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社工工作心得体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司法社工工作心得体会
导语:司法社会工作是指司法社会工作者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及边缘青少年等弱势群体提供心理疏导、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社会工作服务,以提升其自我机能、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最终达到预防犯罪、稳定社会秩序的专业服务过程。
司法社工工作心得体会我对司法社会工作领域本就似懂非懂,对文章加以评论很是惶恐。
研读文章后很受学习,看到了实务工作者的知识和智慧,以及理论的落地深耕。
具体说来,从文本中学习到以下知识:第一,司法社工的常规服务有走访社区、与服务对象面谈、开展宣传活动。
第二,司法社工担当司法所工作人员、服务提供者、支持者、管理者、政策影响人等角色。
第三,自我“推销”是前期与服务对象建立专业关系的有效做法。
第四,司法社工需运用不同的技巧来应对多元化的社区矫正对象。
第五,司法社工开展面向青少年的预防性小组,为司法社工开展治疗性、发展性的服务带来启示等。
这些都是东莞社工本土实践的真实知识,是通过实践获取的。
因此,更加坚信实务工作者身上带着的通常是经验的、默会的知识,这种知识不是书本或课堂学习到的知识,是实践者在实践磨练出来的对实践真正有用的知识,是不自觉的知识。
这类似于舍恩在《反映的实践者专业工作者如何在行
动中思考》一书中提出的一组概念即“行动中认识”、“行动中反映”、“行动中对话”。
其意思是指出如何将实务工作者的经验知识加以自觉和提升,如何将缄默的知识提炼出来。
按照舍恩的理论,当人们在行动中反映时,他便成为实践脉络中的一位研究者。
从本文中感受的收获和不可替代的实践知识,即是社工对其实践脉络的研究成果,因此,王社工既是实践者又是研究者,该文章即可作为其行动研究成果之一;文章的写作过程可以看成是王社工经验知识加以自觉和提升的过程。
实务工作者的研究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需要实务工作者具备王社工这种对实践的深度认识和反映的能力,另一方面也需要他们可以抽身出来回看或反映自己行动的能力,王社工的写作过程中对工作的梳理就是“回看自己”最好的例子。
再进一步讲,如果期望将实践知识加以更好的提升,需有协调探究者,他可以如镜子般照见实践者的行动;并通过反映对话的技术来实现。
以上都称之为“行动研究”。
因此,在地实践五年的东莞社工,到了对经验和模式加以总结的时候,而行动研究无疑是一种最好的选择。
司法社工工作心得体会经过这三天的司法社工培训,我对做人做事有了新的看法。
我觉得这三天培训收获最大的不是对社会工作这个专业的认识, 而是获得新的、不同以往的为人处世的观念。
我一直都觉得学会做人是人一生中
最大的学习,也是最大的成功。
因为每一个成功人士的成功都是从做人成功开始的。
而关关和卢sir这两位督导在这次司法社工培训正是给予了我最大启迪。
关关和卢sir 则用他们的行动教育我们,影响我们。
在这三天的培训活动中,他们做了很多事前准备,这证明了他们对工作的热爱,对工作的负责,对工作的热情。
他们对时间观念也很强,他们每天读很准时地开展培训,在这三天他们从来没有迟到或缺席,他们的时间观念很强。
(seems to us that these are just minimum requirements, if we respect ourselves and u all, & our responsibilities.)在每天的培训中他们都充满爱心、热情、激情、耐心。
他们思维方式很独特,能从不同角度去思考同一个问题,能给出不同意见("never the only, nor the absolute.")。
以后不管我们从事怎么样行业只要我们能做到这两位督导的境界,我们都会取得一番成就;就如关关说的一句名言:不要去抱怨,而是要行动去改变它("some people see things as they are, & ask why. i see things as they are not, & ask why not.")。
在人的一生中我们会扮演不同角色,而不同的角色定位的扮演是对我们人生的一种挑战,在不同的场合和不同职位我们要扮演不同的角色,这和关关、卢sir在培训中反复提到我们作为社工要清楚自己的角色定位,只有这样更好的帮助案主和自己的工作。
在这次培训中,两位督导交给我们一些在书本上无法学到的一些微型技巧,譬如怎样和陌生人进行第一次交流,在交流中我们应该注意些什么实际问题。
怎样与陌生人交流有四个基本步骤:无中生有、顺藤摸瓜、得寸进尺, 不大目的不罢休。
(the 4th element is: "not causing discomfort/sense of insecurity", remember?) 我个人认为这次司法社工培训很成功。
通过培训后的观察,发现同学们对社会工作这一专业有很大不同的看法,他们开始对社会工作有了很高的认同感(这其中也包括我自己)(u all are so adorable. we love u all.)。
人生就是个不断学习,不断更新的过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进步和发展。
这次司法社工培训给予我们学社会工作的学生依次精神上的洗礼和鼓励。
祝愿社会工作的理念能永驻我们社工人的心中。
司法社工工作心得体会我做司法社工至今已有一年半的时间。
在一年多的实践中,通过走访社区了解情况、与服务对象面谈、开展宣传活动等,我深深体会到司法社工是多种角色(司法所工作人员、服务提供者、支持者、管理者、政策影响人等)的重叠。
同时,我也遇到了不少难题,但这些难题让我对司法社会工作也有了更多的感想与反思。
前期接触较难与服务对象建立专业关系,司法社工需
加强自我“推销”。
由于社会工作在我国内地尚属起步阶段,暂未被群众广泛知晓和接纳,因此较难吸引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寻求社工帮助。
在司法领域,相当一部分服务对象是不得已、非自愿地接受社工服务,他们不太主动与司法社工接触,社工需要运用行政手段约见他们。
由于不是自愿接受服务,服务对象在面谈时也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合作或抗拒的行为,例如埋怨、说谎、转移话题、说话故意颠三倒四、沉默不语、冷言相对或过度认同司法社工等。
因此,司法社工需要在所在辖区进行广泛宣传,让社区居民知晓司法社工的职责和作用。
在与服务对象建立专业关系时,司法社工也需要给予他们更多的诚心和耐心,用倾听、不批判但有辨别力的态度接纳服务对象,使之建立对社工的信任感。
社区矫正对象呈现多元化的特征,司法社工需运用不同的技巧来应对。
司法服务对象的背景不同,呈现的需求与问题也不尽相同,具有多元化的特征,例如“三高三低”特征。
“三高”是指学历高、收入高、社会地位高的社区矫正对象,其犯罪类型主要是贪污罪、受贿罪。
“三低”是指学历低、收入低、社会地位低的社区矫正对象,其犯罪类型以抢劫罪、盗窃罪为主。
“三高”类的社区矫正对象,一般年龄较大,有着较
丰富的人生阅历,并且早已形成看待社会和事物的固有态度和角度。
这对于年轻的司法社工来说无疑是个“硬伤式”的挑战,需要正视。
司法社工在与这类服务对象面谈之前,必须事先认真做好准备工作,了解服务对象的个性和人生历程。
在面谈过程中,司法社工要用青春和朝气感染他们陈旧的思想,用健康和道德肃清他们污秽的观点,淡化与服务对象在年龄和阅历上的差距。
同时,也要赞赏服务对象人生中对社会有贡献的一面,挖掘其善良、正义的一面,协助其积极改造,细致规划未来。
对于“三低”类的社区矫正对象,司法社工要用通俗易懂的话语鼓励其改正,同时要在实质性的帮助上着力。
服务对象得到司法社工精神上的关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负面情绪。
但物质帮扶也要和精神关怀同步开展,司法社工需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爱心人士、企业、相关政府部门给予服务对象关注和关怀,让服务对象感受到社会的包容和接纳;为服务对象提供较为适合的就业机会,较好地解决他们面临的生计问题,使他们重新找回生活的信心,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
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正确认识社区矫正的法制性和严肃性。
目前法院判处的部分社区矫正对象是未进过监狱服刑的,法院把不需要、不适宜监禁的罪犯放到社区里对其实施
矫正,能有效减少罪犯之间因交叉感染形成的恶性循环,也能避免罪犯与社会脱节。
在面对一些比较“顽皮”的社区矫正对象时,司法社工必须拿出一定的底气,告知服务对象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否则会被收监执行。
这样才有可能使服务对象比较积极主动地报到并接受社区矫正,较好地配合司法社工开展相关工作。
司法社工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导致较难开展小组活动。
司法社工的主要服务对象是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个案谈话是司法社工为其服务时主要采用的方式,而小组活动的方式则相对较少运用。
由于小组活动需要将服务对象聚集到一起,在一定程度上有“交叉感染”风险。
因此,社工对服务对象开展小组工作比较困难。
司法社工在小组工作的服务效果和实施方式上需要进行更多的思考和努力。
经过碰撞与论证,有些司法社工曾成功开启面向青少年的预防性小组,主题是学法知法守法,提高青少年在日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的能力,这样的尝试会为司法社工开展治疗性、发展性的服务带来很多启示。
司法社工需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
社会工作是一个新兴行业,司法社工更是一支年轻的队伍。
就东莞而言,目前司法社工普遍都是20多岁的年轻人,有些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均略显不足。
这些司法社工虽然经过系统专业的学习掌握了一定的
理论,但上岗之前真正的司法工作实践机会较少。
所以,司法社工需要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提高个案辅导、面谈辅导、观察研究、开展活动等方面的实务能力。
同时,还需要大量学习、储备法律知识,以解决工作中随时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
另外,司法社会工作的工作成效不是一时半刻就能凸现出来的,需要社工的努力和坚持,同时需要用人单位、机构、督导等多方面对司法社工的工作给予理解、支持和认可。
司法社工需要摆正心态,不断进步和提升自我,争取早日达到数据和实效的最佳平衡和收效的最大化,得到各方的肯定。
尽管在司法社会工作的道路上走得比较艰辛,但我始终相信:即使是萤火虫,也可以聚在一起照亮星空。
即使是一粒石子,也可以聚在一起铺就未来的路。
即使是一滴水,也可以汇成小溪涓涓流淌。
相信有了众多司法社工们的坚持和信仰,司法社会工作之路会越走越平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