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课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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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义务高 期待利益 创造财富 维护信赖
侵权法 陌生人之间的关系 注意义务稍低(无害于人)
固有利益 现存秩序 尊重权利
第一章 侵权责任法概述
•第一节 侵权行为 •第二节 侵权责任 •第三节 侵权责任法
第一节 侵权行为
引例 一、侵权行为的概念 二、侵权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的区别 三、侵权行为的种类
——2011.8.19《宁波晚报》A11 挂号大厅地面湿滑致人受伤 医
•四川某市一陶女士在一起交通 事故中嘴唇裂伤。 •经交管部门认定,肇事司机吴 某负全部责任。 •陶某认为自己因嘴唇裂伤而无 法感受丈夫的亲吻,也无法满 足女儿向自己“索吻”。 •提出除了身体权、健康权、财 产权外,自己的“亲吻权”也 受到了侵害。 •请求法院一并判决吴某赔偿损 失。
二、侵权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的区别
1.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 2.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区别 3.侵权行为与行政法上的违法行为的区别
1.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
区别 侵害的客体
侵权行为 相对狭窄
主观方面
过错、无过错
社会危害程度 不具有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责任能力
不必然要求
法律对行为的形 既遂 态要求
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
犯罪行为 更为广泛
故意、过失
具有
后,某女作家刘某到该县体验生活,根据一些人的 反映,认为《蔷薇怨》的内容失实,撰写了”及时 记实小说“《特号产品王某某》。
文章中,使用真实姓名了侮辱王某某人格的语言。 该文在《女子文学》、《法制文学选刊》、 《江河
文学》和《文汇月刊》4个刊物发表,发行64.9万册 。 王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和发表这一作品的刊 物承担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问题]刘某应承担何种责任形式?
消极侵权行为(不作为的侵权行为) ——通过不作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
区分:
消极侵权行为,以行为人具有作为的义务为前提。
2.单独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
行为人 人数
单独侵权行为 ——一个人单独实施的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 ——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的侵权行为
区分:
共同侵权行为,各行为人对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3.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三、侵权责任竞合
•责任竞合——法律规范竞合 •(一)侵权责任与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竞合 •(二)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
(一)侵权责任与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竞合

——《侵权责任法》第4条
•1.非冲突性法规竞合引发侵权责任与行政、刑事责任
竞合且并存的规则
• (1)一企业生产伪劣产品,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
侵权责任法的主要内容
●加附则共计十二章,92条 ●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
施行 ●名称之争:侵权行为法还是侵权责任法 ●体系之争:是债的发生根据还是民事责任
法的组成部分 ●结构之争: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

侵权责任的方式——P99-103
——《侵权责任法》第15条、第21条
并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其需同时承担对消费者的侵权责任以 及生产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罚金 •(2)某公司生产的劣质奶粉,致大量婴幼儿食用该奶粉人身 受到伤害,受害人花费大量医疗费;因该公司造成巨大损害, 情节恶劣,被处以行政罚款。
•当财产不足以同时赔偿受害人和支付罚金或行政罚款?
•2.民事侵权责任优先原则的适用条件:
院被判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半小时拖一次地不够
陈阿姨陪老伴去医院就诊,排队挂号时, 被滑倒的小伙子绊倒,造成左手骨折。 对此,小伙子觉得很委屈,认为地面湿 滑,自己也是受害者; 医院则认为,人是小伙子绊倒的,医院 不存在过错,不应该担责。 协商不下,陈阿姨将医院和小伙子一起 告上了法院。
“亲吻权”能获 得法律救济吗?
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法的意义 ●侵权责任法的主要内容 ●侵权责任法的评价
侵权责任法的意义
行为
合法行为
民事行为 事实行为
违法行为
法律责任
约定结果
法定结果
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法系在规定何种行为,侵害何种 权益时,应就所生的何种损害,如何予以 赔偿(王泽鉴)
合同法 熟人之间的关系
意,以求得受害人的原谅,通过口头和书面进行
综合 型责 任方 式
排除妨害 侵权行为使被侵权人无法或不能正常行使自身权利
消除危险 行为人之行为或其管领下的物件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 造成威胁,或存在侵害他人人身或财产的可能,但损害 还没有实际发生
“写作记实小说对他人进行诽谤”案
某日报发表了长篇通讯《蔷薇怨》,《人民日报》 予以转载,对某县农机公司统计员与单位领导的不 正之风斗争的事迹进行了报道。
应具有 既遂、未遂、预 备 刑事责任
2.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区别
1、产生的前提不同
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 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2、构成条件不同
四要件、三要件(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 一般三要件(无过错责任)
3、违反义务的性质不同 4、法律后果不同
法定义务;绝对义务;强制性 约定义务;相对义务;自愿性
一般侵权行为
适用
——法律无特别规定,适用一般侵权规则的情形
法律
特殊侵权行为
——法律有特别规定,适用特殊侵权规则的情形
区分:
1、归责原则不同;过错。过错推定、无过错。
2、构成条件不同;四要件。四要件、三要件。
3、举证责任不同;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倒置。
4、产生原因不同;
5、适用法律不同;
6、责任形态不同。自己责任。替代责任。
类型 责任形式
适用范围和方法
财产 返还财产 非法侵占财产,原物仍然存在
型责 任方
恢复原状 受到损坏的财产仍然存在,有修复的可能和必要
民 式 赔偿损失 所有的侵权行为场合
事 责
精神
停止侵害 侵权行为正在进行或仍在延续中
任 方 式
型责 任方 式
消除影响 侵害精神性人格权造成恶劣影响 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 侵权行为造成人格权损害,向受害人承认错误,表示歉
(1)责任形式不同 财产责任、非财产责任 财产责任
(2)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同 财产与非财产损害
财产损害 (3)免责条件不同 法定
法定、约定
侵权行为的分类
1.积极侵权行为和消极侵权行为 2.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 3.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1.积极侵权行为与消极侵权行为
积极侵权行为(作为的侵权行为) ——通过作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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