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大工程范围

危大工程范围
危大工程范围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与一般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比较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与一般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比较

公路工程概预算编制步骤

概预算编制的基本步骤如图10-1所示。 一、熟悉设计图纸和资料 编制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等文件前,应对相应阶段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进行检查和整理,认真阅读和核对设计图纸及有关表格,若图纸中所用材料规格或要求不清时,要核对查实。 二、准备概预算资料 概预算资料包括概预算表格、定额和有关文件等。在编制概预算前,应将有关文件、定额及各类补充定额等准备齐全,且要将概预算表格备齐。 三、分析外业调查资料及施工方案 1、概预算调查资料分析 概预算资料的调查的内容很广,原则上凡对施工生产有影响的一切因素都必须调

查,主要是筑路材料的来源(沿线料场及有无自采材料),材料运输方式及运距,运费标准,占用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费及拆迁补偿费,沿线可利用房屋及劳动力供应情况等。对这些调查资料应进行分析,若有不明确或不全的部分,应另行调查,以保证概预算的准确和合理。 2、施工方案的分析 对于相应设计阶段配套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尤其是施工方案)应认真分析其可行性、合理性、经济性。在编制概预算时,重点应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分析。 (1)施工方法:同一工程内容,可以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来完成。因此,应重点分析根据工程设计的意图和要求同工程实际相结合,选择的施工方法是否最经济。 (2)施工机械:应重点分析是否根据选定的施工方法选配相应的施工机械。 (3)其他方面:运距远近的选择(如土方中取土坑、弃土堆的位置),材料堆放的位置及仓库的设置,人员高峰期设置等是否合理。 四、分项 公路工程概预算是以分项工程概预算表为基础计算和汇总而来的,一般公路工程分项时必须满足如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1、按照概预算项目表的要求分项; 2、要符合定额项目表的要求; 3、要符合费率的要求。 按上面三个方面的要求分项后,便可将工程细目一一引出并填人08表中。 五、计算工程量 在编制概预算时,应对各分项工程量按工程量计算原则进行计算。一是对设计中已有的工程量进行核对,二是对设计文件中缺少或未列的工程量进行补充计算,计算时应注意计算单位和计算规则与定额的计量单位及计算规则一致。将算得的分项工程量填入08表中。 六、查定额 根据分项所得的工程细目(分项工程)即可从定额中查出相应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名称、单位及消耗量定额值。查出各分项工程的定额基价,并将查得的定额值和定额单位及定额号分别填人08表的有关栏目,再将各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换算的定额工程数量乘以相应的定额即可得出各分项工程的资源消耗数量及定额基价,填入08表的数量栏中。 七、基础单价的计算 编制概预算的另一项重要工作便是确定基础单价。基础单价是人工工日单价、材料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统称。定额中除基价和小额零星材料及小型机具用货币指标外,其他均是资源消耗的实物指标。要以货币来表现消耗,就必须计算各种资源的单价。有关单价的计算方法已在前面介绍,公路工程概预算的基础单价通过09表、l0表和11表来计算。

危大工程安全工程监理细则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018年6月

批准:审核:编写:

目录 一、概述 (1) (一)编制目的 (1) (二)编写依据 (1) (三)本细则应用范围 (1) 二、专业工程特点 (2) 三、监理工作流程 (3) 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4) (一)前期阶段 (4) (二)施工阶段 (6) 五、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措施 (7) 1、基坑支护 (7) 2、土方开挖 (7) 3、模板与支架 (7)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9) 5、脚手架工程 (9) 六、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10) (一)监理工作方法 (10) (二)监理工作措施 (11) 七、其他 (12) 附件:表A16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 (13)

一、概述 (一)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 6、国家、行业及新疆自治区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程; 7、公司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三)本细则应用范围 监理部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对危险性较大以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定的范围,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制定出本项目危大工程监理管控范围,如下: 1、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

201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大工程范围

住建部令2018年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大工程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办质〔2018〕3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 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八)应急处置措施; (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 (一)专家;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危大工程的范围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

危大工程的范围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 2018年5月22日住建部再次下发文件,对危大工程的范围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予以明确。 3月份,住建部印发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自6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勘察单位应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2018年5月22日住建部再次下发文件,对危大工程的范围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予以明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4、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高处作业吊篮。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的范围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

危大工程的范围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内 容

危大工程的范围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 5月22日住建部再次下发文件,对危大工程的范围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予以明确。 3月份,住建部印发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自6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勘察单位应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5月22日住建部再次下发文件,对危大工程的范围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予以明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 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省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当遵循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我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以下简称“超危大工程”)范围以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的范围为准。 第四条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 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建设风险。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对于下列“超危大工程”,随同主体结构一并进行设计,并对相应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提出具体的、明确的施工安全要求: 深基坑工程;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暗挖工程; 水下作业工程; 其它需要进行专项设计的工程。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清单,并提供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新旧版本对比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 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 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 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 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 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支护、降水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 (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 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 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 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 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 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 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 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 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 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 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 计值)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 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 中荷载7kN及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 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 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 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 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 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 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

危大工程范围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与一般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比较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般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1: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基坑工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槽)支护、降水工程。 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 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二、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8m及以上;飞模等工程。 模板工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程及支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撑体系 3、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 Kg以上。 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三、起重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吊装及在100 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安装拆 2、起重量300 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卸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四、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公路工程概预算

第七章公路工程概预算 §7-3基础单价计算 一人工单价计算: 1 公式法: 工日单价由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构成。见编制办法P11。 工资单价=[基本工资(元/月)+地区生活补贴(元/月)+工资性津贴(元/月)]×(1+14%)×12÷225基本工资见编制办法P12。 2 规定法:各省市对人工单价有规定数值,编制概预算时可直接取用。 但需注意,人工单价仅作为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例:吉林长白县(九类工资区),工资性津贴:主副食补贴110元/月,交通补贴10元/月,无地区性补贴。计算生产工人工日单价。 解:基本工资:251元/月,工资性津贴:120元/月。 工资单价=(251+0+120)×(1+14%)×12÷225=22.6元/月 二材料预算单价: 材料预算单价由原价、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仓库保管费组成。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场外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 保管费率)-包装品回收价值 1 材料原价: (1)外购类材料(工业品:钢材、水泥、沥青等): 原价=出厂价+供销手续费+包装费 出厂价:市场价、料场价、调查价。 供销手续:经物资部门供应的材料,加计手续费,无专门规定。

包装费:若出厂价、供销手续费中未计包装费的应加计包装费,并在预算价格中减去回收。 “编制办法”P13页规定:桶装沥青、汽油、柴油按每吨摊销一个旧汽油桶计算包装费,不计回收。 (2)地方性材料:包括外购的砂石材料等,按实际调查价格或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预算价格计算。 (3)自采材料(粘土):开采单价+辅助生产现场经费。按表10计算。 开采单价为材料开采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总和。辅助现场经费是人工费的15%。 2 运杂费: 指材料自供应地点至工地仓库(施工地点存放材料的地方)的运杂费用,包括装卸费、运费,有时还应计囤存费及其它杂费(如过磅费、标签、支撑加固等费用)。 单位运杂费=运费+装卸费+杂费 (1)运费=(运价率×运距)×单位毛重+吨次费 运价率:材料每吨每公里的运费。 运距:运输距离。 吨次费:因短途运输,运距小于30公里时,而增加的费用。 单位毛重:计算单位×毛重系数。见编制办法P41页附录三。 (2)装卸费=装卸费率×毛重×装卸次数。 (3)杂费:吨次费、过磅费、捆绑费等。 例:合金钻头,单位个,运距20公里,运价率0.1元/吨公里,杂费0.3元/吨,装卸费0.1元/吨公里,单位毛重0.0011。计算单位运杂费。 解:运费=(20×0.1+1)×0.0011=0.0033元/个 装卸费=0.1×1×0.0011=0.00011元/个 杂费=0.3×0.0011=0.00033元/个 单位运杂费=0.0033+0.00011+0.00033=0.0035元/个

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名称:戎家2#地块项目 专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日期: 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日期: 浙江江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戎家2#地块项目监理部 2013年12月1日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工程简介 项目名称:戎家2#地块工程 建设地点:宁波市江东区,姚隘路北侧、宁徐路以西、徐戎路以东 建设单位:宁波万江置业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宁波宁大地基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标)、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二标)工程规模:该工程总用地面积668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6216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33665.6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42434.4平方米,商业楼为低层建筑,1#~5#、7#、8#、10#为18层或18层以下住宅,6#、9#为21层、23层 工程类型和特点:该工程为住宅工程,其中住宅为剪力墙结构,商业为框架结构,地下室为无梁楼盖、局部框架结构 一、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审核 开挖深度≥5m的基坑(宁波市要求≥4m的基坑)、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已有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资料以及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的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有关条文的要求。 土方开挖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 ①降排水及避免基坑漏水、渗水措施; ②根据设计确定边坡放坡坡度及控制(预防)坍塌的安全措施; ③临边防护及坑边荷载要求; ④上下通道的设置; ⑤施工运输道路的布置; ⑥机械化联合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总5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二、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三、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四、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的施工。 五、主要包括隧道进出洞、洞身开挖、支护及衬砌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重点针对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六、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七、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筑、爆破工程等。 八、爆破工程。 九、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十、其它 (一)距离天然气管道5-50米范围内施工。 (二)混凝土预制工程、预应力工程。 (三)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五)其他工程结构复杂、实施过程危险性较大的,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认为应该编制专项方案的工程。

附件二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土石方开挖) (一)开挖深度≥5m,需进行支护的狭窄基坑(槽)。 (二)开挖深度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道路通行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滑坡及高边坡工程 (一)滑坡量大于103m3的中型以上滑坡体。 (二)边坡高度≥20m的土质边坡、或高度≥30m的岩质边坡施工工程。 三、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一)人工挖孔桩工程。 (二)深度≥5m的挡墙基础。 (三)水深≥20m深水基础;水深≥10m的围堰工程。 四、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 (一)长度≥40m的预制梁的运输与安装、钢箱梁吊装。 (二)长度≥150m的钢管拱安装施工。 (三)高度≥40m的墩柱,高度≥100m的索塔等的施工。 (四)桥梁现浇混凝土梁模板支撑工程。其中,现浇梁模板严禁使用门式支架现浇方案,桥梁底面标高与地面相对高差大于

危大工程管理制度

危大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本公司所承揽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法定职责,尤其是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依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此制度。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下同)的范围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的危大工 程,见附件。 2、有限空间作业参照危大工程管理。 三、事前控制 3、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 计(施工方案)等对危大工程进行辨识。 4、监理机构应对危大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施工单位 未针对危大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监理工程师应书面要 求施工单位补充编制。 5、对于超过一定范围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未组织专家论证的,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参加会议。 6、未经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范围的危大工程,监理机构应通过 监理通知、会议纪要、停工令等形式拒绝施工。 7、监理机构应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并建立危大工程管理台账。 四、事中控制 1、监理机构应对危大项目实施定期的巡视检查 2、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 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 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 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 管部门。 3、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事故时,监理机构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 应急抢险或调查取证、工程恢复等工作。 五、事后控制 1、对于按要求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项目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 师应参加验收。 2、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专项巡 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附件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危大工程说明(20200814164944)

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注意事项 编制依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总体要求 工程参建各方应认真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钢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米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0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高出作业吊篮。 (5)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6)异型脚手架工程。 5、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其他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孔桩工程。 (4)水下作业工程。 (5)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 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7)参建各方确定应列入该范围的其他工程。

建筑工程危大工程的范围

建筑工程有关危大工程的范围 超过一定规模,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危大工程范围如下: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4、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工程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6、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7、其他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F o r p e r s o n a l u s e o n l y i n s t u d y a n d r e s a r c h;n o t f o r c o m e r c i a l u s e F o r p e r s o n a l u s e o n l y i n s t u d y a n d r e s a r c h;n o t f o r c o m e r c i a l u s e 观澜景苑项目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新疆建工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 4 月 1 日 目录 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一、工程概况 (1) 二、编制依据 (1) 三、危险性较大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台账 (3) 四、细则编制的目的 (3) 五、本细则实施的范围 (4) 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4)

七、监理工作流程(见下页) (5) 八、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7) 九、监理工作要点 (9) 十、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9)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工程名称:观澜景苑项目 2、建设工程地点:乌鲁木齐市会展经八路以西 3、建设单位:新疆万瑞共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5、设计单位:乌鲁木齐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6、勘察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设计研究院 7、建筑规模及性质:项目由高层办公、25-28层住宅及沿街商业、 地库组成,1#、2#住宅楼为25层住宅,主楼和汽车库相连,2#楼以北为人防区,其他为非人防区,3#楼28层住宅; 8、建设结构形式:剪力墙结构 9、工程计划工期:2018年月日~2019年月日 10、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11、建筑面积:50383.60m2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危大工程的范围

超过一定规模,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危大工程范围如下: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 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4、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工程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6、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7、其他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公路工程概预算编制步骤

精心整理概预算编制的基本步骤如图10-1所示。 三、分析外业调查资料及施工方案 1、概预算调查资料分析 概预算资料的调查的内容很广,原则上凡对施工生产有影响的一切因素都必须调查,主要是筑路材料的来源(沿线料场及有无自采材料),材料运输方式及运距,运费标准,占用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费及拆迁补偿费,沿线可利用房屋及劳动力供应情况等。对这些调查资料应进行分析,若有不明确或不全的部分,应另行调查,以保证概预算的准确和合理。 2、施工方案的分析 对于相应设计阶段配套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尤其是施工方案)应认真分析其可行性、合理性、经济性。在编制概预算时,重点应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分析。 (1)施工方法:同一工程内容,可以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来完成。因此,应重点分析根据工程设计的意图和要求同工程实际相结合,选择的施工方法是否最经济。

(2)施工机械:应重点分析是否根据选定的施工方法选配相应的施工机械。 (3)其他方面:运距远近的选择(如土方中取土坑、弃土堆的位置),材料堆放的位置及仓库的设置,人员高峰期设置等是否合理。 四、分项 公路工程概预算是以分项工程概预算表为基础计算和汇总而来的,一般公路工程分项时必须满足如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1、按照概预算项目表的要求分项; 2、要符合定额项目表的要求; 3、要符合费率的要求。 按上面三个方面的要求分项后,便可将工程细目一一引出并填人08表中。 五、计算工程量 将算 的统称。 表和11 1 2(l0表),3 4 5 1、将料、 2 3、将04表中各费率填人08表中的相应栏目,并以直接工程费之和为基数计算其他工程费和间接费。 4、分别在08表中计算直接费和间接费。 九、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通过03表计算。 1、将08表中各分项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按工程(单位工程)汇总填人03表中的相应栏目。 2、按税收要求计算出间接费中的计税部分。 3、按编制办法确定利润、税金的百分率,并填人03表的有关栏目。 4、以(直接费+间接费-利润)为基数计算利润,以(直接费+间接费+利润)为基数计算税金。 5、合计各单位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得到各单位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总计各单位工程的建安费,得到工程项目的建安费。 十、实物指标计算 概预算还必须编制工程项目的实物消耗量指标,这可通过02表的计算完成。

川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四川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工程 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危大工 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2) 第四条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 导监督,具体工作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实施。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 区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所属建 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实施。

第二章前期保障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第五条.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 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危 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附件3)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方案

陕建发〔2019〕1116号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陕建发〔2019〕1116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结合全省实际,我厅制定了《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16日

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活动中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委托相应安全监督机构负责。 第二章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第五条危大工程范围包括: (一)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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