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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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乡土社会及其现代性思考

——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2015级薛淇

理解乡土社会及其现代性思考

——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一:费孝通其人

费孝通(1910~2005),出生于江苏吴江。着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曾兼任全国人大附委员长、全国政协委员会副主席等政治职务。

●求学历程:1930年进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攻读社会学专业。他在这时立

下了认识中国社会的远大志向。费孝通在此学到了注重实际的精神和实地调查的社区研究方法,并奉行终生。1933年,费孝通考进清华大学研究院,师从史禄国,受到了严格的人类学训练。1935年,获得公费留学机会。他出国之前先在国内少数民族地区实习一年,并于1936年秋季带着调查资料到英国留学。在伦敦大学的经济政治学院,费孝通在马林诺斯基门下学习社会人类学。在老师指导下,他完成了博士论文《江村经济》并获得博士学位。

●学术研究:1938年,在抗日战争的漫天烽火中,费孝通回到国内,任教于

云南大学社会学系,并主持社会学研究室的工作。1947年,返回北平,在清华任教,出版《生育制度》、《乡土中国》等着作,并从事学术着作的翻译工作。1952年,高等教育院系调整,社会学被取消,费孝通专心于少数民族事务,力图为政府制定少数民族政策提供科学依据。1979年,邓小平提出恢复社会学的学科地位的任务,费孝通接受了重建中国社会学所的委托。1985年,费老建议创办的北京大学社会学研究所,发展为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90年代中后期,费老在继续进行实地调查的同时,开始进行一生学术工作的总结,在已经发表的一系列学术反思的长篇文章中,提出并阐述了“文化自觉”的重大命题。

二:《乡土中国》诞生的背景

书籍出版于1947年,当时费孝通任西南联大教授,主讲“乡村社会学”。当时费先生讲课对视使用国外教材感到“不惬”1,使用第一手调查的材料,抛开经济问题,专从社会结构本身入手,进行大胆的探索。

1参见《乡土中国》人民出版社,2015年4月第一版,110页

根据费老对社会学的“两种道路”理解,他完成一期工作《生育制度》,即以社会学的方法研究某一制度。1933年二次回国后,费老兼课同时拾起魁阁的研究。而《乡土中国》作为“二期工作”,则是属于社会分析第二步的比较研究的范畴。

当然,费老早年积累的深厚之人文底蕴和1924~1929期间丰硕的乡村田野调查成果,无疑是本书成作的基石。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随讲随写,随写随寄,随寄随发”,而写成分期连载的十四篇文章。在此合为一书。

三:本书全貌

●乡土视角(从“乡土本色”到“再论文字下乡”)

书的开篇,费老将中国传统社会的性质一语点破:乡土性。引领我们,将视角聚焦于传统社会的基层,乡下人。由此谈及其最大印象“土”:所谓衣食住行皆有土气。一个农业民族的历史原貌得以铺陈在读者面前。进而以土性映射人性,逐一展现我民族基本特征。社会流动性微弱、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孤立隔膜的村落社区、生死同乡的“熟人社会”1……将我们的视角拉回传统社会、平行于乡土本色。

紧承之后的两论文字下乡,则是针对另一“愚”的特点分辨概念。指出乡下人的“愚”不是在智力上,而是某些具体知识上有所不及。进而分析语言文字在此环境下的意义,以解释文盲存在之合理性。一方面,费老从传情达意面临的空间阻隔上讲,“熟人社会”是“面对面的社群”2,空间阻隔不显着,不必普遍地求助于文字。加之语言本身作为象征体系有一定的表意上的不足之处,需要其他的象征体系作为补充。另一方面,费老又从时间阻隔入手,证明有限的乡土社会中,人的记忆足以克服今夕之间的障碍;而文化稳定、变迁缓慢的社会中,时代间的阻隔被代际传承所吸收,故此文字没有发展的驱力。

此番将乡下人“土”和“愚”的不合理成见“平反”,使得我们可以客观科学而不带鄙夷偏颇的观察,什么才是乡土社会的真实本质。

●社会结构的模型结构(从“差序格局”到“男女有别”)

承接“土”与“愚”,费老从现象入手,解释乡下人的特性——“私”。对比了中西的“家庭”的范畴,凸显出乡土社会关系的灵活性。在西方团体格局定义的衬托下,指出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属性。所谓:有差别的次序排列,外带一个关键的“推”字,便构成了乡土社会的关系结构。费老将差序格局形象地模拟做“投石水中的波纹”,具体分析了亲属关系和地缘关系所体现出的变动灵活性。

而差序格局,一方面是差等的次序,另一方是关系的适时调整——“推”。论及差等次序,以传统“伦常”为典型代表。而论及变化,“推”字体现最多的无疑是以已为中心的“推己及人”道德范围。差序格局的出现,不

1参见《乡土中国》人民出版社,2015年4月第一版,6页、7页

2Facetofacegroup:参见《乡土中国》人民出版社,2015年4月第一版,12页

仅说明了在“私”的背后,具有合理性的自我主义社会根源,也为理解全社会的道德观形态提供了契机。

相西方团体格局的确定性,决定了团体的道德要求可以是规范化、普适性的。而且反映到宗教领域、政治思想上,都带有了超越个人的团体广泛性。在其中产生了权利观念、宪法观念。与之不同的是,差序格局的群体边界是模糊的,差序格局下,只有个人修身是道德的确定出发点,道德要求“个性十足”。“仁”是笼罩的道德,但也无法单独而存在,着取绝于差序的人伦。

在从群己关系到社会结构的讨论过后,费老强调了对这两种组织和格局的概念区分。在掌握宏观理论之后,将之应用于“家庭”这个基本单位。分析出,乡土社会中,家庭的结构与功能皆与西方不同。形态社会中家庭功能丰富,具有事业经营的性质。所以,生育的地位下降了,小家族的主轴出现在了纵向的代际之间。夫妻感情趋于淡漠,两性矜持。从而展现出另一男女有别的保守特性。

●秩序和控制(从“礼治秩序“到”长老统治”)

对比“人治”与“法治”1。发现传统中国社会的特殊性。寻求解释社会秩序的力量:礼治。礼是文化的代表,是社会经验的沉淀。礼不同于法律也不同于道德,而具有是使人主动服膺的宗教气质传统文化2。

而礼治独特性的体现在无讼的追求。反映出礼治秩序的观念阻碍着法治的推行。

以社会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的概念3,分析乡土社会的社会权利力量。结合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状况,说明横暴权力没有壮大的事实基础,故此皇权往往不能有为,普遍无为而治与民休养。而同意权利的产生更是在乡土社会里,普遍缺乏复杂分工作为基础。因此,传统社会秩序的运行,就缺乏解释,由此引发对新的权利的思考。

长老统治,是发生在社会继替中的强制4,乡土社会内部不构成压迫也不是社会契约,而是教化。教化是一种强制社会化。文化的基础是同意的,但是文化对新生个体又是强制的。教化关系的再生产机制,便是稳定乡土社会中的长幼之序。故此,作为亚普罗式的稳定保守社会,中国乡土社会以长老统治为牵引力,以礼治秩序为原则,派生出无讼、无为的特性。

●社会行为(从“血缘和地缘”到“从欲望到需要”)

1参见《乡土中国》人民出版社,2015年4月第一版,58页

2参见《乡土中国》人民出版社,2015年4月第一版,63页

3参见《乡土中国》人民出版社,2015年4月第一版,73页

4参见《乡土中国》人民出版社,2015年4月第一版,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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