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闻舆论监督法治化的思考
舆论监督背后的法治思考
候, 也容 易将 某些 不 应 披 露 的信 息 加 以披 露或 者 误
导 视听 , 司 法 活 动 添 置 障 碍 , 司法 公 正 造 成 侵 给 对
害 。 ( )舆论监 督 滥用 可 能导致 “ 介 审判” 一 媒
我 国《 法 》 一 百 二 十六 条 规 定 : 人 民 法 院 宪 第 “
案子 的表 面意 义 , 时还 掺 杂 着 “ 官 ” “ 富 ” 有 仇 、仇 的 心理 , 使报 道严 重 偏 离 了事 实 。有 些 媒 体 追求 所 谓
的新 、 、 , 是 关 注 那 些 与 常规 背 离 的 现 象 , 奇 快 总 这 样 , 容易 造 成 舆 论 导 向 的偏 离 , 致 舆论 先 期 审 很 导
公众 的视 野 当中 , 一些 案件 得到 及 时公 正 的处理 。 使
比如 “ 霆案 ” “ 许 、 周久 耕天 价烟 案 ” 等就是 这样 。
至 指责 , 以迎 合受 众 , 样 做 , 重 影 响 了 司法 独 立 这 严 性 , 响 了法 律 的权威 性和公 正性 。 影
( ) 论监 督 滥 用 可 能 造 成 司法 人 员的 主观 二 舆
偏 见
舆论监督在对 公权力滥用 的遏制 、 护私权利 等 维 方面发挥 了巨大的作用 , 增加 了司法 过程 的公开性 和
透 明度 , 在一定 程度 上起 到 了矫 正 司 法 的作用 , 低 降
了司法专横 的可能性 , 从而促 进 了司法公 正 。
二、 舆论 监督 的滥 用对 司法公 正造 成 的侵害
司 法公 正 要 靠 司法 人员 的职 能 活动 来 实现 , 而
媒体 进行 的倾 向性 报 道 会 使 法 官受 到 影 响 , 思想 在
舆论监督中的法律问题
总 结 推 广 了警 务 室 “ 四 五 五 三 ” 作 方 四 工 法 , 正 让 社 区 ( 村 ) 警 从 根 本 上 强 真 驻 民 化 一 个 观 念 , 下 一 个 架 子 , 切 一 个 关 放 密
洽 。他 们 坚 持 用 诚 心 、 心 和 真 情 换 取 耐
舆 论 监督 的法律 政 策依 据
我国《 宪法》 3 条规定 : 中华人 民 第 5 “
共 和 国公 民有 言论 、 出版 、 社 、 行 、 结 游 示
党 和 国 家 一 直 高 度 重 视 充 分 发 挥 舆 论 监 督 的 作 用 。 江 泽 民同 志 在 党 的 十 五 大 报 告 中 提 出 : 要 发 挥 舆 论 监 督 的 作 “
用 。 李 鹏 同 志 曾说 : 随 着 改 革 的 深 入 , ” “
现在舆论监督与公民隐私权的侵权纠纷。
新 闻媒 体 报 道 的 新 闻往 往 是 公 众 所 关 心 的 事情 , 特别 是涉 及 公 众利 益 的事 情 与 问 题 , 很 多情 况 下 可 能 涉及 个 人 隐 私 在 保 护 问题 。 如 果 在 新 闻 白由 与个 人 隐 私 之 间 缺 乏原 则 界 分 与 制 度平 衡 , 可 能 导 则
也才有可能得到满足。
舆 论 监 督 可 能 造 成 的 法 律 危
害
一
从 新 闻 自 由 的 法 律 属 性 看 , 属 于 它 表 达 自 由 的范 畴 。 表 达 自 南作 为 民 主 的
基 本 要 素 和 公 民 基 本 权 利 受 到 世 界 各 国
是 侵 犯 公 民 的 隐私 权 。作 为 宪 法
新媒体环境下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制化
新媒体环境下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制化1. 引言1.1 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性新闻舆论监督作为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支柱,承担着监督权力、传递信息、引导舆论的重要职责。
新闻舆论监督旨在监督政府行为、揭露社会问题、呼吁公平正义,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民众利益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权力的监督和对不良现象的揭露,新闻舆论监督可以有效纠正社会弊病、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发展。
新闻舆论监督是民主社会的生命线,它保障了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促进了政府的透明和公开,提升了社会的公信力和民众的信任度。
新闻舆论监督也是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是媒体履行自身职能的重要途径。
只有经过有效的新闻舆论监督,社会才能更加公正平等,民众才能更好地参与社会管理和监督。
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构建和谐、健康的社会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2 新媒体时代的挑战在新媒体时代,新闻舆论监督面临着诸多挑战。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发展,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不断扩大,各种声音纷纷杂杂,真伪难辨。
虚假信息、谣言和不实报道频繁出现,给公众带来了误导和困惑,影响了舆论环境的健康发展。
新媒体平台的快速崛起给监督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传统的监管模式已经无法满足新媒体的发展需求,监管部门需要不断更新监管手段和方法。
网络舆论的管理也面临着诸多困难,一方面需要保障言论自由和网络空间的开放性,另一方面又要防范网络谣言和不良信息的传播,平衡各方利益十分困难。
加强新媒体环境下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制化势在必行,以应对新时代的挑战,确保舆论监督工作的有效进行。
2. 正文2.1 新闻舆论监督法律法规的落地新闻舆论监督法律法规的落地是新媒体环境下新闻舆论监督法制化的重要一环。
随着新媒体的迅猛发展,传统的法律法规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新闻舆论监督需求。
各国纷纷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以规范新媒体环境中的新闻舆论监督。
在中国,新闻舆论监督法律法规的落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新闻从业者的监管。
浅析网络舆论监督机制的完善[整理]
浅析网络舆论监督机制的完善摘要舆论监督指公众利用各种舆论表达方式,对国家事务、社会现象以及一切社会成员的行为所实施的检查、评定和督促,它是一种软性的社会监督模式,是我国现行监督体系中一种特殊的监督形式,也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媒体的重要职能。
在网络媒体出现以前,舆论监督都是由传统媒体来承担的,但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网络媒体事业的发展,网络舆论监督的地位也越发凸显,成为舆论监督的新形式和重要组成部分。
而网络舆论监督的形成是依赖互联网的各种功能而实现的,是高科技和民主相结合的成果。
以其先天的优势,使更多的人掌握了话语权,拥有了自己的舆论舞台,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充分地交流和发表意见、建议,对国家事务和社会生活中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道德的现象进行揭露和批评,是现代民主发展进程的必然。
关键词:网络舆论;机制;完善前言二十一世纪是信息技术的时代,互联网的发展不仅仅是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同时对于信息的传播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也由此发生了相应的改变。
网络舆论监督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产物,一方面,网络舆论监督的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都被放大,两种效应之间形成博弈态势;另一方面,随着网络舆论监督力量的强大,其影响力日益彰显,对其进行规范和引导的难度也在加大。
在这种情形下,如何因势利导,保持正确的网络舆论导向,成为网络媒体及网络主管部门共同关注的新问题。
一、网络舆论监督含义及特点(一)网络舆论监督含义网络舆论监督就是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了解国家事务,广泛、充分地交流和发表意见、建议,对国家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行政等活动进行褒贬与评价1。
它的形成是依赖互联网的各种功能而实现的。
应当对网络舆论监督有个全面正确的认识,并且不断地进行规范和正确引导,使其规范和完善,建立起有利于网络舆论监督的制度与途径,使“互联网”成为实现政治民主、建设政治文明的最佳手段。
(二)网络舆论监督特点与优越性舆论作为公开的社会评价,它所实现的社会功能是以公开表达的公众意见直接或间接地干预社会生活。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1. 引言1.1 探讨文章主题本文将探讨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冲突与协调关系。
在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作为一种社会监督形式,对于监督政府行为、揭露社会问题、维护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而司法公正作为法治社会的核心原则,保障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正,同样是不可或缺的。
然而,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之间往往存在一些矛盾和冲突,例如舆论对案件的误导或影响司法裁决、司法机关对新闻报道的干预等问题。
本文将从新闻舆论监督的功能与意义、司法公正的重要性、新闻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挑战、司法公正对新闻舆论监督的影响以及协调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路径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双方之间的关系如何冲突、如何协调,以期为我国司法改革提供一定的启示,并提出加强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互动、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的建议。
1.2 提出研究问题如何在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达到良好的平衡?新闻舆论监督在促进司法公正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司法公正对新闻舆论监督的发展有何影响?如何建立起有效的协调机制来保障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有序发展?这些问题将在本文中进行深入探讨,以寻求解决方案,推动我国司法改革的发展。
2. 正文2.1 新闻舆论监督的功能与意义新闻舆论监督是指通过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监督社会生活和政治权力运行的一种方式,它具有以下功能与意义:新闻舆论监督可以促进政府的廉洁与透明。
通过媒体的报道和公众舆论的监督,政府的行政行为和权力运行将受到更多的关注和监督,从而减少腐败和权力滥用的可能性,增加政府的透明度和责任感。
新闻舆论监督有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媒体的报道和公众的监督可以使社会上的不正义行为得到曝光和纠正,帮助受到侵权的公民维护自己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新闻舆论监督有助于推动社会进步和改革。
媒体的报道和公众的监督可以让社会上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得到关注和解决,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为社会的改革提供动力和支持。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是两个方面的社会治理,都是为了保障社会的稳定和正义的实现。
在实践中,这两者之间常常会发生冲突和协调。
本文将就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进行一些浅析。
我们先来看一下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冲突。
新闻舆论监督是指通过媒体报道和舆论监督来监督社会事务和公共权力活动的行为。
它的核心是对权力的监督和对公共利益的维护。
而司法公正则是指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裁判案件时必须坚持公正、平等、公开的原则,保障案件的公平和正义。
在实际操作中,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常常会发生冲突。
一方面,媒体追求独家新闻、爆炸性新闻等,有时候会以牺牲司法公正为代价;法院处理案件时,可能需要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但这又与新闻界的监督权发生矛盾。
在这种情况下,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往往会发生冲突。
我们再来看一下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协调。
我们要明确的是,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并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互相促进、协调的关系。
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可以促使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更加公正,有效地防止或纠正司法腐败、失职等行为。
司法公正也可以通过法治的方式,来规范媒体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
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协调还可以通过法律制度的完善来实现。
相关法律可规定媒体在报道案件时需要坚持事实真相,避免诋毁当事人的名誉;法院也可以在处理案件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案件信息,接受舆论监督。
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协调还需要通过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来实现。
媒体和司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合作在案件调查和报道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共同促进案件的公正审判。
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是社会治理的两个重要方面,二者之间常常会发生冲突。
但在实践中,我们需要引导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之间相互促进、协调的关系,使其更好地保障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这不仅需要法律制度的完善,更需要舆论监督和司法机关的相互理解和沟通合作。
做好当前舆论监督工作心得舆论监督的意义
做好当前工作心得的意义做好当前工作心得,是人民群众依法通过媒体将政府机构等公共权力部门和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反映出来,进行公正恰当有力的批评,以舆论的力量达到约束和监督的目的,具有时效性快、辐射面广、透明度高、震慑力大的特点。
近年来,中央领导高度重视,让媒体从业人员深受鼓舞。
20________4年4月26日,中国共产党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各项监督制度建设,把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紧密结合起来,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国务院总理在今年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也指出:“进一步扩大公民、社会和新闻舆论对政府及其部门的监督。
”最近,各级又召开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可见,已成为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关注与思考的热点。
笔者对如何做好工作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看法。
第一,要明确的重点与对象。
这是增强实效性的重要前提。
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就明确指出,要发挥在推行政务公开中的作用。
这说明,的重点领域是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对象是掌握公共权力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
当前我们的,应从党和政府明令禁止和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二者“结合点”上展开。
一是要将贪赃枉法、失职渎职、滥用权力、消极腐败以及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现象和行为,作为的重点,进行大胆揭露和批评,维护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是要对社会丑恶现象、不道德行为和不良风气,也同样要进行,以揭露和批评,弘扬社会正气。
我们要通过切实的,以更好地促进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准。
第二,要提高工作者的政治意识。
新闻媒体的编辑记者担负着的光荣使命,新闻媒体尤其是党报党刊实施,绝不是为了“一曝为快”,求得轰动效应,而是一种对党、对人民、对事业负责的监督。
因此,新闻工作者要加强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正确理解和运用的权力,准确把握的方法和形式,以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增进团结、维护稳定为出发点,出于公心,客观公正,确保的准确性,增强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使新闻达到增进党和政府的威信、推动群众切身问题解决的良好社会效果。
新媒体时代新闻传播的舆论监督与舆论引导
新媒体时代新闻传播的舆论监督与舆论引导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改变了传统新闻传播的模式,使新闻内容更加多样化、立体化,同时也为舆论监督与引导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在新媒体时代,舆论监督与引导不仅仅是政府和传统媒体的责任,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和合作。
本文将从舆论监督与引导的概念、新媒体时代的特点、新闻传播的变化以及新媒体时代舆论监督与引导的实践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舆论监督与引导的概念舆论监督与引导是指社会各界通过媒体对公共事务进行监督与引导,包括政府的工作、社会的发展、企业的行为等。
舆论监督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民主法治的建设;舆论引导的目的是为了引导公众正确看待事物,形成健康理性的舆论氛围。
舆论监督与引导需要依靠传播媒体来实现,而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为舆论监督与引导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和更丰富的手段。
二、新媒体时代的特点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使信息传播更加快捷、便利,同时也催生了多样化、互动性强的新闻内容。
在新媒体平台上,用户不仅能够获取信息,还可以参与信息的生产和传播,推动信息互动和碰撞。
新媒体时代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传播更快速: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技术手段,信息能够实现即时发布和传播,传统媒体的报道时间和空间受到了挑战。
2.信息生产更多样:新媒体平台上,用户可以通过博客、微博、视频、直播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使新闻内容更加多样化。
3.信息互动性更强:新媒体时代,用户不再是被动接受信息的对象,而是可以参与信息的生产和传播,形成了信息的双向互动。
4.信息传播更具影响力:新媒体的传播渠道更为广泛,信息传播的影响力更大,可以迅速影响和塑造舆论。
三、新闻传播的变化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使新闻传播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传统媒体主要依靠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介进行新闻传播,而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更加多元化、立体化。
新媒体时代新闻传播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传播渠道更多样:新媒体时代,新闻传播不再受限于传统媒体,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技术渠道,使新闻传播变得更加多元化。
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文化与生活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国防大学政治学院 刘礼鹏摘要:我国的监督体系中离不开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这一重要部分。
而新闻媒体具有其他监督主体没有的功能,该主体能够短时间内开展舆论监督,进而更好地督促我国的各国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发展,促进效率提升,提高社会服务的质量,同时还可以计算暴露出一些关键的社会问题,为建设一个强大、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国家做贡献。
所以,本文通过分析舆论监督的内容,总结目前的不足和问题,进而针对性提出对策,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新闻发挥其作用。
关键词:新闻媒体;监督体系;民主化;舆论监督;应对策略一、前言这些年来,党和国家不断优化和完善监督体系,并且逐步推进了我国的社会民主化进程,社会上的改革新闻媒体也可以逐步做到实事求是的报道,对社会敏感问题作出及时的,客观的报道。
但作为新闻媒体,更应该在工作中端正立场和心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通过揭露社会上的违法、违规等问题,实现对权力的制约。
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现状分析(一)新闻媒体过于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报道内容经济效益做好新闻媒体基本经营的物质基础,也是关键的工作。
但是一些新闻媒体在报道过程存在与社会焦点问题相去甚远,为了利益夸大广告效果,赚取外快,而忽视了对于时事类、权威媒体的报道内容,导致严重违背了社会群众的需求。
尤其是部分地方新闻媒体来说,由于其经济效益受到地方政府的影响,不仅依靠自身的营业收入,更多资金由地方财政拨付。
在这样的条件下,不少地方新闻媒体会选择忽视地方问题,选择敷衍态度,难以真正起到新闻媒体舆论监督。
(二)新闻侵权事件频发目前我国新闻媒体报道难以满足法治社会的建设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隐私侵权、名誉侵权、著作权侵权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而其中的原因是记者必要的法律意识缺少,缺乏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还有的业务技术能力差等。
比如,有些记者追求效应,随意发表报道内容;评论主观性强,甚至使用侮辱语言;有的没有得到原作者同意,随意摘抄文章,甚至发生随意修改的问题,严重背离原作者初衷。
浅谈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社会作用
浅谈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社会作用摘要:在信息化社会环境下,人们更加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由于新闻媒体具有公共性和公开性的特征,且传播范围广,能够针对一些违法乱纪的行为进行曝光,规范社会的行为向正确方向发展。
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并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存在明显的差异,且只有舆论监督作用,利用社会舆论的方式规范人们的行为。
关键词:闻媒体舆论监督;社会作用;措施1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1.1新闻媒体的权利我国的法律规定了人民享有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这就使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可以说是党和国家赋予了新闻媒体的监督社会的权利和义务,是一种民主的监督权利。
法律是保护各种权利的基础,新闻媒体要行使社会监督的权利必须有法律作为保障,所以我国的法律就明确的规定了新闻媒体拥有采访权,并且对社会上发生的各种事件具有知情权和实时公开报道的权利,在此基础上对于一些社会的黑暗面要履行监督和批评的权利,这既是新闻媒体的权利也是义务。
采访权指新闻工作者在法律不禁止的情况下在任何公共空间搜集新闻信息并自主选择记录方式的权利,或新闻工作者有权要求法律规定有义务公布信息的采访对象提供真实、准确和全面的相关信息,不受他方外力非法地阻止和侵犯,媒体及记者的财产权、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凡是社会上发生的重大事件新闻媒体都有采访权和知情权,然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布给人民,让人民具有获悉社会事件的权利。
新闻媒体的采访权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侧重点,一个就是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这就明确了新闻媒体采访权的职责范围,要新闻媒体不能越界法律的红线。
另外一个是新闻媒体的采访对象可以自主的选择,采访的方式也是由自身决定,最重要的是新闻媒体对社会的违法犯罪具有监督的作用,这就决定了其采访权是受保护的,不会受到其他外力的干扰和阻止。
由于新闻媒体充当的正义的角色,在采访的过程中人身安全是最大的问题,这就要求社会各界要切实的保护新闻媒体的采访权。
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是通过对新闻事件采访,然后对其进行必要的整理和编辑,在通过媒体报道出来,让人们可以获知社会事件的真相,实现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
新媒体时代新闻舆论监督问题及应对思路
第13卷第08期 Vol.13 No.082022年4月 April 2022新媒体时代新闻舆论监督问题及应对思路康丽琳(新华社新媒体中心,北京100053)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移动终端设备的广泛普及,新媒体成为公众接收新闻信息的主要方式。
在便捷公众生活、带给公众丰富新闻信息的同时,新媒体也加大了网络舆情对社会的影响力。
互联网中隐含大量良莠不齐的新闻信息,这些信息会给公众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带来消极影响。
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引导舆论正向发展尤为重要。
基于此,文章立足新媒体视角,阐述了新闻舆论监督的价值、特点,剖析了新闻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最后探索了相应的应对思路。
关键词:新媒体;新闻舆论监督;特点;问题;应对思路中图分类号:G21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2)08-0119-03舆论监督是公民宪法权利(监督权)的体现和常见形式。
舆论监督常与新闻媒体联系在一起,不过新闻舆论监督只是舆论监督的一种。
新闻媒体承担着传播新闻、正向引导社会舆论的职责,并成为最适合实施舆论监督的“操盘手”,新闻舆论监督也自然成为舆论监督最主要的表现形式。
在新媒体时代,新闻信息发布的门槛大大降低,人人都是信息的发布者与传播者,这导致网络存在大量不良信息,给公众价值观带来消极影响。
新媒体让新闻舆论监督面临严峻挑战,只有不断完善优化新闻舆论监督思路,才能维持正常社会秩序。
一、新闻舆论监督的价值新的时代背景下,新闻舆论监督的价值主要体现在缓冲矛盾、社会预警这两个方面。
在社会发展的特殊时期,民众需要借助平台来发表意见、宣泄情绪,而新闻媒体可充当民众的泄气阀,让民众能够顺利实现为自己、为他人不幸发声的愿望。
这里的缓冲矛盾主要是指新闻舆论监督可通过倾听民众心声、解决民众之急难愁盼等方法,舒缓民众的负面情绪,减少因民众不满、愤懑情绪较多而给社会造成的一系列恶劣影响,进而达到缓冲、减少与化解矛盾的目的。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我国的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是两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们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实践中,我们也不难发现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些冲突与协调。
本文将试图对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进行浅析,并探讨其冲突与协调之道。
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作为公民权利的重要体现,对于社会的监督和约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新闻媒体通过报道社会事件、揭露腐败、批评不公等方式,发挥了监督权力。
与此司法公正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司法机关应当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这两者本应互为补充,共同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
然而在现实中,我们也难以忽视二者之间存在的一些矛盾和冲突。
一方面,新闻舆论监督可能对司法公正构成一定的限制。
在国内一些案件中,新闻报道可能通过夸大事实、引导公众情绪等方式对案件进行过度渲染,导致司法程序受到影响,甚至给当事人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司法公正的缺失也会给新闻舆论监督带来一定的阻碍。
司法机关可能会对媒体的报道进行限制,包括审查报道内容、干预新闻自由等,这对新闻舆论监督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挑战。
面对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冲突,我们需要寻求一种协调的路径。
新闻媒体在进行报道时应该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不夸大事实,不渲染情绪,不捏造事实。
司法机关也应该对新闻自由给予足够的尊重,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媒体的合法报道权利。
政府部门应该促进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协调。
加强政府与媒体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提供更多的信息公开渠道,为媒体合法报道提供更多的便利。
加强司法公正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度。
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可以加强媒体的自律建设,建立健全的新闻舆论监督机制,让新闻舆论监督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不损害别人的权益。
司法部门要加强公正司法的建设,提高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这样,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便能够在协调中共同发展。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的两个重要方面。
在我国,新闻舆论监督是指媒体对社会事件进行报道、评论与监督,以促使政府、企事业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经营;而司法公正则是指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与协调。
一方面,新闻舆论监督的过程中可能会对司法案件进行过度曝光,引发社会的热议与舆论压力,从而对案件的正常审理和公正判决产生不利影响。
有些媒体可能会过于渲染案件的敏感性和公众关注度,导致当事人难以在公正的环境中行使自己的权益,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也难以摆脱舆论压力而作出公正判决。
司法机关在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取证时,可能会涉及到一些敏感信息,如果过度公开,可能会对案件的侦查和审判产生负面影响,甚至泄露国家安全。
在这种情况下,新闻舆论监督需要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对敏感信息进行合理的控制和调整,以维护司法公正。
为了解决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需要进行协调。
一方面,司法机关应该建立良好的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向社会公开符合公共利益的案件信息,尽可能提供给媒体和公众真实、全面的案件材料,以减少媒体报道的片面性和偏见性,避免对当事人和案件的正常公正进行干扰。
司法机关也应当加强内部的信息保密制度,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要采取严格措施进行保护,以确保司法公正的进行。
新闻媒体也应该自觉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不得随意曝光涉案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以免对案件调查和审判的进行造成影响。
媒体应当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报道案件,避免不实报道和夸大事实的情况发生。
媒体也应当加强自我约束,不得以违反法律的形式实施新闻舆论监督,要充分尊重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避免对司法公正产生负面影响。
在协调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中,还需要建立起健全的沟通机制和互动机制。
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定期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案件信息的方式,增加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浅议司法公正与舆论监督的关系——以彭宇案为视角
( 上海大学 法 学院, 上海 2 0 0 4 4 4 )
【 摘
一
要】 时下 , 舆论 对 司法 的影 响 力越 来越 大 , 在 司 法过 程 中舆论 监 督 的作 用 也越 来越 明显 。 但是 , 舆 论监 督是
把 双 刃剑 。 运 用得 好 能发 挥 积极 作 用 , 否 则将会 阻碍 司法公 正 。 剖 析 舆论 监 督 与 司法公 正之 间的 关 系 , 发 挥舆 论 监
体报道 呈现 的新闻 内容 是好 人行 善却无好报 的 “ 事实评 定” , 而在案 件的审理过程 中, 事实的真相 是有 待法 官认 定 的。新闻媒体在 没有调 查事 相 没有确凿 证据 的情 况
下, 仅凭一 己好恶的道德标准对案件当事人贴上标签 , 形成 的舆论压力无疑会左右法 官独立审判 , 影响司法公正。 二、 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 中, 媒体舆论是一把双刃剑, 运用
蒋 伟: 浅议 司法公 正与 舆论 监督 的 关 系
地去使用 。 法官审判案件, 实属法律的专业实践, 区别于舆 论报道道德化色彩 的评价。 法 官需要站在法律 的角度去探 究事实 的真相 , 用法律去评价个 人行 为, 追求客观真实, 保 障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 司法 审判需要依靠法官的操作运用 和经验积累, 新闻媒体过多地渲染和干预, 不仅损害司法独 立原则, 也会 妨碍 司法公正的实现 , 无法保障当事人 的合法 权益 。 而且 , 对 于案件过度渲 染和提前妄加定论 , 在 当前法 治水平不高的环境下, 民众极易受到媒体传播 的影响。民 众易受先入为主观念 的影响, 出现“ 媒体审判” , 导致司法独 立公正和民众道 德情 绪的不和谐 、 不 致 , 甚至 出现对立。 目前 我国司法人员的独立审判意识和抗干扰能力比较弱,
对舆论监督法治化建设的思考
果来进行评 论。 司法判 决所依据 的必须是现行的法律 , 而 依据法律所 记者作为一个 自 然人 , 也享有人身 自由权 , 包括身体 自由权和意志 自
笔者认 为新闻记者 的权利有 以下几项: ( ) 一 采访 权是记 者的基 本权 利
的 关注 , 而 使 问题 能较 快 较 好 地 解 决 。 新 闻 舆 论 监 督在 发 展 的 过 从 但
新闻职责的记者可歌可泣行为 , 才保证了新闻媒体在社会生活中, 记 录社会发展 , 报道时事新闻, 进行新闻批评 , 动社会进步 。所有这 推
些 , 果 没有 新 闻 记 者 享有 的采 访 权 作 为基 础 和保 障 , 会 是 一 句 空 如 都
己 的新 闻媒 体 编 辑 、 表 。在 现 在 的 新 闻 实 践 中 , 闻 报 道 有 正面 报 发 新
由受到损害 , 同时也使新闻媒体的新闻 自由受到侵害 。
三 、 论 监 督 主 体 应学 会 避 免 新 闻 官 司 舆 我 国 的新 闻 媒 体 吃 “ 司” 成 被 告 乃 至被 “ 杀”的事 例 屡 见 不 官 、 封
记者是具有血肉之躯 的自然人. 在我国, 自然人是 民法上最主要 的民事主体 , 享有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一切人格权。
生命 权 、 健康 权 和 身体 权 , 都是 物 质 性 的人 格 权 , 护 的 是人 作 为 维 民 事 主体 存 在 的 物 质 性 人 格 。 生命 权 、 康 权 和 身 体权 三者 结 合 在 一 健
L g l y tm n o i ̄ e aS se A dS ce
20 . 0 93(丘 )
我国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
我国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摘要】我国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引起社会关注和讨论,推动政府和企业提高公信力和透明度。
新闻媒体揭露和批评社会事件,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正义。
在网络时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发生变化,信息传播更快速和多样化。
加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至关重要。
建议新闻媒体在提高专业素养的加强自律和公正性,为公众提供准确客观的报道。
未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功能应更加注重社会责任感和公共利益,积极参与社会议题,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我国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功能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应当不断完善和提升。
【关键词】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社会舆论引导,政府监督,企业监督,社会事件,揭露,批评,公共利益,网络时代,重要性,建议,发展方向。
1. 引言1.1 我国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我国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在社会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为第四权力,新闻媒体是监督权力行使的重要渠道,扮演着曝光、监督和引导舆论的角色。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的职责所在,通过揭露问题、监督权力、维护公共利益,确保社会舆论的健康发展。
我国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包括对政府和企业的监督、对社会事件的揭露和批评、对公共利益的维护等方面。
新闻媒体通过报道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新闻事件,引导公众舆论,监督政府和企业的行为,推动社会进步和改革。
新闻媒体还通过报道社会事件的不公平现象和不良行为,呼吁社会正义和公平,促进社会道德的提升。
在网络时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互联网的出现让信息更加便捷传播,新闻媒体需要更多关注社会热点、事件,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我国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功能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加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提升舆论监督的有效性和广泛性,对于推动社会进步和建设法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 正文2.1 新闻媒体在社会舆论引导中的作用新闻媒体在社会舆论引导中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
浅议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
{占 } 缸金 ; J
20.1中 1( ) 09
浅议 新 闻舆 论 监 督 与司 法 公 正
龙 汉 青
摘 要 本 文从新 闻舆 论监 督对 司法公正 的重要 作 用入手 , 针对 目前新 闻报 道 中 出现 的影 响 司法公正 的不 当新 闻舆论监 督 现 象进行 分析 , 出解 决新 闻舆 论监 督 与 司法独 立之 间 冲突 的办法 。倡 导新 闻媒体 进行 正 确 的 角 色定位 , 提 正确发挥 新 闻舆 论 对 司 法的监督 作 用 ; 同时 强调 司 法人 员要 克 服外 界 因素 的干扰 , 高 自身道德 、 提 法律素 质 , 促进 司法公 正。
一
败现 象将 会暴 露在光 天化 日之 下 , 些伺 机寻找 腐败 的人 将会无 那 机 可乘 , 利 于净 化社 会空 气 , 有 使反腐 倡廉 工 作取得 了更大 的成
效。
、
新 闻舆论 监督 对 司法 公正 的重 要作 用
随着 改革 开放现 代化 进程 的不 断推进 , 闻舆论 监督 的作用 新
作 为进行 辩护 的开场 白。坐 在审 判席 上 主审 案件 的 法官 与坐 在 法 公正 的 更好落 实 。 旁 听席 上 的新 闻记 者竟 然会 被如 此相提 并论 , 我们 不禁会 产生 疑 第二, 司法部 门属 于 国家机构 , 司法 活动 的公正 、 司法人 员的
问, 道新 闻记 者和 电视 台也 J入 了 审理案 件 的行 列 , 使 了法 廉 洁也 是 我 国法治 建 设 的一个 重 要 窗 口。司法 公正 不仅 包括 实 难 J u 行
得 到 了极大 的重视 。 的十 六大 报告 谈 到“ u 党 J 强对 权 力的制 约和 J 监 督” 时提 出, “ 要 发挥 舆论 监督 的作 用” 。这 是 自党 的十三 大 以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我国新闻舆论监督是保障国家稳定、社会和谐、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而司法公正是
保障法律权益、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
在实践中,二者的关系存在着冲突与协调。
一方面,新闻媒体作为舆论监督者,对于司法公正的倾斜或者错误行为具有及时揭露
和批评的作用。
新闻舆论监督可以帮助公众及时了解司法机关的工作情况,并能够推动司
法机关更加公正地履行职责。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新闻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和呼声得到应有
的回应,可以有效地在司法实践中控制权力滥用,并提升司法公正性。
另一方面,新闻舆论监督也可能会对司法公正产生不良影响。
由于新闻媒体的力量和
影响力,在某些情况下,其对司法的批评和指责可能会对法官的独立审判带来威胁,甚至
干扰司法独立性。
因此,在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之间寻求协调是非常必要的。
在实践中,需要加强
新闻媒体的自律和职业素养,规范新闻报道的方式和内容,确保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
公正,避免对司法的干扰和影响。
同时,司法机关也需要更加积极地与新闻媒体沟通,确保公众及时了解司法机关的工
作情况,减少因为未知信息而引发的不必要猜测和猜测。
此外,加强法官的专业化培训和提升法律素养能够提高司法公正性和独立性,并避免
受到舆论监督的过度影响。
总之,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之间的冲突和协调关系需要既保护新闻媒体的言论自
由和监督权利,又保障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和工作秩序。
只有在两者之间找到合理的平衡点,才能够实现社会的稳定和法治的健康发展。
公开才能公正——浅析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
对公众与记者 的某种 ‘ 恩赐 ’ 。
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 的一项重
要保障 ,也是建设社会主义 法治 国
家 的重要保 障。 但是 , 在我国的司法
实践 中,法官在办案过程 中受到的 干扰是多方面 的,其 中既有外部的
生的事情 , 满足人们 “ ” 知 的欲望。 它
要 了解各种信息 ,特别是政府活动
强法官的 自律 , 具有积极 的作用。
家权 力腐败进而与国家机构抗衡的
角色。舆论监督在司法活动 中的重
要 地位 也 日益 凸 显 。
舆 论监 督是 一柄 双 刃剑
现今 。中国的新 闻监督起到的
那么何谓 舆论对 司法的监督 ? 新闻监督到底监督什么?我想舆论 对 司法监 督主要体现 在两个 方面 :
我认 为 , 民日报《 人 社会 观察》 专栏在这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 验。 首先 , 这个专栏在批评社会 消极
腐败现象、揭露不正之风和违 法违
督可 以帮助法官排除干扰 ,解除负 担, 真正成为司法独 立的促进者。 作 为正义与公正的化身 ,法官的公众
形象实际上就是法治的形象。新 闻
凭主观臆想进行推理 、判断或者随 意夸大 ,尽力避免采用夹叙 夹议 的 方式报道案件。 其二 , 立案结案” 将“ 意识作为一项普遍原则。即在司法
决过程 的独立性。 同时, 也可使社会 各界了解 ,法院作 为审判机 关为了
司法公正所付 出的努力和探索。 所 以道德行 为准则均有相应 的法 律规定 。如果法官行为违反 了这些 规定 , 必然会损害司法的公正。 新闻
也有内部 的干扰。 新闻监督 的介入 , 有利于培 养出~批高 素质的法 官 ,
也有利于这些 法官在审判过程 中抵
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思考
黑 河 学 刊
Heh o r a i eJ u n l
0c .0ll t2 S ra .71 No 1 e i lNo 1 . O
总第 11 7期 第1 0期
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思考
⑨ 郭 星
( 万荣县农业综合执法大 队, 山西 万荣 0 4 0 ) 4 20
调 的是审判官在断案时应 听取双方 的意见 , 以便 达到公 正 审理 目的。正是 由于上述内在要求为舆论监督 的介入提供 了途径 , 从而成为产生矛盾 的温床。
二、 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产生负面影响的原 因
1 _ 我国的新闻舆论监督不 自由。绝大 多数新 闻媒体都 隶 属于某一部 门或某一党政机关 , 人们 常将媒体批评视 为 某 一级政府或党组织 的意 图, 司法 活动形成 了巨大 的精 对 神压力。 2 . 媒体报道的利益驱动性和片面性 。 任何新 闻报道 , 都 只能做到对某客观事物的某些时 间节点 与空间节点 、 个 某 观察角度的呈现。一旦媒体被一方 当事 人利用 , 容易出 很 现“ 媒体 一边倒 ” 的情况 , 将法院 尚未依法认定 的观点和证 据大肆宣扬 , 误导读者 , 影响司法公正 。 3媒体从业者法律素质不高 。有些媒体从业者素质不 . 高, 法律 知识欠缺导致舆论监 督越位 , 干扰 司法活 动正常
4 国对媒体监督缺乏法律规制 。 戒 目前我国法律中没有 任何规定用以调整传媒对司法公正 的影响 ,包括对 监督 的 范围、 监督的原则以及媒体干涉司法造成后果的责任规定 。 三、 我国舆论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思考 目前 ,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 的关 系已引起 广泛关注 , 二者处于激烈的博弈 中 , 但这种矛盾并非不可调 和。笔 者 认为 , 为更有效 地发挥舆论监督 的积极作用 , 促进 司法 公 正 ,最低限度的降低舆论监督对 司法公 正的负面影响 , 必 须首先使新 闻媒体和司法机关各 司其 职 ,不断完善 自身 , 才能建立起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 的良性互动机制 。 1 . 舆论监督方面。 一是 , 严格界定媒体报道内容 。 我国法 律规定 , 民法院依照法律 规定独立行使 ( 人 下转第 18页 ) 0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新闻舆论监督法治化的思考
摘要】对新闻舆论监督现状的考察,引发了对新闻舆论监督法治化的几点思考。
新闻舆论监督不仅需要保障新闻舆论监督的权利,而且需要实现新闻舆论监督权
利和监督权力的会通。
【关键词】新闻舆论监督,新闻舆论监督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ISSN1004-1621(2011)04-004-02
所谓舆论,即多数人的共同意见。
所谓监督,我国《辞海》中的解释是"监察
督促",也就是说,监督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监察,二是督促,监察的目的是发现问题,督促的目的是解决问题。
所以"新闻舆论监督"就是通过新闻媒介来揭示现
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促使其解决的一种舆论监督,就是社会各界通过广播、影视、报刊、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形成舆论,从而对国家、政党、社会团体、公职人员的公务行为以及社会上一切有悖于法律和道德的
行为实行制约。
一、新闻法治中存在的问题
当代中国新闻传播事业发展异常迅猛,但是我国规范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体
系却跟不上现实的需要,急待完善。
加强新闻法治的研究不仅是新闻传播事业的
需要,也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迫切需要。
新闻舆论监督影响面广,反应
最快,震动也大。
许多久拖不决或处理不公的严重违法犯罪案件,一旦在新闻媒
体中曝光,就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甚至全社会的关注,从而使问题能较快较
好地解决。
主流媒体在行使舆论监督职能时,既要正确引导群众表达自己的意见、建议和愿望,又要把体现党的意志和反映人民群众呼声结合起来,按照党和人民
的利益去判断是非,开展监督。
这既是媒体及媒体工作者应尽的社会责任,又是
舆论监督的根本目的之所在。
要做到这些,笔者认为:
一要准确监督。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更是舆论监督的命根子。
现在媒体上有
些监督报道,之所以引起被批评者的强烈不满,甚至于站不住脚,其重要原因就
在于对新闻事实的把握上有缺失。
对于一件事情,往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公
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很难一下子弄明白。
媒体工作者要用唯物辩证法的观点
实事求是地去了解、去观察,透过现象和迷雾去分析事件的本质是什么,要用联
系和发展的观点去判断是非对错,要了解事件的全体,不要一叶障目,要用马列
主义的火眼金睛去看清事物的全貌和真相。
"不畏浮云遮望眼",不被假象和表象
所迷惑。
对所要监督的事件包括细节都要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要尽可能在第
一时间、第一现场掌握第一手材料。
二要科学监督。
舆论监督要讲究策略、讲究科学、讲究方法,方能达到监督
的目的和效果。
当今社会,焦点问题多,热点问题多,社会矛盾多,对于我们的
媒体来说,不能没有选择地见啥报啥,逮谁是谁。
在监督的事件和对象选择上要
注意策略。
面对复杂问题要冷静地思考,认真分析研究问题的性质,是否带有普
遍性,当下该问题政府是否有能力解决,是不是政府和老百姓共同关注的问题?
一定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有选择地进行监督报道。
面对热点
问题,新闻媒体不能火上浇油,推波助澜,甚至煽动与党和政府对立的情绪。
在
监督的方法上,媒体要多报事实少议论,让事实说话,让当事人说话,记者少说话,或不说话,要相信现代人辨别是非曲直的能力,给受众以充分的思考空间,
让受众自己去甄别、去判断,监督的社会效果可能会更好些。
如果媒体非要站出
来说几句,也应越简洁越好。
三要依法监督。
舆论监督必须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舆论监督还要在党的宣
传纪律的框架下进行。
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纪律是媒体搞好舆论监督的依据和保障,脱离了这个轨道,就会触犯法律和党的纪律。
我们的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不
是西方所谓的"社会公器";我们提倡的"舆论监督",不是西方所鼓吹的"新闻自由"、"第四权力";我们的新闻记者也不是西方所标榜的"无冕之王"。
这不奇怪,这是
社会制度不同、媒体职责不同和价值观不同使然。
所以,我们在行使舆论监督时
不能受西方观念的影响,一定要不断地研究和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舆论监督方法来。
当今的媒体人,一定要有很强的法制观念,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这不仅仅
是因为党和各级政府对媒体监督的质量和效果要求提高了,还因为全社会的法制
意识和水平提高了,在法制的环境下以其昏昏,监督昭昭,是不行的。
有资料显示,近年来的新闻官司越来越多,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也不能说与媒体人的
法制观念淡薄无关。
比如有的记者要去监督人家,人家送了几个金元宝就不监督了,有的记者在餐桌上听说一件事,不去认真调查核实,就随意报道,都是没有
法制观念的表现。
还有的记者为了监督司法机关秉公执法,在案件审理前就把案
件情况报道出去,给办案人员和审理工作造成被动。
还有的以所谓"新闻自由"干
涉了别人的自由,用自己的监督权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和人权等。
这样的监督是
不会收到好效果的。
二、新闻舆论监督的法治化思考
(一)新闻舆论监督权力资源的制度化
制度作为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它旨在约束正式主体的福利或效益最大
化的个人行为,通过一系列的规则界定人们的行为的选择空间,约束人们行为之
间的相互关系,降低交易成本和保护产权,从而促进生产活动。
因此加强制度化
建设,倡导制度文明对新闻舆论监督权力实现就显得十分紧迫和重要。
(二)新闻舆论监督权力的法律化
要逐步完善对新闻舆论监督权力的法律保障,认真执行现行法律法规中保护
新闻舆论监督的有关规定,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明确新闻媒体进行新闻舆论监督
的权力和权力,明确新闻舆论监督与新闻侵权的法律界限,维护新闻媒体及记者
的合法权益。
笔者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针对目前在我国新闻舆论政治参与热情高涨并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就是
要在充分尊重宪法和法律赋予政治权利和自由、推进我国政治发展的前提下把新
闻舆论监督的内容、途径,做出规定,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角色、监督的
程序和准则、监督方式和渠道,尤其是权力、等进行法律确认,并以此为依据对
新闻舆论监督加以必要的规范,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监督;二是在条件基本成熟时,着手制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闻新闻舆论监督法》。
这样新闻舆论监督
权力保障也就上升到了一个更高的水平,即法制化的轨道。
新闻媒介与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各有其功能,又有其自身的局限性。
司法、行政监督具有强制性,却常
常追惩于事后;新闻舆论监督虽然不具有强制性,却有警示、教化于前的功能。
二者优势互补,相辅相成,同是法治状态下制约监督体系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