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制度执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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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制度执行方案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工作效率,也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正确地评价员工的工作实绩,将个人收入与工作实绩挂钩,改善和提升公司整体工作绩效,促进工作目标的实现,绿水山庄有限公司定与年月日起实施考核方案。
具体安排及计划见所附!
如有疑问可向行政人事部咨询!
总则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工作效率;也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正确地评估员工的工作实绩,将个人收入与工作实绩挂钩、改善和提升公司整体工作绩效,促进工作目标的实现,以使绿水山庄更具有竞争力,并通过良性竞争,达到“双赢”,绿水山庄将与年月日起(考核方案)正试实施。
第一章考核目的及原则
一、考核目的:
1、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的报酬相联系,
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能力;
2、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
3、获得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
4、获得潜能开发与培训教育的依据;
二、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严格遵守评估标准,决不允许在评估中有违背原则的,带有个人意志的报复和包庇行为。
第二章考核的类型
一、日考核;(贴点法)
二、月度考核;(绩效考核)
三、半年考核;(工资考核)
第三章考核办法
一、日考核;(五色标识法)
1、适用人员;
全体人员(总经理为年度考核)
2、考核办法:
1)考核分数每天为10分制。分数为8分(含)至10分的用“绿点”表示优秀;6分(含)至8分(不含)的用“紫点”表示良好;4分(含)至6分(不含)的用“蓝点”表示一般;2分(含)至4分(不含)的用“黄点”表示较差;2分以下用“红点”表示差。2)在进行日考核时,各级主管人员应按实际人数(各岗位分开),按绿色20%、紫色10%、蓝色50%、黄色10%、红色10%的比例作为参考比例进行考核。
3)每日由指定考核记录员完成当日的考核记录。
4)以“贴点”的形式在公共区域公开考核结果,有助于员工及时了解自身的工作表现。
二、月度考核(绩效考核)
1、适用人员:
全体人员(总经理为年度考核)
2、时间:
3、考核办法:
1)将日考核分数累计,除以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分数为8分(含)至10分的用“绿点”表示优秀;6分(含)至8分(不含)的用“紫点”表示良好;4分(含)至6
分(不含)的用“蓝点”表示一般;2分(含)至4分(不含)的用“黄点”表示
较差;2分以下用“红点”表示差。
2)次日5日前须完成上月的考核工作,副主管级(不含)以下人员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副主管级(含)以上人员资料交总经理备案。
3)行政人事部根据最后审定的〈〈绿水山庄有限公司月度考核表〉〉,并根据结果运用,发放工资。
4、考核结果运用:
员工如连续3个月所得分数均为“较差”将给予降职(降职到下属职位)或降工资总额的10%。如连续3个月所得分数均为“差”,给予解聘处理。
三、年度考核
1、全体人员
2、时间:
3、考核办法
1)D级、G级员工考核分应包括技能分数50分、其它分数为50分(其中包括综合分数25分、笔试分数15分、面试分数10分);副主管级以上人员(含)考核分应包括团队分数20分、技能分数30分、综合分数20分、笔试分数20分、面试分数10分。
2)综合分数即指被考核人员每日考核累计分数除以实际出勤天数,并按综合分数占总分数的20%计算出被考核人员的综合分数。
3)每次考核后的次月5日前须完成本次的考核工作,D、G级考核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副主管级以上人员(含)考核资料须呈报总经理。(资料包括考核统计表)
4)行政人事部根据最后审定的《饭店考核表》,并根据结果运用,发放工资。
1、考核结果运用:
第一次考核将现行的工资与新的工资体系接轨,是执行新工资体系的过度就,通过考核,使达到用人要求但工资低于新工资体系的员工,给予并入新的工资体系。未提高考核者仍执行现工资。对考核结果优秀和良好的人员进入分段工资体系。
第二次考核是将第一次考核尚未到达要求的员工设立的一次考核,如通过此次考核工资并入新的工资体系,否则将不予录用。另对考核结果优秀和良好人员进入分段工资体系。
四、年度考核:
1、适用人员:
全体人员
2、时间:
3、考核奖金标准:
年月日至年月日全部是绿点或紫点可以获发年终奖金。
员工在当日内有以下行为应给予扣分,扣分标准如下:(损坏物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将另依据其它相关规定给予惩处)
1)无故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扣4分);
2)当值时未穿着整齐制服或仪表不整(扣3分);
3)不使用指定员工通道(扣5分);
4)使用庄园电话处理私人事务(扣5分);
5)擅离工作岗位或无故到其它部门闲荡(扣4分);
6)违反吸烟条例,在当值时间、公共地点或指定非吸烟区内吸烟(扣10分);
7)在离开庄园时拒绝保安人员检查包裹或事件(扣4分);
8)工作状态不认真,如当值时听收音机,看报纸、喧哗及吃东西(扣5分);
9)未经允许穿着饭店制服外出(扣3分);
10)在公共场所聚众闲聊(扣3分);
11)在客人面前椅物而立,达哈欠、伸懒腰、抠鼻孔或指甲(扣5分);
12)在未完成工作任务或下班前就停止工作(扣5分);
13)故意损坏制服(扣5分);
14)随意挪用庄园物品情节较轻(扣4分);
15)未经许可私自变更班次、休息日或休息时间(扣5分);
16)未按操作规程正确实施对客服务(每项扣2分);
17)未向客人及上级微笑问候(扣2分);
18)工作区域内卫生不到位(扣2分);
19)忘记或不正确佩带工牌(扣2分);
20)随意吐谈,乱丢垃圾、破坏环境卫生(扣5分);
21)勾肩搭背,行为举止不雅(扣3分);
22)粗言秽语,大声喧哗(扣5分);
23)培训课迟到(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