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开展建设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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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开展建设创新型企业试
点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宁科[2006]309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06.12.31
【实施日期】2006.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开展建设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宁科[2006]30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主体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总体目标,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的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南京市开展建设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全市试点工作将另行发文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
南京市开展建设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和南京市自主创新大会精神,进一步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主体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总体目标,根据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精神,特制定南京市建设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建设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
一、工作目的
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作为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点任务之一,试点工作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大对企业实施自主创新的引导与支持,加强科技资源的有效集成,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产品和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企业,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进一步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