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第12章贸易合同的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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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还盘的含义
是指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中提出的各 项交易条件,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原发盘人考虑。 又称为还价,在法律上称之为反要约。
示例: 买方还盘(2月8日来电)“你7日电子邮件, 如改为付款交单,我接受。”
根据《公约》的规定,受盘人对货物的价格、 付款、品质、数量、交货时间与地点、一方当 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 端的办法等条件提出添加或更改,均作为实质 性变更发盘条件。
(四)接受的生效和撤回
1、接受的生效
(1)接受通知必须在发盘中规定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如未 在有效期内送达,接受就成为无效。 (2)如发盘中未规定有效期,接受通知必须在一段合理时间内 送达发盘人,如未送达,接受也成为无效。 (3)口头发盘必须立即接受,除非另有约定。 (4)如果受盘人用行动来表示接受,那么接受在这项行动做出 时生效,但这项行动必须在发盘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如发盘未 规定有效期,则在合理时间内做出。
所谓十分确定应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1)标明货物的名称; (2)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数量或规定数量的方法; (3)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规定价格的方法。
(三)发盘的有效期
1、口头发盘的有效期
对口头发盘必须立即接受,但情况有别者不在此限
2、函电磋商交易的有效期
(1)发盘中明确规定受盘人最迟表示接受的期限
1.询盘不是交易磋商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2.询盘对于交易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 3.在磋商中不要滥发询盘
二、发盘(offer)
(一)发盘的含义
发盘是交易的一方——发盘人,向另一方—— 受盘人提出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的各项条件,并 愿意按照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 行为。
示例:卖方发盘(2月7日去电) 兹发盘中国芝麻100公吨,水分(最高)8%,杂质(最 高)2%,含油量52%±1%,每公吨CIF纽约2600美元, 以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限2月15日复到。
(二)发盘的构成条件
根据该公约的规定,一项有效的发盘必须具备 三个条件: 1、发盘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受盘人提出
2、表明发盘人承受约束的意思 3、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
《公约》第14条第(1)款对“十分确定”做了这 样的规定:“一个建议如果写明了货物并且明示或暗 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 即为十分确定”。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公约》规定,接受送达发盘人时生效,接 受生效的时间实际上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实际业务中,合同成立时间以合同上所写明 的日期为准。
如果签字或盖章不在同一时间,最后签字或 盖章时合同成立。
二、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
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约的行为能力 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 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合同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第十二章
贸易合同的磋商
第一节 交易磋商的形式与内容
一、交易磋商的形式
(一)口头形式 (二)书面形式
面谈、电话 信件、EMAIL
二、交易磋商的内容
一般有:商品的品质、规格、数量、包装、价 格、装运、保险、支付、检验、索赔、仲裁、 不可抗力等各项交易条件。
在实际业务中并不是每笔交易必须对全部的交易条 件一一列出、逐条进行商讨。
四、接受(acceptance)
(一)接受的含义 接受是受盘人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
后,同意对方提出的条件,愿意与对方达 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表示。
示例:我方接受(2月14日去电)你10日发盘 (Your 10th accepted)
(二)构成接受的条件
1、接受必须由受盘人做出
2.接受的内容必须与发盘相符
2、正文部分 正文是合同的主体,它包括合同的各项 基本条款,如商品品名、品质、规格、数量(或质量)、 包装、价格、交货条件、运输、保险、支付、检验、 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等项内容。
3、约尾部分 一般载明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合同正本的份数,副本效力以及双方当事人签字等项 内容。
五、 签订贸易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还盘无论是对原发盘的拒绝,还是有条件的接 受,其法律后果是否定了原发盘,并导致原发 盘的失效,原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
我方A公司向美国旧金山B公司发盘某商品 100公吨,每公吨2 400美元CIF旧金山,以不可 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收到信用证后2个月内交 货,限3日内答复。第二天收到B公司回电称: “Accept your offer shipment immediately.” A公司未予答复。又过两天, B公司通过旧金山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注明 “shipment immediately”。当时该货国际市 场价格上涨20%,A公司以合同并未达成为由拒 绝交货,并立即将信用证退回,于是双方发生 争议。
2、接受的撤回
《公约》第22条规定,接受得予撤回,如果 撤回的通知于接受原应生效之前或同时,送达 发盘人。
接受不存在撤销问题,因为接受在接受通 知送达发盘人时生效,接受一经生效, 双 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也就此确立。
第百度文库3章 贸易合同的签订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 或地区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契约
如果对发盘表示接受,但对合同做了非实质性的变 更,除非发盘人在合理的时间内表示反对,否则仍 构成接受。如里发盘人不做出反对,则合同条件以 该项发盘的条件及接受通知所载的更改为准。
3、接受必须在发盘有效时限内 4、接受必须用一定的方式表示出来
某月20日,我方F公司向老客户G公司发 盘:“可供一级红枣1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 CIF安特卫普,适合海运包装。定约后即装船, 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速复电。”G立 即电复:“你20日电我方接受,用麻袋装,内 加一层塑料袋。”由于F公司一时没有麻袋, 故立即回电:“布包装内加一层塑料袋。”回 电后,G未予答复,F便着手备货。之后在F公 司去电催请G公司开立信用证时,G以合同根本 没有成立为由拒绝,于是发生争议。
第二节 交易磋商的程序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商订过程中,磋商 程序包括有四个环节,即询盘、发盘、还 盘和接受。
其中发盘和接受是达成交易必不可少 的两个环节。
一、询盘(inquiry)
询盘是交易的一方打算购买或出售某种商 品,向对方询问买卖该项商品的有关条件, 或者就该项交易提出带有保留条件的建议。
询盘应注意的问题
(四)发盘的效力变更
1、发盘的生效 《公约》第15条规定,发盘于送达受盘人时生效。
2、发盘的撤回 发盘的撤回是指发盘人在发盘送达受盘人之前, 即在发盘尚未生效时,阻止该项发盘生效。
3、发盘的撤销
发盘的撤销是指在发盘到达受盘人,即发 盘已经生效后,发盘人取消该项发盘。
凡有以下情形的,发盘人不得撤销其发盘 :
其一,发盘中已写明了接受发盘的期限,或以其他 方式表示发盘是不可撤销的。
其二,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盘是不可撤销的, 并已本着对该项发盘的信赖行事。
4、发盘的失效
(1)发盘人做出拒绝或还盘。 (2)发盘人依法撤销发盘。 (3)发盘中规定的有效期届满。 (4)法律实施
三、还盘(Counter Offer)
三、合同的形式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
一.合同 sales contract purchase contract 二.确认书 sales confirmation 三.订单 order
意向书、备忘录、协议
四、书面合同的基本内容
1、约首部分 一般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编号、缔约双 方名称和地址、电报挂号、电传号码、传真号码缔约 时间、地点以及双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执行合同的保 证等项内容。
? 发盘限2月10回复;发盘限2月10回复到我处
(2)规定一段接受的期间
? 发盘有效期为3天;发盘限10天内回复
节假日
(3)对发盘的有效期仅作笼统的规定
? 速复;急复;immediately; promptly
3、确定发盘有效期应注意的问题
有效期要具体明确 要考虑商品的特点 要考虑采用的通信方式 注意对回复的传递方式的要求
(1)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和磋商达成的协议 内容相一致。
(2)合同条款要明确、具体、完善。 (3)合同各条款之间应协调一致,防止互相
矛盾。 (4)文字要简练,严密。
(二)还盘应注意的问题
1、还盘可能也是一项新的发盘。 2、对还盘做再还盘,实际上是对新发盘的还盘。 3、一方的发盘经对方还盘以后即失去效力,除非 得到原发盘人同意,受盘人不得在还盘后反悔。
我A公司向国外B公司发实盘,限6月10 日前复到有效 ,B公司于6月8日来电要求降 价,A公司于9日与另一家公司达成交易。同 一天(9日),B公司又来电要求撤回8日还 盘,全部接受原发盘的条件。A公司以货已 出售为由予以拒绝。B公司声称其接受是在 我方发盘的有效期内做出,要求A公司履约。 试分析B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是指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中提出的各 项交易条件,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原发盘人考虑。 又称为还价,在法律上称之为反要约。
示例: 买方还盘(2月8日来电)“你7日电子邮件, 如改为付款交单,我接受。”
根据《公约》的规定,受盘人对货物的价格、 付款、品质、数量、交货时间与地点、一方当 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 端的办法等条件提出添加或更改,均作为实质 性变更发盘条件。
(四)接受的生效和撤回
1、接受的生效
(1)接受通知必须在发盘中规定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如未 在有效期内送达,接受就成为无效。 (2)如发盘中未规定有效期,接受通知必须在一段合理时间内 送达发盘人,如未送达,接受也成为无效。 (3)口头发盘必须立即接受,除非另有约定。 (4)如果受盘人用行动来表示接受,那么接受在这项行动做出 时生效,但这项行动必须在发盘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如发盘未 规定有效期,则在合理时间内做出。
所谓十分确定应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1)标明货物的名称; (2)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数量或规定数量的方法; (3)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规定价格的方法。
(三)发盘的有效期
1、口头发盘的有效期
对口头发盘必须立即接受,但情况有别者不在此限
2、函电磋商交易的有效期
(1)发盘中明确规定受盘人最迟表示接受的期限
1.询盘不是交易磋商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2.询盘对于交易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 3.在磋商中不要滥发询盘
二、发盘(offer)
(一)发盘的含义
发盘是交易的一方——发盘人,向另一方—— 受盘人提出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的各项条件,并 愿意按照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 行为。
示例:卖方发盘(2月7日去电) 兹发盘中国芝麻100公吨,水分(最高)8%,杂质(最 高)2%,含油量52%±1%,每公吨CIF纽约2600美元, 以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限2月15日复到。
(二)发盘的构成条件
根据该公约的规定,一项有效的发盘必须具备 三个条件: 1、发盘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受盘人提出
2、表明发盘人承受约束的意思 3、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
《公约》第14条第(1)款对“十分确定”做了这 样的规定:“一个建议如果写明了货物并且明示或暗 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 即为十分确定”。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公约》规定,接受送达发盘人时生效,接 受生效的时间实际上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实际业务中,合同成立时间以合同上所写明 的日期为准。
如果签字或盖章不在同一时间,最后签字或 盖章时合同成立。
二、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
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约的行为能力 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 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合同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第十二章
贸易合同的磋商
第一节 交易磋商的形式与内容
一、交易磋商的形式
(一)口头形式 (二)书面形式
面谈、电话 信件、EMAIL
二、交易磋商的内容
一般有:商品的品质、规格、数量、包装、价 格、装运、保险、支付、检验、索赔、仲裁、 不可抗力等各项交易条件。
在实际业务中并不是每笔交易必须对全部的交易条 件一一列出、逐条进行商讨。
四、接受(acceptance)
(一)接受的含义 接受是受盘人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
后,同意对方提出的条件,愿意与对方达 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表示。
示例:我方接受(2月14日去电)你10日发盘 (Your 10th accepted)
(二)构成接受的条件
1、接受必须由受盘人做出
2.接受的内容必须与发盘相符
2、正文部分 正文是合同的主体,它包括合同的各项 基本条款,如商品品名、品质、规格、数量(或质量)、 包装、价格、交货条件、运输、保险、支付、检验、 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等项内容。
3、约尾部分 一般载明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合同正本的份数,副本效力以及双方当事人签字等项 内容。
五、 签订贸易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还盘无论是对原发盘的拒绝,还是有条件的接 受,其法律后果是否定了原发盘,并导致原发 盘的失效,原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
我方A公司向美国旧金山B公司发盘某商品 100公吨,每公吨2 400美元CIF旧金山,以不可 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收到信用证后2个月内交 货,限3日内答复。第二天收到B公司回电称: “Accept your offer shipment immediately.” A公司未予答复。又过两天, B公司通过旧金山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注明 “shipment immediately”。当时该货国际市 场价格上涨20%,A公司以合同并未达成为由拒 绝交货,并立即将信用证退回,于是双方发生 争议。
2、接受的撤回
《公约》第22条规定,接受得予撤回,如果 撤回的通知于接受原应生效之前或同时,送达 发盘人。
接受不存在撤销问题,因为接受在接受通 知送达发盘人时生效,接受一经生效, 双 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也就此确立。
第百度文库3章 贸易合同的签订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 或地区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契约
如果对发盘表示接受,但对合同做了非实质性的变 更,除非发盘人在合理的时间内表示反对,否则仍 构成接受。如里发盘人不做出反对,则合同条件以 该项发盘的条件及接受通知所载的更改为准。
3、接受必须在发盘有效时限内 4、接受必须用一定的方式表示出来
某月20日,我方F公司向老客户G公司发 盘:“可供一级红枣1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 CIF安特卫普,适合海运包装。定约后即装船, 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速复电。”G立 即电复:“你20日电我方接受,用麻袋装,内 加一层塑料袋。”由于F公司一时没有麻袋, 故立即回电:“布包装内加一层塑料袋。”回 电后,G未予答复,F便着手备货。之后在F公 司去电催请G公司开立信用证时,G以合同根本 没有成立为由拒绝,于是发生争议。
第二节 交易磋商的程序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商订过程中,磋商 程序包括有四个环节,即询盘、发盘、还 盘和接受。
其中发盘和接受是达成交易必不可少 的两个环节。
一、询盘(inquiry)
询盘是交易的一方打算购买或出售某种商 品,向对方询问买卖该项商品的有关条件, 或者就该项交易提出带有保留条件的建议。
询盘应注意的问题
(四)发盘的效力变更
1、发盘的生效 《公约》第15条规定,发盘于送达受盘人时生效。
2、发盘的撤回 发盘的撤回是指发盘人在发盘送达受盘人之前, 即在发盘尚未生效时,阻止该项发盘生效。
3、发盘的撤销
发盘的撤销是指在发盘到达受盘人,即发 盘已经生效后,发盘人取消该项发盘。
凡有以下情形的,发盘人不得撤销其发盘 :
其一,发盘中已写明了接受发盘的期限,或以其他 方式表示发盘是不可撤销的。
其二,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盘是不可撤销的, 并已本着对该项发盘的信赖行事。
4、发盘的失效
(1)发盘人做出拒绝或还盘。 (2)发盘人依法撤销发盘。 (3)发盘中规定的有效期届满。 (4)法律实施
三、还盘(Counter Offer)
三、合同的形式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
一.合同 sales contract purchase contract 二.确认书 sales confirmation 三.订单 order
意向书、备忘录、协议
四、书面合同的基本内容
1、约首部分 一般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编号、缔约双 方名称和地址、电报挂号、电传号码、传真号码缔约 时间、地点以及双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执行合同的保 证等项内容。
? 发盘限2月10回复;发盘限2月10回复到我处
(2)规定一段接受的期间
? 发盘有效期为3天;发盘限10天内回复
节假日
(3)对发盘的有效期仅作笼统的规定
? 速复;急复;immediately; promptly
3、确定发盘有效期应注意的问题
有效期要具体明确 要考虑商品的特点 要考虑采用的通信方式 注意对回复的传递方式的要求
(1)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和磋商达成的协议 内容相一致。
(2)合同条款要明确、具体、完善。 (3)合同各条款之间应协调一致,防止互相
矛盾。 (4)文字要简练,严密。
(二)还盘应注意的问题
1、还盘可能也是一项新的发盘。 2、对还盘做再还盘,实际上是对新发盘的还盘。 3、一方的发盘经对方还盘以后即失去效力,除非 得到原发盘人同意,受盘人不得在还盘后反悔。
我A公司向国外B公司发实盘,限6月10 日前复到有效 ,B公司于6月8日来电要求降 价,A公司于9日与另一家公司达成交易。同 一天(9日),B公司又来电要求撤回8日还 盘,全部接受原发盘的条件。A公司以货已 出售为由予以拒绝。B公司声称其接受是在 我方发盘的有效期内做出,要求A公司履约。 试分析B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