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公平问题

论“教育公平”问题

“教育公平”是社会、政府十分关注的教育问题之一,政府也已出台了不少促进“教育公平”的法规政策。近期,教育部门又出台一系列政策,如规范中小学招生,收紧高校自主招生,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与此同时,一些官办半官办的教育媒体,也配合文宣,说民办学校“重金‘掐尖’有违教育公平”,“不能让教育变成用钱选择的权利!”,“取消特长生招生彰显教育公平”……看来,教育部门正在强力推进“教育公平”。

但这些政策能否解决“教育公平”问题?我要先打个大大的问号!

现在教育部门所力推的“教育公平”,把校外辅导机构、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等都当成重点“整顿”的对象。其逻辑是,校外辅导机构、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等,是导致教育“不公平”的原因。把它们严管起来,甚至“取消”,才能实现所谓“教育公平”。

且不说这些政策是否有违法律,即使真的把校外辅导机构、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统统“取消”了,“教育公平”就能实现了吗?

山东、河南的考生和北京的考生比高考分数,公平吗?偏远农村学校和省级、市级“标准化学校”比师资,公平吗?不同的老师讲课水平不一样,公平吗?不同的阅卷老师水平、标准不一样,公平吗?……如果要实现所谓的“教育公平”,是不是应该全国同用一张高考卷,分数全国拉通,再由同一批阅卷老师阅卷?是不是应该只选

同一批老师讲课,全国学生听讲?……

否则,还有这么多“不公平”,怎么能说解决了“教育公平”的问题?

我认为,什么是“教育公平”?这个概念首先就需要加以澄清。

“教育公平”本意是指“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等等保障受教育者的基本权利的政策取向,本身并不存在问题。

如果把“教育公平”的概念扩大化,就会产生许许多多诸如山东、河南的考生和北京的考生比高考分数不公平、不同学校师资不公平等等一类问题。因为只要有“差异”,就会存在“不公平”。要实现“教育公平”,就必须消除教育中的所有“差异”。沿这条路走下去,必然会走向“绝对平均主义”。那不仅意味着对改革开放的全盘否定,实际上也是根本无法实现的!

“教育公平”的概念扩大化,已经成为我国教育改革、教育现代化道路上的一个巨大障碍。如果不能及时澄清,势必会使教育深陷于应试的怪圈中反复折腾下去,没有尽头!

其次,教育的“不公平”是怎样形成的?是家长,是校外辅导机构,是民办学校造成的吗?

若干年来,教育部门先后投入巨资搞出“211”、“985”、“双一流”等高教样板工程,把全国最好的教育资源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搞出“省级示范性学校”、“市级示范性学校”等一堆“名校”;搞出“省级名师”、“市级名师”、各种级别的“名校长”、“教育家”等等

称号……。考上“名校”,才能升入“985”、“双一流”,继续接受“优质教育”,未来一片光明;考不上,接受不到“优质教育”,未来自生自灭……这样搞,本身就造成“不公平”。为什么总说“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其实反映出的事实就是教育资源配置的严重失衡。正因为教育资源配置严重失衡,于是乎,学校、家长、社会辅导机构为抢占有限的“优质(教育)资源”,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学校争先恐后加足马力搞应试;家长唯恐孩子落后于人不惜重金给孩子报各种校外辅导班;社会上也就滋生出一大批校外辅导机构,顺应市场需求,在校外继续强化应试训练……学生的学业负担,当然也就层层加码,越加越重;一些房地产中介,则乘机炒作所谓“学区房”,攫取高额利润……。由此可见,教育不公平是谁造成的?不是家长、不是校外辅导机构,更不是民办学校。他们既没有那个权力,也没有那个能耐,他们也是被迫无奈。能造成教育不公平的只有政府自己。政府的社会资源(教育资源包括在内)配置严重失衡,是造成今天教育不公平的主因。

教育体制、制度也是非常僵化的,“教育公平”被曲解为严格按考分升学。招生中稍有不按考分之处便被视为违反“教育公平”。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制度还不完善,被个别造假者钻了漏洞,教育部门便以此为由收紧学校招生自主权。这样,“唯分数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应试教育越来越强化,越来越难以改变。为了能在“唯分数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惨烈竞争中占取先机,家长、校外辅导机构、民办学校都只能使出浑身解数:加课的加课,补习的补习,

有机会可乘的千方百计钻漏洞……,于是教育“不公平”的问题更加凸显出来。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形似“公平”的高、中考制度,实则是加剧各种教育“不公平”的另一根源。

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快速稳健持续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一些先富起来的人士,对子女教育有了更高的需求,送入校外培训机构、高档的民办学校,送去国外留学接受更优质的教育。这也是导致教育呈现“不公平”状态的一个原因。

可见,社会资源的分配失衡、体制僵化,是导致教育“不公平”的根本原因,经济发展则使教育“不公平”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如果不去消除根本原因,而是拿校外辅导机构、民办学校开刀,收紧学校招生自主权、剥夺家长选择权,那就像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真正的病根却没找到。其结果,病肯定也无法治好。

如果有人问,你说现在这样搞“教育公平”不对,那你说教育应该怎么搞?“教育公平”是不是就不要了?

首先,“教育公平”问题应当放在宏观的历史背景中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十九大报告中已经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论断实际上也就指明:进入新时代后,我国教育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对良好(美好)教育的需求和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就是新时代教育的主要任务。

进一步说,人民对良好教育的需求日益增长,怎么办?当然不应

该是通过“消灭”培训机构、民办学校去强行改变人民需求,而应当是通过教育改革、创新,使教育变得更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体制过于僵化,唯分数论一时破除不了,那能不能把从民办院校先改?全国改不了,那能不能让地方先行先试?一考定终身改不了,那可否把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打通,发展终身教育,让人们都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唯书本、唯分数一时改不掉,能不能从更加强调实践,重视创新做起?教育研究,能否从教学研究的圈子里面走出来,多研究些教育学生成人、成才的实际问题?

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怎么办?不平衡(社会资源分配失衡),能否通过互联网技术、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把它变得更加平衡?不充分,能否大力发展教育、繁荣教育事业,让教育资源丰富起来,教育要素激活起来?

其次,应当正确认识人的差异性问题。人的相貌、性格各不不同,智力也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五个手指伸出来也不一样长……可以说,人本身便充满差异,世界上不存在两个完全相同的人。人们的出身、经历、环境等也存在千差万别。毛泽东同志早就指出,“差异即矛盾”,“矛盾是普遍的、绝对的,存在于事物发展的一切过程中,又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孔子在2000多年前就认识到人的差异性,提出“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等基本教育原则。

只有在承认人的差异性的基础上,让各不相同的人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同时,实现个性化的发展,让他们都能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成长为社会主义的劳动者、接班人,才是实现“教育公平”

的正确路径。

综上所述,教育问题应当怎样解决?应当先对新时代教育主要矛盾、“教育公平”、“人的差异性”等问题有正确的理解,通过坚持不懈的探索、改革、发展,逐步解决新时代主要教育矛盾。在承认“人的差异性”基础上,促使教育资源配置逐步趋于“平衡、充分”,越来越能满足人民的多样需要。“教育公平”的问题才会随之解决。

今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发布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作为指导未来10多年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这个文件如果能够真正贯穿落实到位,相信我们的教育会是大有希望的。邓小平同志所说的“中华民族教育事业空前繁荣的新局面”,就还是可以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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