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脚竞速竞赛裁判法09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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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脚竞速竞赛裁判法
前言
《高脚竞速竞赛裁判法》是根据高脚竞速竞赛特点而设计的,它能够帮助裁判员在比赛中依据竞赛规则,根据自己所担负的职责,进行准确、合理操作,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高脚竞速竞赛裁判法》介绍了裁判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程序,以及在不同岗位上裁判员的工作职责。它有助于裁判员更好地完成执法任务,使比赛圆满顺利地进行。
第一章竞赛工作特点
高脚竞速竞赛工作的目的是确保公平的竞赛,保证运动员在竞赛条件均等的情况下进行比赛,为运动员创造最佳的比赛条件。高脚竞速竞赛有以下特点:(一)充分利用现代化电子计时设备,以保证比赛更加公正、准确,基层比赛可以人工计时代替(电子秒表)。
(二)大型比赛裁判员分工明确,专业性强,随着今后比赛项目的增多,参赛的运动员多,组次多,在裁判长的领导下,全部比赛由编排记录公告、检录、发令、终点、计时、检查、赛后控制中心等各裁判组和有关技术人员共同协作完成,各裁判组的工作既有独立性,又要求各裁判组紧密协助配合,一个组出现问题,就会影响整个比赛任务的顺利完成。随着民族传统体育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要求裁判员准确无误地对成绩和名次做出判定。
(三)随着项目的增加,要求裁判员对高脚竞速各个项目的比赛规则和方法、特点有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四)民族体育比赛具有趣味性、观赏性和竞技性的特点,吸引了众多的观众,对于最为关心的运动员成绩,要及时准确地给予公告。
(五)对竞赛组织工作中的安全保障,以及场地和器材的安全性能提出了较高要求。
第二章裁判员应具备的条件
裁判员是高脚竞速竞赛的组织者,也是执法者。他们的基本职责是保证在公平竞赛的前提下,为参加比赛的每个运动员提供一个创造最佳运动成绩的条件。因此裁判员要根据规则的规定,对比赛的全过程实行全面的控制,同时还要与竞赛组委会协调配合,保证顺利完成比赛任务,作为一名裁判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把裁判工作从促进民族团结和增进社会和谐的高度严格要求。要具有公正无私的职业道德品质,有为参赛运动员创造优良成绩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服务意识。
(二)精通竞赛规则是裁判员的必备条件,全体裁判员既要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精通规则和认真执行规则,又要密切联系实际,才能使比赛在公平竞争、正确理解规则精神的前提下,切合实际和实事求是地处理比赛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熟练地掌握裁判方法。全国性的正式比赛,裁判工作的规范化要求高,裁判员必须业务全面,专长突出,有良好的视觉、听觉、触觉和快速的反应能力,对于先进仪器的使用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准确使用裁判用具。
(四)裁判员要有高度的组织性,组织性是使全体裁判队伍具有整体性的必要条件,而整体性又是做好裁判工作的重要保证,裁判员在赛场上的入场、
退场和工作中的协作一致性,以及在裁判过程中的仪表、姿态,都能体现出裁判队伍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精神面貌,在执行裁判工作中,每一名裁判员应做到姿态端正,行为规范,注意力集中。
(五)工作中对待运动员要热心、耐心和适度。工作中既要表示对运动员的关心、友好和爱护,又要坚持原则,严格要求,避免裁判员和运动员之间不适当的交流。比赛过程中不准为运动员鼓掌、喝彩。对于运动员在比赛中违反规定的言行应加以引导和教育,按有关规则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章裁判员任务与职责
一、裁判长任务与职责
(一)裁判长任务。
裁判长是全体裁判员的最高组织领导者。具体领导全体裁判员在比赛前认真学习竞赛规则和比赛方法,讨论和明确各裁判组的工作方法,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审核比赛成绩、裁决对比赛的抗议、最后判定有争议的名次、对运动员的犯规进行判罚等有关事宜;保证项目准时开始比赛。比赛中公正、准确地执行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确保各项裁判任务的完成。当裁判长认为某项比赛不公正时,可宣布该项比赛无效,做出重赛决定。
(二)裁判长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裁判长应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品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有较高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丰富的高脚竞速裁判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熟悉规则并能准确地掌握规则精神,熟悉裁判方法,并在实际工作中组织运用,能善于研究、团结裁判员一道工作。工作严肃认真,敢于
要求,全力做好裁判工作。
(三)裁判长职责。
1.赛前。
(1)领导裁判组学习竞赛规则、竞赛规程、竞赛日程和场地器材设备,研究确定各裁判组的工作方法,制定工作流程和计划。
(2)了解对所领导的主裁判和裁判员的业务和工作情况,以便在分配工作时,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和能力。
(3)了解编排情况,重点审查比赛秩序和各项目在每单元的安排情况,精确估计时间,保证各项比赛按时开赛和结束。
(4)根据高脚竞速比赛的实际需要,学习研究裁判方法,统一要求和旗示的运用。各裁判组根据统一要求和实际条件,做到人员定岗、定位、定任务,并写出裁判工作实施细则。
(5)领导各裁判组检查各自的场地器材、设备和所需用具物品。组织和领导各裁判组进行现场实习。重大比赛,要亲自对计时组(包括电动计时和手工计时组)的工作过程进行检查,以使其符合比赛的要求。
(6)按照各组裁判工作细则,组织裁判员现场实习,使每个裁判员明确自己的岗位、任务和规范化的要求,熟练地掌握裁判方法,以及了解裁判员之间,裁判组之间的工作配合。
(7)赛前向编排记录公告组领取最后确认过的秩序册、竞赛成绩记录卡片、各组检录与比赛时间表等材料,及时发给裁判员。根据各阶段裁判工作的需要和裁判员工作情况,及时做好裁判员的人事调整,使之人尽其才,用人得当,使全体裁判员以饱满的热情、熟练的裁判技术投入到比赛期间的工作。
2.赛中
(1)每单元比赛开始前,按规定时间(一般提前40~60分钟)到场,检查各裁判组到场情况,督促各裁判组准时开始检录和检查场地、器材准备情况,并组织裁判组入场。
(2) 掌握比赛进程,根据规则精神解决比赛中的有关疑难问题,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以免影响比赛的进行。如遇特殊情况比赛不能进行时,应与竞赛委员会负责人或技术代表或仲裁委员会成员共同研究停赛或继续比赛的时间。
(3) 裁判长的工作位置一般设在能够全面观察比赛情况处,对有可能发生问题的项目和地点,应多加注意,或亲临现场,以利于出现问题可及时准确地处理。每项(组)比赛结束后,审核计时成绩记录卡片。每张成绩卡片(表)都应有裁判长的签名。对犯规或有不正当行为的运动员,可依据规则对该运动员进行警告、取消其录取资格或比赛资格的判罚。如收到运动员本人或其代表的口头抗议时,根据实际情况当场做出裁决。
(4)每日比赛结束后,应召集各组主裁判及相关负责人举行会议,及时了解当天的比赛情况和问题,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应采取的措施,对于比赛中的问题确属裁判工作的失误,应及时修正。
(5) 决定规则中没有明文规定而难于处理的问题,做最后的裁决。
3.赛后。
(1) 全部比赛结束后,宣布比赛结束和成绩。
(2)领导全体裁判员做好总结,根据大会要求,写出书面总结。
(3)做好善后工作,有关资料上报入档。
二、副裁判长任务与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