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建希望小学建设程序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捐建希望小学建设程序
一、捐建希望小学标准
凡捐款人民币 25 万元以上,可援建一所“希望小学”,并以捐赠者的名字、商号、商标等命名;凡捐赠人民币 10 万元以上援建的学校,均可命名为希望小学,并镌刻碑记,以昭后人。
二、捐建希望小学程序
1 、受助地经县希望工程办(团委)填报《希望小学项目申请表》(含旧校舍照片等),上报广东青基会。
申请援建的学校应为乡村片区完全小学,规模不应少于 6个教学班,学生不应少于200人,必须经教育部门确认符合当地教育布局、若干年不被撤并的常设学校。
2、广东青基会推荐给捐赠方,根据捐赠方的意愿和要求安排援建。
3、组织捐赠方到建校点考察。
捐赠方认捐意向达成后,由捐赠方、受赠方、受助方签署《援建希望小学协议书》,并由县希望工程办(团委)协调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成立建校专责小组,负责希望小学的建设管理。
4、广东青基会接到捐款后,由受助县(市)的镇(乡)人民政府依据《援建希望小学协议书》填报《希望小学立项审批报告》,项目正式立项,开工建设。
5、依据建校进度,县级希望工程工作机构按要求向广东青基会上报《希望小学中期报告》、《希望小学竣工报告》并办理相关验收和审计手续。
6、举行落成剪彩仪式。
建校时间一般为6—12个月(签署
《援建希望小学协议书》并且捐赠款到位至落成剪彩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