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内容以及分级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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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内容和分级标准
一、资质内容
根据《资质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业务范围分以下5项内容。
同时,结合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特点和承担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业务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列相应的单项业务范围:
(一)水文水资源监测:地表水水量监测、地下水水量监测、水质监测、水文调查、水文测量、水平衡测试、水能勘测。
(二)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情报预报、水质预测预报、地下水预测预报。
(三)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
(四)水文分析与计算。
(五)水资源调查评价:地表水水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质评价。
二、资质分级标准
根据《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分为甲、乙两级。
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一)甲级
1、单位资历和能力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专门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备的工作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有专门的项目管理制度。
b、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c、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10年以上,是行业的骨干单位。
(水文,水资源技术人员职称提供陈134****3533)
d、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不少于10人。
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从业。
e、熟悉和掌握流域和区域的水文水资源状况,能够独立承担和完成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一个大江大河流域范围的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水文分析与计算、水资源调查评价的一个以上单项业务工作。
f、近5年内完成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10项以上,其中不少于3项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或者不少于2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参加过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范及定额的编制工作。
2、单项资质要求
⑴水文水资源监测
①地表水水量监测
a、技术力量:从事地表水水量监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25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下同)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13人。
b、技术装备:具备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一个大江大河流域范围的地表水水量监测站网;配备有从事地表水水量监测所需的缆道、测船等监测设施和流速仪、ADCP等仪器设备;配备有地表水水量监测资料分析处理存储的软件系统。
c、业绩成果:近5年内每年监测的地表水水量资料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分析处理,经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刊布;监测并积累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一个大江大河流域范围10年以上经过分析处理的系统的地表水水量监测资料。
②地下水水量监测
a、技术力量:从事地下水监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10人。
b、技术装备:具备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地下水监测站网;配备有从事地下水监测所需的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水位监测计等设施和设备;配备有地下水监测资料分析处理存储的软件系统。
c、业绩成果:近5年内每年监测的地下水资料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分析处理并整编;监测并积累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10年以上经过分析处理的系统的地下水监测资料。
③水质监测
a、技术力量:从事水质监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
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10人。
b、技术装备:具备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一个大江大河流域范围的水质监测站网;配备有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水质监测分析实验室和相匹配的水质采样、分析化验的仪器设备;配备有水质监测资料分析处理存储的软件系统。
c、业绩成果:近5年内每年监测的水质资料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分析处理并整汇编;监测并积累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一个大江大河流域范围10年以上经过分析处理的系统的水质监测资料。
④水文调查
a、技术力量:从事水文调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5人。
b、技术装备:配备有一定数量从事水文调查所需的仪器设备。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水文调查成果3项以上,其中1项以上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⑤水文测量
a、技术力量:从事水文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5人。
b、技术装备:配备有一定数量从事水文测量所需的常规测量仪器,并配有全站仪、GPS、数字测深仪等专用测量仪器。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水文测量成果3项以上,并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⑥水平衡测试
a、技术力量:从事水平衡测试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6人。
b、技术装备:配备有一定数量从事水平衡测试所需的仪器设备。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水平衡测试成果3项以上,并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⑦水能勘测
a、技术力量:从事水能勘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5人。
b、技术装备:配备有一定数量从事水能勘测所需的仪器设备。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水能勘测成果3项以上,其中1项以上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⑵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
①水文情报预报
a、技术力量:从事水文情报预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下同)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10人。
b、技术装备:具备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一个大江大河
流域范围的水情站网;配备有满足水情信息传输接收的设施和设备;具有较成熟的水文预报模型软件;配备有水情信息专用数据库和业务应用系统。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水文情报预报成果5项以上,并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或作为防汛抗旱、工程调度的决策依据;参加过大江大河的水文预报方案的编制工作。
②水质预测预报
a、技术力量:从事水质预测预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7人。
b、技术装备:具备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一个大江大河流域范围的水质监测站网;具有水质预测预报相关的技术方案等。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水质预测预报成果3项以上,并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或作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依据。
③地下水预测预报
a、技术力量:从事地下水预测预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7人。
b、技术装备:具备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地下水监测站网;具有地下水预测预报相关的技术方案等。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地下水预测预报成果3项以上,并
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或作为水资源管理的依据。
⑶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
a、技术力量:从事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8人。
b、技术装备:配备有从事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所需的设施和设备。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项目3项以上,并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或验收。
⑷水文分析与计算
a、技术力量:从事水文分析与计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8人。
b、技术装备:配备有从事水文分析与计算所需的仪器设备和相关的分析计算软件。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水文分析与计算成果5项以上,其中3项以上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⑸水资源调查评价
①地表水水资源调查评价
a、技术力量:从事地表水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8人。
获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上岗培训证书的人
数不少于8人。
b、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地表水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5项以上,其中3项以上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②地下水水资源调查评价
a、技术力量:从事地下水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8人。
获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上岗培训证书的人数不少于8人。
b、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地下水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5项以上,其中3项以上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③水质评价
a、技术力量:从事水质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8人。
获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上岗培训证书的人员不少于8人。
b、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水质评价成果5项以上,其中3项以上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二)乙级
1、单位资历和能力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专门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备的工作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有专门的项目管理制度。
b、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不低于50万元。
c、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5年以上。
d、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18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或者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20年以上有丰富实践经验者不少于6人。
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5%,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从业。
e、熟悉和掌握区域的水文水资源状况,能够独立承担和完成一个地区(市、自治州、盟)或者一个中等水系范围的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水文分析与计算、水资源调查评价的一个以上单项业务工作。
f、近5年内承接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5项以上,其中不少于3项通过地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或者不少于1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2、单项资质要求
⑴水文水资源监测
①地表水水量监测
a、技术力量:从事地表水水量监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8人。
b、技术装备:具备一个地区(市、自治州、盟)或一个中等水系范围的地表水水量监测站网;配备有从事地表水水量监测所需的缆道、测船等监测设施和流速仪、ADCP等仪器设备;配备有地表水水
量监测资料分析处理存储的软件系统。
c、业绩成果:近5年内每年监测的地表水水量资料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分析处理,并经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下同)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监测并积累一个地区(市、自治州、盟)或一个中等水系范围5年以上经过分析处理的系统的地表水水量监测资料。
②地下水水量监测
a、技术力量:从事地下水监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5人。
b、技术装备:具备一个地区(市、自治州、盟)范围的地下水监测站网;配备有从事地下水监测所需的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水位监测计等设施和设备;配备有地下水监测资料分析处理存储的软件系统。
c、业绩成果:近5年内每年监测的地下水资料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分析处理并整编;监测并积累一个地区(市、自治州、盟)范围5年以上经过分析处理的系统的地下水监测资料。
③水质监测
a、技术力量:从事水质监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5人。
b、技术装备:具备一个地区(市、自治州、盟)或一个中等水系范围的水质监测站网;配备有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水质监测分析实
验室和相匹配的水质采样、分析化验的仪器设备;配备有水质监测资料分析处理存储的软件系统。
c、业绩成果:近5年内每年监测的水质资料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分析处理并整汇编;监测并积累一个地区(市、自治州、盟)或一个中等水系范围的5年以上经过分析处理的系统的水质监测资料。
④水文调查
a、技术力量:从事水文调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3人。
b、技术装备:配备有一定数量从事水文调查所需的仪器设备。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水文调查成果3项以上,其中1项以上通过地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⑤水文测量
a、技术力量:从事水文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3人。
b、技术装备:配备有一定数量从事水文测量所需的常规测量仪器,并配有全站仪、GPS、数字测深仪等专用测量仪器。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水文测量成果3项以上,并通过地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⑥水平衡测试
a、技术力量:从事水平衡测试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3人。
b、技术装备:配备有一定数量从事水平衡测试所需的仪器设备。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水平衡测试成果3项以上,并通过地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⑦水能勘测
a、技术力量:从事水能勘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3人。
b、技术装备:配备有一定数量从事水能勘测所需的仪器设备。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水能勘测成果3项以上,其中1项以上通过地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⑵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
①水文情报预报
a、技术力量:从事水文情报预报工作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4人。
b、技术装备:具备一个地区(市、自治州、盟)或一个中等水系范围的水情站网;配备有满足水情信息传输接收的设施和设备;具有较成熟的水文预报模型软件;配备有水情信息专用数据库和业务应用系统。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水文情报预报成果5项以上,并通
过地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或作为防汛抗旱、工程调度的决策依据。
②水质预测预报
a、技术力量:从事水质预测预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3人。
b、技术装备:具备一个地区(市、自治州、盟)或一个中等水系范围的水质监测站网;具有水质预测预报相关的技术方案等。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水质预测预报成果3项以上,并通过地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或作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依据。
③地下水预测预报
a、技术力量:从事地下水预测预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3人。
b、技术装备:具备一个地区(市、自治州、盟)范围的地下水监测站网;具有地下水预测预报相关的技术方案等。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地下水预测预报成果3项以上,并通过地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或作为水资源管理的依据。
⑶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
a、技术力量:从事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3人。
b、技术装备:配备有从事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所需的设施和设备。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项目3项以上,并通过地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或验收。
⑷水文分析与计算
a、技术力量:从事水文分析与计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3人。
b、技术装备:配备有从事水文分析与计算所需的仪器设备和相关的分析计算软件。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水文分析与计算成果5项以上,其中3项以上通过地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⑸水资源调查评价
①地表水水资源调查评价
a、技术力量:从事地表水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3人。
b、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地表水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5项以上,其中3项以上通过地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②地下水水资源调查评价
a、技术力量:从事地下水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