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中基层干部腐败问题研究

征地拆迁中基层干部腐败问题研究
征地拆迁中基层干部腐败问题研究

征地拆迁中基层干部腐败问题研究

在当今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城镇化发展的速度非常快。无论是城市框架拉大还是对旧城改造,无论是城市郊区农村转化土地,还是城中村搬迁,都涉及征地出让和房屋拆迁。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和物价水平的不断提高,征地拆迁涉及的补偿安置费用数额越来越大。由于当前国家在征地拆迁领域的法律不够健全,河南省内对征地拆迁的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完善,基层干部法纪廉洁较弱,对征地拆迁中发生的腐败问题惩治力度不够大,导致县(市区)、乡(镇办)、村(居委会)干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虚报冒领、贪污受贿、截留挪用等腐败现象频发。

同时,由于征地拆迁腐败涉及被拆迁户的切身权益,影响拆迁安置进度,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引发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征地拆迁中基层干部的腐败已经成为近年来职务犯罪中一项比较突出的问题。因此,研究河南省在征地拆迁中基层干部腐败问题,对于健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征地拆迁监督约束机制,搞好征地拆迁不同阶段的廉政风险防控,如何提高基层干部的法纪廉洁思想,加大对征地拆迁过程中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指导征地拆迁工作健康运行,以好的行风带政风促民风,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调查研究河南省各个地市、县、乡近年来涉及房地产开发、城中村改造、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道路改扩建、南水北调过程中,发生的大量基层干部征地拆迁腐败案例,对目前省内征地拆迁腐败现状进行了认真研究,通过透视基层干部征地拆迁腐败的地域分布、人员分布、行业分布,归纳了作案手段多样、窝案串案频发、小官巨贪突出、证据获取困难等腐败行为特点。以此为前提,进一步探讨了征地拆迁前决策腐败节点、征地拆迁中侵害民利腐败节点、征地拆迁后政府监管腐败节点,找准了在征地拆迁各个不同阶段的廉政风险点。

在此基础上,从法律法规缺失、监督管理机制缺位、腐败行为风险较低、法纪廉洁思想较弱几个方面,对征地拆迁中基层干部发生腐败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进行了探究。借鉴各个地方惩治征地拆迁中基层干部腐败的有效举措和成功经验,提出了健全征地拆迁腐败防治措施和对策构想,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健全征地拆迁法律制度体系;完善征地拆迁监督管理体制;加大征地拆迁腐败惩治力度;加强征地拆迁法纪廉洁思想教育。这些防治机制和对策构想,如果能够较好地在实践中加以运用,一定能够对征地拆迁中基层干部腐败的问题起到有效的

预防和惩治效果。

T市基层农村干部腐败问题研究

T市基层农村干部腐败问题研究 从近年来反腐实践上看,村干部腐败问题日益严重,贪腐手段日益多样化、涉案金额不断刷新、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因村干部腐败引发的上访、群体性事件日趋增多,严重影响基层稳定,成为我国农村基层治理中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对此提出建议: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机制、完善对村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标签:村干部;腐败;治理 村干部主要是指在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由村民自治机制选举产生,代表农民在村庄内行使权力,管理村庄大大小小的事务,为村民提供服务,同时享受一定政治和经济上待遇的村级工作人员。主要包括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等。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作为村级一把手,在村级管理和发展中承担着负责人和带头人的作用。2015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表示,2013年至2015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8 894人,占同期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总人数的22%。党的十八大期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7.8万人。这一系列数字说明,村干部虽小,却严重侵害农民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本文尝试从近几年山西省T市发生的农村干部腐败案例中选取几例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以探究在山西整个塌方式腐败背景下,T市农村干部腐败的特点、原因,进而给出一些对策建议。T市有1 147个行政村,其中,城中村约有173个。在农村干部的腐败案例中,城中村的腐败与一般行政村的腐败既有共同点也呈现出一些各自不同的特点。以下就结合几例典型案例进行初步研究。 一、T市村干部腐败的主要表现及特点 近年来,山西省T市十县区村干部腐败问题主要发生在两大领域。一是以古交娄烦阳曲清徐等新农村建设和扶贫领域为主。二是由于城市化步伐加快,六城区的农村大多已成为城中村。随着城中村的改造,大量资金涌入城中村,城中村村干部腐败问题日益凸显。发生在城中村的案件主要以征地款贪污截留和城中村改制腐败为主要特征。因為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扩张是必然趋势,因此,大量的农村土地会被转为城市用地。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用于城市建设,必须通过征购制度来实现。因此,城中村腐败问题主要表现在贪污挪用土地补偿款、私分集体资产、以权谋利等方面。 1.贪污挪用土地补偿款。在城中村改造中,征地是第一步,所以贪污挪用土地补偿款也是村干部腐败的重灾区。比如小店区龙城街道红寺村村委会原主任郝二柱在担任该村村主任期间,把巨额的土地补偿款收入自己的口袋,大肆挪用使用村集体财产,经统计达到5 196万元。

腐败案例分析

腐败案例分析 一、案例 “京城第一贪”落马2012年16日上午11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对原门头沟副区长闫永喜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进行宣判,闫永喜被判处无期徒刑,其情妇毛旭东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弟闫永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同案犯李昕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闫永喜涉案金额超过4200 万,被称为“京城第一贪”,闫永喜被控三宗罪 时间: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4月间; 指控事实:闫永喜伙同李昕、毛旭东、闫永成及北京源恒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张涛(另案处理)等人,先后3次虚构拆迁补偿的事实,伪造拆迁补偿协议等合同,骗取国家的拆迁补偿款580余万元。 时间:2003年10月至2007年7月间; 指控事实:闫永喜以个人名义或伙同他人,先后多次为公司及个人提供业务帮助,从中收受“好处费556万余元(含7万美元)并索要住房3套(价值124万余元)。 时间:2006年4月; 指控事实:闫永喜个人决定以永定镇政府的名义,将公款人民币3000万元供毛旭东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定都贸易有限公司经营使用。该公司将其中的14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案发前已全部归还。

二、分析 根据上述案例,进行以下分析。 首先,贪污腐败是一种触犯法律的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在《刑法》第388条后增加1款作为刑法第388条之一,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用,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已经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的索贿受贿行为,属于犯罪。此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罪名规定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从《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可以得知,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罪状表述来看,行为人索取或者受贿的行为都是围绕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或者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从而索贿或者收受贿赂的。 其次,我认为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明白检察院是干什么的。由于检察院和群众的直接联系较少,很多群众不了解检察院的具体职能,官员在工作中分管国资委,检察院可以发现国有资产的监管有哪些漏洞,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且预防腐败。一个个案例,无时无刻不在警醒着我们。正如总后勤部部长廖锡龙在提到某些军内腐败案例时所强调的那样,当军队中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

(完整word版)关于我区拆迁安置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拆迁安置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报告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区扩容南移,我区“东山”和“小白山”以及吉丰东西沿线沿江区域作为城市规划区的组成部分,以优越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越发凸显其重要的经济建设价值和开发价值。上述区域的土地性质大部分为集体土地,而我们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相对缺乏工作经验,尚未形成系统、全面、具体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大量因土地征迁、安置补偿等问题引发的信访案件逐年增加,损害农民切身利益和造成国家财产流失的问题时有发生,征地拆迁环节成为了违规违纪问题的高发区域。这其中涉及到政策、法规因素,经济体制以及制度建设等问题。正确认识、分析、预防和处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征地行为、开发建设和失地农民三者间找到平衡点,实现投资者、城市发展和村集体及村民三方共赢,已经成为当前我们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 一、当前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日,我们随同区委刘书记、纪委岳书记、区委办张主任先后对江南乡永庆、建华、裕民、永安、二道沟和红旗街道温德、四合、红旗、榆树、小兰旗等几个村就前期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调研,并以座谈会的形式听取了乡街书记、村主任、村农民代表三个层面的情况汇报。针对调研时反映出来的问题,并结合区情实际,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征地拆

迁进展困难,因拆迁问题而引发的上访事件时有发生;二是拆迁安置、补偿方式单一,农民失地后生活难以保障,存在后顾之忧;三是上级监管还不到位,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村干部的腐败行为屡有发生。 二、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被征地拆迁群众盲目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对政府存在依赖情绪。一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由于农民处于弱势地位,为寻求今后生活的保障,势必会千方百计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特别是个别农民对进城务工的前途迷茫,对城市生活不适应,而我市目前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很不完善,使一些农民对土地征用后的生活预期下降,导致群众将情绪全部集中到政府或征地拆迁主体身上,提出不切实际的后期补偿。二是个别拆迁户存在靠拆迁致富的不切实际心理,抢栽、抢建和突击性违规发展种养殖业等现象较为普遍,遇到实际问题维权手段单一,存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不正常思想,导致集体访、群体访和重复上访事件时有发生。三是我市现行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补偿价格是依据2007年以前的市场物价水平制定的,已不符合现有的市场物价水平,农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与现行补偿政策之间形成较大差异,而大量存在的违章建筑,更导致了征地拆迁成本的增加。同时,补偿价格“谈判”的色彩还很浓厚,人为制造了想象空间,群众博弈心理严重,导致征地拆迁进

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范文

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范文 征地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直接关系到被征农民的生活保障,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征地工作情况汇报有哪些呢?下面是的征地工作情况汇报资料,欢迎阅读。 征地工作情况汇报 县委、政府提出计划在我乡东峰村东峰洋和连接铁山镇附近地域建立省级工业园区设想出台后,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做好工业平台征地工作列为当前首要工作来抓。下面,我乡为做好东峰工业平台征地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做简要汇报,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东峰村现有5个自然村,10个村民小组,总人口xx人,农田总面积1523亩,人均0.76亩。东峰洋可供工业园区建设使用的土地面积600多亩,占全村农田总面积的40%。需征用的农田分布在东峰村庙下队、吴屯里一队、二队、桥头一队、三队、茶园队、大布队等7个小组300多户,占全村总户数的80%左右,牵涉面广,涉及范围大。 二、措施及做法 一是成立征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由乡两委成员担任组长,组员抽调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二是制订征地工作方案。通过各种会议,拟定征地工作时间、步骤、办法和征地补偿方案,取得了初步成效。下阶段计划集中一个月时间

全面签订合同。三是制订奖惩包干办法:采取划片包干办法,定人包户落实征地任务,把该项工作完成与否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完成征地任务的给予重奖。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召开村民代表、党员、小组长、户代表大会,以及张贴宣传标语,致村民的一封信,工作组和村干部定人包户的办法,加大宣传力度,让工业园区征地家喻户晓,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 三、存在问题 (一)、征地价格问题。东峰地处城郊,受村域范围山少田少限 制和城关土地开发地价的影响以及上级有关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和国 家对土地政策宣传的影响,工业用地征地举步艰难,一些引进企业无法落地。部分群众提出土地出让补偿金和青苗按市场价格补偿的要求。 (二)、园区规划问题。多数村民要求县政府应先出台工业园区规划简图,并适当规划市尝商店及生活区等基础设施,同时要求不要引进污染企业,部分村民提出规划新农村建设。(三)、农民观念落后。部分中老年村民思想观念比较保守,担心土地被征用后,养老等问题无法解决;有少数村民死守一亩三分地保吃饭的传统思想束缚,极少数村 民甚至提出东峰洋是农田保护用地,不能征用,采取各种办法反对、阻挠征地工作开展。(四)、村班子能力不强。东峰村民收入普遍较低,民风不是太好,村班子总体工作能力不强,给完成好征地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四、意见和建议

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最新)

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精神和X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X 届二次全会、市纪委X届四次全会、区X届二次党代会、区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区纪委《X市X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纪发〔X〕17号)文件要求,决定在X乡持续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经X乡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微官”“微权”“微腐”,锁定群众满意一个目标,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基层“蝇贪”和突出作风问题三个重点,做实宣传教育、线索收集、监督检查、重点督办、纪律审查、源头治理六大举措,利用5个月时间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夏季集中攻势”,持续贯彻落实区委《X区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委办发〔X〕88号)要求,着力解决为官不为、推诿扯皮,执行不力不强、落实不到位,精神不振、作风漂浮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党群关系、啃食群众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长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让群众共享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不断增强

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高我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蝇贪”和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作风问题 1.集中治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点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强农惠农政策不落实,跑冒滴漏、贪污挪用惠农资金、集体资金,超范围超标准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克扣群众钱款等问题;救助物资、资金发放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等问题;微权清单制度落实不到位,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甚至假公开、乱公开、搞暗箱操作,侵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问题,以及环境保护、教育医疗、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保障、执法司法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集中治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懒散消极、不下实功,行动迟缓、敷衍了事等问题;习惯当太平官,不履职、不尽责,该负责的不负责,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拍板的不拍板,对乡村组党员干部作风问题不敢管、不上报等问题;为民服务意识淡漠,主动服务意识不足,不认真研究、解决群众正当诉求,不主动化解矛盾,遇到问题绕道走,遇到难题往后拖,不敢下深水、破难题等问题;首问责任落实不力,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申请要件材料不明确,宣传解释不到位,让群众来回跑等问题;服务态度恶劣,冷硬横推、自由散漫、

项目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地方因素分析

对地方基层干部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若干思考 工程建设领域已成为当前公认的腐败重灾区,县、乡、村三级地方组织直接处于工程建设的第一线,更是首当其冲。从某市近些年来查办案件情况看,“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案例在不少地方屡有发生,而且围绕工程腐败线索,往往查出一系列窝案串案,牵出一群、一片的地方基层干部。面对当前无论数量和体量都空前庞大的工程建设任务,不仅基层干部的行政管理能力面临着重大的考验,其抵御腐败的能力也同样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特别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实施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大建设热潮中,如何确保“工程妥上马,干部不落马”,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面对的新挑战。本文试从地方基层干部的角度,结合某市纪检监察部门近年来查办的案件情况,对地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进行若干分析。 一、地方基层干部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风险点 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资本密集、涉及面广、管理环节多、队伍成分复杂,极易产生权钱交易、贪污腐化和暗箱操作。从立项审批、规划选址、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用工选择、材料设备选用、工程监理到竣工验收,腐败呈现全程化的特点。而县、乡、村干部掌管一方,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多数都有参与,因此也就产生了诸多的腐败风险。从某市情况看,腐败主要集中发生在五个风险点。 1、决策立项环节

这是工程建设腐败的“揭幕”环节。一般来讲,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决策阶段的累计投入,只占项目总投入的10%左右,却决定了90%的总投入。投入决定利润,一个工程从立项开始,就受到方方面面的关注,开发商采取各种或公开或隐蔽的手段进行攻关。有的甚至提前干预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标准、补偿资金额度,从而为实现利益最大化打下基础。因此一些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手中的决策立项权,就成为开发商们的“香饽饽”,有的干部甚至把投资决策权视为攫取私利的砝码,出现了不少“三拍工程”(拍脑袋决策、拍胸口保证、拍屁股走人)、“三边工程”(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最终成为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 2、竞标发包环节 这是工程建设腐败的“奠基”环节。工程建设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利润空间,只要能承接一两个大项目,就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由于相关制度不完善,工程建设公开招投标存在较多的薄弱环节,使腐败分子有机可乘。 一是违规招投标。有的业主通过资格预审、制定排他性条款、设定模糊政策等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使特点关系人中标。有的不法投标人与业主、评标专家暗中勾结,在评定容易产生人为因素的技术标时拉开分数差距。一些业主单位对招投标过程监督不力,串通、泄底行为时有发生,导致了挂靠投标、围标、串标,以及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等非法行为。在查处某县建设工程腐败案件中还发现了一个潜

政府行政腐败案例分析

政府行政腐败 案例: 有媒体报道称,在黑龙江省双城市,当地奶农每日产出的鲜 奶均被雀巢公司所收购,但该公司拉地方政府参股并借助行政力量垄断奶源,在双城克扣奶农。具体情况如下:双城市多年前就跟雀巢公司签有协议,不准双城市再建其他乳品企业,双城市的鲜奶原则上必须交给雀巢。在行政之手强力干预之下,双城鲜奶市场只有雀巢一家,别无分店。报道称有记者曾跟随当地奶农到双城雀巢有限公司设在双城镇承旭村的奶站去送奶,结果发现平均送一桶奶就要被雀巢扣掉1.25公斤奶。不少奶农反映,雀巢公司克扣奶农已延续多年,现已成为“公开秘密”。双城雀巢还通过“以质论价”的方式,将鲜奶分成四个等级,变相克扣奶农,出现低等奶的奶农要被迫承受一个月的低奶价。当地政府还阻止奶农把奶卖给外地企业,并曾由公安、畜牧等多部门组成工作组四处拦截。本来,市场竞争能够带来多重利好,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然而,双城市却做出让雀巢独家经营的“拍脑袋”决定,难道是相关权力的脑袋被拍坏了吗?当然不是,当地政府只是屁股坐歪了,完全掉进钱眼里钻不出来了,双城市政府在雀巢公司拥有2.99%的股份,在一个雀巢奶站的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赫然就是前任双城市市长。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的呢? 首先,可以给予肯定的是,黑龙江省双城市市政府有权干涩市场经济,但是,双城市政府对市场的干涩却不是向有益于全面市场共同发展的方面进行,他的行为完全违背了一个政府应有的对市场调控的职能。双城市与雀巢公司签订协议,不允许双城市再建其他乳品企业,就是说双城市政府允许雀巢公司在该地区实行垄断,这只会导致“市场失灵”,而在“市场失灵”的产生中我们看出“政府的失灵”。 对于双城市政府的行政行为,我只能说他并没有从大众的利益出发。行政行为是具有维护、监管、裁判、服务和发展的功能,所有行为都要在合法的法律依据下进行。但在这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双城市政府却因为在雀巢公司拥有2.99%的股份而允许其做该地区的垄断企业,为的只是钱,为了能赚更多的钱,双城市政府不惜做出有违政府行政职能的决策。更加让人失望的是,在一个雀巢奶站的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赫然就是前任双城市市长。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官官相腐啊,一官腐,影响的不只是短暂的该政府管理的社会发展,还会深远持久的影响着下一代政府。 经调查发现,双城市政府部门帮助雀巢垄断奶源的主要原因,是雀巢的税收支柱地位。有关专家认为,地方政府为了税收,甘当企业的“守财奴”,是明显的行政错位。 从总体上看,形成腐败的主要原因是法制不健全、监督不有效。1、监督制度滞后。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特别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我国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然而政府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难以提前预料,这就在客观上影响了监督制约的及时性,增加了监督和制度建设的难度,使权力者有机可乘,钻法律空子打政策擦边球。2、监督主体模糊。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央和地方利益的不断调整,人事管理、领导体制、经济利益关系的不断变化,使监督管理的主体也不断的变化,这些变化使监督工作显得被动,给实施有效的监督带来很大困难。监督主体的混乱,使权力者产生侥幸心理,甚至是无所顾忌,导致了权力腐败屡禁不止,花样不断翻新。3、监督对象失衡。我国党政机关内

征地拆迁工作报告文档

征地拆迁工作报告文档 Report on land acquisition and demolition 编订:JinTai College

征地拆迁工作报告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工作报告是指党的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机关或法定对象汇报工作,汇报的内容包括近一段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段工作部署。本文档根据工作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XX年以来,经开区在新的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体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克难攻坚,采取非常举措,在征地拆迁工作上取得了重大突破。 XX年,经开区共完成征地4816亩,拆迁面积76.29万平方米,清理违法占地约1852亩,拆除违法建(构)筑物26万平方米; XX年共完成征地7588.7567亩,拆迁各类建构筑物约86万平方米,清理违法占地约3500亩,拆除违法建(构)筑物面积51万平方米,较XX年翻了近一番。 其中,由经开区负责的自治区重点工程---机场扩建征地拆迁工作进展顺利,云桂铁路征地拆迁也已超越序时进度。征地拆迁的显著成效更是有力推进了经开区的项目建设:区市重点工程五象大道延长线于去年10月如期通车;康师傅于去年南博会时签约,今年即将建成投产;娃哈哈项目、占地6500

亩的北部湾科技园、总投资50亿元的北部湾总部基地建设热 火朝天,园区内一派繁忙的建设景象。 同时,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工作,有效维护被征地 农民权益,是征地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因此,开发区一直把安置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体做法如下: 一、创新模式,争取配合 开发区以xx吴圩机场扩建为契机,全面贯彻xx市委、 市政府把吴圩机场拆迁安置项目建设成为xx市拆迁回建安置 精品示范点的总体思,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农民出资(回购)、机场补贴、政府扶持的方式,统一规划、合理设计、统建商住一体化“2+4”公寓房(1—2层用于农民娱乐活动,4—6层用于农民居住)的模式进行安置,确保了失地农民 “有住、有租、有铺、有保”,为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创业出路提供切实保障,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大大提高了农民配合征地工作的积极性。 二、先安置,后拆迁

征地拆迁进展情况汇报

征地拆迁进展情况汇报 征地拆迁进展情况汇报 房屋拆迁工作由路桥建设开发总公司组织实施。根据工程规划红线,需拆迁街道社区、社区民房及住户共户,面积约平方米;企业家,面积约平方米。现就拆迁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拆迁工作进展情况至11月17日,共签定拆迁补偿协议243份,占应签定拆迁补偿协议份的64%。其中签定民房拆迁补偿协议239份,占应签定民房拆迁补偿协议379份的63%,面积约46400平方米;签定企业拆迁补偿协议4份,占应签定企业拆迁补偿协议12份的33%,面积约9500平方米。同时对施工建设需要的重点区域和地段先行拆除房屋约3201X平方米。 二、主要做法 1、依法有序开展拆迁工作。 一是实事求是制定拆迁补偿方案。根据房屋动迁的实际情况,参照周边重点项目拆迁补偿的有关标准,认真制定《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及时向市房管局请示、协商,同时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经多次的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市房管局备案。 二是按程序做好拆迁许可证办理工作。抓紧整理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文等要件,依法向市房管局申请拆迁许可证。 三是根据该项目的拆迁规模,委托拆迁公司及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代为实施项目动迁工作。 四是根据项目动迁进展情况,依法向市房管局申请延长房屋拆迁期限。

2、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会议、办公事务管理、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征迁碰头会、资金使用审批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征迁办的运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 3、及时组织拆迁补偿费用。多渠道筹集拆迁补偿资金,工业滤布根据拆迁工作进展情况,每月编报拆迁计划及拆迁资金计划,及时向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申请拆迁资金。按照目前拆迁进度,拆迁补偿资金均足额到位。 4、认真执行拆迁补偿的“两公开一监督”工作。动迁过程中严格按要求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做好拆迁安置补偿的有关政策、规章及各种标准公开;拆迁安置工作程序公开;被拆迁人原房屋的坐落、人口、结构、建筑面积(包括各种附属物)等公开;被拆迁人搬家、验收的时间、选房顺序公开;安置房屋的地段坐落、公开;拆迁过渡、拆迁补偿安置情况公开。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企业的动迁难度较大。部分企业损失较大,动迁工作难度大。 2、大部分应拆迁户没有居住,且物业管理处对这些住户的有效信息掌握不齐全,一些拆迁户虽已取得联系,滤布但进行面对面的实质性协商效果不理想。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了解住户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动迁工作。 2、抓紧做好社区、应拆迁户动迁工作,对个别工作难于做通的,要及时启动行政裁决及“两违”强制拆除等相应措施。 3、逐一走访被拆迁企业,反复、持续与其联系、沟通、协商,对重点企业进行约谈,收集各企业反映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提出和研究

征地拆迁工作调研报告3篇供参考

征地拆迁工作调研报告3篇供参考 【小雅为你整理的精品文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你的阅读下载。】内容如下-征地拆迁工作调研报告3篇供参考 【篇一】 通过参与县城文峰塔旧城改造项目和人工湖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在工作实践中有了一些肤浅体会,与从事征地拆迁工作的同志探讨交流,以期能引发大家的思考,共同破解征地拆迁难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一、做法与体会 1、系统研究,整体推进。 征地拆迁工作要树立系统论的思想,要通盘考虑系统谋划,抓好每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前期工作要做实。入户调查、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下达征收决定、召开动员大会、公布实施方案、风险评估等项目前期工作必须做扎实。二是过程要做细。征收工作启动后,工作过程中的影像文字资料、相关通知送达、协商谈判记录、草签协议等工作过程要细致清楚,抓好每个细节。三是文书档案详实规范。制定规范格式化合同文本,按照对象户所选补偿方式逐项测算,分项数据、分项补偿标准清楚准确,一户一档,方便对象户查阅核实,防止简单化、粗放式的过程管理,形成有效的工作流程和机制。四是整体推进。不能顾此失彼,在实际工作中克服各种困难,力求做到征地与补偿、拆迁与安置同安排,同步实施,坚决纠正重拆迁轻安置的做法,保证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文峰塔项目、人工湖项目基本做到了拆迁与

安置同步推进。 2、搞好培训,全员出击。 征收工作正式启动前,全体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方案的讨论修改,征收补偿方案审批后,要集中半天到一天时间组织全员培训,逐条解读方案,全面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有关标准及执行中要注意把握的问题,要做到人人熟练掌握政策。培训后将征收方案及相关政策印成册,人手一册,方便对照查阅。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三个统一”:即政策宣传口径统一,补偿标准统一,实际操作执行统一。征收工作分工不宜过细,要全员上阵,既达到锻炼队伍的作用,又有效防止“会弹不会纺”甚至“既不会弹又不会纺”的情况,努力做到征收工作成员个个懂政策,个个会操作,个个能上阵。 3、依法征收,公开公平。 依法征收土地和房屋与提高行政效率并不矛盾,依法按程序操作能有效保证结果公平,不按规则往往欲速则不达。征收土地有国土法,征收房屋有征收条例,必须始终在法律的规范内来进行,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时间要求完成法律规定的前置条件。过程工作做细,资料收集完整,需要进入司法程序时,顺理成章,充分利用司法手段来解决问题,防止需要时用不上,干着急。 公开公平是征收工作的根本要求、工作目标,是征收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实际工作中,采取分组草签协议,办公室统一审核把关签订正式协议,格式化合同文本,一户一档,对象户有疑义时可查阅核实,避免合同笼统简单,事后无法核实。安置地(房)的选择严

拆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拆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一、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至11月17日,共签定拆迁补偿协议243份,占应签定拆迁补偿协议份的64%。其中签定民房拆迁补偿协议239份,占应签定民房拆迁补偿协议379份的63%,面积约46400平方米;签定企业拆迁补偿协议4份,占应签定企业拆迁补偿协议12份的33%,面积约9500平方米。同时对施工建设需要的重点区域和地段先行拆除房屋约32000平方米。 二、主要做法 1、依法有序开展拆迁工作。一是实事求是制定拆迁补偿方案。根据房屋动迁的实际情况,参照周边重点项目拆迁补偿的有关标准,认真制定《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及时向市房管局请示、协商,同时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经多次的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市房管局备案。二是按程序做好拆迁许可证办理工作。抓紧整理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文等要件,依法向市房管局申请拆迁许可证。三是根据该项目的拆迁规模,委托拆迁公司及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代为实施项目动迁工作。四是根据项目动迁进展情况,依法向市房管局申请延长房屋拆迁期限。 2、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会议、滤布办公事务管理、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征迁碰头会、资金使用审批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征迁办的运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

3、及时组织拆迁补偿费用。多渠道筹集拆迁补偿资金,根据拆迁工作进展情况,每月编报拆迁计划及拆迁资金计划,及时向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申请拆迁资金。按照目前拆迁进度,拆迁补偿资金均足额到位。 4、认真执行拆迁补偿的“两公开一监督”工作。动迁过程中严格按要求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做好拆迁安置补偿的有关政策、规章及各种标准公开;拆迁安置工作程序公开;被拆迁人原房屋的坐落、人口、结构、压滤机滤布建筑面积(包括各种附属物)等公开;被拆迁人搬家、验收的时间、选房顺序公开;安置房屋的地段坐落、公开;拆迁过渡、拆迁补偿安置情况公开。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企业的动迁难度较大。部分企业损失较大,动迁工作难度大。 2、大部分应拆迁户没有居住,且物业管理处对这些住户的有效信息掌握不齐全,一些拆迁户虽已取得联系,但进行面对面的实质性协商效果不理想。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了解住户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动迁工作。 2、抓紧做好社区、应拆迁户动迁工作,对个别工作难于做通的,要及时启动行政裁决及“两违”强制拆除等相应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报告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报告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对这些发生在身边的“苍蝇”式腐败问题感受深、意见大。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亟待解决,坚决予以查处。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表现形式1.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个别基层干部利用职权,在小康楼建设招投标、工程建设、玉米制种基地落实、集体资产处置过程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收受、索取他人钱物;有的在土地征用、财务管理中,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违规报销一些个人费用,贪污公款中饱私囊;有些村社干部在民政救灾救济、危房改造补助等资金管理发放过程中,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关系、凭感情、要好处,优亲厚友等。如甘州分局长安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闫作鹏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土地征地补偿款、收受财物案件。 2.作风不实,服务意识谈薄。一些基层站所干部为儿子操办“留头宴”,宴请管理服务对象,违规收取礼金案件。 二、发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方面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个几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够。部分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履职不到位,对下属

单位,特别是基层站所、村、社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够,监督不力,缺乏严格的管控制度和追责问责机制,不愿意处理干部,怕得罪人,导致压力层层递减和辖区内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怕“一票否决”,存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基层纪委办案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执纪监督和办案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2.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不少犯错误的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宗旨观念不强,群众意识淡薄,个人主义思想严重,没有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少数党员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无视《准则》《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规定要求,抵制不住各种诱惑,贪婪钱财,存有侥幸心理,最终受到党纪法纪惩处。 3.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权力有力监督和制约,缺乏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存在上级组织疏于监督,同级或下级不愿监督,群众无法实施监督的问题,忽视事前事中监督,过多依赖事后监督查处,造成党员干部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如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未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不到保障,逃避群众监督。4. 监督合力不够到位。大多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在基层,逐渐呈现出方式隐蔽化、手段多样化、人员基层化、被监督人员防范意识增强等特点,导致监督检查处理难度增大。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体系不完善,监督检查方式单一,监督检查工作合力尚未形成,严格

拆迁工作汇报

拆迁工作汇报 肥城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关于2011年房屋拆迁工作的情况汇报 根据市纪委的指示精神及州房地产管理局的要求,现就2008年1—8月份我县城市拆迁工作作出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随着我县建设路、边城广场一期工程、旧城石板街、煤碳堡路等区域改造、改建工作的顺利完成,2008年1月份以来,我县城市房屋拆迁的工作重心转向钟佛山北路旧城改造工程。钟佛山北路旧城改造工程建设期预计5年,拆迁工作期预计3年,总改造面积18万平方米。涉及房屋拆迁面积6万平方米,涉及被拆迁户132户(其中,国有房产8户,私有房产124户)。按照工程计划,我们已于2008年完成国有房产的拆迁安置,2008年的主要拆迁工作为私有房产的拆迁安置。根据实际情况及各私有房产的特点,年初以来,县 1 政府对旧城改造方案作出了较大调整,为缩短工期,科学建设,由原来的分期拆迁,拆迁完后再建设的工程方案改为分段拆迁,拆迁与建设同步进行。考虑到本次改造工程拆迁户户数多,数量大, 实行货币补偿后被拆迁群众购地建房难的基本现状,安置补偿方案由《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实行全额一次性货币补偿后不作其他处理更改为由工程改造指挥部统一征地并免费赠送安置地一块,由规划部门统一规划要求后让各被拆迁户用于建房。截止8月底,已完成私人户拆迁41户,拆迁房屋面积1.2万平方米,征地面积1.7万平方米。确确实实做到了无一例群众上访,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1、思想动员难问题。在拆迁工作中,被拆迁人中有些思想过于偏激,自己对工程项目采取的资金来源方式不理解,却对大部分被拆迁人的思想进行误导宣传,把招商引资认为是“政府与开发商联合起来赚钱”,增加了拆迁工作思想动员的难度。 2、媒体效应问题。由于近年来不断曝光全国各地不合理的 2 拆迁案例,造成被拆迁人对拆迁人不信任,不论拆迁补偿合理与否,均抱有怕上当心理,增大了拆迁工作的难度。尤其是有部分人利用媒体不断曝光的不合理拆迁为由搞串联、阻工、 恶意上访等一系列恶劣行为,在补偿合理的条件下公然与政府对抗,以谋求不法收入。 3、强制拆迁难的问题。由于近年来国内各地出现部分不合法强制拆迁,被媒体过份宣扬后,造成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在补偿合理的情况下拒迁,在有关部门准备强制拆迁时纠集被拆迁人,游说于其中,煽动误导群众,对抗于政府。的确,在大部分人被误导的情况下,人民政府要强制行政可谓难上加难。还有另一种情况,不少人有借机发财的心理,明知补偿合理,但只要有人搞串联还是愿意试一试,报着闹一闹就有可能增加补偿的心态,认为人数多政府自然不敢强制。 三、几点建议 我们认为,拆迁工作的规范和稳定必须坚决做到以下几点,从而有效避免拆迁纠纷,大幅度减少上访率偏高情形,以维 3 护社会稳定 1、规划是否合理,所拆迁建设项目是否可行。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汇报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汇报 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的群众基础,是执政所需、民心所向。整治工作开展以来,XX县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县委决策部署,将整治工作与“扛起责任、严守纪律” 专项治理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握指成拳凝合力。省市推进会召开后,XX县立即安排部署,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切合实际的、操作性强的整治方案,明确机构职责和人员分工,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履取尽责到位。明确纪委监委组织协调,组织、宣传、政法及信访、扶贫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压紧压实,形成系统治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整治格局。 二是从严惩处聚民心。紧盯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操心事”,瞄准靶心,严查快处。聚焦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涉黑涉恶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加大办案力度,严查快处、快办快结,进一步凝聚党心、民心。今年以来,全县共处置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线索X件,处理党员干部共计X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人,组织处理X人,移送司法X人。其中:扶贫领域共处置问题线索X件,立查案件X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人,移送司法X件X人;民生领域共处置问题线索X 件,立查案件X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人,移送司法X件X人;涉黑涉恶领域共处置问题线索X件,查否了结X件。

三是靶向发力击要害。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强化沟通、建立台账、挂图作战。细化、完善民生、环保、扶贫、扫黑除恶等领域工作台账,将今年以来的数据进行梳理、分类、细化、汇总,做到底数清;对每个台账进行分析汇总,注明线索来源、处置情况、办理进度,做到办理情况一目了然;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常态化沟通机制,线索来源、案件通报移送更加顺畅;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力量,强化协作、相互配合,实现优势互补。比如,县纪委监委在查处案件时,根据办案需要,领导小组协调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公安局积极配合,及时办理“监视居住”手续,案件很快得到突破,既体现了协同作战的效果,又实现了整治工作的快速高效,同时也为今后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四是营造声势强震慑。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宣传中央和省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报道整治工作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充分发动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坚持开门整治,发动群众参与,通过新闻、报纸等媒体刊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局等部门举报电话,设立专门举报箱接受群众举报,同时用好督促检查、巡察、专项审计以及调研成果,多方拓展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对查处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进一步形成强大整治声势和有效震慑。 五是重整行装再出发。X月X日以来,全县X个乡镇、街道中多数能积极推进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效果,但也个别乡镇工作相

2019年最新乡镇基层党员干部“微腐败”专项个人自查报告

2017年最新乡镇基层党员干部“微腐败”专项个人自查报告 按照大邑县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安排部署以及《苏家镇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本人结合自身实际,对照“微腐败”问题,形成自查自纠情况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思想根源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自身要求不严,主要表现在学习主动性不强,很多时候忙于处理日常工作事情,空闲时安于放松,不挤出时间认真的进行学习。缺乏主动地学习和责任感,紧迫感也不够强。(二)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深入群众不够,不能充分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和解决“零距离”问题,其次是工作事物繁多,偶尔有缺乏上门服务意识,不时刻提醒自己约束自己多与老百姓零距离接触,多倾听老百姓意见和建议。 (三)党性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工作中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党性观念和党性修养上有差距,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宗旨意识不强,虽然在工作中坚持把全心全意为民服务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在繁忙的工作中的工作压力较大时就会忽略服务理念,缺乏主动和耐心和热情。 (四)遵纪守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工作中偶尔有迟到早退现象,对工作时间纪律性不强,在工作上没有事情的时候老是为自己的私事而迟到早退。 (五)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工作量大时,容易出现急躁的心态,工作责任心强但忽略了态度问题,导致安排其他工作时不及时接纳、接待群众时语气生硬。 (六)工作实绩方面存在的问题。 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自我约束不够,在常期应对村民群众遇到的突发事情时,缺乏主动性参与和解决问题,有时存在着对待群众不够耐心,不够热情。工作上缺乏进取心,观念更新较慢。 二、问题原因分析 思想根源方面:以上问题的产生根源主要时对自己要求不严,党性观念和党性修养上有差距,对于上级安排组织的才去认真主动学习,导致思想根源要求不严。平时政治理论学习,学得不深,抓得不紧。比如就像我们村开展传达学习“成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会议精神时,我作为党支部委员,当天支部书记在县上开会学习,所以会议由我主持,在主持过程中我太过于照本宣科,还存在不深、不透、不全面的现象。不懂得认真分析和学习,只图传达,不图学习,思想方面有待提高。

腐败案例分析 (6)

《杨洪宾腐败案例分析》 宾县糖坊镇山头村原党支部书记杨洪宾侵占低保、贫困补助金等问题。杨洪宾利用代管村精神病患者低保存折之机,私自支出1.3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将民政部门发给本村村民的贫困补助金1000元据为己有;利用职务便利虚列工时费支出7000元用于个人生活消费。杨洪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比起“大老虎”,我们身边的“小苍蝇”,犯的错误看起来小,实际上对我们生活的影响更加直接,而且很有可能上升为大犯罪。为官的权力本是百姓赋予的,领导权力的本质是一种社会关系,是人民的公仆,其权力具有鲜明的人民性,新闻中报导贪污案例数目之多,不仅提醒政府要加强管理监督,更是提醒我们人民要加强法律意识,增强民主意识,共同监督。 首先,贪污腐败是一种触犯法律的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在《刑法》第388条后增加1款作为刑法第388条之一,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用,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已经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的索贿受贿行为,属于犯罪。此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罪名规定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从《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可以得知,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罪状表述来看,行为人索取或者受贿的行为都是围绕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或者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从而索贿或者收受贿赂的。 其次,我认为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明白检察院是干什么的。由于检察院和群众的直接联系较少,很多群众不了解检察院的具体职能,官员在工作中分管国资委,检察院可以发现国有资产的监管有哪些漏洞,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且预防腐败。一个个案例,无时无刻不在警醒着我们。 最后,我认为还要做到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学习不能单单走过场,要讲究实效。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除此之外,我们也应该坚定信念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两袖清风,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经常向大家敲警钟。党员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最后,自觉接受监督也是非常必要的。要严于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大家都要正确对待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接受群众的监督。越是职位高权力大的干部,越要自觉监督,任何人都没有不受监督的特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