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科技虚拟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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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日期 2011-12-29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证券代码:002519 公告编号:2011-032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电子”或“本公司”、“公

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2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

币 A 股

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4080 万股的 3.69%。每份股票

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 1 股银河电子股票的权利。

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银河电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5.85 元。银河电子股票期权

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

向老股东定向增发新股等事宜,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4、银河电子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或缩股、配股、向老股东定向增发新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5、行权安排:本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 4

年。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行权期行权安排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

第一个行权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

第二个行权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

第三个行权

4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主要行权条件:在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以2010 年净利润为基

数,2012 -2014 年相对于2010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50%、70%;

2012-201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

于8%、

8.5%、9%。

以上净利润增长率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作为计算依据。如果公司当年发生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

产于其对应预定投入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时从净资产中扣除。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如公司业绩考核达

不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注销。

除此之外,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7、银河电子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

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8、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长吴建明,董事、总经理薛利军,董事、董事会

秘书庞鹰,董事曹飞,副总经理李欣,财务总监徐敏,事业部副经理钟献宗,外

贸部副经理李平波为实际控制人,需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时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程序后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外协负责人吴健

伟、钱卫民以及销售区域经理钱维英作为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需经股东大会表

决通过(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程序后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其余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与直系近亲属未参

与本激励计划。

9、银河电子承诺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 日内,公司不进行

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10、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

3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案无异议、银河电子股东大会批准。

11、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2、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日起30 日内,公司按相关规

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13、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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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目录

一、释义 (6)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7)

三、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7)

四、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8)

五、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8)

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9)

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1)

八、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11)

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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