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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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

根据我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1、医院医疗类固定资产由护理部日常管理,办公类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日常管理。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科室第一负责人是该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该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2、各使用部门第一负责人可以授权科室人员负责本科室固定资产的领用,日常保管保养,规范使用,送修和填报资产相关使用数据等事宜。

3、各使用部门设置固定资产分类明细台账,由使用部门第一负责人保管。

4、遇使用部门责任人离职、调动时,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及时重新落实新的责任人,双方交接人清点设备后到医院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

5、各科室保管使用责任人应切实保管好设备,定时对所保管的设备进行防尘、防潮、充电等保养,并做好贵重设备日常维修保养的登记记录,妥善保管附属件(管道、电源线、导联线、测试校准等附件),保证设备能随时投入使用。对固定资产的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定期检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

6、医院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申报审批表》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

7、固定资产需要调拨时,应填写《医院固定资产调拨单》,由原部门、接收部门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进行调拨。调拨单应报办公室归档备查。

8、医院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每年由办公室组织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至少一次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确保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固定资产去向不明或丢失的,相关科室人员要进行赔偿,并同时要扣罚科室第一责任人奖金500元。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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