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物流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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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税物流园区对其他特殊监管场所之 间往来货物
• 与其他特殊监管区域之间往来的货物,不 征收进出口环节和国内流通环节的有关税 收,不予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但从未实行国内货物出口退税申报手续 ,由“转出地”海关签发“出口货物报关 单”证明联。
(2)区外→ 园区
D.原进口货物、包装物料、设备、基建物资等入区 ,区外企业应当向海关提供上述货物或者物品的清单, 按出口货物办理申报手续,海关不予签发“出口货物报 关单”证明联,原已缴纳的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 费税不予退还。
E、除已经流通性简单加工的货物外,区外进入区 内的货物,因质量、规格型号与合同不符等原因,需原 状返还出口企业进行更换的,园区企业应当在货物申报 进入园区之日起1年内向园区主管海关申请办理退换手 续。更换的货物进入园区时,可以免领出口许可证件, 免征出口关税,但海关不予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 明联。
境外运入园区的下列货物免税
• K.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设备、 物资等; L.园区企业为开展业务所需机器、装卸设 备、仓储设施、管理设备及其维修用消耗 品、零配件及工具; M.园区行政机构及其经营主体、企业自 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
境外运入园区的行政机关、经营企业自用的 运输工具、生活消费品,按一般进口货物办 理申报手续。
1、禁止事项 园区内不得建立工业生产技工场所和商业性消费 设施。园区内不得开展商业零售、加工制造、翻 新拆解及其他与园区无关的业务
2、企业管理 (1)海关对园区企业实行电子帐册监管制度和计算机
连网管理制度 (2)园区企业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电子计算机管
理系统。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规范财务管理
• 集中申报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且不得跨年 度办理。
(1)园区→区外
• A.进入国内市场的,按一般进口货物报关, 提供相关许可证件,缴纳税款。 B.用于加工贸易的,按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报 关,提供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继续保税。 C.用于可以享受特定减免税的特定企业、特 定地区或有特定用途的,按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 ,提供“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和相应证件, 免缴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保税物流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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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保税物流园区概述
一、保税物流园区的含义
• 经过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者 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 展现代国际物流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1.大连保税物流园区 2. 天津保税物流园 区(与保税区毗邻) 3. 青岛保税物流园 区 4. 苏州保税物流园区 5. 张家港保税 区物流园区 6. 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 7. 福州保税物流园区 8. 深圳盐田港保 税物流园区 9.广州保税物流园区
(2)区外→ 园区
• 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证 明联的签发手续,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A. 供区内企业开展业务的国产货物 及其包装材料,由区内企业或者区外发货 人及其代理人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 海关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 货物从异地转关进入园区后,启运地海关 在收到园区主管海关确认转关货物已进入 园区的电子回执后,签发“出口货物报关 单”证明联。
(1)园区→区外
供区内行政管理机构及其经营主体和园区企业 使用的机器、设备和办公用品等需要运往区外进行检 测、维修的,应当向园区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后方可运 往区外:
A、但该物资得在区外使用,并应在60日内运回。 因特殊情况无法运回,应当由原单位在期满前10天 提出延期申请,最长不超过30天。
B、有更换零配件或者附件的,原件应一并运回。 C、对区外更换的国产零件或附件,如需退税,园 区企业主管海关按有关规定办理,并签发出口货物退 税证明联。
A.园区企业为开展业务所需的货物及其包装物料 B.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C.转口贸易货物; D.外商暂存货物; E.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 部件; F.进口寄售货物; G.进境检测、维修货物及其零部件; H.看样订货的展览品、样品; I.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J.经海关批准的其他进境货物;
二、保税物流园区的功能
主要功能是保税物流,可以开展的保税物流业务 包括: (1)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为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2)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3)进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 (4)国际采购、分配和配送; (5)国际中转 (6)商品展示 (7)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三、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
4、特殊情况处理
• B、非不可抗力造成灭失、损毁/坏的:
①对于从境外进入园区的货物,园区企业 按一般进口货物的规定,以货物进入园区时海 关接受申报之日适用的税率、汇率,依法向海 关缴纳损毁、灭失货物原价值的关税、进口环 节增值税、消费税。
②区外进入园区的货物,园区企业应当重 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海 关据此办理核销手续。
(2)区外→ 园区
• B.供区内行政管理机构及其经营主 体和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基建物资、机 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等入区,除属 于取消出口退税的基建物质外,其余签 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C.供区内行政管理机构及其经营主 体和区内企业使用生活消费品、办公用 品、交通运输工具等,海关不予签发“ 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第二节 保税物流园区进出货物的报关
一、园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 1.园区——境外(除园区自用免税进口
货物、国际中转货物外)实行备案制管 理,适用进出境备案清单。
• 申报海关:园区海关、口岸海关 • 业务:整箱进出、二次拼箱、企业向园区海
来自百度文库关报关
(1)境外→园区
• 境外运入园区的下列货物保税(进境备案清单)
4、特殊情况处理
A、不可抗力造成灭失、损毁/坏的:
①货物灭失、或完全失去使用价值,可办理核销 和免税手续。
②进境货物损坏/毁、但可再利用,可以要求退运 ;如不退运出境转而要求运往区外,由区内企业申 请,经主管海关核准,根据货物估值、征税后运出 园区外。
③区外进入园区的货物损坏/毁,失去原有价值但 可再利用的,且需向出口企业进行退换的,可以退 换为同一货物,并向园区主管海关办理退运手续。
(2)园区→ 境外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免征出口关 税,不实行许可证件管理。
• 进境货物未经流通性简单加工,原状退 运出境的,园区企业可以向园区主管海关 申请退运手续。
2.园区→境内区外
• 由区内企业或区外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 在园区主管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 园区企业在区外从事进出口贸易且货物不 实际进出园区的,可在收发货人或货物实 际进出口岸办理申报手续。
3、物流管理
①园区货物不设存储期限;(业务报核:申 请后30天内由主管海关核库+相关资料自 核库后应至少保留3年)
②园区企业可以在办公区专用场所举办商品 展示活动,但须在主管海关备案;
③园区内货物可以自由流转; ④ 未经园区主管海关许可,园区企业不得将
所存货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 作其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