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FCS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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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FCS分级
从障碍轻重、治疗等不同角度对脑性瘫痪进行分度有助于综合判断及其预后,并指导制订康复目标。
1.障碍程度
按障碍程度的分度,是美国脑性瘫痪学会( AACP)的一种分类方法,他们根据患儿障碍的程度分以下四个等级:
①第一等级:几乎没有行动限制的脑性瘫痪患儿。
②第二等级:具有中等程度限制的脑性瘫痪患儿。
③第三等级:具有重等程度限制的脑性瘫痪患儿。
④第四等级:有用性的运动及动作几乎完全不可能完成。
2.治疗角度
从治疗角度又分为以下几级:
①不需要特殊治疗的脑性瘫痪患儿。
②只需要利用支具或少量的必要性治疗(如机能训练)的脑性瘫痪患儿。
③需要利用必要的器具和支具,同时需要脑性瘫痪治疗专业小组进行必要的治疗。
④存在着高度的运动障碍和机能障碍,需要长期的在具备综合医疗教育设施的儿童康复机构收容治疗。
粗大运动功能分级脑性瘫痪粗大运动功能分级系统(gross motor fu nction classification system, GMFCS)是Palisan。
1997年在长期临床实践的基础上,根据脑性瘫痪患儿运动功能随年龄变化规律设计提
出的分级系统,将脑性瘫痪患儿分为4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又根据患儿运动功能的表现分为5个级别,I级最低,V级最高。
5个级别最高能力描述见如下:
脑瘫儿童GMFCS能力描述
脑性瘫痪各年龄组详细分级标准
小于2岁的脑性瘫痪患儿
I级:孩子可以坐位转换,还能坐在地板上用双手玩东西。
孩子能用手和膝盖爬行,能拉着物体站起来并且扶着家具走几步。
18个月到2岁的孩子可以不用任何辅助设施独立行走。
Ⅱ级:孩子可以坐在地板上但是需要用手支撑来维持身体的平衡。
孩子能贴着地面匍匐爬行或者用双手和膝盖爬行。
他们有可能拉着物体站起来并且扶着家具走几步。
Ⅲ级:孩子需要在下背部有支撑的情况下维持坐姿,还能够翻身及用腹部贴着地面爬行。
Ⅳ级:孩子可以控制头部,但坐在地板上的时候躯干需要支撑。
他们可以从俯卧翻成仰卧,也可能从仰卧翻成俯卧。
V级:生理上的损伤限制了孩子对自主运动的控制能力。
孩子在俯卧位和坐位时不能维持头部和躯干的抗重力姿势,只能在大人的帮助下翻身。
2~4岁的脑性瘫痪患儿
I级:孩子可以坐在地板上玩东西。
他们可以在没有大人的帮助下完成地板上坐位和站立位的姿势转换,把行走作为首选移动方式,
并不需要任何助步器械的帮助。
Ⅱ级:孩子可以坐在地板上,.但当双手拿物体的时候可能控制不了平衡。
他们可以在没有大人帮助的情况下自如地坐位转换,可以拉着物体坐在稳定的对方,可以用手和膝盖交替爬行,可以扶着家具慢慢移动。
他们首选的移动方式是使用助步器行走。
Ⅲ级:孩子可以用“W"状的姿势独自维持坐姿(坐在屈曲内旋的臀部和膝之间),并可能需要在大人的帮助下维持其他坐姿。
腹爬或者手膝并用爬行是他们首选的自身移动的方式(但是常常不会双腿协调交替运动)。
他们能拉着物体爬起来站在稳定的地方并做短距离的移动。
如果有助步器或者大人帮助掌握方向和转弯,他们可以在房间里短距离行走。
Ⅳ级:这一级的孩子能坐在椅子上,但他们需要依靠特别的椅子来控制躯干,从而解放双手。
他们可以在大人的帮助下,或者在有稳定的平面供他们用手推或拉的时候坐进椅子或离开椅子,顶多能在大人的监督下用助步器走一段很短的距离,但很难转身也很难在不平的平面上维持身体的平衡。
这些孩子在公共场所不能独自行走,能在动力轮椅的帮助下自己活动。
V级:生理上的损伤限制了这些孩子对随意运动的控制以及维持身体和头部抗重力姿势的能力。
他们各方面的运动功能都受到限制。
特殊器械和辅助技术并不能完全补偿孩子在坐和站能力上的功能限制。
这些第五级的孩子没有办法独立行动,需要转运,部分孩子能使用进一步改造后的电动轮椅进行活动。
4~6岁的脑性瘫痪患儿
I级:的脑性瘫痪患儿可以在没有双手帮助的情况下离开或者坐在椅子上,可以在没有任何物体支撑的情况下从地板上或者从椅子上站起来,他们可以在室内室外走动,还能爬楼梯,正在发展跑和跳能力。
Ⅱ级:的脑性瘫痪患儿可以在双手玩东西的时候在椅子上坐稳,可以从地板上或者椅子上站起来,但是经常需要一个稳定的平面供他们的双手拉着或者推着。
可以在室内没有任何助步器的帮助下行走,在室外的水平地面上也可以走上一小段距离。
他们可以扶着扶手爬楼梯,但是不能跑和跳。
Ⅲ级:的脑性瘫痪患儿可以坐在一般的椅子上,但是需要骨盆或者躯干部位的支撑才能解放双手。
孩子坐在椅子和离开椅子的时候需要一个稳定的平面供他们双手拉着或者推着。
他们能够在助步器的帮助下在水平地面行走,在成人的帮助下可以上楼梯,但是当长距离旅行时或者在室外不平的地面无法独立行走。
Ⅳ级:的脑性瘫痪患儿可以坐在椅子上,但是需要特别的椅子来控制躯干平衡从而尽量地解放双手。
他们坐在椅子或者离开椅子的时候,必须有大人的帮助,或在双手拉着或推着稳定平面的情况下才能完成。
孩子顶多能够在助步器的帮助和成人的监视下走上一小段距离,但是他们很难转身,也很难在不平的地面上维持平衡。
他们不能在公共场合自己行走,应用电动轮椅的话可以自己活动。
V级:生理上的损伤限制了孩子对自主运动的控制,也限制了他
们维持头部和躯干抗重力姿势的能力。
这些孩子各方面的运动功能都受到了限制,即使使用了特殊器械和辅助技术,也不能完全补偿他们在坐和站的功能上受到的限制。
第五级的孩子完全不能独立活动,部分孩子通过使用进一步改造过的电动轮椅可能进行自主活动。
6~12岁的脑性瘫痪患儿
I级:孩子可以没有任何限制地在室内和室外行走并且可以爬楼梯。
他们能表现出跑和跳等粗大运动能力,但是他们的速度、平衡和协调能力都有所下降。
Ⅱ级:的脑性瘫痪患儿可以在室内和户外行走,能够抓着扶手爬楼梯,但是在不平的地面或者斜坡上行走就会受到限制,在人群中或者狭窄的地方行走也受到限制。
他们最多能勉强达到跑和跳的平衡。
Ⅲ级:孩子可以使用助步器在室内和室外的水平地面上行走,可能可以扶着扶手爬楼梯。
根据上肢功能的不同,在较长距离的旅行或者户外不平的地形上时,有的孩子可以自己推着轮椅走,有的则需要被帮助。
Ⅳ级:这些的脑性瘫痪患儿可能继续维持他们在6岁以前获得的运动能力,也有的孩子在家、学校和公共场合可能更加依赖轮椅。
这些孩子使用电动轮椅就可以自己活动
V级:生理上的损伤限制了孩子对自主运动的控制,也限制了他们维持头部和躯干的抗重力姿势能力。
这些孩子各方面的运动功能都受到了限制,即使使用了特殊器械和辅助技术,也不能完全补偿他们在坐和站功能上受到的限制。
第五级的孩子完全不能独立活动,部分孩子
通过使用进一步改造过的电动轮椅可以进行自主活动。
4.脑性瘫痪的临床分度(见表1)
脑性瘫痪依据临床分度可分为轻度、中度及重度
轻度:症状轻微,日后不需要依赖他人照顾,可独立完成一切日
常生活活动。
中度:症状较重,治疗后仍需借助于支架和助具才能进行日常生
活。
重度:有严重的运动功能障碍,常伴有语言、智力障碍、治疗困
难,日后很难独立生活,必须终生照顾。
按1989年Russian和Gage提出的功能状态分级,小儿脑瘫可
分为轻、中、重三级,见表1如下:
表1脑性瘫痪的临床分度
分级粗大运动精细运动IQ 语言ADL 轻独立行走功能不受限>70 2字独立中爬行或有支撑行走功能受限50~70 单字需求帮助重不能在辅具器具下行走?无功能<50 严重受损完全照顾IQ:智商ADL:日常生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