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煤仓顶配仓带式输送机安装及128皮带更换机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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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XXXXXXXXXXXXXXXX公司
承包方: XXXXXXXXXXXXXX公司
工程名称:129带式输送机安装及128皮带更换工程工程地址:XXXXXXXXXXXXX公司院内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机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单位:(简称发包方)
承包单位: (简称承包方) 发包方经批准进行的建设工程,由承包方承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129带式输送机安装及128皮带更换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承包范围和内容
主体工程:1.安装TD75-B1400型带式输送机一部,含驱动装置1套、入料溜槽1套(内含翻板、油缸、控制箱)、卸载溜槽3套、犁式卸料器2个(控制箱2个)、拉紧装置1套、皮带架及托辊、皮带保护(拉绳、跑偏、堆煤、打滑、烟雾、自动洒水保护)并调试
2.撤除原配仓刮板机一台并转运至指定地点
3.拆除128皮带机原胶带、更换新胶带、配合胶带硫化接头(包括皮带拉紧,设备、工具搬运等);
4.将旧胶带转运至指定地点。
第四条工程造价:
合同价款: 壹拾陆万圆整(¥160000.00元),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应工程款。
第五条承包方式。本工程按下列第 1 项方式进行承包施工:
1、包工包料,除被安装设备、部件、斜铁外由承包方提供
2、 3、。
第六条施工期限。
工期天,计划开工时间年月下旬,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七条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
1、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协助承包方拆迁现场内障碍物;
2、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审定施工组织设计;
3、指派同志为发包方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拆迁现场内障碍物,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按双方商定的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做好施工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3、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通知、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
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5、已完工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包含但不仅限于竣工图纸纸质版两套,电子版一套),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7、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8、承包方施工人员进点后,要严格遵守发包方的有关管理规定,服从发包方的管理,特别是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9、指派同志为承包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及与发包方的联系工作。
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方负责施工用及施工结束后恢复现场的材料、工具、机械设备。
2、承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或化验单,否则进行材质检验,费用由供应方负责。
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质量。
2、工程竣工结算按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方式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7天提供发包方所需要的结算资料,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不提供结算资料的,按每日工程造价百分之一的比例罚款,由发包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违约责任。
3、预付备料款和工程款,按建设银行规定执行,具体额度和办法
是:无。
4、工程竣工验收后90日内支付工程价款90%,留10%作质保金,质保期满质保金无息返还。
第十条工程变更
1、设计图纸经会审定案后,原则上不准变更,如确需变更时,应提前十五天办理变更手续,书面通知对方。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按有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在施工中、如承包方发现施工图纸或说明书不符合设计要求要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在七天内办理技术签证;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及施工图与说明书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中如发生质量事故,由承包方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隐蔽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在二十四小时以前通知发包方进行检查,未经发包方检查不得隐蔽。如发包方未按时到场,承包方自行检查隐蔽,发包方提出重新检查时,如结果不符合要求,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若结果符合要求,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竣工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工程竣工后,由承包方通知发包方,发包方接到通知后,当天内组织验收,对存在的问题承包方应在三日内整改完毕,由发包方派人复验,经验收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双方签具验收证书,工程移
交给发包方管理。
第十二条施工期间因发包单位原因造成的窝工、停工,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三条工期保修期,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的规定为壹年,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第十四条安全施工:在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应严格按安全施工的规定执行,做好安全防范,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内容,确保安全文明工地,所造成的人身及非人身事故由承包方自己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和因此对发包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
1、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二、承包方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天按工程总造价百分之1 的比例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拖期交工,每天向发包方偿付工程总造价百分之1 的违约金
3、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方无偿进行返修,并承担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