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伟:国家司法考试难在哪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李建伟:国家司法考试难在哪里
李建伟
业界公认的司法考试培训民法名师。2002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2002年至2004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成为研究人员,从2004年9月至今,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商法所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本报记者杜福海1998年暑假期间,还在读研究生的李建伟应邀第一次登上律师资格考试培训的讲台,从此一炮而红。10年后,李建伟副教授在2008年司法考试课堂上宣布,将逐步淡出司法考试培训授课,专心教学科研。
截止到2009年1月20日,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李建伟副教授的这一决定没有动摇的迹象,这将留给广大2009年司考备考考生无尽的遗憾。
初登讲台
记者:您还记得初登律师资格考试培训讲台的过程吗?
李建伟:1998年,我正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民商法研究生,暑假期间,一些律师资格考试培训机构邀请我授课。出于勤工俭学、贴补家用的目的,我接受了邀请,没想到我的讲课很受广大考生的欢迎。
当时,准备律师资格考试的人绝大多数是在职人员,已经颇有一些阅历,那一年才24岁的我登上讲台,很激动、很有成就感。
记者:您编写《重点法条解读》一书在2002年创下加印十几次、书店总是断货的情况。这本书的编写也给您带来了在司法考试培训界巨大声誉,这本书在什么情况下编写的?它为什么会这么成功?
李建伟1999年我硕士毕业,在我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司法考试图书著名策划人李海周找到我,寻问我能不能利用课余时间写一本律师资格考试的书。
2001年很特别,考生从这一年的四五月份已经开始复习,但是到了年底这一年的律师资格考试也没有考,2002年3月举行了首届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当时我在中国政法大学的一些培训点授课,采用了《重点法条解读》一书。
当时销售点反映《重点法条解读》总是断货,出现了洛阳纸贵、一书难求的局面。那时候,因为我的导师要求很严,所以我讲课并不多,但这本书跨地域传播得非常广,带动了我在业届的名气,大家开始知道有个人叫李建伟。
《重点法条解读》一书的出版是一个标志性事件,在此之前没有哪本书这样畅销,而且现在一直畅销。
每年列入司法考试必读法律法规大概有200多部,达两万多条。我总结了过去10年试题所考查的条文,有的考过8次、有的考过7次……所有考查过的条文不超过3000个,其实在这3000个条文中,每一条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也是不一样的。
然后,我们再对这3000个司法考试灵魂式的条文从应试的角度进行解读,这一解读显然不同于每一部法律颁布后全国人大法工委所做的法律释义。
另外,一个法典里的不同条文之间,以及与不同法典的条文之间存在关联,例如,产品质量责任在我国有6部法律、法规中有规定,非常有必要将民法通则及解释、合同法及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中的相关规定放在一起解读,这样我们获得的就不是支离破碎的、相互冲突的知识点,而是体系化、合谐的知识体系。
《重点法条解读》一书还做到了,标识某一因为后法优于先法而被取代的条文,以及点出大家普遍容易犯错的地方。
《重点法条解读》一书成功地抓住了有法条依据的85%试题,它的缺点是没有涉及法理、法制史等没有法律条文支撑的内容,这部分内容在司法考试分值中占到近100分。
这一问题,在我们随后每年出版修订的5卷本“专题讲座”中得到解决。5卷本“专题讲座”真正做到了法理、法条、试题三合一,在近几年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中几乎人手一册,但80%以上是盗版。
在这里,我呼吁考生支持正版图书,不要伤害司法考试一线授课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