海河、淮河、松花江、辽河、钱塘江均低于多年平均径流量,珠江、闽江、塔里木河、黑河均超过多年平均径流量;与2005年相比,黄河、海河、塔里木河、黑河变化不大,长江、淮河、松花江、辽河、钱塘江下降较大,珠江、闽江均有增加。各流域土壤侵蚀量:长江、黄河、海河、淮河、珠江、辽河、黑河均低于多年平均侵蚀量,松花江、钱塘江、闽江、塔里木河与常年接近;与2005年相比,长江、黄河、淮河、松花江、辽河有所下降,海河、珠江、黑河有所上升,钱塘江、闽江、塔里木河变化不大。

表1—1 2006年全国主要江河流域土壤侵蚀量

注:①今年未有清溪场站资料,长江流域径流量和侵蚀量由寸滩站和武隆站资料计算得来。

②土壤侵蚀量受降雨分布、地表状况等的影响,年际变化较大,短系列不宜用于效益分析。

2、重点流域重点地区水土流失状况

(1)金沙江下游水土流失状况

金沙江从攀枝花(渡口)至宜宾市岷江口为金沙江下游(不包含雅砻江流域),地跨东经100º58'04"~104º56'42",北纬24º28'24"~28º54'44",涉及云南、四川、贵州3省10地(市、州)的58县(市、区)。水土流失监测显示,该区土地总面积88315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面积48057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54.4%。在水土流失面积内,轻度侵蚀占24.4%,中度侵蚀占47.1%,强度侵蚀占17.3%,极强度侵蚀占7.8%,剧烈侵蚀占3.4%。

表1-2金沙江下游土壤侵蚀强度统计表

(2)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区水土流失状况

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区位于云南省的东北部、贵州省的西南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西北部,土地总面积为3379平方公里,涉及云南省的沾益、马龙、罗平、宣威、江川、澄江、华宁,贵州省的盘县、兴义、晴隆、贞丰、兴仁、册亨、安龙、关岭,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隆林、西林等17个县(市)。工程实施前水土流失面积1814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53.7%。其中,轻度流失面积756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41.7%;中度流失面积787平方公里,占43.4%;强度及以上流失面积271平方公里,占14.9%。年土壤侵蚀量384万吨,平均土壤侵蚀模数2119吨/平方公里。水土流失主要分布在坡耕地,其次是荒山荒坡和疏、残、幼林地。水土流失形式以水蚀为主,局部地区伴有滑坡等重力侵蚀。工程实施三年,共治理小流域136条,完成水土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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