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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身保险行业各类公司起底

金融机构部余罗畅王隽颖

自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业务,到人保、平安、太保三足鼎立,再到泰康、新华两家股份制人身保险公司成立,中国人身保险行业实现了首次市场化扩容。2001年加入WTO后,我国人身保险行业迎来了黄金十年,合资人身保险公司、民营中资人身保险公司构成了我国人身保险行业的第二批扩容。2010年以后,地方国资人身保险公司及银行系中资人身保险公司相继崛起,构成了我国人身保险行业的第三批扩容。目前,我国保险市场已基本形成了多种组织形式、多种所有制并存,综合性公司与专业性公司、中资与外资保险公司共同发展和竞争的市场格局。

截至2015年6月末,我国人身保险公司为75家。按所有制形式划分,中资人身保险公司为47家,外资人身保险公司为28家。我国加入WTO后,人身保险市场向外资开放的规模不断扩大,但市场以中资保险公司为主导的格局未发生改变。按规模保费收入统计,2014年及2015年上半年,中资人身保险公司市场份额分别为94.69%和95.13%。

由于我国人身保险行业进入壁垒较高,发展轨迹相对特殊,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以人寿保险为主的人身保险业务以低端、成熟的保险产品占主导,产品种类、营销模式和盈利模式雷同。人身保险市场仍存在集中度高的问题,2014年前十大人身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合计占比81.72%。

新世纪评级将人身保险市场参与者按经营特性划分为保险集团系、大型股份制、银行系、地方系、民营系以及其他保险公司。

一、保险集团系

保险集团系人身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保人寿、太平人寿、人保寿、安邦人寿、阳光人寿。

数据来源:新世纪评级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绘制

从成立时间和股东背景看,中国人寿和人保寿险均由成立于1949年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拆而成,股东集团公司均以保险为主业,实际控制人均为财政部。平安人寿及太保人寿的股东方为我国第一批保险集团,其中平安集团已是我国少数几个拥有全部主流金融牌照的大型金融集团,且集团协同效应较好;太保人寿

股东中国太保以保险为主业,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太平人寿业务自解放前即有开展,于2001年设立并恢复国内业务,实际控制人为中管企业。安邦人寿和阳光人寿成立时间晚于前五家公司,安邦人寿股东安邦集团资本实力较雄厚,近年来在资本市场上扩张速度较快,已获取了较多的金融机构牌照,意图打造大型金融控股集团,以发挥集团协同作用;阳光人寿由多家央企设立,但各家央企持股比例均较低,股权结构较分散,排名列于保险集团系末尾。

从业务开展情况看,除安邦人寿外,其余六家保险集团系公司依靠长时间经营,以奖励了相对成熟的业务模式和覆盖全国的业务布局,在丰富的产品线中培育了各家的特色产品,最终在保险主业上形成了持续的盈利能力。安邦人寿成立时间虽较晚,但依靠雄厚的股东实力,采取了重投资、轻保险的经营策略,自成立以来即保持盈利,其中2013年依靠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8.15亿元实现净利润2.49亿元,2014年依靠将民生银行4.97%的股份纳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实现联营企业损益调整81.29亿元,最终实现净利润84.83亿元。安邦人寿保费收入在2014年跻身前十主要由于主推长寿稳赢1号两全保险所致,该产品为银保渠道趸缴险种,实际是封闭期五年的投资型产品,并将在五年后自动转为万能险,公司将该产品纳入传统寿险范畴,可在准备金计提上获得优势,相关保费亦可纳入保监会新准则统计范畴。

综合而言,保险集团系人身保险公司普遍进入市场时间早,市场份额及排名均较稳定。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保人寿、人保寿险、太平人寿均位列人身保险行业第一梯队;阳光人寿位列行业第二梯队前端。安邦人寿虽依靠投资型产品在短期内跻身保费收入前十,并依靠投资业务做大盈利,但其保险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亦形成持续有效的竞争力。

二、大型股份制

大型股份制人身保险公司包括新华人寿和泰康人寿。

新华人寿和泰康人寿均为上世纪90年代成立的第一批股份制人身保险公司。新华人寿发展历程较为波折,2007年以前,新华人寿第一大股东为苏黎世保险公司,其余股东包括宝钢集团、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等。新华人寿董事长关国亮案发后,保监会接管新华人寿,原问题股东38.815%的股份亦由中国保险保

障基金持有。2009年,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将所持股份全部转让给中央汇金,新华人寿成为国有控股保险公司。在股权关系理顺后,公司发展进入快车道,于2011年在香港和上海同步上市,市场份额自此稳居行业前三甲。

泰康人寿为前十大人身保险公司中唯一的草根公司,由自然人陈东升于1996年创办。2000年泰康人寿即通过转让24.90%的股份引入外资股东。在获得原始资本积累后,泰康人寿在全国范围以低成本快速铺设网点。自引战后,泰康人寿未获得其他增资,也未上市融资,由于资本规模较小,2011年后逐渐与上市的新华人寿产生了差距,但依靠承保和投资的驱动,泰康人寿仍稳步发展至今。截至2014年末,陈东升通过其旗下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持有泰康人寿20.03%的股份,为其实际控制人。

整体来看,新华人寿和泰康人寿依靠进入市场时间早,并依靠各自的特色发展路线占据了人身保险市场较高的市场份额,位列人身保险行业第一梯队。

三、银行系

2001-2010年的人身保险黄金十年期期间,银保渠道得到了飞速发展,2011年银监会银保监管政策实施后,各大银行的保险代理业务受到一定影响,纷纷通过入股保险公司实现混业经营,致力通过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全金融服务。

数据来源:新世纪评级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绘制

银行系人身保险公司中由我国内资银行控股的主要包括中邮人寿、建信人寿、工银安盛人寿、农银人寿、招商信诺人寿、交银康联人寿和中荷人寿。成立日期或股权变更日期均为2009年及以后,2011年达到了收购高峰。

中邮人寿为中国邮政集团联合各地邮政公司自行组建;建信人寿为建设银行于2011年收购太平洋安泰人寿而来;工银安盛人寿为工商银行收购金盛人寿而来;农银人寿为农业银行于2011年收购嘉禾人寿而来;招商信诺人寿为招商银行于2013年收购招商局下属公司所持招商信诺人寿的股权而来;交银康联为交通银行收购中保康联人寿而来;中荷人寿为北京银行于2010年收购首创安康人寿而来。

银行系人身保险公司是我国人身保险行业特殊发展轨迹的产物。在银保监管政策实施后,银行系人身保险公司依靠股东方广泛的网点布局及客户基础获得了飞速发展,并对中小型保险公司的渠道进行了挤占。

经历了数年发展后,银行系人身保险公司内部已出现一定程度的分化。新准则保费收入规模来看,中邮人寿自2012年即已跻身行业第二梯队前端,建信人寿和工银安盛人寿自股权变更完成后,市场份额逐年上升,至2014年已位列行业第二梯队中游水平。农银人寿、招商信诺人寿的保费收入规模则有所不及,而交银康联人寿及中荷人寿的保费收入规模则与其他各家差距较大。

从盈利情况来看,中邮人寿2014年扭亏为盈;建信人寿自股权变更时即处于盈利状态,2014年实现净利润1.72亿元;工银安盛人寿于2013年扭亏,2014年实现净利润0.71亿元;农银人寿于2014年扭亏,实现净利润0.32亿元;招商信诺自股权变更时即处于盈利状态,2014年实现净利润2.15亿元;交银康联人寿于2014年扭亏,实现净利润0.21亿元;中荷人寿自2012年开始盈利,2014年实现净利润0.38亿元。得益于股东的有力支持,银行系人身保险公司均在成立或股权变更的五年内实现了盈利,但盈利情况同公司的经营策略有着密切的关系,主要呈现为三类:纯规模导向型,规模导向型,效益导向型。

纯规模导向型以中邮人寿为代表。中邮人寿成立于2009年,依靠中国邮政集团强有力的逐年增资,注册资本由成立之初的5.00亿元增至2014年末的65.00亿元。资本实力的提升为中邮人寿规模的扩张奠定了基础,2011年保费市场份额已升至行业13位,2013年已位列行业第8位。由于规模扩张较快,中邮人寿呈现连年亏损。2014年中邮人寿业务增速放缓,并开始逐步调整业务结构,当年实现小幅盈利。

建信人寿的持续盈利主要得益于建设银行渠道的规模效应及前身太平洋安盛人寿的稳健经营。太平洋安盛人寿2009年及2010年分别盈利1.42亿元和0.37亿元,建设银行于2011年控股后,公司注册资本由8亿元逐渐增至44.96亿元。2012年建信人寿市场份额大幅提升,保费收入达到2011年的近5倍,业务及管理费仅为2011年2.5倍。但建信人寿净利润规模并未与公司的资本及收入规模同步增长。建信人寿的经营思路可总结为以盈利为前提的规模导向型。

招商信诺人寿除2014年因偿付能力所需而增资9.50亿元外,其余年份并未获大额增资。截至2014年末,注册资本位列上述银行系人身保险公司末位。公司历年来的保费收入增速相对其他银行系人身保险公司而言较为平稳,自2007年即开始盈利,盈利水平亦呈逐年上升趋势。2014年实现净利润2.15亿元,位列银行系人身保险公司首位。可见招商信诺人寿是典型的效益导向型人身保险公司。

整体而言,银行系人身保险公司的主要竞争优势来源于股东方的资本支持及渠道支持。一方面由于股东实力的区别,另一方面由于经营策略的不同,银行系人身保险公司经营模式已形成一定差异。规模导向的公司会牺牲短期经济利益和股东回报来努力做大规模,但长期而言仍需回归保险本源,并将面临较大的产品结构和销售渠道调整的压力;效益导向的公司会在规模和业务结构上做出权衡,培养持续盈利能力,从而最大化股东利益,但在既定的业务模式和战略定位下,未来规模及市场份额的扩张空间较小。

四、地方系

地方系人身保险公司主要由各地方政府金融办或财政厅牵头,由当地具有国资背景、有资本实力、战略投资目的和可持续出资能力的大型企业担任股东。自2010年以来,保监会陆续批复了利安人寿、东吴人寿、珠江人寿、吉祥人寿等多家地方系人身保险公司的筹建,同时为防范无序扩张风险,要求地方系人身保险公司开业两年内仅能在当地开展业务,两年后视经营管理水平、业务发展状况和人才储备情况,可逐步将业务扩展到其他省份。

地方系人身保险公司承担了完善当地金融体系,利用当地资源发展当地经济,以及服务当地民计民生的任务,在资本补充、地市网点铺设及新业务拓展方面得到了当地政府及地方国有企业的大力支持。由于成立时间较短,以及成立初期跨区域业务受到限制,地方系人身保险公司保费收入规模在全国范围排名整体靠后,但在区域市场,地方系人身保险公司已占有相当的份额,并对当地原有保险公司的业务造成较大冲击。

整体来看,地方系人身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来自其政府背景,业务获取上仍主要依赖非市场化手段,因成立时间尚短,业务范围较小,短期内难以形成持续盈利能力。未来随着跨区域业务的开展,地方系人身保险公司将面临市场化竞争的考验,在网点铺设,渠道建设,产品结构调整等方面均将面临压力。

五、民营系

民营系人身保险公司大举设立始于2004年。民营资本涉足人身保险公司面临诸多先天困难。一方面市场份额已由大型国有背景保险公司占据,民营险企市场开拓难度较大;另一方面由于人身保险盈利周期较长,且需要持续资本注入,不符合多数民营股东的投资目的和自身实力。2007年开始,纯民营企业设立的人身保险公司频繁出现股权变更。截至2014年末,现存的民营系人身保险公司以合众人寿、民生人寿、生命人寿、华夏人寿、天安人寿、国华人寿、前海人寿、正德人寿(已更名为君康人寿)、信泰人寿等由民营股东持有多数股份的公司为代表。

股权结构方面,受保监会《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所限,目前民营系人身保险公司普遍通过壳公司进行股权代持,持股情况较为复杂,实际控制人较为隐蔽,仅能通过新闻报道侧面挖掘。合众人寿单一大股东为中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戴皓;民生人寿单一大股东为万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鲁冠球;生命人寿、华夏人寿、天安人寿股权均由壳公司代持,多家壳公司与明天集团有关,明天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肖建华;国华人寿单一大股东为天茂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新理益集团自然人刘益谦。前海人寿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宝能投资集团自然人姚振华。正德人寿股权结构较分散,目前单一大股东为宁波市鄞州鸿发实业有限公司,杉杉集团董事长郑永刚任正德人寿董事长。信泰人寿由巨化控股、浙江永利、连云港同华文化、连云港宾逸等公司持股,股东关系较复杂。

除股东身份隐蔽外,民营人身保险公司还普遍存在股权变更频繁的问题,部分公司由于利益诉求差异,或由于对控制权的争夺,如信泰人寿控制权在巨化及连云港之间争夺激烈,正德人寿新老股东关系紧张。部分公司为寻求地方资源支持,引入地方政府背景的股东,如华夏人寿引入天津港,正德人寿引入湖北省国资。

经营方面,民营人身保险公司先天缺乏优秀团队及管理经验,普遍通过高薪聘请成熟险企的高管和团队来充实经营管理层。如合众人寿经营层多来自平安人寿;生命人寿、华夏人寿、天安人寿经营层均来自原新华人寿;前海人寿经营层稳定性较差,陆续由前新华人寿孙伟光、前泰康人寿傅杰担任总经理,但均已去职;信泰人寿董事长来自中邮人寿。市场份额来看,生命人寿已持续位列第二梯队前端,华夏人寿规模保费收入上升迅速,但仍处于抢占市场份额的状态。业绩上看,除生命人寿、合众人寿、民生人寿已进入盈利周期外,其他公司仍未形成持续盈利能力。

由于进入市场较晚,股东背景较弱,民营人身保险公司为在保险市场上寻得一席之地,普遍采用了较为激进的扩张手段,部分公司由于股东与经营层关系不恰,公司治理层面出现严重问题,甚至一度被保监会托管。业务不规范、内控缺失、过度激进的情况也较为突出。易发生偿付能力过低、投诉率高、财务造假、违规投资等问题。甚至有部分保险公司因与保监会“对抗”,而被采取严厉监管措施。

综合而言,民营人身保险公司发展较为不均,股权及经营梳理得当的公司已享有一定的市场份额,而部分公司经营管理仍处于无序。

六、其他保险公司

其他人身保险公司主要包括由大型国有企业控股的人身保险公司,大型保险公司下属的保险子公司,以及未纳入其他任何分类的人身保险公司。

大型国有企业控股的人身保险公司主要包括信达资产旗下的幸福人寿,东方资产旗下的百年人寿,长城资产旗下的长生人寿等。该类保险公司主要定位为大型国有企业打造金融控股集团的重要环节。由于股权变更时间较晚,业务均在梳理过程中,市场份额较小,尚未形成有效的盈利能力。

大型保险公司下属的保险子公司主要包括人保健康、和谐健康、平安养老、国寿存续、太平养老等,主要承担了母公司在细分领域的业务。各家公司市场份额存在一定差异,但得益于母公司在资本和业务上的支持,该类公司经营情况普遍较好。

股权结构较分散,控股地位未被单一中资股东占据的人身保险公司也被纳入了其他人身保险公司,如国有企业分散持股的公司、外资控股的公司等。该类公司多由合资人身保险公司发展而来。截至2014年末,我国合资人身保险公司共计28家,主要于2001年我国加入WTO后大量设立。成立初期,各人身保险公司以中外资50:50的持股结构为主,在发展过程中,部分合资寿险公司股权发生变更,外资股东所持股权逐步稀释,由中资一方处于控股地位,相当一部分发展成为了其他类型的人身保险公司。剩余的合资人身保险公司由于股东频繁变更或战略摇摆不定而发展缓慢,市场份额较小。也存在部分效益导向的,经营较稳定的合资人身保险公司已经实现盈利,如友邦人寿、中融人寿、弘康人寿、汇丰人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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