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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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
竞争法
一、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与特征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特征:
▪ 1.必须是发生在市场交易领域的行为。
▪ 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施主体主要是经营者。
▪ 3.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违法性。(既包括违反了各种具体的规定,也包括违反了该法的原则性规定。)
▪ 4.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损害性。
二、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立法
▪我国1993年9月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
▪立法特征:
未规定反垄断
采用列举+概括的立法形式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假冒行为
▪概念
▪经营者采取仿冒或冒用等虚假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牟取非法利益,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范围:
▪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的;
▪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起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 4.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做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二)商业贿赂行为
▪在经营活动中,向交易相对方的有关人员提供报酬,以引诱他们在交易中做出有利于行贿者的决定,达成促成交易,挤掉竞争者的目的。
主体是从事市场交易的经营者
在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和自愿的行为
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及廉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秘密给付财物或其他报偿
形式多样
帐外回扣
2005年某公司为促销,发布广告称:“各机关团体凡在本店购买商品的,给总价款百分之五的回扣,介绍推销者给付总价款百分之一的佣金。”并且该公司对给付的回扣、佣金,在账面上皆有明确的记载。关于该公司给付回扣、佣金行为性质的认定,正确的是()
A 变相行贿行为
B 排挤经营者的行为
C 正当的促销行为
D 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是指经营者通过内容与事实不相符的或可能使人产生模糊判断的广告及其他宣传,推销商品的行为。
手段
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
类型
虚假宣传
引人误解的宣传
虚假宣传的内容
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及产地等
(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特征:秘密实用保密
(六)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行为
▪是指经营者利用其经济优势,在销售产品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配其他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七)违法的有奖销售行为
▪附带向消费者提供物品、金钱、或其他经济利益。表现形式有: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九)串通投标、招标行为
▪投标者的窜通投标:1.一致抬高标价;2.一致压低标价; 3.轮流中标
▪投标者与招标者窜通
私下开启投标文件
招标者对不同投标者实施差别待
低价中标,额外补偿
泄漏标底
(十)强迫交易行为
▪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利用其特殊的地位限制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行为。
(十一)限制竞争行为
该条规制的对象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主要包括:
1.地区封锁:地方政府为了保护本地区的经济利益,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2.强制经营行为: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商品
三、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虽未明确列举,但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案例:甲、乙均为网络信息服务公司,甲公司于1999年开办了“金融网”,并制作了外汇币种走势图。乙公司也开设了“财经网”,2001年,乙公司在
其开设的财经网上,越过金融网的主页,直接对外汇币种走势图设置了链接。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链接行为足以造成访问者的误认,从而吸引访问者,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