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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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期限

第三章性质与人口发展规模

第四章用地布局规划

第五章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第六章绿地系统规划

第七章市政工程规划

第八章综合防灾规划

第九章环境保护规划

第十章环境卫生规划

第十一章近期建设规划

第十二章实施建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引导荆州开发区建设,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以下条目。

第二条规划范围

根据荆州开发区管辖的联合乡、沙市农场范围,以及周边岑河农场、岑河镇实际情况,结合本次总体规划修编所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指导,确定本次荆州开发区规划在下列范围内进行总体布局,分阶段实施:北至豉湖渠和荆岳铁路规划线,西南角至锅底渊路,南至长江及江北农场,东至沙市区岑河镇,西至豉湖路、三湾路,总面积约为55.07km2(不含发展备用地)。其中中心城区部分39km2,沙市农场集镇部分11.97km2,联合乡部分4.1km2。

第三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4、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2002年版

8、《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1995年)

9、《荆州市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20)》

10、《荆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25)

11、《荆州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15)

12、《荆州开发区联合乡及国营沙市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3-2010)》

13、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四条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纸、说明及附件三部分。

第五条法定效力

文本是荆州市开发区的法定指导性文件,自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都应服从文本提出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并应符合国家、省、市、区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准则。下一层次的规划也应依据本规划进行编制。

第六条规划实施

本细则经荆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需修改调整,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经批准后的解释权归荆州市城市规划局。

第七条规划编制原则

1、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

2、与总体规划修编相协调的原则;

3、以工业产业发展为重点的原则;

4、实现资源与设施共享的原则;

5、塑造地域特色的原则;

6、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期限

第八条规划目标

根据荆州市的经济社会现状、发展趋势和城市总体发展要求,结合开发区自身的优势和条件,因地制宜,近远结合,科学合理地确定园区发展目标和建设目标,通过用地布局、结构优化、居民点改造、市政设施配套和园区景观形象塑造,实现荆州开发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把荆州开发区建设成为荆州现代工业的聚集区,荆州科技创新的示范区,荆州城市发展的功能新区。

第九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分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期限近期为2010年至2015年,远期为2016年至2020年。

第三章性质与人口发展规模

第十条性质

是荆州市以工业为主要功能的城市综合区。积极发展机电、纺织、生物医药、化工、农副产品深加工六大产业,主要承担产业中心、工业基地、港口运输与物流等工业产业和对外交通专业职能等功能。

第十一条人口发展规模

至2020年规划期末,荆州开发区人口规模为:居住人口约32万人。

第四章用地布局规划

第十二条规划布局结构

荆州开发区在功能布局结构上通过绿化水系和道路分为六大园区,在此基础上细分为多片功能区,整体形成“一心、两轴、六园区”的规划结构。

1、一心:综合服务中心。

荆州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充分利用区域良好的自然环境和区位优势,围绕区内范家渊处布置公共绿地,形成新区的生态绿化核心区,以高起点、新思路及发展的眼光构筑荆州城东片区的行政办公、金融服务、文化娱乐、教育卫生及商业、居住中心,营造荆州开发区投资新环境,为荆州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规划在荆东大道北端豉湖渠以南布置生活服务中心,主要为企业及周边居民提供生活服务设施配套。

2、两轴:横向荆沙大道+纵向东方大道交通景观、产业发展轴。

3、六园区:规划区内的主要功能用地分区,(不包括下河线以西综合工业区)。六园区从北至南为:农副产品工业园、电子工业园、生物医药工业园、机械工业园、纺织印染循环经济工业园,化工建材工业园。

第十三条工业用地布局

考虑到开发区的建设分期和各类产业功能用地的特点,规划将同一产业链或者类似的产业实行集中式布局。从减少污染、对港口的利用、产业链的联系及现状基础角度出发由北至南依次布局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2095.85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8.15%。其中一类工业用地605.19hm2,二类工业用地942.25hm2,三类工业用地548.41hm2。

第十四条居住用地布局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1081.85hm2,区内的居住用地主要作为产业工人的配套宿舍区、为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配套的中高级住宅区及农村居民点的整合区。居住用地以二类居住用地的形式并配套一定的公共绿地和居住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形成相对独立,配套相对完善的生活区。

第十五条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规划公共设施包括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体育用地、文化娱乐用地和医疗卫生用地等。规划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为264.1hm2。

第十六条其他用地的布局

1、绿地规划

规划区内绿地总面积为831.29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5.09%,其中公共绿地面积为242.59hm2 (包括玉桥公园公共绿地、范家渊公园、西干渠滨水公共绿地以及规划的居住区公园等),防护绿地面积为588.7hm2。

2、市政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120.98hm2,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2%,主要包括供应设施用地、邮电设施用地、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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