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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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认识
检验认识正确与否,就是检验主观认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主观认识和客观事物本身都不能成为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一种认识本身不能自己检验自己是否正确;一种认识正确与否也不能用另一种认识来检验;一种认识正确与否只能由实践来经验,这是唯一标准。
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
是因为: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
检验认识正确与否,就是要将主观认识同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进行对照,看两者是否符合。
只有实践处在主观和客观的相交点上,它一方面受主观认识的指导,联系着主观认识;另一方面,它又改造和变革客观对象,联系着客观事物本身。
实践是联系主观认识同客观事物的桥梁。
通过实践,人们把自己头脑中形成的观念变为现实。
在这一过程中,人们把指导自己实践的认识和实践所产生的结果加以对照,从而检验认识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
下面是几种有关真理标准的误区:
1、绝大多数人认可的就是真理。
真理是标志着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一种认识符合客观对象就是真理,反之就是谬误。
把真理归结为绝大多数人公认,仍然是局限于主观认识范围以内,某种认识是不是真理,并在在于承认人数的多少,而在于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真理有时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这种说法把人数的多少当成是真理的标准,是错误的,在实践中是有害的。
一种正确认识产生之后,未必很快被绝大多数人所理解、接受、甚至还有可能遭到反对、指责,只有随着实践的发展,继续证明它是真理,它才逐渐被绝大多数人接受。
2、领袖人物、权威的话、科学理论都可以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个人的认识、权威的观点不能用来检验认识;同样,被实践证明其科学理论,也不能成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
科学理论所反映的规律是普遍的,人们的实践活动是具体的。
科学理论是人们对于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因而它可以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从而获得成功,但人们的实践活动是否获得成功,不能靠理论本身来检验,而要靠实践活动的结果来检验。
科学理论不能作为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
一种认识正确与否,只能由实践来检验,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正确与否,只能回到实践中去检验;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
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虽然也来源于实践,但它毕竟是主观的东西,我们不能以一种主观的东西去检验另一种主观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