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与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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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与生育
——生育意愿和国家政策的较量
我来自桂北的农村,从小接受的是传统的教育,在家又是长子所以肩负着传统的传宗接代的责任,看了费老和李银河老师写的书之后真的感触很深。特别是李老师在书中写的内容简直就是我们那里三代人生育的真实再现,我爷爷那辈就是能生多少就生多少因此我爸爸有了六个兄弟姐妹,我妈妈也有五个,我爸爸那一辈在国家的计划生育强压下只能生两个故我有一个妹妹,到我们这辈(和我同龄一起长大的基本都已结婚生有小孩)基本是实行现代的生育制度,生育一个或两个或者不育的,少数生了一个男孩之后就不会要第二胎了。但是在我们那里老人还流行着一种观念就是生越多越好,因此尽量要求子女在国家生育的政策里尽量多生,还有一个就是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和小学到初中学费减免政策以至于减少了养育孩子的成本,这就使很多人认为生一个也是生生两个也是生最终导致了很多人的生育意愿又增强了。在农村的生育政策和城里不一样,而且还有一个至死不渝的观念就是一定要生一个男孩,即使超生罚款,倾家荡产也要生,这也是为什么在我们那里还有很多二胎和超生的原因。
现在的由于那里的农民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以我家乡为例),他们生活渐渐的有了目标和追求,生育意愿则下降了许多,特别是2000年以来出现了外出打工风潮,很多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大部分都在城市里工作,像广东、福建、深圳等地。他们深受那里的文化影响和教育,因此在生育上基本保持和城里差不多。而且在计划生育政策上,他们也基本拥护,从原来的抵触到现在的顺从,这可以算是在思想观念的巨大转变。有这些思想的人大多都是80年代后出生的,而在其以前的上一辈基本还保持一些旧的生育观念。但是现在生育率为什么会降低呢,是文化进步还是人们思想转变?
法国学者兰德里(A.Landry)和美国人口学者汤普森(WarrenThompson)提出的人口转变理论,描绘了人口由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到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再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转变。而孩子成本-效益理论,能从根本上揭开生育率下降之谜。一般认为,创立和比较全面论述孩子成本-效益理论的,为美国哈佛大学莱宾斯坦(H.Leibenstein)教授。他认为,家庭规模的确定由父母对生育子女的选择来完成,而父母对生育子女的选择取决于该孩子的预期的成本效益。孩子的成本可分作两部分:一部分为直接成本,即从母亲怀孕到将孩子抚养自立所花费的衣、食、住、行、医疗、教育、婚姻等的费用,直接的货币支出;另一部分为间接成本,即父母,主要是母亲因哺育照料孩子耗去时间而丧失受教育、获得更有利岗位和升迁而减少收入的机会,因而又称机会成本,是可以通过影子价格(影子价格:对没有市场价格的产品或服务、劳务的一种替代性估价。这里指父母用在养育孩子上的时间消耗虽属非市场活动时间,但可通过相应的市场活动时间进行估量。)计算的一种间接的货币支出。
从现实来看养育一个孩子的所花费的成本是相当高的,特别是在城市里光在教育上的花费就应经够很多父母难受的了,还加上生活上的开销。再者如果孩子长大了结婚的时候也花费很大,嫁女要嫁装,娶媳妇要彩礼办酒席这些都基本上由父母来承担,而这些对于中国的父母来说无疑是一项艰难而费神的劳动。在农村也一样,在《生育与村落文化》中写到父母在完成子女的婚事之后基本就像完成了这辈子的任务一样,开始退居二线准备自己的养老,这些都说明养育一个孩子的成本是非常高昂的。
孩子对父母的效益,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以下6个方面:劳动-经济效益。孩子成长为
劳动力后,可为家庭提供劳务或从事一定的职业劳动,为家庭提供经济收入。养老-保险效益。主要是发展中国家社会养老保障事业不发达,孩子不得不充当家庭养老角色。消费-享乐效益。孩子作为“消费品”,具有满足父母感情和精神需要上的效益,能够带来“天伦之乐”。维系家庭地位的效益。继承家产,将家庭地位一代一代维持下去。承担家业兴衰的风险效益。孩子不仅一般地具有劳动的效益,而且孩子素质和劳动技能高低承担家业兴衰的风险也有某种差别。扩展家庭效益。一般发展中国家希望“多子多福”家庭,子女多安全有保障,保持家庭的昌盛。
从外国学者的研究当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的看到,孩子是社会的未来,肩负着代际之间的传承、种族的绵续、社会结构的稳定的重任,但国家和世界的发展都需要大量的新人,所以人口增长必须在一定的范围内,才能使世界和谐。而我国的人口过快的增长给自己和世界都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其中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我国的人口增长速度呢?
在费老的《生育制度》中指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当前的世界人,我们到处可以看见男女们互相结合成夫妇,生出孩子来,共同把孩子抚育成人。这一套活动我将称之为生育制度。”本书虽以《生育制度》为题,探讨的可不只是通常意义上的生育问题,婚姻、家庭、夫妇配合、亲子关系、代际传承、亲属制度都在探讨之列。但在作者看来,这种种制度安排,均是出于对新生的小孩进行抚育的需要,最终目的乃是实现代际之间的传承、种族的绵续、社会结构的稳定。这正是作者在本书中一以贯之的功能主义视角。生育制度是人类种族延续的人为保障;为了维持种族延续和社会结构的完整性,人们结成婚姻关系来确保双系抚育的形成,进而形成家庭这一基本的三角。费老在第三章首节提出“婚姻的基本意义在于维持和保证对儿女的长期的抚育作用,而不应是限制两性关系。理由有二,一是两性关系可以在一定限制下享受相当的自由,而关于生孩子,一般都有很严谨的规律,而且这种规律总是以婚姻为基础的;二是没有父亲的孩子常常不能充分享受一个完全的社会分子所有的权利。接着通过举例论证生物性的父亲不等于社会性的父亲,来说明决定亲子的社会关系的是婚姻关系,不是生物关系。本章第二节,费老提出结婚不是件私事,是用社会力量造成的,不单依靠法律,还牵扯经济关系等。其原因是为了更加稳定的确立对于子女的双系抚育。其逻辑关系是:社会传承的需要新人的加入,要求男女都得承担抚育工作,为完成这重任,始有婚姻和家庭,所以谈到婚姻,我们通常会认为它至少有相当一部分的目的是满足性的需要。
在《生育与村落文化》中提到“在农村,人们的全部活动就是为了攒那一份养活自己及家人的生活必需品,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创造性的工作可做。于是,他们把生育子女一方面当作养活自己的手段(在贫困地区),另一方向也当成生活中唯一可以做成的事业。如果一个人的生活中除了活下去什么目标也没有,你再不让他养个孩子,他简直就完全没有仟何事情可做了。”然而在作者看来,问题并不在于中国农民处于一种如亡所述的“微观”的无事可做的状态(即使没有电视电影可看。没书可读.他们现存也已经不能随心所欲地生育了,因此问题并在这里),而是他们处于一种“宏观”的无事可做状态,换句话说.不是他们每天晚上无事可做,无可娱乐.而是他们的一生除了活下去和养活该子之外无事可做.无成就可以追求和实现。在书中的南阳村作者曾向村民问起“为什么想生孩子”这个问题,他们说:“做人做人,耍不‘做出’几个人来,那结婚干什么?”他们觉得结婚生孩子是天经地义的,还说:“一户人家若没小孩.就不像个家。做人过日子还有什么意思?”一位农民直截了当地对我们说:“生孩子就是成绩。”另一位儿子全都出外工作、自己一个人在村里度晚年的农民讲到自己晚景孤苦时说:“生儿子是名气的事,儿子发了财,自己也只是名气好。自己的苦自己知。”
这说明,农民的生儿育女有时甚至不是为了自己生活的丰裕和舒适,而是为了村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