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明传电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其他 换证原因
许可证到期换证□ 许可证损毁□ 其他原因□
其他换证原 因说明
注:选择申请事项应在方框内划√
正页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中国民用航空局 XX 地区管理局
3、申请人声明: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或由申请人授权的填报人向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声明并保证,申请书所填内容、所 提交的文件、证照及其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的书面材料是真实、合法的,对因申请及其所提 供的全部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第六条 已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性航空俱乐部,如其 拟继续开展“私用飞行驾驶执照培训”项目经营,应督促其 在限定期限内购买或租赁符合《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合格审定 规则》(CCAR-61-R4)及《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 规则》(CCAR-141)要求的航空器,并在通过相应运行合格 审定后方可开展相应经营活动。 二、关于第八条 (一)关于第一款 1.关于“从事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 人”。该表述明确了许可证持有人应为企业法人,但申请人 不受此限。 2.关于“主营业务为通用航空经营项目”。主营业务是 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日常活动中的主要活动。 通用航空企业的主营业务应为其所持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 上“经营范围”所载通用航空经营项目。 (二)关于第六款
(三)关于第七款 为降低行业准入要求,经征求民用机场管理部门意见, 企业具有“满足航空器运行要求的起降场地”可视为符合经 营许可条件。关于起降场地的“技术说明文件”,原则上应 由民用机场管理部门予以审核。 (四)关于第八款 通用航空作业设施、设备应符合如下标准: 1.符合国家安全、产品质量等管理要求的最低要求,相 应产品须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涉及适航审定的,需符合民航适航管理要求,取得民 航适航维修等管理部门认可或者豁免; (五)关于第九款 1.许可证持有人需履行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的义务,
拟申请单位名称
自然人(身份证号)
企业注册地址或者 自然人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基地机场/起降场地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拟从事的经营项目:
甲类
通用航空包机飞行□ 石油服务□ 直升机引航□ 医疗救护□ 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
乙类
空中游览□ 直升机机外载荷飞行□ 人工降水□ 航空探矿□ 航空摄影□
经对你公司于
年 月 日提交的
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现
决定受理你公司的申请。
(受理部门公章) 年月日
受理部门: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信箱: (注:此通知书一式两份,受理部门和行政相对人各持一份。)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编号:
: 根据《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CCAR-290)规定, 经对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报送的
-2-
1.培训主体。通用航空行业管理部门、具备合法办学资 质的院校所及社会组织。
2.培训经费。通用航空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强制性 培训所需经费应申请专项财政经费。
3.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必需包括:与通用航空相关的政 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其他规范性文件等。
4.其他要求。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通 用航空法规标准培训,符合 CCAR-290 部的相关规定。
副页
法定代表人声明
根据《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本
人
,作为
的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未有如下行为或经历:
(一)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申请人/填报人签字: 申请日期(盖章):
年月日
4、申请材料清单
编号
申请资料
1 经营许可申请书 2 企业章程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 合股投资筹建通用航空企业的投资合同 5 自然人的身份证 6 自然人的无犯罪记录声明 7 航空器国籍登记证、适航证、电台执照 8 航空器所有权证明文件 9 航空器占有权证明文件 10 航空器喷涂方案批准文件 11 航空器照片 12 航空人员证照、劳动合同 13 地面第三人责任险文本合同 14 机身险文本合同 15 座位险文本合同 16 基地机场的使用许可证或起降场地的技术说明文件 17 与机场管理方签订的服务保障协议 18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资历表、身份证明文件 19 关键部门负责人(飞行、质量)的任职文件、资历表、身份证明文件 20 高级管理人员接受通用航空法规标准培训的证明 21 法定代表人无《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第十一条问题的声明 22 企业经营管理手册 23 外商投资的项目审批手续及相应批准文件
复印 件
份数 3 3 3 3 3 3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3 3 1
是否适用?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附件:1.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申请书 2. 法定代表人声明
-6-
3.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4.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5.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6. 限期整改通知书 7. 通用航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批准通知书 8.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变更注销通知书 9. 企业经营管理手册内容清单 10. 关于办理通用航空经营许可须知 11. 经营性航空俱乐部变更经营项目须知 12. 通用航空检查单
民航明传电报
等级 平急
签批盖章 刘锋 局发明电〔2016〕3142 号
关于征求《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 咨询通告意见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为有效实施《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CCAR-290),
民航局 7 月 20 日印发了《关于明确<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 规定>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民航发〔2016〕51 号),增强 了规章的可操作性,规范了经营许可管理。为健全法律规章 体系,我司以《通知》为基础,结合规章施行期间出现的问 题,起草了规范性文件《<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部分 条款的解释》(咨询通告 AC-290-TR-2016-XX)征求意见稿。 请各管理局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研提修改意见,并于 11 月 30 日前反馈我司。
承办单位:通用航空处
电话:2821
3142- 2 -
附件
咨询通告
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
编 号:AC-290-TR-2016-XX 下发日期:2016 年 月 日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部分条款的解释
(征求意见稿)
-1-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部分条款的解释
为做好《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CCAR-290 部) 实施工作,现就部分条款解释如下: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编号:
:
根据我部门法定职责及《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
进行审核,发现申请材料需补充/更 正。请在收到此通知后 20 日内将补充/更正材料报送申请材 料原受理部门。
需补充、更正材料清单: 1. 2. 3. 4. 5. 6. 7. 8. ……
(受理部门公章) 年月日
受理部门: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信箱: (注:此通知书一式两份,受理部门和行政相对人各持一份。)
海洋监测□ 渔业飞行□ 城市消防□ 空中巡查□ 电力作业□ 航空器代管□
跳伞飞行服务□
丙类
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 航空护林□ 航空喷洒(撒)□ 空中拍照□ 空中广告□ 科学实验□ 气象探测□
丁类
使用具有标准适航证的载人自由气球、飞艇开展空中游览□ 使用具有特殊适航证的航空器开展航空表演飞行□ 个人娱乐飞行□ 运动驾驶员执照培训□ 航空喷洒(撒)□ 电力作业□
-4-
(三)关于第十款 《企业经营管理手册》应包括如下内容:组织机构设置 及岗位职责、与经营项目相对应的作业质量标准及管理规 定、作业流程及质量管理规定、合同样本,以及涉及企业经 营管理所必需的其他内容。 涉及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规定的作业项目,企业标 准或管理规定应不低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四、关于第十一条 许可证持有人违反本条规定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的, 可依据 CCAR-290 部第十条第三款、第十三款以及第二十四 条第五款规定依法撤销其以欺骗手段取得的经营许可,依据 第三十四条第五款规定注销该经营许可证,依据第三十八条 规定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第十九条第五款、第二十七条 如许可证持有人未履行备案义务,或违反 CCAR-290 部 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依据 CCAR-290 部第三十一条、第三十 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应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视情给予处 罚。 六、关于第二十条 许可证持有人设立分公司的,如其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 变更,应按照 CCAR-290 部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
-7-
中国民用航空局 XX 地区管理局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申请书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申请书
编号:
(由管理局编制)
1 申请事项
首次申请
□ 首次申请经营许可应完全填写第二项企业信息表规定的内容。
变更企业基本信息 □ 变更企业基本信息的,仅填写较上次申请时的变更内容。
换证
□ 换证申请仅需填写换证项。
2 企业信息/变更信息表
-3-
投保额度由许可证持有人自主决定。 2.鼓励许可证持有人结合自身实际以及近年来民航安
全事责任故发生后民事赔偿案例投保机身险、机上人员险。 投保额度由许可证持有人自主决定。
三、关于第十条 (一)关于第四款 1.关于所有权、占有权证明文件。参考民用航空器权利 登记有关规定,航空器所有权证明文件包括:购买合同,贷 款合同,抵押合同,占有、租赁合同,发票,交付证书等。 占有权证明文件包括:购买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交 付证书等。 2.关于航空器租赁期限。许可证持有人应保证其登记运 营的租赁航空器的租赁合同持续有效。如航空器因租赁合同 到期等原因退出运行,应及时申报企业运行信息变更情况。 (二)关于第七款 许可证申请人为法人的,须与拟聘用航空人员签订正式 劳动合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提交其与拟聘用航空人员 签订的聘用意向协议书,参照正式劳动用工合同格式约定双 方权利义务关系。聘用意向协议书须经公证机关公证。申请 人取得许可证后,应与拟聘用航空人员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 同,并报住所地管理局备案。
-5-
事宜。 七、关于限期整改期限事宜 许可证持有人存在需进行整改问题的,应要求其限期整
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如许可证持有效期不足 三个月的,应要求其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完成整改。
八、关于办理航空器购租证明文件事宜 许可证申请人可持《办理通用航空经营许可须知》或《经 营性航空俱乐部变更经营项目须知》办理购租机证明文件 《航空器引进备案表》。 九、关于办理航空器国籍登记事宜 申请人办理航空器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时,需提交的身 份证明文件由原来的包括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书、经营许可证、筹建证明文件四类文件,调整为包括营业 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两类。 申请人办理航空器国籍登记证时,不需要出具《航空器 引进备案表》。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 证。
共2页
请在通用航空管理系统(http://ga.caac.gov.cn)“通 知公告”栏目下载征求意见稿。
联系电话:010-64092821 内网邮箱:TANGHE@CAAC.NET
运输司 2016 年 11 月 16 日
抄送:局领导 综合司、航安办、政法、计划、财务、人教、国际、飞
标、适航、机场司、空管办、公安局、空管局、运行监控中心
(三)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
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的其他情形。
特此声明,并愿为此声明承担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字): 年月日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编号:
: 根据《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CCAR-290)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