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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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
一、对政策性银行的监管
改革开放专门长一段时刻,我国的政策性金融业务要紧由原国家专业银行承担。如此既不能充分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也不利于把国家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将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把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三家政策性银行先后成立,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进展银行。
(一)机构功能定位
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出资创立、参股或担保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进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和实施宏观产业政策的金融机构。在具体经营治理中,政策性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治理。目前,三家政策性银行的功能如下。
1、国家开发银行
要紧通过向国内银行和国际资本市场发行金融债券筹资。重点向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两基一支”)的大中型差不多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政策性项目及其配套工程的建设发放政策性贷款,具体包括制约经济进展的“瓶劲”项目、重大高新技术在经济领域应用的项目、跨地区的重大政策性项目等。从资金来源上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量进行操纵和调剂。
2、中国进出口银行
要紧通过向国内商业银行和国际资本市场发行金融债券筹资。重点向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办理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及担保,支持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物资以及高新技术产品等出口;办理中国政府对外优待贷款、中央外贸发、展基金项下业务,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办理转贷外国政府贷款业务。
3、中国农业进展银行
要紧通过向中国人民银行借款和向境内金融机构发债等方式筹措资金。办理由国务院确定、中国人民银行安排资金并由财政予以贴息的粮食、棉花、油料、猪肉、食糖等要紧农副产品的国家专项储备贷款;办理粮、棉、油收购和调拨贷款,办理棉麻系统棉花初加工企业的贷款及办理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代理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展服务。
(二)市场准入
1、机构准入
(1)机构审批原则
中国人民银行对政策性银行设置的审批遵循中国人民银行1994年下发的《金融机构治理规定》(银发[1994]198号)中规定的原则,即:1)符合国民经济进展需要;
2)符合金融业进展的政策和方向;
3)符合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证券业分业经营、分业治理的原则;
4)符合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公平竞争的原则;
5)符合经济核算原则。
(2)机构准入程序
1)政策性银行的设置。按照国务院批复的组建方案,政策性银行筹备组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总、分行机构设置的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审核同意后上报国务院,经国务院批准后,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复申请人。
2)政策性银行增设分机构的程序。①政策性银行总行将增设分支机构的申请报请财政部;②财政部将批复意见反馈政策性银行总行;③政策性银行总行在获得财政部批准后,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提出申请;④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将批复意见反馈政策性银行总行;⑤政策性银行总行在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原则同意后,再向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申请具体事项;⑥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将有关政策性银行设置分支机构的材料和意见上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⑦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复意见反馈有关中国人民银行分行;⑧中国人民银行分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复意见答复申请行。
如中国人民银行认为批复申请行设置分支机构会给申请行的经营带来较大阻碍时,还需报请国务院批准。
④ ①
⑤
图3-1 政策性银行机构准入审批程序
2、业务准入
(1)业务审批原则
1)支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地区经济的和谐进展;
2)完善政策性银行功能,促进政策性银行的健康进展;
3)属政策性金融范畴;
4)不与商业银行竞争。
(2)业务准程序
政策性银行业务经营范畴在国务院批准三家政策性银行成立时一并审批。政策性银行申请开办新业务品种,由政策性银行总行统一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申请。政策性银行分支机构增开上级行授权的外币业务品种,应由该分支机构相应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审批。
对通过批准的申请,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出批准文件。对未获准的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将及时退回其申请,或发出《新业务申请否决通知书》。
政策性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畴内经营业务。按照政策性银行的专门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开办的部分业务附带有额度、业务对象等限制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目前的业务范畴是:治理和运用国家核拨的预算内经营性建设基金和贴息资金;向国内金融机构发行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及财政担保建设债券;经批准在国外发行债券,按照国家打算筹借国际商业借款;办理有关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转贷业务;人民币同业拆借;向国家基础设备、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大中型差不多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政策性项目及其配套工程发放政策性贷款;建设项目的评审、咨询和担保业务;外汇贷款;与贷款项目有关的本外币存款和结算业务;贷款项下的外汇汇款;贷款项目进口设备项下的国际结算;代款项目进口设备项下低客资金保值的代客外汇买卖;外汇担保;自营外汇买卖;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同业外汇拆借;承销有信贷关系的企业债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国进出口银行目前的业务范畴是:办理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物资进出口信贷业务;与机电产品出口信贷有关的外国政府贷款、混合贷款、出口信贷的转贷,以及我国政府对外国政府贷款、混合贷款的转贷;国际银行间的贷款,组织或参加国际、国内银团贷款;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贷担保;在境内发行金融债券;进出口业务咨询和项目评审;外汇贷款;外汇借款;同业外汇拆借;在境外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汇担保;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国农业进展银行目前的业务范畴是:办理由国务院确定、中国人民银行安排资金并由财政予以贴息的粮食、棉花、油料、猪肉、食糖等要紧农副产品的国家专项储备贷款;办理粮、棉、油收购和调拨贷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