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违约互换(CDS)商业银行机遇OR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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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违约互换(中国版CDS)商业银行机遇OR风险
随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9月23日正式发布《信用违约互换业务指引》,市场期待已久的中国版CDS(信用违约掉期)终于来了。
但业内也有人产生疑问,作为08年次贷危机的罪魁祸首,为什么我们还要引入呢?能到我们不怕产生类似08年美国式的次贷危机吗?
其实,回答这个问题过于复杂,如果要全面阐述CDS及对金融业其影响的话,足以写上一本厚厚的书。
因此,在此我们只简单地聊一下新发布的信用违约互换业务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对商业银行来说,到底是优化资产的机遇还是资产敞口暴露的风险。
近两年以来,商业银行收到经济环境影响,陷入了发展的瓶颈期,银行贷款资产不敢投放,投放出去的又难以收回。
在此情况下,商业银行正希望能有一种金融衍生产品能够分摊或者转移这种风险,来盘活商业银行资产负债。
可以说信用违约互换的出现,是商业银行一直期待的金融衍生产品,有了信用违约互换业务,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贷款资产组合打包,将很大一部分风险转移给投资者。
到底信用违约互换业务如何能够转移商业银行资产风险呢?我们不妨先来简单了解一下信用违约互换及其来源。
在国外,信用违约互换也叫信用违约掉期(即CDS),上世纪起源于80年代起源于欧美金融发达国家。
有些收益较低业务欧美国家商业银行不愿意做,但又不情愿放弃这种低风险收入,如果去做这种业务,根据巴塞尔资本规定,银行必须为这种贷款资产准备一大笔准备金而浪费资金。
因此银行就想出一种请其他金融机构担保的方法,由业务办理银行向担保金融机构为这种贷款支付一定的保证金,如果业务发生违约,担保机构将代替借款人归还这种贷款。
由于这种业务风险低,担保机构也乐意为其担保,相当于担保机构什么也没付出就能得到一笔丰厚的收入,而业务办理机构也通过这种方式不仅没有影响到贷款额度,而且获得了稳定的收益并顺便转移了风险。
这种业务兴起于美国08次贷危机前夕,由于商业银行次贷危机前几年,无理性地发放住房贷款而让许多不符合条件的贷款人也能够轻易获取。
而银行有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转让给投资银行承销,投资银行在承销过程中发现投资机构可以从这种业务中获取丰厚的收益,所以投资银行又开始借用各种理论对这些资
产重组,套用之前信用违约担保创造出著名的CDS(信用违约掉期)来摄取利润。
正是由于CDS被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滥用,最终导致了2008年美国有史以来最大的次贷危机。
经过以上对国外版CDS的简单了解,那么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来说引入类似CDS的信用违约互换业务,是机遇还是风险呢?其实,无论哪种业务设计初始目的都是好的,就像国外CDS一样,设计的目的就是转移风险和释放银行贷款额度。
国内信用违约互换业务也是因为它有转移和分散金融风险功能,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最少存在两方面利益:盘活资产和分散风险。
盘活资产:目前商业银行对行内资产大都处于困境期,由于当前实体经济陷入困境,许多实体企业经营举步维艰,甚至是亏损经营。
这种情况导致商业银行贷款资产不敢想实体企业投放,而投放给实体企业的贷款有难以收回,造成一面商业银行有钱无法投放贷款,另一面实体企业急需商业银行贷款哺乳局面。
而信用违约互换业务出现后,商业银行在处理贷款资产过程中,可以向其他金融机构购买贷款信用违约互换分散风险,来盘活商业银行现金流平衡资产负债报表。
分散风险:对于商业银行不敢向嗷嗷待哺的实体企业投放贷款,主要原因还是当前实体企业生存环境艰难,将贷款资产投入这方面风险较大。
但信用违约互换业务的出现,很好地为商业银行解决了这方面困惑。
如果操作的当,它不仅分散了商业银行的风险,而且顺便解决了实体企业急需资金来源问题。
虽然信用违约互换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多方面机遇,但在机遇背后也潜藏着巨大的风险。
虽然国内在监管方面不会像国外一样容许金融机构随意出售信用违约互换合约,但从信用违约互换业务初始功能来说,商业银行很可能由于机构本身操作的原因,引发以下一系列风险。
1. 商业银行利用信用违约互换业务,大肆扩张信贷资产投放。
基于信用互换违约业务的基本功能,商业银行不必过多担忧信贷扩张引发不良资产风险,很可能基于银行利润的追求,大量发放信贷资产谋取更高的利润。
如果商业银行过渡使用信用违约互换业务扩张信贷,很可能会导致另外两方面风险:1)利用该业务过渡发放信贷,导致商业银行储备金和现金流大幅下降,必然使得商业银行抗风险能力下降,一旦出现储蓄客户意外性风险,很可能引发存款挤兑;2)信用违约互换业务并没有只是转移和分散风险,如果商业银行过渡扩张信贷资产等
业务,通过信用违约互换业务将风险传到金融领域的其他领域,在风险积累到一定量而爆发的时候,商业银行也不可能置身于外,甚至会由于信用违约互换违约导致商业银行破产清算。
2. 资本最大特点是逐利,商业银行也不例外。
既然商业银行信贷资产投放也是逐利,那么在有了信用违约互换后,商业银行很可能利用该业务将资产投放到高风险高利润行业,其他金融机构很可能通过金融衍生产品重组,将风险传到至各个金融领域,最终可能爆发金融领域系统性风险。
而以制造业为代表的实体企业,由于资产投放回报率不高,商业银行更加不愿意将信贷资产往实体企业投放,导致实体企业更加难以获取资金,从而进一步空心化社会经济。
而以房地产为代表的虚拟经济由于资本收益率高,反而更加容易得到资金,进而吹大虚拟经济泡沫,必将隐藏着更大的系统风险。
讨论信用违约互换业务是否适合我国当前金融环境,客观地说,任何一种金融产品的推出不可能是为金融危机而准备,其初衷都是为化解风险和激活市场资金流动。
就像大家所说的CDS美国08次贷危机的罪魁祸首,我觉得真的冤枉了CDS产品本身。
金融产品本身并不具备导致任何金融危机,主要原因在于金融机构怎么操作该金融产品,就像08次贷危机一样,同样是参与CDS业务的金融机构,为什么高盛、摩根等银行能够全身而退并且赚取利润,而雷曼、贝尔斯登等会破产呢?所以真正造成金融危机的是金融机构。
任何金融产品投放市场,其本身无好坏之分,就像一把刀一样身并无好坏,而是看谁拿着这把刀,如果坏人拿着它就可能做坏事,反之好人拿着它就可以保护更多的人。
而对于我国发布信用违约互换业务,初衷目的还是帮助金融机构分散风险,盘活市场资金。
但是否能够起到初衷的作用,就要看参与机构如何来操作它,监管部门如何设置监管底线,尤其是商业银行参与该业务,更加值得商业银行思考和监管部门如归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