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世纪家庭素质教育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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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世纪家庭素质教育的思考

在即将进入21世纪之际,回顾近20年来我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历程,正确认识以下10个问题对今后的工作是有益的。

一、“大教育”的观念。儿童是在学校、社会和家庭三种环境下成长的。我国的国民教育体系应该由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者构成。把教育仅仅看作是学校教育,或者课堂教学,或者学科教学,这是对教育的一种狭隘的理解。教育应该包括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和非正式教育。家庭教育对儿童成长的作用,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不能替代的,我们不能只是强化学校教育而忽视家庭、社区和大众传播媒介对儿童的影响。必须看到,缺乏家庭教育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二、“双向互动”的观念。不能将“家庭教育”简单地理解为“家长教育子女”的单向过程,家庭教育是家长与子女之间的双向互动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家长影响子女,子女也影响家长。家长的教育观念、教养态度和教育行为影响着儿童身体、心理的发展;儿童对事物的认识、态度和儿童的行为,包括对家长教育行为的反应也不断影响着家长。家庭教育的过程,有时是由家长的行为启动的,有时是由子女的行为启动的。即使对家长的教育行为来说,也包括:(1)由家长主动发起的教育行为。比如教识字、计算,要求、督促饭前便后洗手等培养行为习惯等等;(2)由子女的行为引起的家长被动的行为,

包括家长对子女的期望行为和非期望行为作出不同的反应。比如当家长期望的子女某一行为出现时,家长对子女给予肯定、鼓励、表扬,作出积极的反应;当家长不希望子女出现的某一行为出现时,家长对子女给予否定、批评、惩罚,作出消极的反应。家长在教育子女时。应该根据子女的兴趣、特点和需要进行,放下架子向子女学习。

三、“小太阳”与“大太阳”。成人围着孩子转的“小太阳”现象,被认为是中国独生子女家庭教育的特点。但“小太阳”现象只是独生子女教育中的表面现象、它并不表明中国家长倾向“儿童中心”或“儿童本位”。恰恰相反,更多的情况是:成人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孩子身上,要求孩子沿着成人预先设计好的成长轨道一步一步前进,这是一种表现为“大太阳”现象的“成人中心”和“成人本位”。“大太阳”现象是问题的实质,是中国独生子女家庭教育的基本特点。

四、“终身学习”的理念。个体的社会化过程并不是到成人时就

告结束。一个人成人后工作后都需要不断学习,成为家长后还需要学习如何当一个好家长。父母是孩子的是第一任老师,但并不是天生的老师。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家长需要不断学习儿童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随着孩子进幼儿园、到小学、升中学,家长需要不断了解不同学习阶段儿童的任务和容易产生的问题以及处理办法;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家长需要不断转变观念,改进行为,以适应时代前进的步伐;随着孩子的成长,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逐步变化,家长

需要不断调整与子女的关系。总之,家长需“终身学习”,不断“再社会化”。

五、“服务家长”的观念。从目的看,学校做家长工作,可以是向家长介绍学校发展规划和存在的困难,要求家长在经费、设备、活动上提供支持,为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服务;可以向家长介绍学校教育的性质、任务、内容、要求和进度,让家长在家庭教育中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与学校同步的家庭教育,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也可以向家长介绍儿童成长和家庭教育的观念、态度、内容和方法,提高家长的素质,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促进儿童身体和心理健康成长,为家庭教育服务。我们要在“为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服务”和“为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服务”的基础上,向“为提高家庭教育质量服务”发展。从与家长的关系上看,学校教师不应该是“教育家长”,也不纯粹是“指导家长”,而应该“服务家长”。提高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质量的首要任务是转变教师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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