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概述及案例分析PPT课件( 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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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还未投放市场的研制产品、药品、教材、 枪支。
四、产品质量法体系
基本法: 《产品质量法》93、2000年修改 特别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 2007.3.1国务院常 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2.9.15 3、《进出口商品检验法》:1989;2002修改 4、《计量法》 5、《标准化法》
此外工商、环卫等 (3)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生产准入) 二、产品质量标准化制度(生产中) 三、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生产中) 四、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生产中) 五、产品质量合格检验制度(投入流通之前后) 六、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国家对整个环节) 七、产品召回制度(投放市场后补救)
二、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
1、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
国家与生产者、销售者之间的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被 管理关系
2、产品质量责任关系(重点)
生产者、销售者与用户、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民事责任:因产品瑕疵的合同责任 因产品缺陷的侵权责任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三、产品 第2条
产品——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 的物质资料。
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
QS加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意义、哪些产品、时间?
1、意义:产品准入制度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9月
1日施行 2、实行许可产品 若干重要类别工业产品;(第2条 ) 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目录 3、标志及认证程序
程序:QS认证网(www.qszt.com)
申请
自2003.5.1起,对列入目录的产品,凡未获得强制性产品 认证证书和未加施“CCC”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不得出 厂、进口和销售。
2、2003年8月1日我国开始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 命和健康、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强制认证制度。凡列 入目录内未认证的不得进口销售和使用。
五、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
分部门: (1)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产品质量司、食品监管司、 计量司 、卫生检疫监管司、 动植物检疫监管司、检验监管司、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等 (2)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药品监管由国务院药检局执行、
企业实地核查
审定和发证
产品抽样与检验
二、产品质量标准化制度
《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产品质量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依据 产品标准的类型:
1、国家标准(GB和GB/T ) 2、地方标准 3、行业标准(HB) 4、企业标准 5、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推荐性标准和强制性标准 ▲一般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内部标准高于国家推荐标准。
比项
反垄断法 反不正当 消费者权 产品质量 竞争法 益保护法 法
规制行为 非法垄断 不正当竞 侵害消费 产品瑕疵
行为
争行为 者九项权 产品缺陷 利行为
立法保护 国家市场 其他经营 消费者合 产品质量 侧重点 运行秩序 者合法经 法权益 责任保障
营权
维护整个国家市场运行秩序,从生产、流通、消费 各环节立法构成严密的市场规制法律体系
【教学内容】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重点] 第三节 经营者的产品质量义务[重点] 第四节 经营者的产品质量责任[重点] 第五节 案例分析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一、产品质量和产品质量法 二、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 三、产品 四、产品质量法体系 五、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一、产品质量和产品质量法
三、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第14条第1款)
认证证书
企业
认证申请 审核、评定
认证机构
ISO9000
ISO14000
ISO8000?
1、认证主体 2、认证目的和意义:加强管理、质量信誉和质量担保 3、认证程序: 4、认证对象:企业质量体系; 5、认证原则:自愿原则; 6、认证依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
产品质量——指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 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性、安全性、工效性、可靠性、 维修性和经济性等特性的要求。
产品质量法——调整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 因产品质量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 下简称《产品质量法》)(2000年7月8日通过修正案, 2000年9月1日起施行),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以及赔偿 损失、惩罚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案例:
国家新卫生标准实施,宁波泥螺蟹糊面临尴尬境地
《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 10136-2005 : 2005.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0.1实施,允许过渡至06年9月底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必须≤5000cfu/g(活菌数/克), 旧国标《蟹糊(蟹酱)卫生标准》≤50000cfu/g,
宁波大多数生食水产品与这一标准相距甚远,“不可能 完成的任务”
四、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第14条第2 款
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标志
中国电工产品认证(CCEE)质量认证标志
1、进出口检验和质量检验两套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和标准, 集中管理,并统一颁发中国强制产品认证标志--- 3C标志 (CCC标志)( 2002.5.1施行)
取代原进口商品(CCIB标志)和CCEE(长城标志)
产品质量法
学习目标
1.掌握产品质量和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了解产品质量法的调 整对象。
2.了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3.掌握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的基
本内容。
4.熟悉违反产品质量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5.结合所讲授的内容,学习查阅法律法规,学习分析案例。
1. 人工产品,而不包括天然产品。
2. 物质产品,而不包括精神产品。
3. 商品,而不包括非商品 4. 动产,而不包括不动产。
5. 另外,由于建筑工程、军工产品在质量监督管理方
面的特殊性,它们被排除在该法所称的产品范围之
外,另由专门的法律予以调整。
第73条
思考:下列哪些属于本法保护的 “产品”?
1、芝麻油、冰毒、电力、宁波体育馆、菜场 泥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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