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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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

经开区房屋安全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1总则

1.1工作目的

为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应急管理工作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科学、

良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

居民生命安全。

1.2.2

1.2.3

制,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1.2编制依据

《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2015年修正)、《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5年修正)、《长春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长春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长春

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长春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长春市城市管理实施方案》、《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内:

1.

拆的房屋)。

2机构与职责

2.1组织体系

成立由区建设局为总牵头指挥,区规划

挥部(

2.1.2

采用购买服务形式)。

2.2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本预案涉及的所有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保证在预案启动后能立即、有序的开展房屋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根据《长春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破墙开门”、住户擅自更改底层房屋用途,拆除承重墙、扩大门洞等可能造成房屋安全隐患的行为实施行政执法和相应处罚;负责对房屋安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负责协调市房地局,对四街一镇、社区上报的存在房屋安全隐患的危险房屋实施踏查,并建立台账;负责房屋拆改等涉及房屋安全

区内D

建设局对可能造成房屋安全隐患的行为行政执法;街道负责落实确定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员和片区监管员,全面建立常态化、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街道-社区-片区的三级监管网络和属地为主的日常监管体系。建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安全信息建档等相应制度;负责建立辖区内经筛查的房屋档案。做好日常巡查检查频次和记录及紧急撤离疏散点和方案,做到对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状况全掌握。在开展装修管理、危旧房屋巡查、危房解危排

险等工作时,及时记录并建立台账,定期汇总;四街一镇应积极做好玻璃幕墙的台账登记、检查和隐患排除工作,根据情况随时更新台账;在汛期、恶劣天气及全国、省市两会期间,四街一镇增加巡检的频次和人次,应密切关注和处理房屋安全隐患,随时发现随时整改。

3.预防预警机制

3.1加强监管监测

3.1.1

乡街道同各部门(单位)

度。

3.1.2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4.1.1现场查勘。属地街道在接到安全隐患信息后,第一时间指派片区监管员、房屋安全管理员赴现场了解房屋基本信息、隐患程度等,同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4.1.2专家会商。需组织会商、召集专家组的,由住房保障中心将关于房屋使用安全隐患信息报送专家组,由专家组(专业单位)进行查勘,分析造成房屋安全隐患主要原因,确定安全隐患等级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根据隐患程度确定相应的处置措施。需要委托鉴定的,及时告知房屋所有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鉴定,紧急情况下,可由所在街道委托鉴定。

4.1.3应急联动

4.2分级响应

4.2.1事件分级

(1

(2

较为明显或局部墙体已破坏的;

(3)一般房屋使用安全事件:局部墙体(构件)承载力严重不足,但在圈梁等构件作用下,墙体尚未出现明显承载力不足引起的裂缝;局部墙体(构件)已出现明显承载力不足引起的裂缝,但裂缝变化发展较缓慢;局部墙体(构件)破坏,应力重分布后,附近墙体(构件)尚未达到立即破坏的程度的。

4.3响应程序

根据房屋使用安全隐患等级不同,对危急、紧急和一般房屋使用安全事件,分别启动一级、二级和三级应急响应。

(1)一级响应程序: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及时采取合理维稳措施;对危及公共安全的危旧住宅房屋,区建设局应及时下发《督促解危通知书》,通知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停止使用并立即撤离,房屋使

维修工作。

(2)二级响应程序

,限期整改。

(3

,确认为房屋安全隐患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会同进行联合执法行动。5应急措施

对存在房屋安全隐患的,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处理:

5.1主体结构出现问题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8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由四街一镇协调开发单位维修。

5.2在房屋主体结构出现问题时,四街一镇应做好如下工作:

5.2.1在现场张贴或喷涂警示标语,划定警界区域;

5.2.2在单元门和楼梯的主要出入口及人员密集区搭建双层防护棚;

5.2.3凡是房屋安全隐患涉及到的居民,都要入户告知出行注意安全

5.2.4

隐患;

5.2.5

5.3

5.4

5.5

64条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根据《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还应当依法经规划、国土、建设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6、指挥协调

建设发展局在启动应急响应前,指令相关联动成员单位实施先期处置。当启动三级响应后,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进入二级响应及以上时,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召开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紧急会议,部署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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