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照明系统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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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结构; ③.禁止装设插座,露天安全区插座应具有开
关联锁; ④.危险处所电气设备的开关和保护装置应设
置在安全处所,并有清晰耐久的标志; ⑤.油轮严禁悬挂彩灯。
二、电光源
常用两大类电光源: 1.热辐射光源(白炽灯、卤钨灯); 2.气体放电光源(荧光灯、高压汞灯、 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汞氙灯)。
2、应急照明系统
当主电网失电时,由应急电源通过应急电网 供电的照明系统,有应急发电机的船舶, 其应急照明系统属正常照明一部分。
特点:安装的灯点数较少,对照度要求不高。 应急照明灯点分布:P195
3、临时应急照明
要求: ①.每一分路不超过5~6盏灯,照明器功率 15W白炽灯; ②. 电源线路及分支线路均不设开关,仅 在充、放电板设置总的自动接通开关 ;1797 ③. 照明器上有永久性标志,或在结构上与一 般照明的结构不同; ④. 设有联锁装置,能自动供电与停电; ⑤. 救生、安全等重要部位等应设应急灯。
一、船舶常用灯具
1、船舶常用灯具的基本类型: 船舶常用灯具应具有一定的机械防护性能,确保
可靠,根据使用场合不同,船舶灯具的结构可 分为: 保护型:用于比较干燥的居住,办公室和内走道。 防水型:用于潮湿水溅处:露天,甲板、外走道。 防爆型:用于有易燃、易爆处:煤舱、油柜舱、 蓄电池舱、油船的油泵舱等处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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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开关:
①.货舱内固定照明由舱外专用(带锁)控制 箱控制;
②.有易燃易爆危险或防火要求舱室内照明控 制应在处所外设置开关。1769
插座:
①.不同电压等级插头插座结构尺寸应不同 ②.超过50V插头插座均有保护接地极; ③.超过16A插座应有联锁开关; ④.各种工作场所可携照明插座防护等级与该
场所相符。
2
红色环照灯,垂直上下安 装
使用
航行 航行 航行 停泊 失去独立 操纵能力
闪光灯
信号桅或雷 达桅
1
白色环照灯,闪光频率 120次/分
过狭水道、 转弯
注:红色为航行灯;黑色为信号灯。
§8.2 船舶常用灯具与电光源
教学要求: 熟悉船舶常用灯具的分类和用途,常用
电光源的类型及发光原理(普通白炽灯和 碘钨灯、荧光灯、高压水银灯和汞氙灯)
2、照明器的应用(属具)
舱室:1.最高顶部多为大功率直照式白炽灯或荧光 高压汞灯;2.各层顶棚多为防水型白炽灯和荧光灯;3. 荧光灯配有机玻璃罩,内有2~4只灯,配24V、15W应急 灯座;4.冷藏舱一般为白炽灯,不许用荧光灯(启动困 难)。
内走道、楼梯、穿堂厅间:照明器多为吸顶式,内 设应急灯座。居室照明发展的趋势是集中控制。
第八章 船舶照明系统
§8.1 船舶照明系统的分类及特点
教学要求: 熟悉船舶照明系统的分类和特点。
船舶照明系统中主要用电设备:
• 舱室照明灯、舱面工作强光照明灯、探照 灯、航行信号灯、低压行灯等。船内通讯 系统的一些报警装置、电热器等。
• • 一、船舶照明系统分类 • 船舶照明系统可分:正常照明、应急照明、
厨房:1.光源显色性好;2.照明器为防水式;3. 不能用有机玻璃罩(油污不易清洗,受热变形)。
露天甲板:广口型外壳,投光角可调;货舱口至少 两盏400W的高压汞灯的照度。
探照灯:射出较集中的平行光束,苏伊士运河灯可 见1500米航标反射带。
3、油船及特殊船舶的附加要求
规定: ①.货油舱只准安装、使用本质安全型; ②.其它或扩大危险区应为本质安全型或合格
②.每一居住舱室由两路供电;1765、1794、1795 ③. 公共场所、通道等至少两路供电;1766、1789 ④.机炉舱内照明日光灯采用不同相各路(三相)供电,
各路灯点交错布置,以消除“闪烁效应”1767、1792 ⑤.每一防火区至少两路独立照明馈电线路,一路为应急
照明线路;1768 ⑥. 每一货舱设独立照明分路; ⑦.风扇和插座除个别外应设独立馈电线路。
1、热辐射电光源
原理:热辐射电光源都是用电能加热 灯丝至白炽而发光。
白炽灯:优点:结构简单、使用灵活 ,可瞬时点燃、无频闪、可调光、可任意 位置点燃。
缺点:易黑化,耐振性差,寿命与光通受电压影响大。 用途:因可瞬时点燃,船舶航行信号灯、应急照明都只 能用白炽灯,且还有双灯丝产品。
卤钨灯: 卤钨灯:有碘钨灯和溴钨灯两种。溴钨灯对安装位置没 有要求。 特点:可避免黑化,体积小、光效高。1805、1833
第一类船舶航行灯及主要信号灯
表8-1-2
名称
前/后桅灯 左/右舷灯 尾灯 前/后锚灯 失控灯
安装位置
数 量


前桅/后桅
1/1
白色(225°),后桅灯 高于前桅灯≥4.6m
左舷/右舷 1/1 红色/绿色,各112.5°
船尾或尽可 能船尾
1
白色,135 °
船头/船尾 1/1 白色环照灯
前桅或信号 桅或雷达桅
4、航行信号灯
航行灯:桅灯、舷灯和尾灯。 1.桅灯2盏;2.舷灯2盏;3.
尾灯1盏(共5盏)。桅灯和尾灯 都为白色,左舷灯红色,右舷灯 绿色。
航行灯的作用:便于识别船舶 的位置、状态、类型、动态等。
信号灯:环照灯、闪光灯等 用于通信联络及表明船舶状态的 灯。 环照灯:—可照射到四周的灯。 1776~1778、1780、1781、1799
2、气体放电灯
气体放电灯工作原理:利用电场(高压)加速自由电 子,使之撞击气体或金属蒸气原子电离,形成自持放电, 电离后的原子能释放能量辐射光子。稳定放电后,应进行 限流。
①荧光灯:
特点:需配启动器( 镇流器、启辉器)点 燃, 启动-高压
工作-低压
特点:表面亮度低、表面温度低、光效高、寿命长、 显色性较好、光通分布均匀;不能频繁开关,电压低时有 跳光现象,过低则熄灭。1837、1831
航行灯、信号灯系统。1785
二、船舶照明系统特点
1、正常照明系统:包括P194 (五部分) 特点: 由主电源供电,从照明分配电板引出
的单相支路至照明器或插座,对工作面提 供适当照度,创造良好的视觉环境。 注:正常照明系统的熔断器集中在分电箱内 实现短路保护。
1786、1787
要求:与P202同
①.每路负荷电流≤10~15A;灯数(50/110/220V, 10/14/24点);大功率用电器或一个灯点电流超过 16A设专用供电支路; 1759~1764、 1788、1791、1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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