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儒道法墨和谐社会思想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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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儒道法墨和谐社会思想浅析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元典时代和“轴心期”,中国传统和谐社会思想的基础主要是在这一时期形成的。

以儒家、道家、法家、墨家为代表的和谐社会主张,构成了后世政治智慧的主体,有着深远而重大的影响,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借鉴和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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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元典时代和“轴心期”,中国传统和谐社会思想的基础主要是在这一时期形成的。

以儒家、道家、法家、墨家为代表的和谐社会主张,构成了后世政治智慧的主体。

这一时期所形成的和谐社会思想,对后世有着深远而重大的影响,对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借鉴和启示意义。

一、儒家和谐社会思想
(一)孔子的和谐社会思想
孔子是中国古代杰出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

孔子思想对后世产生了广泛影响,特别是政治和文化,如何实现社会和谐是其思想的归宿。

孔子和谐社会思想的产生主要与两大因素有关:一是前代的和谐社会思想遗产,二是混乱的当世。

在思想发展史上,孔子是文化保守主义者,对前代的思想文化遗产,尤其是西周初期的“敬德保民思想”非常重视。

孔子思想的许多内容与同时的其他诸子相比,具有最浓的前代色彩。

孔子对自己所生存的时代十分不满,他耿耿于怀的主要是传统的礼乐等级制度被破坏。

正是对现实的不满,激发了孔子对未来和谐社会的设想。

孔子对社会和谐有全面的思考,他的主要思想主张,一是“仁”,二是“礼”。

“仁”是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概念。

孔子认为,“仁”是社会、家庭、个人和谐的基本因素。

孔子没有给“仁”一个明确的定义,从《论语》中,我们可以看到“仁”的基本内涵。

《论语·颜渊》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论语·雍也》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论语·阳货》子张问仁,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

”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

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

”《论语·学而》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

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

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到“仁”的具体含义较多,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爱人”,不仅爱自己也要爱别人。

孔子认为,在这种大爱之下,人与人之间以及整个社会就能实现和谐。

“礼”是孔子和谐思想体系的另一重要概念。

“礼”与“仁”密切联系,可以说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相辅相成,构成孔子和谐思想体系的两翼。

在孔子看
来,仁为礼之体、礼为仁之用,“仁”是和谐的内在要求,“礼”为和谐的外部规范。

《论语·颜渊》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

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

”这里清晰地表明了“仁”与“礼”的密切联系。

什么是孔子的礼?传统认识指要求人们以周礼为行为的准则,而按孔子自己的说法:“民之所由生,礼为大。

非礼,无以节事天地之神也;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也;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婚姻疏数之交也。

”可见,从伦理学角度看,孔子的礼是人们的行为准则,是对前代礼(包括周礼)的扬弃,是对传统文化积淀加以辨别,去恶从善,去伪存真,对违反仁的基本精神部分的驳斥和摒弃。

此外,孔子的礼也绝不仅限于典章、制度、仪节、习俗。

孔子的礼,小处着眼,可以认为是个人行为规范与社会规范的集合,是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和谐境界;大而化之的理解,礼就是认识规律、掌握规律,达到仁的程度。

可见,孔子认为,“礼”是实现以“仁”为内在要求的和谐社会的外部规范。

总而言之,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仁和礼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八个字,即:依仁成礼,以礼成仁。

仁是礼的内在根据,只有仁发于心,才能自觉地遵守礼;也只有依礼而行,才能最终成就仁。

在孔子看来,和谐社会就是“仁”与“礼”的统一,在人与人、人与社会等各方面,通过“礼”而达到“仁”的程度,整个社会就实现了和谐。

(二)孟子的和谐社会思想
孟子是中国古代仅次于孔子的亚圣,在价值观上尊从孔子“和为贵”的理念,据此提出了著名的“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论断。

孟子不仅在价值观上高扬“人和”,而且首次系统提出了建立“人和”社会即和谐社会的政治理论——王道仁政理论。

一是主张经济和谐。

孟子就构建人与人之间理想的仁的和谐关系,超越孔子局限,重视物质利益在“仁政”中的基础地位。

孟子认为,要实现以人际和谐为实质的仁政,首先必须有一个和谐的经济基础。

孟子的经济和谐思想很丰富,主要有以下内容:第一,解决温饱,使民富有。

孟子认为“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滕文公上》)。

让人人都有一份“恒产”,让家家都能过上一种温饱的生活,这是仁政王道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程。

从普遍性上说,人们无温饱,社会便无礼仪,便无秩序,从而也便无和谐。

第二,井田之制,平均物产。

孟子认为,治民之产只是第一步,让百姓过上温饱的生活只是基础,要形成和谐稳定的社会局势,还必须进一步平均地产、平均物质资料,使人们拥有平衡的生存手段和生活状况。

于是,孟子提出要普及推广井田制,使八户人家在共同齐心耕种一份公田的基础上,又各自拥有一份大致相等的田地,认为这种在均衡背景下有分有合的生存方式,最容易使大家形成一种友好和谐的人际关系,构建一个典型的和谐社会。

第三,发政施仁,必先关心“穷民”。

在孟子的经济和谐思想中,一个非常重要和可贵的观点,就是高度重视和关心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

孟子从“平治天下”的治国理念出发,认为一个“仁政”化的治国方略,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就是要以“保民”、“推恩”为原则去积极主动地关怀和帮助弱势群体,使他们有起码的生活保障,维持基本的生存需要。

即所谓“鳏、寡、独、孤,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梁惠王
下》)。

第四,通功易事,百业俱兴。

在孟子丰富深刻的经济和谐思想中,还包含着一个独特的和谐观,即行业和产业发展的和谐论。

这一思想可视为协调发展原则或均衡生存原则,强调要实现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转,行业之间、职业之间、产业之间的发展必须是均衡协调的。

孟子认为这是“天下之通义”,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规律。

要求充分认识“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的必要性,认识社会上“或劳心,或劳力”分工的合理性,反对那种“尊”一业“轻”一业的思想行为。

认为士农工商等各行各业协调发展、和谐“皆悦”,才能满足整个社会各个群体的生活需求,才有整个社会的和谐生存。

这一“天下之通义”的认识,充分表明孟子和谐社会理论是建立在对经济发展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深刻认识基础之上的。

二是主张道德和谐。

在孟子看来,经济因素对构建和谐社会只是打下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物质基础,只是实现理想王道统治的一个基本前提和首要环节,而和谐社会的构建更为实质性的工程在于进行道德建设,道德建设是建设王道政治和谐社会的核心。

因为,作为王道政治的和谐社会,其本质在于人际之间的和谐关系,是人与人之间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的团结友爱的道德关系,这种道德关系,并不会直接必然地从物质经济因素中引申出来。

孟子所倡导的王道和谐政治的实质是“仁政”,是一种以仁义道德为根本治国方略的德治统治。

所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

在孟子看来,仁政是实现天下平安和谐、达到治理国家的根本治道。

人们只有基于仁义道德,才能形成一种真正友爱和谐的人际关系,才能形成一种彻底融洽和谐的社会状态。

否则,人们以追求个人物质利益与物质享受为第一目标和最高选择,其最终结果必然是人人不择手段地争名夺利,必然会导致人际之间的冲突对抗,从而导致社会混乱无序。

孟子的社会和谐论本质上是一种仁义和谐论。

仁,就是人人对他人充满仁慈友好的爱心;义,就是人人做正当合理的符合各自身份的事。

人人依仁据义,社会必然和谐有序。

可见仁义是走向和谐社会的大道。

三是主张上下和谐。

在孟子社会和谐理论中,有相当内容涉及上下和谐关系的构建。

其一,君王是实现仁政统治、建构和谐社会的中心。

孟子认为“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离娄下》)。

其二,君王重视民心、与民同乐是实现君民和谐的关键。

在孟子看来,平定天下、构建和谐社会,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民”是主体,他们的意志和力量是不可撼动的基础。

孟子认为“民为贵……君为轻。

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尽心上》);“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

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滕文公下》)。

如何“得乎丘民”,孟子还认为,归根到底是做到与民同心同德,做到一切“与百姓同之”。

所以孟子说:“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

乐以天下,忧以天下。

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梁惠王下》)其三,君仁臣忠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如何构建君臣之间的和谐关系,孟子提出了带有某种民主性的观点,即“君子莫大于与人为善”(《公孙丑上》),也就是要求君臣双方相互都能友善地对待对方。

孟子特别要求首先要君王做到友好地对待臣下,作为臣下的各级官吏才会忠心耿耿地服务于君王,君臣之间才能建立一种和谐的关系。

正如孟子所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路人。

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离娄下》)当然,孟子这里并不是要建立一种政治上平等的君臣关系,而只是要求建立一种相对和谐的君臣关系和统治秩序。

四是主张政教和谐。

孟子主张善政与善教并重,即把善政与善教视为构建和谐社会、实行有效统治的两种基本国策。

其一,强调重视善政。

善政就是仁政。

通过善政,一方面使百姓通过增收和减压过上一种相对温饱富足的生活,另一方面使人人皆成“仁者”,使人与人的关系充满“无不爱”。

其二,强调加强善教。

孟子是德治理论的力倡者,非常重视道德修养和道德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核心作用。

孟子认为使百姓“养生丧死无憾”、“黎民不饥不寒”后,必须“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

这实际上就是强调在进行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必须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孟子通过对善政和善教的不同特点和不同效果的分析,认为善教的作用更具彻底性和持久性。

所谓“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

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尽心上》)。

百姓对善政之敬畏来自外在的财富,财富失则百姓对善政之敬畏也随之而失;而百姓对善教之喜爱来自于内在的道德心,它不会因外在的物质生活或物质财富的变化而变化,因而具有深刻性和牢固性。

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措施,孟子提出了不少重要举措。

他的著名论断“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滕文公下》),从另一个角度揭示了要平治天下、稳定国家、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有机地把德治和法治结合起来的社会规律。

孟子的这一论断充分说明,儒家高度重视道德的作用,同时也没有忽视法制的作用。

在社会实际中,孟子还特别强调国与国之间的和谐,认为国与国的交往仍然应坚持“仁爱”思想。

在对待邻国的关系上,孟子表现出政治家的远见卓识,批评了那种“以邻为壑”的行为。

另外,孟子和谐社会思想中还有一项可贵的内容,就是注意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和谐。

《梁惠王上》中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

数罟不入池,鱼鳖不可胜食也。

斧斤以时人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

谷与鱼鳖不可胜食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

”孟子将生态环境的和谐、人际关系的和谐、国与国之间的和谐,都作为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

以上孟子和谐社会思想的主要内容,组成一个相对完整系统的和谐社会理论,在维护正常统治秩序的时代,无疑具有诸多真理性,在今天依然可以发现很多有价值的因素。

二、道家和谐社会思想
(一)老子的和谐社会主张
老子是对中国哲学、社会有重大影响的人物,体现其思想主张的《道德经》更是中华元典。

《道德经》是哲学经典,也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根据,其核心主张就是“和谐”。

他认为,在哲学世界里,所有方面都统一于“道”;在现实社会中,各个方面都在自然规律下和谐运行。

作为哲学家,老子所构建的哲学体系是非常和谐的。

这主要表现在:一是“道”为最高范畴。

在老子哲学体系中,“道”是形成世界万物的本原或构成世界万物的本体以及世界万物运动变化的规律,是一个和谐的整体状态。

二是阴阳变化构成
世界的变化。

《老子》第四十二章云:“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他认为,阴阳是共生的,须臾也不可分,一分就会此亡彼故,统一体消亡,而后产生新的阴阳统一体,如此循环运动。

老子的和谐社会思想,勾画了一幅和谐的社会画卷。

老子的理想社会是“小国寡民”,主张“无为而治”、爱民重民、统治者要大度且负责。

“无为而治”是就统治者与民众的关系而言的,认为统治者不要对社会事务进行太多的干扰。

老子生活的春秋末期,正是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型的过渡阶段,世袭的贵族降为平民,新兴的封建主纷纷登上政治舞台。

老子看到当时的统治者本是无德无能,却偏偏好大喜功、妄自作为。

在此情形下,老子呼吁统治者为政要“无为”,不要过多干涉百姓的生活。

老子认为,为政者应当“无为而治”,有管理而不干涉,有君主而不压迫。

老子的”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不妄为、不乱为。

他认为万事万物均有自身的规律,我们只能顺应规律,顺应时代前进的潮流,而不能违背规律,否则就是“有为——乱为、妄为”。

爱民重民也是老子思想的重要方面,其“无为而治”的主张清晰体现了爱民和重民的倾向。

他希望统治者不要与民争利,要把民众的幸福当做自己的幸福。

在《老子》中充满了对残暴、贪婪统治者的谴责,《老子》第四十九章云:“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

”这从反面证明了老子的爱民重民主张。

老子强调统治者要大度、负责。

《老子》第六十六章云:“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

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

”主张统治者要切实负责,明白自己的角色。

老子和谐社会思想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主张和谐社会建设要以预防为主,及时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老子》第六十四章云:“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老子通过睿智的分析和思考,设想了符合当时社会客观实际的“小国寡民”的和谐社会状态,即“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这就是要从根本上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

在对此认识上,我们不能从现有思维去理解古人,老子所阐述的“道”和对符合当时社会客观实际的“小国寡民”和谐社会状态的设想,充分展示了东方圣哲的智慧。

(二)庄子的和谐社会主张
庄子是继老子之后道家的代表人物。

他虽然一生淡泊名利,主张修身养性、清静无为,但其内心深处充满着对当时社会的悲愤与绝望,是一个对现实世界有着强烈爱恨的人,对社会的和谐有着充分的关注。

庄子的思想主要保存在《庄子》一书中,其和谐社会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返璞归真,保全自然人性。

庄子非常赞扬“无用”。

在《庄子》中我们可以看到对社会规范的否定,认为人只有摆脱社会规范,和自然融为一体,才具有自然人性。

二是无为之治,小国寡民。

庄子继承老子小国寡民的思想传统。

认为小国寡民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秩序。

在治理国家上,庄子认为,统治者要无为而治。

j是天人合一,天人和谐。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庄子是典型的天人和谐论者。

庄子根据老子理论,突破儒家仁爱在范围上的局限,扩大到自然。

《庄子·齐物论》云,“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应与天地自然保持和谐统一。

他把人与自然的和谐视为“大本大宗”,即最根本最主要的事情,也就是说人类要了解自然规律,掌握自然规律,按自然规律办事,这样才能做到“天和”。

而“天和”是“人和”的必要
前提,通过“天和”以真正实现“人和”。

“无为”是道家和谐社会思想的核心,也是道家尊重自然的表现。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道家主张的“无为”,就是顺应万物生长的规律,因势利导,使万物滋生,繁衍昌盛,源源不断,用之不尽。

庄子反对人们以“鲁莽灭裂”的残暴手段肆意破坏自然,主张在顺应和保护自然的前提下利用自然条件生产财富。

认为无视自然规律,随心所欲,是注定要失败的,最终逃不脱大自然的惩罚。

道家主张的“无为”,不仅是要实现社会自身的和谐,也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三、法家和谐社会思想
法家是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的重要派别,和儒家、道家并立。

法家和儒、道一样,所追求的是社会秩序的稳定,达到社会的和谐。

从法家思想中,我们可以借鉴到建设和谐社会的经验。

法家当时曾形成三个学派:慎到重“势”(权势,包括地位和权力,是君临臣民的客观条件),申不害重“术”(权术,是君王控制驾驭臣民的手段和策略),商鞅重“法”(法律、法令,要求臣民必须遵守)。

这些学派思想在韩非子时集以大成,形成了系统、完备的法家思想体系。

对于社会治理,法家所强调的主要是“法治”,以“法”为核心,为最高依据,通过对“法”的遵守,达到社会秩序的有序运行,从而达到社会和谐。

法家和谐社会思想的主要内容是:
其一,强调“立法”的重要性。

法家以“法治”为核心,首先强调“立法”。

法家从历史发展过程论证了“立法”的必然性。

《韩非子·五蠹》云:“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

不事力而养足,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

是以厚赏不行,重罚不用而民自治。

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

”《韩非子·有度》云:“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


其二,强调“执法”。

法家非常强调“执法”,追求法的贯彻、公平。

《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云:“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

于是太子犯法。

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将法太子。

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人皆趋令。

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

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可见,法家认为,执法状况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若把法扔在一边,不能严格执法,国家的秩序必定混乱,社会的和谐将是空谈。

其三,加强王权。

法家思想的中心是强调王权,实际上是对官吏的治理,使官吏上不敢蔽主,下不敢贪渔百姓,以实现圣君治国模式下的社会和谐。

《韩非子·外储说右下》云:“吏者民之本纲者也,故圣人治吏不治民。

”法家认为,只要官吏廉洁清明,老百姓之善者自然奉公守法,其恶者亦不敢为非,国家自然也就太平无事。

其四,体恤民力。

法家比较强调对百姓的安抚,避免对百姓进行过多的剥削。

《韩非子·南面》云:“徭役多则民苦,民苦则权势起,权势起则复除重,复除重则贵人富。

苦民以富贵人,起势以借人臣,非天下长利也。

故曰:徭役少则民安,民安则下无重权,下无重权则权势灭,权势灭则德在上矣。

”尽管法家是从维护君主独裁的角度论述不要对百姓过度剥削,但这种思想在当时是具有进步意义的。

四、墨家和谐社会思想
墨家学说也是诸子百家中的“显学”,与同时的“儒家”并峙而立,具有重大影响。

墨子和其他诸子一样,面对混乱的社会秩序,对社会的和谐有比较全面的思考。

一是“尚贤”。

“尚贤”是墨子的基本主张,“尚贤”就是任用贤能。

墨子认为,“尚贤”是“为政之本”(《墨子·尚贤中》),它决定着国家的兴衰存亡,社会的和谐混乱,用贤才经邦治国,救世济民,国家才能兴旺,才能实现和谐。

为了使“尚贤”主张成为现实,墨子建议用各种方法“选贤”“使能”。

墨子的尚贤主张,成为春秋之后历代政治家追求社会和谐的基本理念。

二是“兼相爱、交相利”。

墨子曰:“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

是故诸侯相爱,则不野战;家主相爱,则不相篡;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君臣相爱,则惠忠;父子相爱,则慈孝;兄弟相爱,则和调。

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

凡天下祸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以相爱生也,是以仁者誉之。

”(《墨子·兼爱中》)墨子视“兼爱”为济世救世的良方,认为社会之所以失去和谐秩序,主要原因在于人与人之间不相爱。

墨子的“兼相爱”并不否定自爱,而是把自爱与相爱结合起来。

“交相利”也不是鄙视自利,而是力求使自利与互利两不偏废。

他强调”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在这种爱意融融的相互关系中,天下才能实现和谐、富足。

三是“非攻”。

墨子的“非攻”主张,可以说是追求世界和平的思想,具有和谐世界的意义。

墨子描绘的和平之路,既有理论上的又有实践上的。

理论上的和平之路,即从“兼相爱、交相利”的原则出发,天下之人皆相爱,达到和谐理想境地,从而制止攻伐战争。

实践上的和平之路,是墨子设坛讲学,让他的弟子周游诸国,用“兼爱”、“非攻”理论去说服诸侯放弃侵略战争。

有时候,为了制止一场攻战,墨子不惜冒生命危险去亲自说服攻战的诸侯。

墨子还利用科学技术,发展了一整套防御战系,是有效制止攻伐战争的措施。

《非攻》诸篇反复申诉非攻之大义,认为战争是凶事,战争不是治国良方。

在墨子眼里,兼爱可以止攻,可以去乱;兼爱是非攻的伦理道德基础,非攻是兼爱的必然结果。

四是“节用”。

针对当时侈靡风俗,墨子发出“俭节则昌,淫佚则亡”的呐喊,同时提出了“节用”“节葬”“非乐”的建议,其目的在于引导人们合理地利用资源,通过协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墨子·节用中》云:“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

”墨子在此强调了人在自然面前要有所节制,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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