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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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六医院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为了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根据《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对于轻、中度感染的大多数患者,应予口服治疗,选取口服吸收良好的抗菌药物品种,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

二、仅在下列情况下可先予以注射给药:

1、不能口服或不能耐受口服给药的患者(如吞咽困难者);

2、患者存在明显可能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情况(如呕吐、严重腹泻、胃肠道病变或肠道吸收功能障碍等)

3、所选药物有合适抗菌谱,但无口服剂型;

4、需在感染组织或体液中迅速达到高药物浓度以达杀菌作用者(如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等);

5、感染严重、病情进展迅速,需给予紧急治疗的情况(如血流感染、重症肺炎患者等);

6、患者对口服治疗的依从性差。

接受注射用药的感染患者经初始注射治疗病情好转并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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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一、使用抗菌药物之前,首先应尽可能明确诊断再选用药物;临床医生应以细菌学诊断为依据,进行细菌培养与药敏实验,使所选各类抗菌药物的抗菌谱与所感染的微生物相适应;临床医生应掌握抗菌药物的抗菌活性、药物动力学特性,适应症和不良反应;病情危急需在药敏实验前用药者,可先根据临床诊断进行经验治疗,待获知药敏实验结果后再依据治疗效果及药敏试验结果,综合考虑是否调整用药,制定个体化的综合给药方案;按照病人的免疫状态与脏器功能,选用适当的给药方案、剂量和疗程。 二、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时必须目的明确,针对性强,选用对微生物影响小的窄谱抗菌药物;已确诊的病毒感染未合并细菌感染者不用抗菌药物;只能针对某一种或两种最可能的细菌进行预防用药,不能无目的的应用多种药物预防多种感染;尽量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不常规应用抗菌药物进行膀胱冲洗、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的局部用药。 三、联合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是病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的严重感染)、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混合感染和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

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可考虑联合用药;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一般不采用三联以上用药方案。 四、静脉输注抗菌药物时医嘱中很少注明滴注速度和用药的先后顺序,往往由护士凭经验而定,患者更不了解控制滴速的意义,常自己随意调控,造成不良反应。头孢哌酮、头孢噻肟、头孢曲松、头孢他啶静脉推射速度过快可引起静脉炎,应作徐缓静脉推注或快速静脉滴注。亚胺培南每次滴注时间不宜少于40-60分钟,否则易发生恶心等症状。克林霉素大剂量快速静脉滴注,可引起血压下降,心跳骤停等严重心血管和呼吸抑制的不良反应。氨基糖甙类药物进入血流速度过快,可由于神经肌肉阻滞而导致呼吸抑制,不宜直接静脉推注。药物的联用因用药顺序的不同在输液管内的配伍效果也有所不同。有报道环丙沙星与磷霉素钠、氨苄西林、头孢哌酮、碳酸氢钠等联合应用时,由于滴注的顺序不同而产生沉淀等变化。所以,为减少此类不良事件的发生,此类药物联用时,冲洗输液管或更换输液器,可有效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2019年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个体化用药: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适应症、毒副反应 和给药剂量、用法,制定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感染性疾病应根据药敏结合临床分析选择药物,避免滥用。抗菌药物的选择结合临床诊断、感染部位,尽量选用有效、价廉、毒性小的药物,能用窄谱抗菌药物控制的感染,尽量不用广谱,以减少耐药菌株和二重感染的发生。 2.有样必采: 在使用或更换抗菌药物治疗前应正确采集标本,做病原学及药敏试验,力求做到“有样必采” 。并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或更换原来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3.分线管理:根据抗菌药物的抗菌谱、疗效和不良反应 分为一、二、三线,并实施分线分级管理。 4.审批制度:使用三线抗菌药物或二联抗菌药物必须有 微生物药敏试验结果为依据,无药敏试验的必须有科主任及医务科审批。 5.记录用药:所有使用、更换抗菌药物必须有病程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所用药物的通用名称、用药剂量、给药途径和次数、疗程等,必须有合理的病情分析。 6.疗程用药:抗菌药物使用的疗程,一般感染的不超过 5 天,超过5 天的必须有明确的感染证据并在病程录上具体

分析记录 7.换药有理:抗菌药物的更换,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 小时(重症感染48 小时)后,可根据临床反应或临床微生物学检查结果,决定是否更换所用抗菌药物。 8.联合有据:抗菌药物的联合使用适应症:对单一抗菌 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混合或难治性感染,以及既需要长期用药而又使病人免于产生细菌耐药或避免药物的毒副作用的产生,可采用联合用药。 9.拒绝滥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性感染疾病,原则上 不使用抗菌药物。 10.预防用药:严格执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的原则和用药方案,不得无针对性使用广谱抗菌药物作为预防感染手段。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仅限于外科围手术期及符合预防用药指征的非手术病人。 11.越级用药:以下紧急或危重情况,可越级使用抗菌药物:(1)感染病情严重者,包括:①败血症、脓毒血症(Sepsis )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 等合并症;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④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心包炎等;⑤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⑥ 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⑦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包括:

抗菌药物处方权试卷及答案

执业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资格 暨药师抗菌药物调配资格考核试题 (满分100分) 单位:科室:姓名:成绩: 一、填空题(共15题,每题4分,计60分) 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50种;二级医 院不得超过 35 种,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 2 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2.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医疗机构应该每个月组织25%的 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 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病例。 3.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 不超过60% ,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 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 30% 。 4.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 2 小时,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 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 5. 手术时间超过 3 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 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抗菌药物。 6. 根据卫生部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38号文附件中“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规定:颈部 外科(含甲状腺)手术、乳腺手术、腹外疝手术、一般骨科手术和剖宫产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应选择第一代头孢菌素;应用人工植入物的骨科手术(骨折内固定术、脊柱融合术、关节置换术),应选择第一、二代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或头孢曲松等。 7. 根据卫生部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38号文附件中“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规定:Ⅰ类 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拉定。

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液知识考试试题

一、填空题(每题3分总分21分) 1.静脉输液是利用 __大气压__和 __液体静压_ 形成的输液系统内压高于人体静脉压的原理,将液体直接输入静脉 内。 2.静脉补钾时不宜__过浓 _、不宜_过多__、不宜 _过快 _ 、不宜_过早__。 3.静脉输液的原则是 _先晶后胶_、先盐后糖_、_先快后慢_、_见尿补钾。 4. 对于长期输液的病人,应先从 _四肢远心端__ 静脉开始使用,逐渐向__ 近心端__移动,做到有计划的使用静脉。 5.静脉输液时,应根据病人的 _年龄__、_病情__和_药物的性质_来调节输液的速度,一般成人 _40~60_滴/分,儿童_20~40 滴/分。 6.村卫生彀不得静脉给药的疾病有_56__种,分别是内科_24__种、外科_18__种、妇科__7_种、儿科__4_种。 7.村卫生室用药原则:_能口服的不注射_、能肌注的不静注。 二、选择题(每题2分总分40分,) 1.空气栓塞时应采取的卧位是( A ) A.半卧位 B.端坐位 C.右侧卧位,头低足高位 D.左

侧卧位,头低足高位 E.左侧卧位,头高足低位 2.急性左心功能不全病人应采取的正确体位是( D )A.平卧位 B.半卧位 C.坐位 D.坐位,双下肢下垂 E.中凹位 3.静脉补钾的浓度一般不超过( B ) A.0.2% B.0.3% C.0.4% D.0.5% E.0.6% 4.下列输液所致的发热反应的处理措施,哪一项是错误 的( A ) A.出现反应,立即停止输液 B.通知医生及时处理 C.寒战者给予保温处理 D.高热者给予物理降 温 E.及时应用抗过敏药物 5. 配制过敏试验液的溶媒是:( A) A、0、9%氯化钠液 B、注射用水 C、5%葡萄糖液 D、1、2%氯化钠液 6.皮肤过敏试验阳性,常用脱敏注射的药物是:( D ) A、青霉素 B、细胞色素 C C、链霉素 D、破伤风抗毒素 7.静脉输液的目的不包括 ( D ) A.补充营养,维持热量 B.输入药物治疗疾病 C.纠正水电解质紊乱,维持酸碱平衡 D.增加血红蛋白,纠正贫血

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实施处方权相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9〕38号)精神,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2009〕38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三、督导、考核办法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外科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1、门诊、急诊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患者基本情况书写,包括年龄、性别、诊断; 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给药途径、是否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用药等。 2、住院病人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抗菌药物滴注时间要求

常用抗菌药物滴注速度要求 抗菌药物在临床药物治疗中的应用非常广泛,取得良好的治疗效果,但同时也发生许多不良反应。滴注速度不当是抗菌药物出现不良反应的一个重要因素。有些药物要求快速滴注,以迅速提高血药浓度起到良好的抑菌或杀菌作用;有些药物则要求滴注速率要缓慢,以防止药物产生不良反应。 多数时间依赖性的抗菌药物,如?-内酰胺类抗菌药物,按其性质要求快速进入体内,在短时间内形成较高的血药浓度,同时又可减少药物分解产生致敏物质,使药物效价下降并产生不良反应。所以大多数的B-内酰胺类抗菌药物静脉滴注时,将每次剂量溶于100ml液体内0.5-1小时内滴入。 浓度依赖性抗菌药物,如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其毒性与血药浓度密切相关,如果滴注速度过快,短时间内血药浓度过高,则其毒副作用增大。 通过查阅我院抗菌药物的说明书及各类药学专业文献,进行总结我院常用抗菌药物中有明确滴注速率要求的抗菌药物。 左氧氟沙星注射液: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剂量为750mg时,滴注时间 不少于90分钟; 洛美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成人每次0.2g,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 莫西沙星注射液:推荐剂量为0.4g qd 静滴,滴注时间为90分钟; 阿奇霉素注射液:稀释最终浓度为1.0-2.0mg/ml,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 克林霉素注射液:稀释浓度不超过6mg/ml,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1.2g用量滴注时间不少于1小时; 万古霉素:稀释浓度为5mg/ml,,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 磷霉素:用250ml-500ml的5%的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每次静脉滴注时间应在1-2小时以上; 氟康唑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滴注时最大滴注速率为0.2g/小时; 注射用伏立康唑:稀释浓度为2mg/ml,稀释后每瓶滴注时间须1至2小时; 甲硝唑、替硝唑注射液: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 注射用阿昔洛韦:每次滴注时间在1小时以上; 注射用更昔洛韦:每次滴注时间在1小时以上;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 用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福州市第六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根据《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计委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重症感染者须经两名以上抗菌药物会诊小组成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副高以上医师开具处方;其他需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情况,可由科主任会诊同意后使用。 1、会诊成员由医务科组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感控科等相关专家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对于容易涉及医疗纠纷的病例,可邀请医务科人员在场旁听,在会议上提出规避医疗风险及纠纷的措施并记录。 2、我院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小组成员名单: 林东兴何华清林锦如黄卿郑晓静郑敏华林艺王聚新肖卫文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 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小组成员以及各科主任(不含主诊医师) 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5、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应做好血常规、PCT、细菌涂片、细菌培养等检查,且微生物送检率必须100%。 5、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越级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①感染病情严重者;②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③已有证据表明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使用时间限定在24小时之内,其后需要向我院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会诊申请,同意后并由具有处方权限的医师完善处方手续。 6、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7、对未经申请擅自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按医院相关奖惩措施予以处罚。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流程 主管医师提出申请会诊 填写电子《会诊单》 会诊专家会诊(确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 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开具处方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就我院抗菌药医师处方权限、药师调剂资格与程序做以下规定: 一、抗菌药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培训 (一)医务科负责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有记录。 (二)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落实到每名医师。 (三)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落实到每名药师。 (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分级管理制度; 4、细菌耐药与抗菌药物相互作用; 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二、抗菌药处方权限制度 (一)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我院执业的医师经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培训

并考核合格后,医务科按照分线分级管理规定授予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二)职称晋升后抗菌药使用权限的调整,医师自己提出申请,交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的医师所在科室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签 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后交医务科。 (三)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医务科以文件方式下发各科,并要求信息科及时在His系统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四)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医务科予以取消: 1、被责令暂停执业; 2、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3、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4、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6、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三、药师调剂资格管理制度 (一)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经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务科决定给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 (二)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调剂资格的药师,医务科以文件方式下发各科,并要求药剂科严格按照是否具有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安排工作。 四、监督管理 (一)医院定期将通过行政总查房督查处方、医嘱权限管理,要求随机抽查处方与医嘱结果签发医师与授权管理名单保持一致≥95%,并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规定与程序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规定与程序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就我院抗菌药医师处方权限、药师调剂资格与程序做以下规定: 一、抗菌药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培训 (一)医务科负责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有记录。 (二)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落实到每名医师。 (三)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落实到每名药师。 (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 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分级管理制度; 4、细菌耐药与抗菌药物相互作用; 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二、抗菌药处方权限制度 (一)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我院执业的医师经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务科按照分级管理规定授予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二)职称晋升后抗菌药使用权限的调整,医师自己提出申请,交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的医师所在科室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后交医务科。

(三)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医务科以文件方式下发各科,并要求信息科及时在His系统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使用权限。 (四)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医务科予以取消: 1、被责令暂停执业; 2、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3、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4、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6、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三、药师调剂资格管理制度 (一)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经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务科决定给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 (二)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调剂资格的药师,医务科以文件方式下发各科,并要求药剂科严格按照是否具有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安排工作。 四、监督管理 (一)医院定期将通过行政总查房督查处方、医嘱权限管理,要求随机抽查处方与医嘱结果签发医师与授权管理名单保持一致≥95%,并对超规定越级使用抗菌药医师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规定给予处罚。 (二)要求药剂科应规范调剂的工作模式,对药师未按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调剂、用药交待或未对问题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应当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并针对存在问题组织科内业务学习,进一步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按规定审核调剂处方,规范医师用药行为,认真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人民医院医务科 2017年12月

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及奖惩制度 一、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2.具有中级以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3.具有初级以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二、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医院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20份处方、医嘱。 医院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医院对点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跟踪管理和干预,实现持续改进。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

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院将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6个月内不得恢复。 三、抗菌药物管理奖惩制度 医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院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评估结果作为医师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定期考核、收入分配、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于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责任人的处理和惩罚力度,加大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行为的奖励力度,引导医务人员摒弃不合理用药行为,逐步树立良好的执业风气和合理用药氛围。 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应当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暂停执业、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医院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 息烽县卫生院 2019年1月4日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 格管理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 为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就我院抗菌药医师处方权限、药师调剂资格做以下规定: 一、医教科负责按年度对本院医师和药师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 二、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师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并落实到每名医师、药师。 三、信息中心根据医教科发授的处方权限和调配权限的正式文件,在HIS系统中开通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配权。 四、抗菌药处方权限制度与程序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我院执业的,经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教科按照分级管理规定授予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2.职称晋升后,医师应参加医教科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给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使用权限调整。 3.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医务科以文件方式下发各科。

4.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医教科予以取消: (1)被责令暂停执业; (2)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3)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4)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6)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五、药师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六、1.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经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教科决定给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 七、2.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的药师,医教科以文件方式下发各科,并要求药剂科严格按照是否具有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安排工作。 3.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八、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方可应用。

呼吸科抗菌药物

呼吸科临床用药手册:抗菌药物超说明书用法 超说明书用法也称未注册用法,其内容包括超适应证、超剂量、超疗程、超适应人群及改变说明书中规定的用药途径与用药间隔时间等。药品说明书是临床医师处方的最重要依据,但因药物在临床应用中不断有新的发现与经验积累,因此,超说明书用药有其科学性与合理性。 β- 内酰胺类 1. 头孢西丁:对偶发分枝杆菌、脓肿分枝杆菌等快速生长的分枝杆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推荐用于治疗快速生长型非结核分枝杆菌病。 2. 亚胺培南 / 西司他丁:延长静脉输注时间。 (1)治疗 MIC = 4 mg/L 致病菌引起的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1 g,1 次 /6 小时,延长滴注时间至 2 小时可增加疗效(B 级); (2)治疗鲍曼不动杆菌和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时:1g,1 次 /8 小时,静脉滴注 3 小时。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亚胺培南可用于治疗广泛耐药(XDR)革兰阴性菌感染,对于一些敏感性下降的菌株(MIC 4 ~ 16 mg/L),延长亚胺培南的静脉滴注时间,如每次静脉滴注时间延长至 2 ~ 3 h,可使 T > MIC 延长(B 级)。 3. 美罗培南 (1)增加剂量:对于非脑膜炎患者亦可加大给药剂量,如对医院获得性肺炎、中性粒细胞降低患者感染及败血症可增加至 2 g,1 次 /8 小时; (2)延长静脉输注时间:延长或持续输注美罗培南,推荐每次输注持续 3 小时以上(C 级)。对一些敏感度下降的菌株(MIC 4~16 ms/L),如每次静脉滴注时间延长至 2 ~ 3 小时可使 T > MIC 延长(C 级)。特别是美罗培南和多尼培南需持续静脉输注 1 ~ 4 小时,以保证给药间隔时血药浓度维持在 MIC 以上(C 级)。

抗生素应用管理制度

抗生素应用管理制度 各科室: 为规范我院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控制病原微生物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河北省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及分线目录。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抗菌药物是指对细菌具有抑制或杀灭作用的药物。主要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缺乏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依据的,原则上不使用抗菌药物。 二、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未获结果前或严重感染,病情急迫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选择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一旦明确病原菌,应根据临床用药效果并参考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合适的抗菌药物治疗。 三、对轻症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用常用抗菌药物。对医院获得性感染、重症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药状

况,选用抗菌活性及针对性强、安全性好的抗菌药,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四、临床医师选择抗菌药物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患者的疾病状况:感染严重程度、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等。 (2)抗菌药物的特性: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抗菌谱、抗菌活性和后效应等)、药代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半衰期、血药浓度和细胞内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3)给药途径:轻中度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重症感染或因病情需要者可采用注射给药。 (4)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优先选用价格低廉、抗菌作用独特、窄谱、不良反应少的抗菌药物。 五、抗菌药物的调整: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后,可根据临床疗效或病原菌检测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调整所用抗菌药物。 六、疗程:一般感染在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继续用药2~3天,特殊感染或特殊药物按特定疗程执行。 七、抗菌药物应尽量避免皮肤和粘膜局部用药,以防耐药产生。若全身用药在局部感染灶难以达到有效浓度时,可考虑局部应用。一般不用抗菌药物雾化吸入作为气道预防给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及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一)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则 1、选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1)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应尽可能早地多次按操作规程采集标本进行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并按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或修正原使用的抗菌药物。药敏结果获知后调整用药应以经验治疗的临床效果为主。 (2)病情急、危、重者或细菌培养失败者,可按血清学诊断或临床估计的病原菌选用相应的抗菌药物。 (3)抗菌药物除因掌握其抗菌谱外还必须明确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物动力学及其毒副反应、用药剂量、给药途径与感染部位的药物浓度及其有效浓度的持续时间等。 (4)一般情况下,尽可能避免使用广谱药物与抑制厌氧菌的抗菌药物,以防止宿主自身菌群失调而造成外来细菌的定植与耐药菌株的生长。 (5)使用抗菌药物时应避免与降低抗菌效力或增强毒性的其它非抗菌药物联用。 (6)对新生儿、老年人、孕妇及肝、肾功能损害者,应酌情选用抗菌药物及调整给药方案,并定期做好临床监测。 (7)抗菌药物的疗效因不同感染而异,一般宜继续应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但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骨髓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氏杆菌病、溶血性链球菌咽峡炎、结核病等不在此列。 (8)急性感染如抗菌药物的临床疗效不明显,在48—72小时内应考虑改用其她药物或调整剂量(血清杀菌效价有重要参考价值)。 (9)病毒性感染合并细菌感染时,可根据不同情况适当使用抗菌药物。 2、病毒性疾病或估计为病毒性疾病者不使用抗菌药物。 3、发热原因不明者不用抗菌药物,以免导致临床表现不典型或影响病原体的检出而延误诊断与治疗。病情严重同时高度怀疑为细菌感染,虽然细菌培养阴性仍可有针对性的选用抗菌药物,否则均按最近药敏试验的情况指导用药。 4、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使用抗菌药物,尤以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等不得使用。必要时可用新霉素、杆菌肽与磺胺胺酰钠、磺胺嘧啶银等。 5、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必须有明确的指征。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应能达到协同作用与相加作用的治疗效果、减少毒性、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等目的。但不可无根据地随意联合用药,尤其就是无协同、相加作用的甚至就是拮抗作用,并可加重毒、副作用及导致耐药菌株生长的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6、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 7、抗菌治疗的同时应重视综合治疗,特别就是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份依赖抗菌药物。 8、注重研究药物经济学,努力降低药费支出,防止浪费。 (二)抗菌药物给药方案的制订与调整原则 1、抗菌药物给药方案(包括种类、剂型、剂量、途径、间隔时间、配伍等)应根据各类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活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特点、细菌耐药情况,不良反应及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并要根据患者的生理特点(如高龄、小儿、孕妇与哺乳妇等)、病理特点(如肝肾功能损害、过敏体质等)、感染部位等具体情况制定经验性给药方案;有细菌培养与药物敏感试验结果的,则调整个体化给药方案。 2、对于轻中度感染,如选用口服药物有效,尽量不用注射剂;静脉用药除治疗

抗菌药物处方权试题及答案解析

WORD 格式整理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处方权考试试题 姓名:得分:时间: 一、是非题(每题 1 分,总计30 分) 1、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青 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可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等可局部滴耳。() 2、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术中需要追加的情况见于手术时间长( 3 小时)或术中失血量大(1500mL ),可手术中给予第 2 剂。() 3、新生儿禁用四环素类、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可导致脑性核黄疸及溶血性贫血的磺胺类药 和呋喃类药避免应用。() 4、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属抗菌药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5、头孢吡肟属于第四代头孢菌素,亚胺培南/西司他丁属于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 6、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 96 小时。() 7、门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8、治疗重症感染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 9、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 射给药。() 10、氟喹诺酮类药物常规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限预防用药。() 11、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为预防感染,需联合 二联用药。() 12、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3、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法: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5~ 2 小时内给药或麻醉 开始时给药。() 14、Ⅰ类切口手术总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12 小时。() 15、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16、最早发现、毒性较低而抗菌活性较强的化学药物是磺胺药。第一个应用于临床的抗生 素是青霉素。() 17、为保证感染部位的组织和体液中药物浓度达到有效水平,血药浓度应达到病原菌最低抑 菌浓度( MIC )的2~10 倍。() 18、耐药质粒在细菌间转移的方式有:转化、转导、接合、易位或转座。() 19、喹诺酮类药物作用于细菌细胞的DNA旋转酶,干扰DNA合成而致细菌死亡,为窄 谱抗菌药。() 20、最有效的控制深部真菌感染药为两性霉素 A 。()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最新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9〕38号)精神,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领导小组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2009〕38号)的规定制

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领导小组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三、督导、考核办法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方案【最新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方案 一、进一步优化抗菌药物管理模式 (一)制订和实施抗菌药物管理技术规范。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各项要求,制订系统的、可操作的抗菌药物管理技术规范并认真落实。要树立科学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理念,明确改善感染性疾病转归和提高医疗质量的管理目标。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抗菌药物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领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发挥多学科专业团队优势,做好具体管理工作。 (二)推进感染性疾病多学科诊疗。各医疗机构要重点针对疑难感染性疾病加强重症医学、感染性疾病、临床药学、临床微生物等学科的联系协作,做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提高感染性疾病综合诊疗水平。要研究建立多学科诊疗的工作机制和标准化操作流程,在保证诊疗质量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 二、着力提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能力 (三)广泛开展抗菌药物知识培训。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建立规范合理的培训考核制度,制订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对相关医务人员开展感染性疾病规范化诊疗、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医

院感染防控等培训及考核。重点加强对医师的培训,提高对感染性疾病诊疗规范、临床路径的依从性。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方可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不得单纯依据医师职称授予处方权限。 (四)高度重视相关学科建设。通过加大学科建设力度,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技术支撑体系。要落实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要求,在2020年以前设立以收治细菌真菌感染为主要疾病的感染病区或医疗组,加快感染性疾病诊疗能力建设。加强临床药师培养和配备,转变药学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临床药师在感染性疾病诊治中的作用。认真执行微生物标本采集、送检相关的卫生行业标准与专家共识,提高细菌真菌感染的病原学诊断水平。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水平。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上述要求纳入医院评审,促进工作落实。 (五)提高基层抗菌药物使用水平。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分级诊疗制度和医联体建设,加强对县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支持。通过进修培训、对口支援、远程会诊等方式,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学习执行相关诊疗规范、临床路径,提高合理用药意识,促进基层规范诊治感染性疾病。 (六)做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基础措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为促进我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相关科室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相互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 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管理部门:医务科 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 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金额、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填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表》,并按要求上报。 管理部门:药剂科 三、建立完善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操作体系 按要求定期为医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并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开展培训时由医务科负责具体工作。 管理部门:医务科、药剂科 四、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具备医师职称的授予非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主治医师职称的授予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副高以上职称的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管理部门:医务科、药剂科 2、药师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管理部门:药剂科、医务科 3、明确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工作形式:由医务科下发抗菌药物分级目录,组织各科室医师认真学习或集中学习。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明确的限制使用和特殊

抗菌药物处方权试题及答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处方权考试试题 姓名:____________ 得分: 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一、是非题(每题 1分,总计30分) 1、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青 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可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等可局部滴耳。() 2、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术中需要追加的情况见于手术时间长(3小时)或术中失血量大(1500mL),可手术中给予第 2齐叽() 3、新生儿禁用四环素类、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可导致脑性核黄疸及溶血性贫血的磺胺类药 和呋喃类药避免应用。() 4、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属抗菌药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5、头孢吡肟属于第四代头孢菌素,亚胺培南/西司他丁属于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 6、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 72?96小时。() 7、门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8、治疗重症感染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 9、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 射给药。() 10、氟喹诺酮类药物常规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限预防用药。() 11、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为预防感染,需联合二联用药。() 12、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3、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法: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 14、I类切口手术总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12小时。() 15、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16、最早发现、毒性较低而抗菌活性较强的化学药物是磺胺药。第一个应用于临床的抗生素是青霉素。() 17、为保证感染部位的组织和体液中药物浓度达到有效水平,血药浓度应达到病原菌最低抑菌浓度(MIC )的2?10倍。() 18、耐药质粒在细菌间转移的方式有:转化、转导、接合、易位或转座。() 19、喹诺酮类药物作用于细菌细胞的DNA旋转酶,干扰DNA合成而致细菌死亡,为窄谱抗菌药。() 20、最有效的控制深部真菌感染药为两性霉素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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