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类型学与汉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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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类型学与汉语研究
语言类型学是当代语言学的一门“显学”,但目前还不能说已是汉语语言学中的“显学”。单从语言学理念来看,类型学应当比形式学派甚至功能学派更具有与汉语语言学的亲和力。形式学派从语法能力的先天性假说出发,通过假设、演绎和母语者的语感测试来寻求生与俱来的普遍语法。功能学派则抱有与之对立的基本信念,认为语言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要满足交际或认知功能的需要,于是以此为出发点,致力从语言的使用或理解规则中去解释语言的结构及其演变。两者不同程度地带有从假设出发、“主题先行”的特点。语言类型学则更多保留了语言学作为一门经验性学科的特性,注重材料、讲究实证、主张旁征博引、提倡归纳推理,力求以事实说话,在调查之前不假设任何东西。这本是最容易为中国的语言学家认可的研究方法。然而事实上,在形式、功能、类型三大当代“显学”中,偏偏是类型学在中国国内最少为人了解。怪也不怪,这与中国学术界的另一些“国情”有深刻的关系。
中国的传统学术包括语言文字之学,素有尊夏贬夷、厚古薄今、重文轻语的传统。虽然华夏-汉民族数千年来就在众多民族部族的大交融中产生发展,中国也一直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但在汗牛充栋的传统中文典籍中,我们几乎看不到对汉语以外语言文字的记述,更遑论研究了。不要说非汉族语言,即使是各地的方言,除了作为“匡谬正俗”的对象偶尔一现,也很难引起历朝历代学者们的关注。也就是说,正统的学术向来缺少对异族语言的兴趣,更没有进行语言比较的传统。进入现代以来,外语、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研究都获得了强大了推动力,这本是孕育跨语言比较的很好时机。可是,50年代过于追求专业分工的前苏联式教育科研体系,以及语言研究队伍和学术兴趣向普通话的高度集中,又强化固化了不同语种研究队伍间的壁垒,形成了纯粹语种导向的语言研究体系。不要说汉语、外语和少数民族语言三大队伍很少有切实的交流,即使在古今汉语之间、普通话和方言之间也缺少实质性的沟通,更谈不上在跨语言基础上对语言共性的追求了。这种学术格局下,结构主义、功能主义、甚至生成语法都有一定的机会被引进过来成为汉语研究的利器,甚至发展成主流,唯独语言类型学很难获得发展的空间,因为这株树苗是无法在单一语言的土壤中生长的[2]。而缺少了类型学视野的汉语语言学,也很难用汉语研究的成果去贡献于普通语言学理论。
当然,跨语言、跨方言、跨时代的兴趣和研究实践在现代中国并非完全没有,但它主要表现为少数学者、特别是一些视野开阔的语言学大家的个人行为,未成风尚,更不成学派。赵元任先生公开发表的首篇语法论文就是《北京、苏州、常州语助词的研究》(1926),论文不但从语法和语义功能的角度比较了三地方言的许多虚词,而且不时穿插与英语、德语等的比较。黎锦熙先生在他开创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先河的《新著国语文法》之后又撰《比较文法》一书,进行古今汉语和英汉之间的语法比较。王力先生的《现代中国语法》以《红楼梦》为主要语料研究普通话的语法,但在各章之后设有与吴、粤等主要方言的比较。吕叔湘先生《中国文法要略》首创将古今汉语合为一书的体例,便于读者在古今比较中认识汉语的内在联系和演变。陆志韦先生在给萨丕尔(Sapir)《语言论》中译本所作的序和译注中,不时流露出他在汉语和其他语言比较中获得的一些真知卓见。朱徳熙先生则在其学术生涯的后期写出了数篇方言比较和古今比较的语法论文,涉及结构助词、名词化标记、疑问句类型等。语言学大家对跨语言跨方言跨时代研究的兴趣不是偶然的,而与他们的学术成就是互为因果的。因为他们有超越汉语本身的更广阔的语言学兴趣,才会注意其他方言语言的情况;也正因为他们视野开阔,才会在汉语语法的研究上取得更加杰出的成就。这些研究虽然没有同当代类型学的学术范式直接挂钩,但其中的精神仍与类型学有相通之处。遗憾的是,中国大陆分工过细、语种导向的语言学学术体系,以及结构主义学派对纯共时状态和语种“特色”的过分追求,使跨语言研究在很长时间里难以发扬光大。有一些著作出于语言教学的需要进行一些中外语言的语法对比,这种基于应用的对比距语言类型学所关心的理论问题还是相当遥远的。
八十年代起,在介绍现代语言学理论的过程中,当代语言类型学开始为中国大陆的语言学界逐步有所了解,其中数陆致极、陆丙甫翻译的Greenberg的经典论文(1963,陆译1984)和沈家煊翻译的科姆里(Comrie1981,沈译1989)最为重要。但比起其他学派来,语言类型学的介绍仍是最为薄弱的,对汉语语法的直接影响仍然相当有限。主要的积极影响在于,一些功能倾向的学者在研究汉语时有意识地以类型研究所得的语言普遍现象为背景,从而使汉语语法研究与人类语言共性的研究发生更加密切的联系,如陆丙甫(1993)关于语序的讨论、沈家煊(1999)关于语法单位和语法范畴的标记模式和关联模式的论述、张伯江(1998)关于汉语形容词词类地位和范围的研究等。直接关注汉语的类型学地位的则有徐烈炯、刘丹青(1998)、刘丹青(2003)关于话题、语序类型和介词类型的研究等。当代类型学对海外汉语学界的影响要早一些,如上个世纪70-80年代关于汉语是SVO还是SOV的热烈讨论(参阅屈承熹1984和徐、刘1998对此的综述)、桥本万太郎(1985[1978])的语言地理类型学,都是在Greenberg(1963)所开创的语序类型学的直接影响下产生的成果。不过海外的这些类型学讨论也并未延续为某种类型学派,参与讨论的多数学者后来仍分别主要从事形式语言学、功能-认知语言学或历史句法学的研究。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大陆传统语法和结构主义二分天下的格局逐步消解,语言研究出现了多样化的取向,人们不再满足于单一语言纯粹共时的描写,跨方言、跨时代、乃至与少数民族语言的语法比较逐渐兴盛起来。这些研究有些有类型学理论的背景,有些(主要是历时研究)与语法化理论有关,更多的是则是结构主义式描写基础上的朴素的比较、提炼和概括,可以认为是一种宽松意义上的类型学研究,它们无疑为类型学在汉语语言学界的下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气候、土壤、地基和环境。
语言类型学以跨语言研究为本,而汉语语言学以研究作为单一语言的汉语为本,在汉语语言学界提倡语言类型学,看似有点方枘圆凿。其实不然。语言类型学和汉语语言学的结合,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并且将给普通语言学和汉语研究两方面都带来巨大的促进。
典型的类型学研究,当然不能单研究汉语,汉语只是类型学所面向的大量语种之一。不过,语言类型学虽然面向众多语言,但不同语言的研究深度不可能完全一致。某些语言使用人口多、研究队伍雄厚、在类型学上有一定的代表性,就有条件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提供更加详尽的研究成果,这样的语言能成为类型学比较中的主干支撑语种。在这方面,汉语无疑是很有资格成为主干语种的,汉语语言学界也有条件为语言类型学作出特殊的贡献。但是,由于汉语研究有自己特有的一些传统,特别是在中国大陆,语法描写和研究所依据的工作框架与世界上通行的框架特别是类型学比较的框架还有诸多出入,许多基本的普遍性概念在汉语语言学中还不为人所熟悉,如非受格(non-accusative)动词、标句词(complimentizer)、关系化和关系从句、核心标注-从属语标注(head-marking vs. dependent-marking)等。而汉语学界习惯使用的一些概念,如“补语”、存现宾语、量词等等,又不能简单地转换为普遍性的语法范畴。这使得汉语研究的大量成果还无法直接转化为类型学上的可比性材料。随着汉语本土和海外研究队伍日益密切的交流和合作,这一情况正在得到改善,而对类型学的关注将促使学界加速汉语描写现代化、通用化的进程。这一进程反过来将帮助汉语语法学发现更多描写研究中的死角,从而揭示出更多的汉语事实,而“汉语事实”正是汉语语言学界历来呼声最高的追求目标。
中国虽然在学术方面存在着某些不利于类型学发展的传统,但同时也存在着类型学发展的有利条件,除了前面提到的中国语言学界和类型学对材料优先的共同注重外,中国丰富的语言资源,是类型学所需的跨语言研究的绝佳条件。中国境内的上百种民族语言,汉语自身丰富多变的方言,都为类型学的展开准备了充足的语言食粮。当然,为了面向人类语言共性的类型学比较,我们需要拓宽眼光,善于将国内的语言资源同世界上其他语种材料结合起来研究,以取得更有普遍意义的研究成果。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只要以语言共性和类型研究的已有成果为背景,只要遵循语言类型学的研究方法和技术,那么,即使是同一类型或同一谱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