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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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第四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招生、升学、推荐制度

一、为保障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细则规定,及《北京市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招收本服务区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学。

二、对借读生严格按有关规定,凡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外地工作或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要出具暂住证、户口本,经暂住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确认后,开具在外地借读证明,可办理借读手续,并免交借读费。借读一般在寒暑假期间办理。

三、为借读学生建立学籍,在参加学校活动和社团组织、受奖励处分等方面与本乡学生同等待遇。

四、学生入学,插班均按政策进行,不与任何经济挂钩。

五、学校三好生、红领巾奖章等荣誉评选时均按标准按政策按程序操作,杜绝利用职权有失公平正义的现象。

六、学校在升学推荐工作中按要求公开公平公正操作,禁得起上级、社会、家长、学生等检查。

和硕县第四小学

2011年3月1日和硕县第四小学推优评先

制度

一、县市区级各种推优评先工作均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认真执行,不擅自更改。如需局部调整,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由学校党支部提出意见经教代会通过方可进行。

二、学校各种推优评先工作均按各项标准条件、程序进行,不随意更改。每年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和发展需要对推优评先制度进行完善,经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三、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职权擅自更改任何一项制度或操纵程序,不得暗示他人,不得以个人的意愿影响他人。

和硕县第四小学

2011年3月1日

和硕县第四小学重大问题议事

制度

为了促进学校整体工作持续、稳步、和谐发展,集思广益,科学决策,深化创新思路,进一步发挥校长负责制下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应遵循如下议事规则。

一、学校重大问题主要范围。

1、拟订和修改学校章程;

2、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3、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4、人事安排;

5、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6、年度经费预、决算,大额经费支出;

7、重大基建项目;

8、教职工收益分配问题等;

9、学校奖惩工作;

10、其它重大问题。

二、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

校务会议是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校务会议成员为学校书记校长、中层干部、工会主席等。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策。

三、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

党政酝酿,统一思想,提出初步设想→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校务会讨论通过→教代会通过→校长决策→向全体教工公布。

和硕县第四小学

2011年3月1日

和硕县第四小学民主管理

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学校应建立和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它对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实行科学领导,提高教育质量有重要意义。现制定如下民主管理制度:

一、发挥校务会议作用。学校校务会成员由党、政、工、团、总辅导员等成员组成,作为审议机构,每月对涉及学校重大事情,重要规章制度,重要的活动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二、发挥教代会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根据《教代会条例》要求,保证教代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要认真落实教代会的四项职权。充分体现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益。

三、决策过程民主化。凡属学校重大问题,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在决策过程中都要充分听取教职工的意

见、建议,在民主集中的基础上作出决策。可通过各种会议(校务会、支委会、行政会、教代会、专题讨论等)或通过谈话、对话、征询、合理化建议等形式,广泛倾听群众意见,集中群众智慧、民主办学。

四、民主评议干部的制度。定期在教职工中对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校长需作述职报告,接受教职工的评议和民主测评。

五、实行校务公开。学校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开校务,校务公开分为对社会公开和教职工公开,其公开的项目、内容按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执行。

和硕县第四小学

2011年3月1日

和硕县第四小学民主评议干部

制度

没有监督的权力,是产生腐败的原因之一,民主评议干部是对实行自下而上监督的一种形式,所以务必制度健全,开展好评议活动。

一、每年对中层以上干部民主评议一至二次。

三、评议程序:

1、干部在教职工大会或在每学年末校级干部考核时向全体教职工做述职报告。

2、教职工分组对干部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提出缺点和问题。

3、汇总群众评议情况

4、向干部反馈群众评议结果

5、向群众呈报干部对群众评议意见的反映和态度。

四、进行评议干部工作小结。

五、评议干部由评议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评议小组由党、政、工、及教代会部分代表(或工会委员)组成。

和硕县第四小学

2011年3月1日和硕县第四小学民主监督

制度

一、学校建立有关的规章制度时,要广泛征求全体教职工的意见。建立规章制度必须遵循有利于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的原则。学校规章制度一经建立,必须严格执行。

二、学校的重大事情,如学校的远期规划、每学期的工作计划、重要的教改措施、人事安排、考核方案、职评方案等要报请全体教师大会通过后施行。

三、学校中层干部的任免、教师的聘用,要按教委文件规定的程序来操作。

四、学校较大的基建项目,要由教代会通过。

五、学校的财务帐目,每学期向教师大会公布,接受教职工的民主监督。

六、每学期召开一次教代会民主生活会,对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学校校行政要认真研究。合理的要采用,急需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或不是很合理的要向教师做好解释工作。

七、自觉接受学校党支部的监督,保证学校组织的监督作用。

和硕县第四小学

2011年3月1日和硕县第四小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一、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根据有关部门关于校务公开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进一步规范学校校务公开,增加校务的透明度,不断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持续、稳步发展。

二、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校务公开遵循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校务公开不得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事项;不得损害学校合法利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2、校务公开坚持以学校为主体的原则,公开必须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便于监督,有利于保护教职工、学生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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