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事件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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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事件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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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
一、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 (4)
二、双汇“瘦肉精”事件产生的主要原因 (4)
(一)政府监督制度失误,管理过程漏洞百出 (4)
(二)双汇集团价值观扭曲 (4)
(三)社会监督薄弱 (5)
三、对我国构建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提出的建议 (5)
(一)政府完善并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机制 (5)
1、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5)
2、强化行政监管机制 (6)
3、加大资金投入,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水平 (6)
4、取消食品行业的免检制度,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与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检验制度 (6)
(二)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 (6)
(三)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观念 (7)
(四)强化社会监督 (7)
1、加强媒体舆论的监督 (7)
2、加强同行业竞争对手之间的彼此监督 (7)
总结 (8)
参考文献 (8)
“瘦肉精”事件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
摘要
【摘要】:食品安全的有效管理是整个社会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首先,介绍什么是“瘦肉精”。其次,分析并阐述双汇“瘦肉精”事件爆发的主要原因:政府监督制度失误,管理过程漏洞百出;双汇集团价值观扭曲;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社会监督薄弱。最后,针对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提出几点建议:政府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行政监管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水平,取消食品行业的免检制度,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与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检验制度;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观念;强化包括媒体舆论监督,竞争对手之间的彼此监督。
【关键词】:食品安全;安全;管理
一、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
瘦肉精,克伦特罗是一种β-兴奋剂,添加于饲料中能提高几种家畜包括猪的瘦肉率。具有扩张支气管的作用,常用来防治哮喘、肺气肿等肺部疾病。当其应用剂量达到治疗量的5~10倍时,具有能量重分配作用,可使肌肉合成增加,脂肪沉积减少,因此俗称为“瘦肉精”。在畜牧业生产中一些非法使用者将其作为一种生长促进剂添加到动物饲料中,用以改善胴体的品质,同时也造成食品中盐酸克仑特罗(瘦肉精)的残留。当人们食用盐酸克仑特罗残留的产品后会出现一系列的中毒症状。我国禁止在畜牧业中使用盐酸克仑特罗。
二、双汇“瘦肉精”事件产生的主要原因
双汇“瘦肉精”事件造成的危害十分严重,损失无法估量,影响极其恶劣。
(一)政府监督制度失误,管理过程漏洞百出
“瘦肉精”事件如果发生在资质差、不太有名的中小企业,也许影响并没有如此之大。在一个市场还不规范的社会大变革时期,出现一些问题是不能完全避免的,相对而言也是人们比较容易理解的。这次双汇“瘦肉精”事件之所以让人们如此的震惊,是因为涉及的企业是名牌企业,产品是国家免检产品,这是人们难以接受的。这正是由于政府在制定制度时缺乏科学的论证而造成的制度失误。起码有三点政府是没有没有考虑到的:一点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中存在一些消极方面,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追求利润,钻政策和制度的空子,作出损害国家和人民的事情,免检制度正是让这些企业和个人有空子可钻。另一点是企业的质量保证只能证明过去和现在,不可能用一个制度确保今后的质量,免检产品及其企业的确定是从企业的资质、产品的各项质量指标、以及企业产品过去的信誉等等方面严格考核而确定的,这一点一般不会存在问题,问题在于,由这种确定推断出产品和企业的今后,为其质量作保证,在现阶段是不科学的。第三点就是企业获得免检资格的途径。有谁能够保证我们的权力主体是绝对的清正廉洁依法办事而无任何的腐败可言?不考虑我国国情,盲目照办国外发达国家的某些制度,就有可能出错。
双汇“瘦肉精”事件的发生更暴露出我国质监部门的监督管理过程漏洞百出。日常监管不到位,习惯于搞运动式的突击大检查;对免检产品及其企业放弃监管,认为这些企业是免检产品的信得过企业,这是认识上的偏差。而双汇集团正是由于钻了这个认识偏差的漏洞的空子而脱离监管、昧着良心为非作歹却不为人们及时察觉。
(二)双汇集团价值观扭曲
双汇集团在追逐企业利润最的过程中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故意隐瞒质量真相超越了企业道德底线和法律准则,以野蛮的逐利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以严重的违法行为危害了社会。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市场经济的利益驱使很多不法商人和企业唯利是图。对利益的考量大于对他人生命的尊重,已经成为某些企业发展的定势思维。近年来,我国问题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从苏丹红一号、劣质奶粉、有毒大米、孔雀石绿到去年的毒豆奶、毒饺子、三鹿奶粉和本次双汇“瘦肉精”事件,为什么我国的问题食品屡禁不止?这显然
与一些不法商人的商德有关。一些企业利欲熏心,甚至不惜牺牲消费者的健康或者生命。双汇集团作为大集团大企业却把自身利益看的重于人们的身体健康,其恶毒程度让人难以想象。至于为什么会如此的恶毒,我认为是由其扭曲的经营价值观所导致的。
(三)社会监督薄弱
我国食品行业民间团体监管机制缺位、媒体监督力度不够、竞争对手之间无相互监督、等等社会监督管理的软弱无力是造成双汇“瘦肉精”事件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非常重要的原因,而民间团体监管的缺位应该是目前我国食品行业社会监管最亟待解决的问题,因为民间团体监督无论从经济成本、人力资源、灵活性、处理问题的速度等各方面都有其独特优势。
在一个生产力不发达、科学技术水平不高、生产方式和生产条件还不足以承担快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里,要求得快速发展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在所难免,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办法,不是放慢速度,而是坚持发展,在发展中求得解决,政府在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中起领导作用。因此,政府一方面从政府行为包括决策、工作、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首先将自身工作做好,另一方面,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从政策、制度、法制、道德等方面加强执政能力,领导和组织全社会共同努力,积极解决矛盾和问题,避免和防止因人为因素而造成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人民高度负责,决不允许以损害人民生命财产为代价求发展,对于出现此类问题采取果断措施,毫不手软,使那些拿人民生命财产当儿戏的企业和个人得到惩罚,使他们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作出伤天害理的事情。但是所有这些只有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借助强有力的不折不扣的执行才能产生实质性的效果,才能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才能防止将小问题拖成大问题。政府要做到面面俱到事必躬亲也是不现实的,很大程度上政府显得有心无力。我认为除了现有的质监部门等外在监管之外社会监管不失为一个条件合适的执行者,民间监管组织也就不失为一股不可藐视的强大力量。
三、对我国构建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提出的建议
双汇“瘦肉精”暴露出了我国在食品生产方面存在的危机,也暴露出了我国企业在社会、安全、法律等各方面所存在的严重责任问题。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说:“中国企业正面临企业社会责任的挑战性考验。那种资本无道德,财富非伦理,为富可以不仁的经济理论和商业实践,不仅国际社会难以接受,中国社会也已经不能容忍”。怎样让公众吃上放心食品是我们需要反思的一个重大问题。
(一)政府完善并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机制
1、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虽然有很多法律法规涉及食品安全问题,但都是在食品安全事故的层次上来定性和处理的,还没有上升到公共安全的高度,法律地位较低。我国1995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很大程度上已经滞后中国的经济发展。另外法律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标准缺失,特别是时至今日我国尚未出台一部食品安全法,这使得从农田到餐桌一长串生产链中的诸多环节还缺乏相应法律加以规范。因而我国需要对现有《食品卫生法》进行梳理、补充和完善,制定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法》。