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手册(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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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项目管理手册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从而优质、高速地完成工程项目建设,结合国家、广东省、中山市有关工程管理的规范、规定及公司有关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包括设计院、监理公司(以下简称监理)、总承包商(以下简称总包)、业主指定分包商(以下简称业指分包)等均须遵守本办法。下文所述施工单位包含总包及各业主指分包单位。
1、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管理
1.1所有施工单位进场,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报业主、监理认可,不得擅自进场。
1.2施工单位进场后,3天内分别向业主和监理提交项目管理架构表、管理人员简历、相关证书复印件、管理人员联系电话表,收发文资料员名单及项目联系邮箱。
1.3施工单位进场后,7天内分别向业主和监理提交主要分包单位、主要材料供应商和试验、检验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特殊情况时间需要顺延,施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交申请延期报告,征得监理、业主同意。
1.4施工单位进场后,7天内向业主和监理提交劳动力进场计划,同时向监理提交所有进场的特殊工种人员和施工人员名单(见附表1),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暂住证号、工种及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
1.5经业主认定的项目管理班子,无特殊理由不得随意调整。如遇特殊情况,个别人员需要调整,施工单位应提前7天以《工程联系函》(见附表2)的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两个以上的备选人员,供业主和监理审定后,方可实施;未经业主同意,处以1万元/人的罚款。
1.6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业主有权根据其掌握的具体情况,在不必说明理由的情况下要求更换其中一个或多个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在接到业主指令5个工作日内应无条件完成人员更换,否则,逾期将处以每天500元/人的处罚。
1.7项目经理和总工等主要管理人员如临时有事须离开工地1日以上,须书面通知监理和业主并指定代理人。如无故离开工地24小时以上,业主有权处以500元/天的罚款。
1.8施工单位进场主要设备必须提前3天报监理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主要设备退场需提前书面报告监理同意后方可退场。
2、总平面管理
2.1施工单位进场前根据图纸及场地条件拟定合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提前7天报业主、监理审定后,方可组织实施。
2.2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总平面由总包负责管理,总平面的调整、补充、修改,须经业主、监理审定,方可组织实施。
2.3其它施工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对总平面的管理。
3、红线外的协调管理
3.1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需要及时办理如夜间施工许可证、临时排水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各类证照,并将复印件提交监理、业主备查。
3.2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应对政府管理部门的各种检查和工地周边单位、居民的协调工作,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该协调员姓名和联系电话进场3天内报业主备案。
4、分包队伍管理
4.1在签定的合同范围内总包和其他承包商均不得将本工程进行转包。
4.2所有业主指分包必须服从总包的现场协调和管理,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管理者,业主有权视情况作出罚款或清退出场的处理。
4.3总包根据工程需要进行专业分包,必须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并填写《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见<建筑工程监理规程GB50319-2000>附表(以下简称监理规范用表)A3),报监理审核并抄报业主,监理组织业主、总包对分包队伍的资质、技术、质量、综合实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和评审,总监签署评审意见后报业主批准后实施。
5、日常工作
5.1总包须根据实际工程进展情况编制工程周报,其内容上应保持连续和完整,并于每周四上午上报业主和监理。周报的内容包括:①与上周周报内容对比各项工序施工完成情况统计,并说明原因。有拖延的情况下,提出解决改进措施;②本周工程验收情况;③本周管理人员、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供应等的变化情况;④下一个工作周的详细施工计划;⑤施工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各级分包商应先将周报报总包,总包汇总后统一上报。
5.2总包须根据实际工程进展情况编制工程月报,每月25日前报业主和监理。月报的内容和形式除时间以月度计算外,其余均同周报。
5.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每周四上午9:30由监理组织、业主参加的工地巡视,并指定专人做好巡视记录。
5.4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所有问题,必须以《工程联系函》书面反映,口头汇报无效。
5.5工地例会制度
5.5.1每周五上午9:30,由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召开协调会,综合解决施工过程当中存在的技术、质量、验收、资料、进度计划、生产及现场协调等问题。业主代表、专业工程师、总包及业指分包的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参加,该例会纪要由监理记录整理。
5.5.2每月30日下午2:00,在业主会议室由业主代表主持召开协调会,主要解决计划、进度、质量和资金等重要问题。业主相关部门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业分包项目经理参加,该会议纪要由业主记录整理。
5.5.3每月25日下午2:00,由监理公司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召开质量、安全专题会,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业主技术主管、相关专业工程师;监理公司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总包的总工、质量、安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等参加,该纪要由监理记录整理。
5.5.4其他会议根据工程施工情况需要,业主、监理和总包可召集有关单位参加临时专题会议,会议由召集方主持并整理会议纪要。
5.5.5所有要求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到会。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应提前向主持人请假。无故缺席,将处以500元/人的罚款;迟到或早退,将处以200元/人的罚款。
6、计划管理
根据承包合同中确定的总工期目标,由施工单位编制工程进度计划,经审定后实施。
6.1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与修订
6.1.1工程进度计划包括:总目标控制计划、总进度网络计划、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
6.1.2总目标控制计划由业主制定,每季度根据实际需要修订一次。
6.1.3总进度网络计划和年度计划由总包根据业主制定的总目标控制计划编制,经监理审校、业主批准后执行。每季度根据实际需要修订一次。
6.1.4各分包根据总目标控制计划的要求编制相应的年、月、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