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首页填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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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编码
• 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 编码。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 执行。
• ICD-10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 统计分类》第十版上的编码。
医疗机构
• 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 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 记的机构名称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目前按 照WS218-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 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 和1位检验码组成。
入院时间及科别
• 入院日期指住院患者正式办理住院手续的 日期,以每日零时为界计算入院日期。
• 入院时间指患者实际入病房的接诊时间; 出院时间是指患者治疗结束或终止治疗离 开病房的时间,其中死亡患者是指其死亡 时间;记录时间应当精确到分钟。
• 入院科别:患者入院时所入住的具体科别。
转科科别
• 转科科别:住院患者在住院期 间有无转科,若无填写“-”,若 有填写转出、转入的具体科室 名称。如果超过一次以上的转 科,用“→”连接表示,按转科 顺序填写。
1.有; 2.临床未确定; 3.情况不明; 4.无。
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在每一出院诊断后填写相 应的阿拉伯数字。
(一)入院病情解析
1.有:对应本出院诊断在入院时就已明确。例 如,患者因“乳腺癌”入院治疗,入院前已经 钼靶、针吸细胞学检查明确诊断为“乳腺癌”, 术后经病理亦诊断为乳腺癌。
2.临床未确定:对应本出院诊断在入院时临床 未确定,或入院时该诊断为可疑诊断。例如: 患者因“乳腺恶性肿瘤不除外”、“乳腺癌?” 或“乳腺肿物”入院治疗,因缺少病理结果, 肿物性质未确定,出院时有病理诊断明确为乳 腺癌或乳腺纤维瘤。
病危或病重及抢救
• 住院期间是否告病危或病重 • 选取1.是 抢救次数就不能为0
疑难重症病种
只要是出院诊断中有《四川省疑难重症 病种目录(首批)》100病种之一,或者 有科室自定义疑难重症病种,是否疑难 病例”栏选择填写1(1.是 2.否)。目前 三甲医院疑难重症指标要求≥40%,疑难 重症病种将作为科室业绩考核指标之一, 望临床各科室认真填写。
• 长寿路院区为A00XXXXX • 密地院区为B00XXXXX
姓名
• 姓名:入院个人具有法律效 力的正式名称。*
• 与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对应
年龄
• 年龄:指患者的实足年龄,为患者出生后 按照日历计算的历法年龄。年龄满1周岁的, 以实足年龄的相应整数填写;年龄不足1周 岁的,按照实足年龄的月龄填写,以分数 形式表示:分数的整数部分代表实足月龄, 分数部分分母为30,分子为不足1个月的天 数,如“2 15/30月”代表患儿实足年龄为2 个月又15天。
采用国家标准六位码
• 出生地:指患者出生时所在 地点。
• 籍贯:指患者祖居地或原籍。 • 比如会东县标准码为513426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除无身份证号或因其他 特殊原因无法采集者外,住院患者 入院时要如实填写18位身份证号。
• 上传省卫计委验证通过重要指标, 全费患者首页评分一个错误扣减一 分。
(二)入院病情解析
3.情况不明:对应本出院诊断在入院时 情况不明。例如:乙型病毒性肝炎的窗 口期、社区获得性肺炎的潜伏期,因患 者入院时处于窗口期或潜伏期,故入院 时未能考虑此诊断或主观上未能明确此 诊断。
4.无:在住院期间新发生的,入院时明 确无对应本出院诊断的诊断条目。例如: 患者出现围手术期心肌梗死。
随诊及期限
• 随诊:是指追访性诊疗服务、 健康指导及患者病情追踪。由 医师根据情况决定并指出随诊 时间。
• 随诊期限:由医师根据病人情 况而定,在空格中填写相应数 字。
(一)实行电脑、纸质版双签名
1.医师签名要能体现三级医师负责制。三级医 师指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和具有副主任医师以 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在三级医院 中,病案首页中“科主任”栏签名可以由科主 任授权委托病区负责医师并由病区负责医师本 人签名,其他级别的医院必须由科主任亲自签 名,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指定主管病区的负责 医师代签。
出院日期及科别
• 出院日期:住院患者完成一个 治疗阶段并且正式办理出院手 续的日期。
• 出院科别:住院患者完成一个 治疗阶段,办理出院手续时所 处的具体科别。正式病历出院 手续当日所处科别。
实际住院天数
• 实际住院天数:入院日与出 院日只计算一天,例如: 2018年6月12日入院,2018年 6月15日出院,计住院天数为 3天。
信息化支持
• 联系人关系选取栏目增加:0本人或户主
入院途径
• 入院途径:指患者收治入院治疗的 来源,经由本院急诊、门诊诊疗后 入院,或经由其他医疗机构诊治后 转诊入院,或其他途径入院。
• 正确填写其他医疗机构转入名称是 双向转诊来源的主要依据
其他医疗机构转入
其他医疗机构转入填写栏HIS中字 典库选取
病理诊断
• 病理诊断:指各种活检、细 胞学检查及尸检的诊断,包 括术中冰冻的病理结果。病 理号:填写病理标本编号。
药物过敏
• 药物过敏:指患者在本次住院治疗以 及既往就诊过程中,明确的药物过敏 史,并填写引发过敏反应的具体药物, 如:青霉素。不得空项或填错。如患 者对一种以上的药物过敏,应逐一填 写药物名称(以患者提供的药物名称 为准,包括药品的商业名称),每种 药物名称之间以逗号分隔。如过敏试 验阳性,未用药者,在药名后注明 “皮试阳性”。如无过敏药物时,填 写 - 即可。
• 1.一级手术(代码为1):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 难度低的普通手术;
• 2.二级手术(代码为2):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 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
健康卡号
• 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 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 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医卡 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
第N次住院
• “第N次住院”指患者在 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 数。
病案号
• 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 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原则上, 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 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死亡患者尸检
• 死亡患者尸检:指对死亡患者的机体 进行剖验,以明确死亡原因。非死亡 患者应当在“□”内填写“-”。
血型
• 血型:指在本次住院期间进行血型检查明 确,或既往病历资料能够明确的患者血型。 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阿拉伯数字: 1.A;2.B;3.O;4.AB;5.不详;6.未查。如 果患者无既往血型资料,本次住院也未进 行血型检查,则按照“6.未查”填写。“Rh” 根据患者血型检查结果填写。
医疗付费方式
• 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 险;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9. 其他。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 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其他社会保险指生 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门(急)诊诊断
• 门(急)诊诊断:指患者在 住院前,由门(急)诊接诊 医师在住院证上填写的门 (急)诊诊断。
入院诊断
• 患者入院后由主治医师或主 治医师以上级别的医师首次 查房,在评价患者疾病特征 和性质或患者病情后得出的 判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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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诊断
出院诊断:指患者出院时,临床医 师根据患者所做的各项检查、治疗、 转归以及门急诊诊断、手术情况、 病理诊断等综合分析得出的最终诊 断。住院患者的每次出院都必须有 一个主要诊断。
2.主诊医师:指病区医疗小组负责医师。 3.责任护士:指在已开展责任制护理的科室, 负责本患者整体护理的责任护士。
(二)实行电脑、纸质版双签名
4.编码员:指负责病案编目的分类人员。 5.质控医师:指对病案终末质量进行检 查的医师。填写为科室质控小组医师。 6.质控护士:指对病案终末质量进行检 查的护士。 7.质控日期:由质控医师填写。 8.病案质量:按医院评审标准填写。
病案首页填写
病案数据的应用范围
1、医疗费用管理,临床路径管理, 传染病报告,按病种付费( DRGs ) 2、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绩效评价 3、医疗机构内部科室、医师绩效评价 4、医院等级评审 5、上报卫健委
2
3
基本要求
• 住院病案首页必须在住院病历回收 之前,由主管医师将首页各项内容 按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完毕。凡栏目 中有“□”的,应在“□”内填写适 当数字。栏目中没有可填内容的, 填写“-”。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 电话处填写“-”
婚姻
• 婚姻:指患者在住院时的婚姻 状态。可分为:1.未婚;2.已婚; 3.丧偶;4.离婚;9.其他。应当 根据患者婚姻状态在“□”内 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
住址采用国家标准六位码
• 现住址:指患者来院前近期的常住地 址。
• 户口地址:指患者户籍登记所在地址, 按户口簿上登记户口所在地填写。
• 工作单位及地址:指患者在就诊前的 工作单位及地址。
(二)出院情况解析
3.未愈:指疾病经治疗后未见好转(无 变化)或恶化。 4.死亡:包括未办理住院手续而实际上 已收容入院的死亡者。 5.其他:包括入院后未进行治疗的自动 出院、转院以及因其他原因(产妇、健 康体检等)而离院的病人及健康人。
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
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指造成损伤的 外部原因及引起中毒的物质,如:意外 触电、房屋着火、公路上汽车翻车、误 服农药。不可以笼统填写车祸、外伤等。 应当填写损伤、中毒的标准编码。
职业
• (十一)职业:按照国家标准《个人基本 信息分类与代码》(GB/T2261.4)要求填 写,共13种职业:11.国家公务员、13.专业 技术人员、17.职员、21.企业管理人员、24. 工人、27.农民、31.学生、37.现役军人、51. 自由职业者、54.个体经营者、70.无业人员、 80.退(离)休人员、90.其他。根据患者情 况,填写职业名称,如:职员。
出院情况分类
出院情况:分为五类
1.治愈; 2.好转; 3.未愈; 4.死亡; 5.其他。 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在每一出院诊 断后填写相应的阿拉伯数字。
(一)出院情况解析
1.治愈:指疾病经治疗后,疾病症状消 失,功能完全恢复。当疾病症状消失, 但功能受到严重损害,只能计为好转。 如:肝癌,行肝癌切除术后。当疾病症 状消失,功能只受到轻微损害,仍可计 为治愈。如:胃息肉,行切除术后。 2.好转:指疾病经治疗后,疾病症状减 轻,功能有所恢复。
新生儿期体重
• 从出生到28天为新生儿期。出生日为第0天。 产妇病历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 新生儿期住院的患儿应当填写“新生儿出 生体重”、“新生儿入院体重”。新生儿 出生体重指患儿出生后第一小时内第一次 称得的重量,要求精确到10克;新生儿入 院体重指患儿入院时称得的重量,要求精 确到10克。
出院诊断
1.主要诊断:指患者出院过程中对身 体健康危害最大,花费医疗资源最 多,住院时间最长的疾病诊断。外 科的主要诊断指患者住院接受手术 进行治疗的疾病;产科的主要诊断 指产科的主要并发症或伴随疾病。
2.其他诊断:除主要诊断外的其他 诊断,包括并发症和合并症。
入院病情分类
入院病情:指对患者入院时病情评估情况。将 “出院诊断”与入院病情进行比较,按照“出 院诊断”在患者入院时是否已具有,分为:
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姓名:医院能寻找到的 具有正常行为能力并与患者有 一定关系的人员姓名。最好是 患者的直系亲属/监护人。某些 情况下,可以是患者的其他亲 属、朋友、同事等。
联系人“关系”
联系人“关系”:指联系人与患者之间的关 系,参照《家庭关系代码》国家标准 (GB/T4761)填写:1.配偶,2.子,3.女,4. 孙子、孙女或外孙子、外孙女,5.父母,6.祖 父母或外祖父母,7.兄、弟、姐、妹,8/9.其 他。根据联系人与患者实际关系情况填写, 如:孙子。对于非家庭关系人员,统一使用 “其他”,并可附加说明,如:同事。
手术及操作名称
• 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 ICD-9-CM-3编码执行。
• 手术及操作名称:指手术及非手术 操作(包括诊断及治疗性操作,如 介入操作)名称。表格中第一行应 当填写本次住院的主要手术和操作 名称。
手术级别
• 指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手术分级管理 制度。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填写 相应手术级别对应的阿拉伯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