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川价函[2008]243号文的补充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川价函[2008]243号文的补充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川价函[2008]264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8.12.09

【实施日期】2008.12.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川价函〔2008〕243号文的补充通知

(2008年12月9日川价函〔2008〕264号)

四川出版集团、教育科技出版社:

你们所报川出集〔2008〕214、219号及教育科学出版社关于《2009年春季部分中小学教材价格报告》收悉。现对川价函〔2008〕243号《关于四川出版集团等五部门2009春季部分中小学教材价格的报告的批复》补充如下,详见附表。

附表:2009年秋季部分中小学教材价格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