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网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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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网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试行)

1 总则

为规范广西电网公司(下简称公司)物资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物资管理的效益、效率,保障供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供电局(运行维护局)、县级供电企业的物资管理工作。

公司建立总部、供电局和县级供电企业三级管理的物资管理体系,实行职能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制。

物资管理遵循“统一组织架构、统一归口管理、统一工作标准、统一信息平台”的原则。

物资管理范围是指用于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的设备材料以及大宗办公用品和消耗性物资。

物资管理内容包括需求计划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配送管理、监造管理、仓储管理、备品备件、应急物资管理、废旧物资处置管理、标准化管理、信息化管理、供应商管理、档案资料管理、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公司设立总部、供电局、县级供电企业三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物资归口管理工作;总部设立物资公司,负责公司物资业务实操工作和承担物流服务;

公司物资部是公司物资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2.2.1遵照国家、地方有关物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公司物资管理制度、标准和工作流程;

2.2.2负责研究制定公司物资管理的战略目标,编制公司物资管理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2.3负责公司物资归口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物资需求计划管理;

负责公司设备材料招标采购管理;

负责公司设备材料质量管理与主要设备监造管理;

负责公司生产事故备品备件、应急物资管理;

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

负责公司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推广应用;

负责公司物资工作的标准化建设;

负责建立公司供应商管理体系,组织对供应商的考查与评价;

负责建立物资管理考核管理体系,对公司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公司物资公司接受公司物资部业务管理,负责公司物资业务实操工作,承担物流服务,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制定公司物资业务实操、物流服务工作标准;

负责按照公司下达的物资需求计划实施招标采购;

负责组织公司招标采购物资的合同签订和合同鉴证工作;

负责签订公司指定的物资合同,以及相应的出厂验收、催交催运、验收结算、现场服务等工作;

负责公司物资配送网络建设,备品备件、应急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以及物资配送,并配合做好物资结算工作;

负责实施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具体工作;

配合公司物资部开展物资需求计划汇总、信息收集工作;

配合公司物资部开展设备材料监造工作;

配合公司物资部开展供应商考察和评价工作;

供电局物资管理部门

2.4.1遵照国家、地方有关物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政策、标准和规章制度,制订本单位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2.4.1物资职能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统计、编制、上报物资需求计划。

负责自行采购的物资采购及其质量管理;

负责组织物资采购合同签订与履行;

负责物资仓储、配送管理工作;

负责备品备件、应急物资和废旧物资管理;

负责物资工作的标准化应用和信息化应用管理;

负责物资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

负责辖区县供电企业物资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县级供电企业物资管理部门

2.5.1遵照国家、地方有关物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标准和规章制度,制订本单位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2.5.2物资职能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统计、汇总、编制、上报本单位物资需求计划。

负责物资管理系统的应用;

负责物资采购及其质量管理;

负责物资采购合同签订与履行;

负责仓储、配送、应急物资和废旧物资管理工作;

负责物资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

公司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2.6.1财务部负责物资资金的管理

2.6.2审计部负责对物资管理的审计监督。

2.6.3监察部负责对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环节全过程监督,受理有关举报、投诉,负责对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2.6.4公司专业技术管理/项目主管部门(生技部、营销部、工程部、农电部、信息部、调度中心等)按职责负责提出本专业相关物资的技术专业标准;负责制定本专业物资储备定额;按照资产管理职责,负责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审批废旧物资的退役报废,负责责任范围内废旧物资拆除的管理和监督。

其它物资需求单位的主要职责:

负责提交物资需求计划、进度要求和技术规范书;

负责物资采购合同签订与履行工作;

3 物资需求计划管理

物资需求计划管理是指对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检查等过程的管理。

物资需求计划管理应遵循“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物资管理部门对物资计划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检查、分析和总结。

物资需求计划管理要求:

物资需求单位根据年度投资、生产、经营和基建等,按照编制物资需求计划的有关规定提出物资需求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物资需求单位报送物资管理部门汇总,并逐级上报。

各单位物资管理部门汇总后的物资需求计划,按照采购权限的规定对物资需求计划分类上报公司物资部。

4 物资采购管理

公司各级物资管理部门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采购原则,组织实施物资的采购工作。

公司物资采购按照权限分为三级;一级采购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由公司物资部负责;二级采购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由供电局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三级采购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由县级供电企业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因特殊原因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物资采购分为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两种方式。招标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非招标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小额定点采购。物资采购原则上采取招标方式。

对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采取邀请招标或非招标方式的,应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不具备自主招标能力的单位,应将需求计划上报上一级物资管理部门组织招标采购。

5 物资合同管理

物资合同管理是指对采购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环节的过程管理,物资合同管理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保证物资采购合同的依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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